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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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后,形成了《 (略) 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反映开发区实际情况,增强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略) 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8月 * 日前报开发区拆 (略) 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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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 日
附件:
(略) 经济开发区
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 (略) 市建设步伐, (略) 市功能,科学规范拆 (略) 置工作,不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略)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 * 个文件的通知》(驻政〔 * 〕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略) (略) 被征地村(居)留地安置管理的意见》(驻政〔 * 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保障拆迁失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 (略) 会、 (略) (略) ,结合开发区实际,通过集中建设安置区的方式,妥善解决拆迁和失地群众的长期生活保障问题, (略) 会和谐发展成果。
* 、工作原则
( *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
( *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 * ) (略) ,节约用地的原则;
( * )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
* 、实施步骤
( * )深入宣传发动。大 (略) 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规划,宣传新的拆 (略) 置补偿办法, (略) 市化建设给群众带来的切实利益引导教育群众,达到家喻户晓,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 * )做好安置规划和土地报批工作。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针对安置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完成安置用地的征收报批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安置用地控规编制,高标准、 (略) 修建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完善规划方案后实施。
( * )推进开发建设。 * 方 (略) 作用,鼓励参与安置区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满足群众安置需要。另 * 方面公开招商,对开发商的资质、业绩、 (略) 全面考察,设立准入门槛。公开、公平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略) 安置住房建设。
* 、实施办法
(略) 市规划、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由开发区管委会主导, (略) 安置政策,将拆迁群众居住安置用房和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有机结合起来,统 * 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用房与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分配由乡办主导,村居委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
( * )居住安置
按照驻政〔 * 〕 * 号文件规 (略) ,即按照享受搬 (略) 置优惠政策的合法分配人口数,购买价格不高于拆迁时砖混结构住房最高补偿标准。安置住房建设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 般商品住房标准,并满足入住条件。
( * )长期生活保障安置
根据驻政〔 * 号文件精神,以村(居)民组为单位,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由开发区管委会统 * 组织建设长期生活保障安置区, (略) 位置,以每户实际合法分配人口数,无偿向村(居)民提供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含经营用房和居住用房)。对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政策的村(居)民组,在村(居)民分配安置用房后,村(居)民组剩余土地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统 * 征收。
搬迁居民户选购的安置房面积不足实际合法分配人口应当享受的安置房面积时, (略) (略) 价对搬迁户给予货币补偿;搬迁居民户选购的安置房面积,超出实际合法分配人口应当享受的安置房面积时, (略) 分 * 平方米以内的由搬迁户按成本价购买。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要综合考虑土地成本价(征收成本+土地出让 (略) 分)、工程建设成本价、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超出面积在 * 平方米以外的由 (略) 价购买。市场价的确定以搬迁户选购房屋时周边相邻区域商品 (略) 评估价为基本依据。
长期生活保障安置人口数已经批准确定,不再调整。对于非本村(居)民组的居住户,只享受居住安置政策,不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政策。
( * )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
安置区内道路、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建设与安置房统 * 规划、统 * 设计、统 * 施工。
( * )土地征收及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按照安置区项目实施时土地征收 (略) ,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驻政〔 * 〕 * 号、驻政办〔 * 号、驻政〔 * 〕 * 号文件 (略) 。
( * )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家庭人口的认定
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合法分配人口的认定以公 (略) 住户籍为基本依据并按下列方法予以认定。
1.户籍不在被拆迁村庄,但实际在该村庄居住 * 年以上的因婚嫁迁入人口,且原居住户籍地不享受集体分配的人员,可认定为居住户籍;
2.户籍在本村(居)民组、年满 * 周岁的子女在校就读、部队服役、外出打工、服刑人员,无论在外居住时间长短,均按居住户籍予以认定。但已经在党政机关、事业等单位有固定工作岗位且有固定收入的以及退休人员,不视为居住户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等单位人员在原籍居住,实际上参与集体分配,未享受单位集资房、团购房等福利分房待遇,在退回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包括以后缴纳的)后的)。
3.因婚嫁不在本村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出,在村庄拆迁之前参与本村(居)民组集体分配的,视为居住户籍予以认定,不参与集体分配的,不予认定。
4.经村集体同意在当地居住不参与集体经济分配的居民,有确切证据证明符合村集体同意和在当地居住要件的,可给予认定。 (略) 的,不予居住安置。
5. 开发区辖区内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居住地和现居住地村庄都已拆迁但未给予居住安置的,由现居住地乡办给予居住安置。
6.以房屋拆迁最后截止日期为准,之前的死亡人口无论是否注销户籍或取消分配的 * 律不予安置,之后的死亡人口可以视为安置对象,由其继承人享受安置待遇;
7.户籍在本村(居)民组的挂靠户不视为居住户籍,不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
8.对合法 (略) 认定时,享受居住安置住房的时间界限以房屋拆迁规定最后截止日期为准;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房人口原则上以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地审批时间为准。
9. 人口认定由乡办依据 (略) ,合法分配人口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乡办审核后报开发区拆 (略) 置领导小组备案。
* 、组织领导
( * )开发区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集中安置区建设工作。领 (略) ,负责集中安置区建设的日常事务。
( * )乡办作为拆 (略) 置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 * )严明纪律, (略) 政策。拆迁 (略) 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 (略) (略) 理,对以各种虚假手段骗取补偿资金、套取或变相套取安置用房的,收回补偿资金和安置房,并依 (略) 理。
( * )加强督促检查。纪工委执纪监督室、党政办督查室加强对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纪律检查和政策落实监督,确保拆 (略) 置工作按计划实施。
* 、本 (略) 经济开发区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本方案自印 (略) 。本方案印发前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且已实施的项目,可按原签 (略) ;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未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按本方案 (略) 。
附件
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分工
1、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集中建设安置区(试点)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对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方案、公开、公正遴选开发商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有关项目开发建设的 (略) 论证、审核。
