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昌江黎族自治县珠碧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略) (略) 拟对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 (略) 的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文章来源: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县 (略) (略) 政办公大楼 * 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略) 黎族自治县自然 (略) "
(略) 省 (略) 黎族自治县海尾镇珠碧江 (略)
中南 (略)
恢复造林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选择在 (略) 县海尾镇珠碧江 (略) ,项目总面积 * .7 亩,其中退塘还林面积 * .3亩,人工林抚育面积 * .4亩,疏通潮沟 * 亩。项目共计种植各类植物 点击查看>> 株。附属工程建设内容:红树林生境修复整地 * .7亩;疏整纳潮通道 * 亩;岸线垃圾清理工程,清理岸线长度约3千米,清理面积约 * m2。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 * 同时”原则并采取环保措施后,在拟建 (略) 的。
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 (略) 令第 *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鼓励类 * 十 *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海洋生态修复。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之列。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容的。本项目属于海洋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之列。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容的。2、“ * 线 * 单”符合性分析①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中Ⅰ类红线区、Ⅱ类红线区,因此,项目与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是相符的。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略) 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略) 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珠碧江入 (略) 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限值。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略) 期不涉及能源、水及土地资源的消耗,符合资源利用相关规定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 * ( * )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 (略) 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 (略) 产业政策是相容的。
根据 (略) 省多规合 *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用地为其他农用地。由于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树林生境修复、项目区植树造林、岸线垃圾清理工程。建设内容无构筑物建设,因此项目用地与《 (略) 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规划相符。
/
项目建成之后运营期无“ * 废”排放,故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间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有 * 定影响,项目施工期针对施工产生的水、气、声、固废采取合理的治理和保护措施。在采取保护措施后,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减小。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期为 * 个月,施工期较短,在采取相应的防治设施后,项目施工期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略) 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修改单中的 * 级标准, (略) 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略) 界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的要求;珠碧江入 (略) 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限值;项目周边海域海水质量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类标准值。
/
/



(略) (略) 拟对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 (略) 的公示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文章来源: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县 (略) (略) 政办公大楼 * 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略) 黎族自治县珠碧江 (略) 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略) 黎族自治县自然 (略) "
(略) 省 (略) 黎族自治县海尾镇珠碧江 (略)
中南 (略)
恢复造林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建设选择在 (略) 县海尾镇珠碧江 (略) ,项目总面积 * .7 亩,其中退塘还林面积 * .3亩,人工林抚育面积 * .4亩,疏通潮沟 * 亩。项目共计种植各类植物 点击查看>> 株。附属工程建设内容:红树林生境修复整地 * .7亩;疏整纳潮通道 * 亩;岸线垃圾清理工程,清理岸线长度约3千米,清理面积约 * m2。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 * 同时”原则并采取环保措施后,在拟建 (略) 的。
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 (略) 令第 *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鼓励类 * 十 *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海洋生态修复。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之列。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容的。本项目属于海洋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之列。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容的。2、“ * 线 * 单”符合性分析①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中Ⅰ类红线区、Ⅱ类红线区,因此,项目与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是相符的。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略) 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略) 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珠碧江入 (略) 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限值。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略) 期不涉及能源、水及土地资源的消耗,符合资源利用相关规定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 * ( * )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 (略) 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 (略) 产业政策是相容的。
根据 (略) 省多规合 * 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用地为其他农用地。由于本项目为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树林生境修复、项目区植树造林、岸线垃圾清理工程。建设内容无构筑物建设,因此项目用地与《 (略) 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规划相符。
/
项目建成之后运营期无“ * 废”排放,故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间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有 * 定影响,项目施工期针对施工产生的水、气、声、固废采取合理的治理和保护措施。在采取保护措施后,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减小。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期为 * 个月,施工期较短,在采取相应的防治设施后,项目施工期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略) 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及修改单中的 * 级标准, (略) 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略) 界声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的要求;珠碧江入 (略) 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限值;项目周边海域海水质量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类标准值。
/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