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长春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评价范围
规划评价范围以国家批复的 (略) 新区范围 * 平方公里(即《 (略) 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确定的规范范围)为主,考虑生态环境系统的完整性、大气污染的区域传输影响、水污染的流域传输影响,确定各生态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割裂,保障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功能的完整性,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 (略) 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确定的规划控制区范围,面积 * km2。
水环境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考虑上游水系传输对该范围内水体的影响。
地下水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空气质量模拟为以 (略) ,采取2km分辨率,覆盖 (略) 新区和 (略) 市全市域。
* 评价结论
(略) 新区设立符合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相关要求,是 (略) 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规划区的选址较为合理,规划目标符合国家、 (略) 省相关精神,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国家、 (略) 省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环境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协调 * 致,规 (略) 方面基本合理。规划范围内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实施和区域开发活动会对区域资源、环境产生 * 定的压力,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带来 * 定的影响。
其中,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是未来 (略) 新区发展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之 * 。从水质沿程预测和容量承载等分析结果来看,在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前提下, (略) 新区需通过适度控制人口规模、强化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补充河道生态流量,方可保障伊通河、饮马河和永春河枯水期稳定达标。
*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 以水定人,基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环境容量约束核定新区人口规模
建议 (略) 区 * 年人口由 * 万人调减至 * 万人(规划已调减), (略) (略) 理水平和深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建议 (略) 将人口规模由 * 万人调减至 * 万人(规划已调减),同时増加枯水期环境容量,保证流域水环境要求。
建议在空 (略) 未正式投入运营前,适 (略) (略) 镇建设开发强度, (略) 河水生态环境进 * 步恶化。
(2) 以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引导 (略) 优化
建议 (略) 湿地范围内的用地方案与 (略) 湿地规划方案相衔接,保护 (略) 湿地良好的湿地生态资源。
规划期间 (略) 区医药产业对涉及生产发酵、恶臭气体的生产环节尽量转移至 (略) 生产。 (略) 区汽车产业设置汽车喷涂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要求,提高 (略) 件的产业集成和清洁生产。
(略) 、 (略) 镇及配套预留用地应符合相关规划,不得影响饮马河水质及饮用水水质安全。
(3) 以环 (略) 业发展
建议 (略) 科技开发区引进废水可生化降解程度高 (略) 业。
(略) 新区下游紧邻重要的粮食(稻谷)主产区,应重点限 (略) 业发展,并对 (略) 业企业加强监管。
加大水体总磷和 * 价铬治理力度,伊通河、新凯河(永春河)、饮马河支流(放牛沟、 * 合屯河)流域应加大金属板材加工(尤其是存在磷化工艺和电镀环节的企业、作坊)、 (略) 业的治理整顿,限制含磷洗涤剂的使用。
(4) 以环境承载倒逼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力度。 (略) 内(或园区内)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略) 理。
* 评价范围
规划评价范围以国家批复的 (略) 新区范围 * 平方公里(即《 (略) 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确定的规范范围)为主,考虑生态环境系统的完整性、大气污染的区域传输影响、水污染的流域传输影响,确定各生态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割裂,保障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功能的完整性,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 (略) 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确定的规划控制区范围,面积 * km2。
水环境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考虑上游水系传输对该范围内水体的影响。
地下水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以 (略) 新区规划区 * km2作为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空气质量模拟为以 (略) ,采取2km分辨率,覆盖 (略) 新区和 (略) 市全市域。
* 评价结论
(略) 新区设立符合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相关要求,是 (略) 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规划区的选址较为合理,规划目标符合国家、 (略) 省相关精神,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国家、 (略) 省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环境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协调 * 致,规 (略) 方面基本合理。规划范围内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实施和区域开发活动会对区域资源、环境产生 * 定的压力,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带来 * 定的影响。
其中,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是未来 (略) 新区发展的主要限制性因素之 * 。从水质沿程预测和容量承载等分析结果来看,在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前提下, (略) 新区需通过适度控制人口规模、强化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补充河道生态流量,方可保障伊通河、饮马河和永春河枯水期稳定达标。
*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 以水定人,基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环境容量约束核定新区人口规模
建议 (略) 区 * 年人口由 * 万人调减至 * 万人(规划已调减), (略) (略) 理水平和深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建议 (略) 将人口规模由 * 万人调减至 * 万人(规划已调减),同时増加枯水期环境容量,保证流域水环境要求。
建议在空 (略) 未正式投入运营前,适 (略) (略) 镇建设开发强度, (略) 河水生态环境进 * 步恶化。
(2) 以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引导 (略) 优化
建议 (略) 湿地范围内的用地方案与 (略) 湿地规划方案相衔接,保护 (略) 湿地良好的湿地生态资源。
规划期间 (略) 区医药产业对涉及生产发酵、恶臭气体的生产环节尽量转移至 (略) 生产。 (略) 区汽车产业设置汽车喷涂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标准要求,提高 (略) 件的产业集成和清洁生产。
(略) 、 (略) 镇及配套预留用地应符合相关规划,不得影响饮马河水质及饮用水水质安全。
(3) 以环 (略) 业发展
建议 (略) 科技开发区引进废水可生化降解程度高 (略) 业。
(略) 新区下游紧邻重要的粮食(稻谷)主产区,应重点限 (略) 业发展,并对 (略) 业企业加强监管。
加大水体总磷和 * 价铬治理力度,伊通河、新凯河(永春河)、饮马河支流(放牛沟、 * 合屯河)流域应加大金属板材加工(尤其是存在磷化工艺和电镀环节的企业、作坊)、 (略) 业的治理整顿,限制含磷洗涤剂的使用。
(4) 以环境承载倒逼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力度。 (略) 内(或园区内)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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