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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卢屋荔园工业 * 路8号 * 栋 *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清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卢屋荔园工业 * 路8号 * 栋 * 室(北纬 * 度 * 分 * . * 秒,东经 * 度1分 * . * 秒),主要从事全降解塑料吸管、塑料袋、餐具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空气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投料过程投加粉状原料(碳酸钙、滑石粉、玉米淀粉)的过程中有少量的粉尘(颗粒物)外逸,该工序为间歇操作,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未超过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破碎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粉碎,此过程会有少量的粉尘(颗粒物)逸出。由于破碎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少量粉尘(颗粒物)外逸。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造粒、挤管、吹膜、制袋、注塑过程中对塑胶新料加热软化,此过程中会产生 * 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 * 烷总烃。造粒、挤管、吹膜、制袋、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 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水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 (略) 理后,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 (略) 。固体废物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 (略) (略) 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员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噪声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 )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地理位置标记不 * 致,环评文 (略) 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 * 、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号)、《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 * 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未分析项目与《关于进 * 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 * 〕8号)的相符性; * 、工程组成、设备信息有遗漏; * 、工艺流程未说明制袋工序工序温度、原理,项目未按最大产能核算源强,大气污染物源强、固体废物源强等分析有误,物料不平衡; * 、遗漏恶臭污染因子识别; * 、遗漏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分析,地下水监测数据表述有误; * 、 (略) 监测计划依据,非 * 烷总烃核算系数取值有误,活性炭填充量依据不足,无废活性炭核算过程; * 、 (略) 界达标分析不足; * 、附图未按《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规范制作。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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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卢屋荔园工业 * 路8号 * 栋 *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清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卢屋荔园工业 * 路8号 * 栋 * 室(北纬 * 度 * 分 * . * 秒,东经 * 度1分 * . * 秒),主要从事全降解塑料吸管、塑料袋、餐具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空气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投料过程投加粉状原料(碳酸钙、滑石粉、玉米淀粉)的过程中有少量的粉尘(颗粒物)外逸,该工序为间歇操作,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未超过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破碎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粉碎,此过程会有少量的粉尘(颗粒物)逸出。由于破碎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少量粉尘(颗粒物)外逸。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造粒、挤管、吹膜、制袋、注塑过程中对塑胶新料加热软化,此过程中会产生 * 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 * 烷总烃。造粒、挤管、吹膜、制袋、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 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水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 (略) 理后,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 (略) 。固体废物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 (略) (略) 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员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噪声污染的对策及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 )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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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意见 * 、项目地理位置标记不 * 致,环评文 (略) 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 * 、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号)、《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 * 号)等文件相符性分析不到位,未分析项目与《关于进 * 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 * 〕8号)的相符性; * 、工程组成、设备信息有遗漏; * 、工艺流程未说明制袋工序工序温度、原理,项目未按最大产能核算源强,大气污染物源强、固体废物源强等分析有误,物料不平衡; * 、遗漏恶臭污染因子识别; * 、遗漏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分析,地下水监测数据表述有误; * 、 (略) 监测计划依据,非 * 烷总烃核算系数取值有误,活性炭填充量依据不足,无废活性炭核算过程; * 、 (略) 界达标分析不足; * 、附图未按《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规范制作。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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