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司法局关于征求《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八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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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司法局关于征求《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八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略) 市人民政府拟发布《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 (略) 会 (略) (略) 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 (略) 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 * 日 * : * 前将意见反馈 (略) 。

联系地址:

1、 (略) 市建设西路 * 号市政府办公楼 * 楼东

2、 (略) 市建设中路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联系人:高俊、王何玉珏

邮箱: * q.com

(略)

* 日

附件:《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汨政告[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

环境保护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略) (略) 政拘留环境 (略)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保护区范围。

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和《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结合影响兰家洞水库和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相关因素,划定兰家洞水库和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分为两级,即 * 级保护区和 * 级保护区。

* 级保护区

水域:结合水域水质现状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际需求,兰家洞水库水域、 * 景洞水库水域为 * 级水域保护区。

* 域: * 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以外 * 米范围内的 * 域,不超过主坝和副坝迎水侧坝顶、道路迎水侧路肩。

* 级保护区

兰家洞水库汇水区域, * 景洞水库汇水区域( * 级保护区除外)。

* 、保护区要求。

( * )禁止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略) 为:

* 级保护区内 (略) 为:

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设置排污口;

3、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4、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及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5、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医疗垃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或者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6、未经采取防护措施,从事破坏和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的地质钻探、隧道挖掘、地下施工、地下勘探等活动;

7、设 (略) 、养殖小区;

8、使用毒鱼、炸 (略) 捕捞;

9、使用农药,滥用化肥;

* 、投肥养鱼;

* 、其他可能污染饮 (略) 为。

* 级保护区内,除前述 * 级保护区内 (略) 为外,同 (略) 为:

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水上餐饮;

3、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 * )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级保护区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农村居 (略) 为,C级危房可以修缮加固,D级危房必须拆除并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必须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 * 级保护区内的C、D级危房和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允许就地新建,或者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 * 级保护区范围之外偏杂房建设面积和规模不得超过《 (略)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略) 面积标准,并须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获批后方可建设。

( * )原兰家洞水库承担的灌溉功能,由向家洞水库全面承担。对于向家洞水库的保护,严格按照“河长制”及相关法律 (略) 。

( * )兰家洞、 * 景洞、向家洞库区水库汇水区域的林木采伐、森林防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林业、 (略) (略) 门的规定办理。

* 违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养殖 (略)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 (略) * 百元以下的罚款;从事水上餐饮的, (略) (略) 门责令停业;拒不停业的,没收专门用于经营餐饮业的设施、工具等财物,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 * 级保护区内使用毒鱼、炸 (略) 捕捞的, (略) (略) 门没收渔 (略) 得,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投肥养鱼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千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 (略) 、养殖小区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设置排污口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医疗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以及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 (略)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4、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 *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 (略) 、油库、制药、造纸、化工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住宅和偏杂房,未经审批维修加固房屋、开山动土; * 级保护区内未经审批建房(含偏杂房),由 * 江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

5、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地表 * 、 * 级保护区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 * 级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国家工作 (略) 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按上 (略) 罚外,还应依法依纪给 (略) 分。

* 兰家洞、 (略) 在地 * 江镇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林业、 (略) (略) 涉相关村组,负责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库区群众的宣传教育,确保共同做好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略) 职责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本通告自发 (略) ,有效期为 * 年。

(略) 市人民政府

* 69



为切实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略) 市人民政府拟发布《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 (略) 会 (略) (略) 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 (略) 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 * 日 * : * 前将意见反馈 (略) 。

联系地址:

1、 (略) 市建设西路 * 号市政府办公楼 * 楼东

2、 (略) 市建设中路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联系人:高俊、王何玉珏

邮箱: * q.com

(略)

* 日

附件:《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汨政告[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

环境保护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略) (略) 政拘留环境 (略)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保护区范围。

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和《 (略) 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结合影响兰家洞水库和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相关因素,划定兰家洞水库和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分为两级,即 * 级保护区和 * 级保护区。

* 级保护区

水域:结合水域水质现状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际需求,兰家洞水库水域、 * 景洞水库水域为 * 级水域保护区。

* 域: * 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以外 * 米范围内的 * 域,不超过主坝和副坝迎水侧坝顶、道路迎水侧路肩。

* 级保护区

兰家洞水库汇水区域, * 景洞水库汇水区域( * 级保护区除外)。

* 、保护区要求。

( * )禁止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略) 为:

* 级保护区内 (略) 为:

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设置排污口;

3、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4、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及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5、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医疗垃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或者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6、未经采取防护措施,从事破坏和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的地质钻探、隧道挖掘、地下施工、地下勘探等活动;

7、设 (略) 、养殖小区;

8、使用毒鱼、炸 (略) 捕捞;

9、使用农药,滥用化肥;

* 、投肥养鱼;

* 、其他可能污染饮 (略) 为。

* 级保护区内,除前述 * 级保护区内 (略) 为外,同 (略) 为:

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水上餐饮;

3、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 * )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级保护区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农村居 (略) 为,C级危房可以修缮加固,D级危房必须拆除并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必须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 * 级保护区内的C、D级危房和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允许就地新建,或者到 * 江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区域安置。 * 级保护区范围之外偏杂房建设面积和规模不得超过《 (略)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略) 面积标准,并须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获批后方可建设。

( * )原兰家洞水库承担的灌溉功能,由向家洞水库全面承担。对于向家洞水库的保护,严格按照“河长制”及相关法律 (略) 。

( * )兰家洞、 * 景洞、向家洞库区水库汇水区域的林木采伐、森林防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林业、 (略) (略) 门的规定办理。

* 违反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养殖 (略)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 (略) * 百元以下的罚款;从事水上餐饮的, (略) (略) 门责令停业;拒不停业的,没收专门用于经营餐饮业的设施、工具等财物,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 * 级保护区内使用毒鱼、炸 (略) 捕捞的, (略) (略) 门没收渔 (略) 得,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投肥养鱼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千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 (略) 、养殖小区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设置排污口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医疗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以及贮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 (略)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4、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 *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 (略) 、油库、制药、造纸、化工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的,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住宅和偏杂房,未经审批维修加固房屋、开山动土; * 级保护区内未经审批建房(含偏杂房),由 * 江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

5、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地表 * 、 * 级保护区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在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 、 * 级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国家工作 (略) 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按上 (略) 罚外,还应依法依纪给 (略) 分。

* 兰家洞、 (略) 在地 * 江镇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林业、 (略) (略) 涉相关村组,负责兰家洞、 * 景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库区群众的宣传教育,确保共同做好兰家洞、 * 景洞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略) 职责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本通告自发 (略) ,有效期为 * 年。

(略) 市人民政府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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