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夹江县青衣江左岸夹江县中心至康中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夹江县青衣江左岸夹江县中心至康中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益鑫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青衣江 (略) 至康中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 、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 (略) 市夹 (略) 村第 * 村民小组、弱漹村第6、9、 * 、 * 村民小组,总投资 * . * 万元,环保投资 * . *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 * . * 公顷,整治 (略) 至康中堤防长 * 米(桩号K0+ * ~K4+ * ), (略) 尾水渠尾端,终点至下游 (略) 河入江 (略) ,其中 * 米已整治加固,本工程共整治长度为 * m。
项目取得了 * 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青衣江 (略) 至康中 (略) 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 * 号), (略) (略) 《关于 (略) 青衣江 (略) 至康中堤防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夹发改项目〔 * 号)。项目建设与生态红线及饮用水水源地有不可避让性,未列入 * 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应严格按 (略) 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 (略) ,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 、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开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 (略) (略) “ * 必须”、“ * 不准”、“ * 个百分百”要求。主体工程施工 (略) 采 (略) 围护,物料堆放及 (略) (略) 覆盖,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清洁,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略) 、便道定期洒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略) 。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机械冲洗 (略) 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居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段水质污染防治措施:
(1)基坑排水采用自然沉淀,必要时加入絮凝剂静置2h后,上清液排至堤后灌溉渠,禁止排入青衣江。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域施工时,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青衣江。
(3)围堰采用袋装土围堰,围堰建设和拆除前,在取水口外围 * 侧设置防污帘。留置时间至少保持在围堰拆除完成后 * h以上,保障取水口水质安全。
(4)施工便道和堤坝道路,建设单位 (略) 门联系,在工程建设期加设临时测速点、限速、事故易发生等标牌,提醒工程 (略) 会 (略) ,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5)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时,在取水口外围 * 侧配备围油栏(上游 * m下游 * m)。 * 旦发生油料泄漏,立 (略) 理措施,进行溢油回收。 (略) 门同时开展应急监测,监控水中石油类指标的变化和油膜扩散范围。
(6)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 (略) * 、应急设施及物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 (略) 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
(7)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口水质监测。强化信息沟通,接受监督,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可能带来的水质影响。
(8)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的环境监理机构,其环境监理人员必须按环境监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在 * 级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时,环境监理人 (略) 进行环境监理,以防止施工污染水源的环境事件发生。
(9)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挖泥量,准确确定需开挖的范围、深度,减少施工作业中不必要的超宽、超深挖泥量,减少底泥扰动量,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涉水施工作业对底泥和水体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 * )以取水口为圆心 * m半径设置拦污屏, (略) 孔小于0.2mm。
( *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 (略) ,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 * )加强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规范管理 (略) ,弃土 (略) ,运输时加盖篷布并拉紧、盖严, (略) 地出口放置防尘垫, (略) 及时覆盖和复耕;建筑垃圾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做到及时清运至 (略) (略) 理; (略) 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交 (略) (略) 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时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 *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开挖前对 (略) 剥离并临时堆存, (略) 的坡脚采用土袋拦挡, (略) 临时苫盖,施工完 (略) 迹地恢复,采取相应的土地平整等措施。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 )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河道、沟渠、易滑坡塌方区等 (略) 详细检查,发 (略) 理。
*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国环规环评[ * ]4号) (略) 验收。
*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略) 市夹 (略)
* 日
抄送: (略) 市夹江生态环 (略) (略) 、 (略) 市夹江生 (略)
(略) 益鑫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青衣江 (略) 至康中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 、报告表表明:项目选址于 (略) 市夹 (略) 村第 * 村民小组、弱漹村第6、9、 * 、 * 村民小组,总投资 * . * 万元,环保投资 * . *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 * . * 公顷,整治 (略) 至康中堤防长 * 米(桩号K0+ * ~K4+ * ), (略) 尾水渠尾端,终点至下游 (略) 河入江 (略) ,其中 * 米已整治加固,本工程共整治长度为 * m。
项目取得了 * 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青衣江 (略) 至康中 (略) 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 * 号), (略) (略) 《关于 (略) 青衣江 (略) 至康中堤防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夹发改项目〔 * 号)。项目建设与生态红线及饮用水水源地有不可避让性,未列入 * 川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该项目应严格按 (略) 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 (略) ,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 、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投入使用,项目禁止开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 (略) (略) “ * 必须”、“ * 不准”、“ * 个百分百”要求。主体工程施工 (略) 采 (略) 围护,物料堆放及 (略) (略) 覆盖,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清洁,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略) 、便道定期洒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略) 。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机械冲洗 (略) 理后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居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段水质污染防治措施:
(1)基坑排水采用自然沉淀,必要时加入絮凝剂静置2h后,上清液排至堤后灌溉渠,禁止排入青衣江。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域施工时,设置临时挡板,收集滑落的泥土、植物茎叶和杂物等,防止进入青衣江。
(3)围堰采用袋装土围堰,围堰建设和拆除前,在取水口外围 * 侧设置防污帘。留置时间至少保持在围堰拆除完成后 * h以上,保障取水口水质安全。
(4)施工便道和堤坝道路,建设单位 (略) 门联系,在工程建设期加设临时测速点、限速、事故易发生等标牌,提醒工程 (略) 会 (略) ,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5)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时,在取水口外围 * 侧配备围油栏(上游 * m下游 * m)。 * 旦发生油料泄漏,立 (略) 理措施,进行溢油回收。 (略) 门同时开展应急监测,监控水中石油类指标的变化和油膜扩散范围。
(6)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 (略) * 、应急设施及物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 (略) 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
(7)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口水质监测。强化信息沟通,接受监督,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可能带来的水质影响。
(8)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的环境监理机构,其环境监理人员必须按环境监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在 * 级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时,环境监理人 (略) 进行环境监理,以防止施工污染水源的环境事件发生。
(9)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挖泥量,准确确定需开挖的范围、深度,减少施工作业中不必要的超宽、超深挖泥量,减少底泥扰动量,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涉水施工作业对底泥和水体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 * )以取水口为圆心 * m半径设置拦污屏, (略) 孔小于0.2mm。
( *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 (略) ,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 * )加强施工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规范管理 (略) ,弃土 (略) ,运输时加盖篷布并拉紧、盖严, (略) 地出口放置防尘垫, (略) 及时覆盖和复耕;建筑垃圾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做到及时清运至 (略) (略) 理; (略) 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交 (略) (略) 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时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 *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开挖前对 (略) 剥离并临时堆存, (略) 的坡脚采用土袋拦挡, (略) 临时苫盖,施工完 (略) 迹地恢复,采取相应的土地平整等措施。
(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 )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河道、沟渠、易滑坡塌方区等 (略) 详细检查,发 (略) 理。
*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国环规环评[ * ]4号) (略) 验收。
*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略) 市夹 (略)
* 日
抄送: (略) 市夹江生态环 (略) (略) 、 (略) 市夹江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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