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龙河连通工程(蚌埠境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关于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龙河连通工程(蚌埠境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略) (略) :
《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作为 (略) 水生态综合治理 (略) 分,主要是 (略) 生态补水。工程治理长度为7. * km,起点自工程桩号7+ * ,终点为 (略) 大道 (略) ,入口利用现状姜桥涧沟。工程治理总长度 * . * 公里, (略) 市境内工程治理长度为7. * km,主要建设隧洞开挖及箱涵敷设、支护工程、明挖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并配套建设控制闸、 (略) 需临时工程。根据 (略) 区 (略) 初审意见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 、 (略) 性研究报告已经 (略) 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复(蚌发改审批[ * 号), (略) 出具《关于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调水方案情况说明》。项目在符合《 (略) 市“十 * * ”水利发展规划》、《 (略) 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工程设计、 (略) 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表土应集中堆置用于复耕,在施工结束后 (略) 、抛泥区、 (略) 地、便道等 (略) 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 *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期基坑排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落实抛泥区污染防治措施,疏浚废水、抛 (略) 理后达标排放。邻近 (略) 大道 (略) 段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管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不对附近地表水及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不利影响。
( *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进 * (略) 地、施工道路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在距离施工区较近的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移动隔声屏,保证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施工粉尘、道路扬尘、燃油废气等对环境和居民产生影响。物料存放采取防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应定时洒水降尘。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 (略) 地、施工道路采取围挡、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 ) (略) 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 (略) 门清运; (略) 理后的含油废渣应按相关管 (略) 理处置。
(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检测 (略) 和 (略) 水质情况,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 * 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略) 置。
( *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略) 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 (略) 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 )工 (略) 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工程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项目建成后,应编制调水方案并 (略) 门审批。项目调出水量不得超出调出区水资源利用上线,并按《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落实生态流量泄放等生态调度措施、应急联动机制、在线监测和管理措施等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龙 (略) 市水生态环境,带来生态环境正效益。
* 、该连通工程实施后, (略) 湖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编制》(GB 点击查看>> )Ⅲ类水质调水标准要求时,方可通过本连通工程向 (略) 输水,以改善 (略) 水质。同时, (略) 湖须按照 (略) 环境综合治理,以满足调水水质要求。
* 、工程建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应 * 并落实。工程竣工后,按 (略)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 (略) 。
* 、《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选址(线)、性质、规模、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请 (略) 区 (略) 负责辖区内工程“ * 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J)
* 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十个工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胜利东路 (略) 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略) (略) :
《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作为 (略) 水生态综合治理 (略) 分,主要是 (略) 生态补水。工程治理长度为7. * km,起点自工程桩号7+ * ,终点为 (略) 大道 (略) ,入口利用现状姜桥涧沟。工程治理总长度 * . * 公里, (略) 市境内工程治理长度为7. * km,主要建设隧洞开挖及箱涵敷设、支护工程、明挖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并配套建设控制闸、 (略) 需临时工程。根据 (略) 区 (略) 初审意见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 、 (略) 性研究报告已经 (略) 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复(蚌发改审批[ * 号), (略) 出具《关于天龙河连通工程( (略) 境内工程)调水方案情况说明》。项目在符合《 (略) 市“十 * * ”水利发展规划》、《 (略) 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工程设计、 (略) 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保护措施,施工表土应集中堆置用于复耕,在施工结束后 (略) 、抛泥区、 (略) 地、便道等 (略) 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
( *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悬浮物产生量。施工期基坑排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落实抛泥区污染防治措施,疏浚废水、抛 (略) 理后达标排放。邻近 (略) 大道 (略) 段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管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不对附近地表水及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不利影响。
( *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进 * (略) 地、施工道路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在距离施工区较近的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移动隔声屏,保证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施工粉尘、道路扬尘、燃油废气等对环境和居民产生影响。物料存放采取防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应定时洒水降尘。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密闭运输。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 (略) 地、施工道路采取围挡、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措施控制粉尘排放。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 ) (略) 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 (略) 门清运; (略) 理后的含油废渣应按相关管 (略) 理处置。
(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检测 (略) 和 (略) 水质情况,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 * 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略) 置。
( *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略) 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 (略) 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 )工 (略) 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工程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 (略) 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项目建成后,应编制调水方案并 (略) 门审批。项目调出水量不得超出调出区水资源利用上线,并按《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落实生态流量泄放等生态调度措施、应急联动机制、在线监测和管理措施等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龙 (略) 市水生态环境,带来生态环境正效益。
* 、该连通工程实施后, (略) 湖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编制》(GB 点击查看>> )Ⅲ类水质调水标准要求时,方可通过本连通工程向 (略) 输水,以改善 (略) 水质。同时, (略) 湖须按照 (略) 环境综合治理,以满足调水水质要求。
* 、工程建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应 * 并落实。工程竣工后,按 (略)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 (略) 。
* 、《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选址(线)、性质、规模、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 、请 (略) 区 (略) 负责辖区内工程“ * 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J)
* 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十个工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胜利东路 (略) 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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