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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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黑财农〔 * 〕 * 号

(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 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 (略) , (略) :

按照《 (略)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 * 号),我厅已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到你市县(单位)。为确保 * 年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由本地人民政府负总责, (略) (略) 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略) 门 (略) ,抓好工作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确保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地力保护。 (略) 门要积 (略) 门、乡镇切实做好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采集、审查核实、上报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由各市县乡镇负责通过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流转土地补贴对象。

* 、强化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确保补贴 (略) 。对于因政府征地等原因减少补贴面积结余的补贴资金,要及时缴回市县专户并按规定上缴省级财政,不得存储在除粮食风险金专户外的其他账户中。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将依 (略) 理。

* 、 (略) 补贴发放规定

要严格落实关于补贴发放“ * 个到村、两个到户、 * 个不准”的要求,即: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略) 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补贴 * 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补贴资金。 (略) 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 、抓紧发放补贴资金

各市县要抓紧组织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力争于4月 * 日前发放完毕。各县(市)补贴发放完毕后,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告(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 (略) 以及兑付时间等)和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略) 属市(地) (略) ,各市(地) (略) 审核汇总后于5月 * 日前统 * 上报省财政厅。如存在应发未发资金和结余资金,请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如截至6月 * 日仍未发放完毕的,需以县(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财政厅,详细说明未发放原因和预计发放时间等情况。

* 、 (略) 情况自查

按照《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进 * 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 * 〕 * 号)文件规定, * 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耕地地力保护 (略) 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包括: * 是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与发放流程等); * 是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数额及成因、资金存管情况、消化结余资金采取的措施等); * 是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等); * 是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 * (略) 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 (略) (略) 理情况); * 是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请各县(市)按照要求,将上述情况形成自 (略) 属市(地) (略) ,由各市(地) (略) 审核汇总后于 * 日前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孟煜晖,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邮箱:nycmyh@ 点击查看>>

附件: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略) 省财政厅

* 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 (略) (略) ,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 (略) * 日印发

共印 * 份。



黑财农〔 * 〕 * 号

(略)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 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 (略) , (略) :

按照《 (略)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 * 号),我厅已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到你市县(单位)。为确保 * 年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由本地人民政府负总责, (略) (略) 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略) 门 (略) ,抓好工作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确保农民将补贴资金用于地力保护。 (略) 门要积 (略) 门、乡镇切实做好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采集、审查核实、上报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由各市县乡镇负责通过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流转土地补贴对象。

* 、强化资金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确保补贴 (略) 。对于因政府征地等原因减少补贴面积结余的补贴资金,要及时缴回市县专户并按规定上缴省级财政,不得存储在除粮食风险金专户外的其他账户中。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将依 (略) 理。

* 、 (略) 补贴发放规定

要严格落实关于补贴发放“ * 个到村、两个到户、 * 个不准”的要求,即: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略) 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补贴 * 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补贴资金。 (略) 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 、抓紧发放补贴资金

各市县要抓紧组织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力争于4月 * 日前发放完毕。各县(市)补贴发放完毕后,将补贴发放情况报告(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 (略) 以及兑付时间等)和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略) 属市(地) (略) ,各市(地) (略) 审核汇总后于5月 * 日前统 * 上报省财政厅。如存在应发未发资金和结余资金,请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如截至6月 * 日仍未发放完毕的,需以县(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财政厅,详细说明未发放原因和预计发放时间等情况。

* 、 (略) 情况自查

按照《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进 * 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 * 〕 * 号)文件规定, * 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耕地地力保护 (略) 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包括: * 是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与发放流程等); * 是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数额及成因、资金存管情况、消化结余资金采取的措施等); * 是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等); * 是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 * (略) 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 (略) (略) 理情况); * 是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请各县(市)按照要求,将上述情况形成自 (略) 属市(地) (略) ,由各市(地) (略) 审核汇总后于 * 日前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孟煜晖,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邮箱:nycmyh@ 点击查看>>

附件: *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略) 省财政厅

* 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 (略) (略) ,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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