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01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01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实验室项目

(略)

(略) 街道西 (略) 对面( (略) )

总投资 * 万元,租赁长 (略) * 平方米,购置实验室采样、检测 (略) 环境监测分析服务。

* 日在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酸性废气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 *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 * )中相应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 (略) 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酸碱废水( (略) 理)和生活污水( (略) 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 / 点击查看>> ),和纯水制备浓水共同纳入 (略) ,送长 (略) (略) 理达标排放。要求企业落实建设要求,采用明管套明沟,落实在线监控要求,做好防腐防渗等工作。企业应设置 * 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 * 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 * 次污染。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及其修改单(公告 * 年第 * 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及其修改单(公告 * 年第 * 号)中有关规定。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器具、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 (略) 置;废RO膜、SDG干式酸性废气更换吸附剂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 (略)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 (略) ,生产过 (略) 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略) 区环境绿化,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 万米技改项目

(略)

(略) 夹浦镇 * 新村工业集聚区

总投资 * 万元, (略) (略) 喷水织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 * 台、整经机5台、打卷机8台。

* 日在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排放限值通过排气筒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织造废水通过单独纳管纳入当 (略) 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后回用;生活污水 (略) 理后委托当 (略) 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中有关规定。废丝及废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 (略)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 (略) ,生产过 (略) 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公告期为 * 日至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略) (略) 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点击查看>> -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实验室项目

(略)

(略) 街道西 (略) 对面( (略) )

总投资 * 万元,租赁长 (略) * 平方米,购置实验室采样、检测 (略) 环境监测分析服务。

* 日在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 (略) 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酸性废气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 *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 (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 * )中相应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 (略) 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酸碱废水( (略) 理)和生活污水( (略) 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 / 点击查看>> ),和纯水制备浓水共同纳入 (略) ,送长 (略) (略) 理达标排放。要求企业落实建设要求,采用明管套明沟,落实在线监控要求,做好防腐防渗等工作。企业应设置 * 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 * 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 * 次污染。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及其修改单(公告 * 年第 * 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及其修改单(公告 * 年第 * 号)中有关规定。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液、废实验器具、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 (略) 置;废RO膜、SDG干式酸性废气更换吸附剂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 (略)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 (略) ,生产过 (略) 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略) 区环境绿化,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 * 万米技改项目

(略)

(略) 夹浦镇 * 新村工业集聚区

总投资 * 万元, (略) (略) 喷水织机集聚, (略) 联喷水织机 * 台、整经机5台、打卷机8台。

* 日在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排放限值通过排气筒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织造废水通过单独纳管纳入当 (略) 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后回用;生活污水 (略) 理后委托当 (略) 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中有关规定。废丝及废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 (略) (略) 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 (略) ,生产过 (略) 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公告期为 * 日至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略) (略) 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点击查看>>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