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粮食 (略)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 * 〕 * 号)和 (略) 市 (略) 关于印发《全市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 * 〕 * 号)要求,为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 (略) (略) 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 * 大和十 * 届 * 中、 * 中、 * 中、 * 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 (略) * 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 (略) 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组织实施
(略)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 (略) 粮食流通统计制 (略) 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 (略) 查处。
成立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叶洁宁 (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桂文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兼粮食 (略) 局长
成 员:温锦倩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股长
兼办公副主任
杨文区 (略) 主任
蔡献梅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
石艳芝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
(略) 经理
(略) 站长
(略) 副经理
(略) 副经理
(略) 会计
领导小组负责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 (略) 动的工作重大事宜,并负责日常工作, (略)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工作任务
( * )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 (略) 动、 * 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 5”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 (略) (略) 。
( * )明确执法重点。
1.收购环节。 * 是粮食 (略) 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 是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 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 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 (略) 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储存环节。 * 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 * 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自治区、 (略) 市、区本级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自治区、 (略) 市、区本级的统 * 安排和调度。
3.销售出库环节。 * 是粮食储存企业未 (略) 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 * 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 (略) 为。
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 * 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 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 * 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 * 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 是利用政 (略) 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 (略) 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 * 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 (略) 置。 * 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 是其他违反国家、自治区政策性粮食经营 (略) 为。
6. (略) 情况方面。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 (略) 为。
( * )严查涉粮案件。 (略) 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 (略) 、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略) 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由 (略)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 (略) 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 (略) 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 (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 * ) (略) 罚追责。对查实的涉 (略) 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 (略) 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略) 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 (略) 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 (略) 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略) 分。
( * )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 * 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 * 做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 * 反 * 、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 、实施阶段
(略) 动实施时间为 * 年7月至 * 月底。分4个阶段。
( * )部署启动。7月7日前 (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略) 署。
( * )具体实施。 * 日至 * 日,结合 * 年 (略) 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 (略) 动。 (略) (略) 分 (略) 督导。
( * )总结验收。 * 日前,完成 (略) 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执法监督科。
( * )成果展示。 * 年 * 月下旬前,国家粮食 (略) (略) 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 * 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 (略) 动成果, (略) 组织粮食系统工作人员共同学习。
* 、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 (略) 动由 (略) 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 (略) (略) 动,确保执法成效。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 (略) 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定 (略) 动成效,于每月期5个工作日 (略) 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和附件3。
( * )完善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 (略) 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大案要 (略) 、依法公开;强化粮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纪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到“查办 * 起、震慑 * 片”的效果。
( * )创新执法方法。加大“ * 5”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力度, (略) 会监督作用。按照“双随机、 * 公开”监管要求, (略) 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随机检查震慑作用。 (略) 信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大关注和抽查力度,对企业严 (略) 为 (略) 公示,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探索施联合惩戒。
( * )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 (略) 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及 (略) 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略) 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
( * ) (略) *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涉粮涉 (略) 政执法证考试,配备2名以上(含) (略) 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 (略) 政执法合法。 (略) 动, (略) * 的整体素质,造就 * 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敢于 (略) * 。
附件:C:\fakepath\关于印发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xls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印发 |
现将《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粮食 (略)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 * 〕 * 号)和 (略) 市 (略) 关于印发《全市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 * 〕 * 号)要求,为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 (略) (略) 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 * 大和十 * 届 * 中、 * 中、 * 中、 * 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各项监管任务,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问题, (略) * 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 (略) 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组织实施
(略)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 (略) 粮食流通统计制 (略) 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粮食流通领域、地方储备粮、原粮质量卫生以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等违法违规 (略) 查处。
成立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叶洁宁 (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桂文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兼粮食 (略) 局长
成 员:温锦倩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股长
兼办公副主任
杨文区 (略) 主任
蔡献梅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
石艳芝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
(略) 经理
(略) 站长
(略) 副经理
(略) 副经理
(略) 会计
领导小组负责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 (略) 动的工作重大事宜,并负责日常工作, (略) * 室。(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工作任务
( * )梳理问题清单。要结合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 (略) 动、 * 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 5”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辖区内多发易发问题和企业,特别是对影响区域粮食安全、种粮农民获得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关注,建立快速执法通道,依法依 (略) (略) 。
( * )明确执法重点。
1.收购环节。 * 是粮食 (略) 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 是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 是粮食收购者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 是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 (略) 质量安全检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储存环节。 * 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 * 是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自治区、 (略) 市、区本级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自治区、 (略) 市、区本级的统 * 安排和调度。
3.销售出库环节。 * 是粮食储存企业未 (略) 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 * 是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途销售出库。
4.运输环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 (略) 为。
5.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 * 是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 是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 * 是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 * 是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 是利用政 (略) 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是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 (略) 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 * 是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 (略) 置。 * 是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 是其他违反国家、自治区政策性粮食经营 (略) 为。
6. (略) 情况方面。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 (略) 为。
( * )严查涉粮案件。 (略) 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强化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 (略) 、结案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略) 为。对辖区内重大涉粮案件,由 (略)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 (略) 门,全力以赴开展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配齐配全执法人员、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确保 (略) 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影响国家或者区域粮食安全、性质恶劣的重大涉粮案件,国家 (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提级管辖,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 * ) (略) 罚追责。对查实的涉 (略) 为,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 (略) 政处罚;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略) 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工作人员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 (略) 粮食流通管理和监督职责的, (略) 门通过相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略) 分。
( * )发挥警示作用。要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选择通报 * 批辖区内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预警教育作用,惩 * 做百,增强震慑力。坚持用身边的案件教育粮食经营者,及时梳理典型案例、新发案件,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警示教育,举 * 反 * 、引为镜鉴,切实让粮食经营者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之念。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要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粮食经营者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 、实施阶段
(略) 动实施时间为 * 年7月至 * 月底。分4个阶段。
( * )部署启动。7月7日前 (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略) 署。
( * )具体实施。 * 日至 * 日,结合 * 年 (略) 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等, (略) 动。 (略) (略) 分 (略) 督导。
( * )总结验收。 * 日前,完成 (略) 动的总结验收,汇总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执法监督科。
( * )成果展示。 * 年 * 月下旬前,国家粮食 (略) (略) 动情况汇总,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 * 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 (略) 动成果, (略) 组织粮食系统工作人员共同学习。
* 、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 (略) 动由 (略) 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 (略) (略) 动,确保执法成效。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 (略) 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定 (略) 动成效,于每月期5个工作日 (略) 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和附件3。
( * )完善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 (略) 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大案要 (略) 、依法公开;强化粮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纪和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到“查办 * 起、震慑 * 片”的效果。
( * )创新执法方法。加大“ * 5”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力度, (略) 会监督作用。按照“双随机、 * 公开”监管要求, (略) 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发挥随机检查震慑作用。 (略) 信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和企业要加大关注和抽查力度,对企业严 (略) 为 (略) 公示,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探索施联合惩戒。
( * )积极宣传引导。要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 (略) 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及 (略) 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略) 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持续释放“大国粮仓”强监管信号。
( * ) (略) *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涉粮涉 (略) 政执法证考试,配备2名以上(含) (略) 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 (略) 政执法合法。 (略) 动, (略) * 的整体素质,造就 * 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敢于 (略) * 。
附件:C:\fakepath\关于印发 (略) 区 (略) 粮食流通“亮剑 * ” (略)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xls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印发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