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阜阳市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略) 市 (略) (略) * 年度“双随机 * 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 * 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略) 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 * 条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 (略) 关于进 * 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 * 公开监管制度的通知》(皖环办秘〔 * 〕 * 号)和阜南 (略)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 * 年“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南商改联办〔 * 〕2号)、《关于完 (略) 监管领域2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南商改联办〔 * 〕3号), (略) “双随机、 * 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略) 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第 * 条 (略) 称双随机机制,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 (略) 监督检查的抽查机制。
第 * 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等原则。在保证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略) 随机抽查。
第 * 条随机抽查的对象为全县重点排污单位、非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城镇(含乡镇) (略) 理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类监督检查、在统 (略) 门“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基础上,有 (略) (略) 业领域的抽查事项,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协同做好联合抽查任务等。
第 * (略) 门从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第 * 条随机抽由 (略) 门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取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查依托 (略)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略) 门应当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 * 条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1.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被依法撒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情况。2.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特殊时段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污染物等情况。3.排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 (略)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 (略) 监测方 (略) 监测: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污染动排放信息: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验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违反法律发观规的其他控制污欧物 (略) 为等情况。4.台账记 (略) 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情污许可证规定记录;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 (略) 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 (略) 报告;未如实报告 (略) 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情况。
第 * 条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筹环境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 “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 * 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第 * 条 严格执法检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要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执法 (略) 随机抽查工作时,应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做到检查过程全程记录,使用移动执法 (略) 检查(勘察)笔录,做到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 (略)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
第十条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 (略) 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随机抽查信息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 * 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第十 * 条 本实施细则自 * 日实施。
(略) 市 (略) (略) 2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 名称 | 联查 部门 | 抽查 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 主体 | 责任 分工 | 抽查 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1 | 核与 (略) 门联合抽查 | 县 (略) | 核技术利用单位环评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措施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 | 县 (略) 、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8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非企业无信用风险分类;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2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县 (略)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 县 (略) 、市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市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2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3 | (略) 理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 县 (略) | (略) 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 (略) 理厂 | (略) 、县 (略) | (略) 牵头发起,县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2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4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 | 县 (略)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 | 县 (略) 、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安全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 * 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略) 市 (略) (略) * 年度“双随机 * 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 * 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略) 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 * 条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略) 省 (略) 关于进 * 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 * 公开监管制度的通知》(皖环办秘〔 * 〕 * 号)和阜南 (略)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 * 年“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南商改联办〔 * 〕2号)、《关于完 (略) 监管领域2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南商改联办〔 * 〕3号), (略) “双随机、 * 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略) 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第 * 条 (略) 称双随机机制,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 (略) 监督检查的抽查机制。
第 * 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等原则。在保证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略) 随机抽查。
第 * 条随机抽查的对象为全县重点排污单位、非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城镇(含乡镇) (略) 理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类监督检查、在统 (略) 门“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基础上,有 (略) (略) 业领域的抽查事项,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协同做好联合抽查任务等。
第 * (略) 门从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第 * 条随机抽由 (略) 门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取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查依托 (略)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略) 门应当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 * 条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1.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被依法撒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情况。2.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特殊时段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污染物等情况。3.排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 (略)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 (略) 监测方 (略) 监测: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污染动排放信息: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验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违反法律发观规的其他控制污欧物 (略) 为等情况。4.台账记 (略) 情况。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情污许可证规定记录;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 (略) 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 (略) 报告;未如实报告 (略) 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情况。
第 * 条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筹环境监察执法力量,有序推进 “双随机、 * 公开”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进 * 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第 * 条 严格执法检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要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执法 (略) 随机抽查工作时,应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做到检查过程全程记录,使用移动执法 (略) 检查(勘察)笔录,做到抽查执法全过程记录。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 (略)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
第十条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 (略) 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随机抽查信息失密泄密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 * 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第十 * 条 本实施细则自 * 日实施。
(略) 市 (略) (略) 2 (略)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 名称 | 联查 部门 | 抽查 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 主体 | 责任 分工 | 抽查 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1 | 核与 (略) 门联合抽查 | 县 (略) | 核技术利用单位环评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措施检查 | 核技术利用单位 | 县 (略) 、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8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非企业无信用风险分类;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2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县 (略)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 县 (略) 、市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市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2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3 | (略) 理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 县 (略) | (略) 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 (略) 理厂 | (略) 、县 (略) | (略) 牵头发起,县 (略) 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2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
4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检查 | 县 (略)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 | 县 (略) 、 (略) | 县 (略) 牵头发起,安全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 * 家,按 * %比例随机抽取 | 根据企业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 * 年4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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