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秀屿区党校东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莆自然资审〔2021〕35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秀屿区党校东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莆自然资审〔2021〕35号)
莆自然资审〔 * 〕 * 号
(略) (略) 关于下达 (略) 区党校东侧
地块 * 规划条件的函
(略) (略) :
根据《 (略) 市 (略) 区苏塘分区单元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 (略) 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 * 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 *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
1 | 用地位置 | 位于 (略) 市 (略) 区苏塘分区单元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至:东至 (略) 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规划道路、西至 (略) 区党校、北至规划文化设施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2 | 用地性质 | 商务用地 | ||||||
3 | 总用地面积 | 约 * . * ㎡(以实测为准) | ||||||
4 | 容积率 | >1.0且≤3.5 | ||||||
5 | 建筑密度 | ≤ * % | ||||||
6 | 绿地率 | ≥ * % | ||||||
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 * 米。 | ||||||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建筑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地下室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 | (略) 要求 | 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筑工程 (略) 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 * 号)》的要求。 | ||||||
* |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 应配建配电室。 | ||||||
*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 (略) 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的要求,应设置在南侧规划道路。 | |||||||
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片区控规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按片区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 (略) 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
*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立面 | 沿 (略) 大道 * 侧建筑立 (略) 理,增设硬质公共空间,建筑贴线率不低于 * %。 | |||||
建筑风格及色彩 | 整体建筑风格应体现现代商务气息,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 (略) 控制。 | ||||||
* | 其它规划要求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 * 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 * 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 (略) 失效。 | ||||||||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
涉及土壤污染问题,应在项目出让前按照《 (略) (略) (略)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 * 号) (略) 。 | ||||||||
附件:用地红线图。 |
(略) (略)
* 日
抄送: (略) 区人民政府
(略) (略) * 日印发
莆自然资审〔 * 〕 * 号
(略) (略) 关于下达 (略) 区党校东侧
地块 * 规划条件的函
(略) (略) :
根据《 (略) 市 (略) 区苏塘分区单元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 (略) 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 * 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 *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
1 | 用地位置 | 位于 (略) 市 (略) 区苏塘分区单元 (略) 区党校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至:东至 (略) 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规划道路、西至 (略) 区党校、北至规划文化设施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2 | 用地性质 | 商务用地 | ||||||
3 | 总用地面积 | 约 * . * ㎡(以实测为准) | ||||||
4 | 容积率 | >1.0且≤3.5 | ||||||
5 | 建筑密度 | ≤ * % | ||||||
6 | 绿地率 | ≥ * % | ||||||
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 * 米。 | ||||||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建筑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地下室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要求。 | ||||||
* | (略) 要求 | 应符合《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筑工程 (略) 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莆自然资发〔 * 号)》的要求。 | ||||||
* |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 应配建配电室。 | ||||||
*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 (略) 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的要求,应设置在南侧规划道路。 | |||||||
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片区控规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按片区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 (略) 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
*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立面 | 沿 (略) 大道 * 侧建筑立 (略) 理,增设硬质公共空间,建筑贴线率不低于 * %。 | |||||
建筑风格及色彩 | 整体建筑风格应体现现代商务气息,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 (略) 控制。 | ||||||
* | 其它规划要求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 * 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 * 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 (略) 失效。 | ||||||||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
涉及土壤污染问题,应在项目出让前按照《 (略) (略) (略)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 * 号) (略) 。 | ||||||||
附件:用地红线图。 |
(略) (略)
* 日
抄送: (略) 区人民政府
(略) (略)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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