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中府征启[2021]182号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中府征启[2021]18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的规定,为实施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略)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 (略) 如下:
* 、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 (略) 市 (略) 华照村十 (略) ,具体范围及现状见附图(如需获取更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和 * 至信息, (略) 示联系人)。
* 、征收土地目的:交通( (略) 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 (略) 外环高速公路 * 期工程)项目)。
* 、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用途(单位:公顷):
被征地农民集体 | 地块编号 | 总面积 | 拟定用途 |
(略) 市 (略) 华照村十 (略) | DH-NL- * 、DH-NL- * 、DH-NL- * | 0. * | 交通用地 |
合计 | 0.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量单位 ,进 (略) ,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 (略) 核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 、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发布《 (略) 》,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略)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召听证会。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 * 律不予补偿。
* 、本公告有效期至发布之日起 * 年, * 年内不发布《 (略) 》的,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南苑大道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附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的规定,为实施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略)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 (略) 如下:
* 、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位于 (略) 市 (略) 华照村十 (略) ,具体范围及现状见附图(如需获取更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和 * 至信息, (略) 示联系人)。
* 、征收土地目的:交通( (略) 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 (略) 外环高速公路 * 期工程)项目)。
* 、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用途(单位:公顷):
被征地农民集体 | 地块编号 | 总面积 | 拟定用途 |
(略) 市 (略) 华照村十 (略) | DH-NL- * 、DH-NL- * 、DH-NL- * | 0. * | 交通用地 |
合计 | 0.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将组织有关征地和测量单位 ,进 (略) ,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 (略) 核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 、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发布《 (略) 》,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略)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召听证会。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 * 律不予补偿。
* 、本公告有效期至发布之日起 * 年, * 年内不发布《 (略) 》的,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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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南苑大道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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