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国用(2014)第501号(和庆镇新征农场水泥制品项目)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关于儋国用(2014)第501号(和庆镇新征农场水泥制品项目)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标题:关于儋国用( * )第 * 号(和庆镇 (略) 水泥制品项目)用地规划调整 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dzzrghj 点击查看>> * 分 类:规划计划/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 (略) 市自然 (略) 成文日期: * 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 * 日时效性:(略) (略) 于 * 年合法取得了土地证号为儋国用[ * ]第 * 号的 * 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2. * 公顷,现状已建 (略) 项目( * 期)。由于坐标转换等原因, * 年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将该宗地落位在实际发证用地的西南 (略) ,导致《 (略) 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中将该宗地规划为非建设用地,具体为Ⅳ级保护林地2. * 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 * 公顷、园地0. * 公顷。为使该宗地规划用途与证载用途 * 致,根据《 (略) 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将2. * 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 * 公顷园地及0. * 公顷乡村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拟从 (略) 等质补划2. * 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
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符合政策要求,且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 (略) ,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指标均满足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项目要求。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 (略) 公示。
1.公示时间: * 天( * 日起至7月5日止)。
2.公示地点: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 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 (略) 市中兴大街 (略) 市自然 (略) * 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罗召美。
5.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6.附件:调整方案。
(略) 市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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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儋国用( * )第 * 号(和庆镇 (略) 水泥制品项目)用地规划调整 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dzzrghj 点击查看>> * 分 类:规划计划/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 (略) 市自然 (略) 成文日期: * 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 * 日时效性:(略) (略) 于 * 年合法取得了土地证号为儋国用[ * ]第 * 号的 * 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2. * 公顷,现状已建 (略) 项目( * 期)。由于坐标转换等原因, * 年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将该宗地落位在实际发证用地的西南 (略) ,导致《 (略) 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点击查看>> )》中将该宗地规划为非建设用地,具体为Ⅳ级保护林地2. * 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 * 公顷、园地0. * 公顷。为使该宗地规划用途与证载用途 * 致,根据《 (略) 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将2. * 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 * 公顷园地及0. * 公顷乡村建设用地调整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拟从 (略) 等质补划2. * 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
用地性质规划调整符合政策要求,且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 (略) ,调整后的规划用地指标均满足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项目要求。
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 (略) 公示。
1.公示时间: * 天( * 日起至7月5日止)。
2.公示地点: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 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 (略) 市中兴大街 (略) 市自然 (略) * 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罗召美。
5.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6.附件:调整方案。
(略) 市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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