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审〔2021〕23号】关于南阳市张衡西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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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环审〔2021〕23号】关于南阳市张衡西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南 (略) (略) :

你单位(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上报的由 (略) 市环境保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市张衡西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办公会议( (略) (略) 办公会议纪要〔 * 〕7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 (略) 建设。

* 、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 (略) 。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 *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和恢复措施。

( * ) (略) 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 (略) 动方案( * 年)》、《 (略) 市 *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宛环攻坚办〔 * 〕 * 号)等严格做到“ * 个 * %”, (略) “ * 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制度;施工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 (略) 禁止搅拌砂浆, (略) 拌合或制作; (略) 地采取围挡、 (略) 地洒水降尘;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及时清除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废 (略) 理,用于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 (略) 设置施工带,禁止乱堆废弃物料,以防雨水冲刷污染周围水体。

3.噪声。施工期应合 (略) 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施工围挡等有效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有效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声屏障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略) 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 (略) 、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4.固废。施工期建筑 (略) (略) 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 、项目建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有关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略) (略) (略) 和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 (略) 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日



南 (略) (略) :

你单位(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上报的由 (略) 市环境保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市张衡西路跨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略) 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办公会议( (略) (略) 办公会议纪要〔 * 〕7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 (略) 建设。

* 、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 (略) 。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 *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和恢复措施。

( * ) (略) 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按照《 (略) 市污染防治 (略) 动方案( * 年)》、《 (略) 市 *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宛环攻坚办〔 * 〕 * 号)等严格做到“ * 个 * %”, (略) “ * 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制度;施工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 (略) 禁止搅拌砂浆, (略) 拌合或制作; (略) 地采取围挡、 (略) 地洒水降尘;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及时清除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废 (略) 理,用于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 (略) 设置施工带,禁止乱堆废弃物料,以防雨水冲刷污染周围水体。

3.噪声。施工期应合 (略) 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施工围挡等有效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有效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声屏障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略) 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 (略) 、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4.固废。施工期建筑 (略) (略) 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 、项目建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有关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略) (略) (略) 和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 (略) 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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