2、拆 (略) 置工 (略) :负责安置区建设的日常事务;协调乡、 (略) 、村(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保证 (略)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 (略) 门做好对区级安置区项目拆迁预算的审核;负责项目建设有关资料的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略) :负责项目建设备案和协调审批工作,保证不影响项目进程
4、纪工委执纪监督室:负责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的纪律检查,及时纠偏,推进工作。
5、党政办督查室:负责项目实施 (略) 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进工作。
6、 (略)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监管使用,保证必要合理的资金支出。
7、自然资 (略) :负责安置区土地报批的组卷工作;具体承办协调土地报批指标的有关事宜;负责土地出让方案的编制等土地出让工作相关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级安置区征地补偿预算的审核工作,配合区级安置区拆迁补偿预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集中建设安置区规划选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公示、报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负责项目设施过程中规划的监督指导,保证项目规划科学实施;配 (略) (略) 在区域制止违法建设工作。
8、 (略) :负责项目建设施工手续的办理,包括建筑报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指导招投标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
9、 (略) :负责督促指导乡办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完善违 (略) 理手续,统 * 组 (略) 动;做好项目区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 、 (略) :负责统筹做好 (略) (略) 保基金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开发企业涉及的农民工 (略) 理工作。
* 、信访办:负责对项目建设的信访稳定评估工作, (略) 理项目建设中群众信访问题。
* 、综治办:负 (略) 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 、 (略) :负责做好安置区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 、 (略) :负责安置区拆迁补偿资金的审计工作。
* 、 (略) :负责指导乡办 (略) 管理工作。
* 、 (略) :负责项目 (略) 理, (略) 理突发事件,坚决依法打击干扰项目建设 (略) 为,确保项目建 (略) 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 、乡、 (略) :承担辖区内集中安置区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安置区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拆 (略) 置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拆迁区域内查违、控违、拆违、上报和协助违法 (略) 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协 (略) 做好开发商的公开、公正遴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各 (略) 需资料的整理呈报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监督与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家庭人口的认定工作;负责安置用房分配;负责安置区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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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后,形成了《 (略) 经济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反映开发区实际情况,增强方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略) 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8月 * 日前报开发区拆 (略) 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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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经济开发区
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 (略) 市建设步伐, (略) 市功能,科学规范拆 (略) 置工作,不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略)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 * 个文件的通知》(驻政〔 * 〕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略) (略) 被征地村(居)留地安置管理的意见》(驻政〔 * 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保障拆迁失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 (略) 会、 (略) (略) ,结合开发区实际,通过集中建设安置区的方式,妥善解决拆迁和失地群众的长期生活保障问题, (略) 会和谐发展成果。
* 、工作原则
( *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
( *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 * ) (略) ,节约用地的原则;
( * )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
* 、实施步骤
( * )深入宣传发动。大 (略) 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规划,宣传新的拆 (略) 置补偿办法, (略) 市化建设给群众带来的切实利益引导教育群众,达到家喻户晓,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 * )做好安置规划和土地报批工作。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针对安置用地的规划选址及时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完成安置用地的征收报批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安置用地控规编制,高标准、 (略) 修建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完善规划方案后实施。
( * )推进开发建设。 * 方 (略) 作用,鼓励参与安置区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满足群众安置需要。另 * 方面公开招商,对开发商的资质、业绩、 (略) 全面考察,设立准入门槛。公开、公平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略) 安置住房建设。
* 、实施办法
(略) 市规划、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由开发区管委会主导, (略) 安置政策,将拆迁群众居住安置用房和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有机结合起来,统 * 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用房与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分配由乡办主导,村居委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
( * )居住安置
按照驻政〔 * 〕 * 号文件规 (略) ,即按照享受搬 (略) 置优惠政策的合法分配人口数,购买价格不高于拆迁时砖混结构住房最高补偿标准。安置住房建设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 * 般商品住房标准,并满足入住条件。
( * )长期生活保障安置
根据驻政〔 * 号文件精神,以村(居)民组为单位,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由开发区管委会统 * 组织建设长期生活保障安置区, (略) 位置,以每户实际合法分配人口数,无偿向村(居)民提供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房(含经营用房和居住用房)。对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政策的村(居)民组,在村(居)民分配安置用房后,村(居)民组剩余土地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统 * 征收。
搬迁居民户选购的安置房面积不足实际合法分配人口应当享受的安置房面积时, (略) (略) 价对搬迁户给予货币补偿;搬迁居民户选购的安置房面积,超出实际合法分配人口应当享受的安置房面积时, (略) 分 * 平方米以内的由搬迁户按成本价购买。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要综合考虑土地成本价(征收成本+土地出让 (略) 分)、工程建设成本价、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超出面积在 * 平方米以外的由 (略) 价购买。市场价的确定以搬迁户选购房屋时周边相邻区域商品 (略) 评估价为基本依据。
长期生活保障安置人口数已经批准确定,不再调整。对于非本村(居)民组的居住户,只享受居住安置政策,不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政策。
( * )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
安置区内道路、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建设与安置房统 * 规划、统 * 设计、统 * 施工。
( * )土地征收及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按照安置区项目实施时土地征收 (略) ,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驻政〔 * 〕 * 号、驻政办〔 * 号、驻政〔 * 〕 * 号文件 (略) 。
( * )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家庭人口的认定
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合法分配人口的认定以公 (略) 住户籍为基本依据并按下列方法予以认定。
1.户籍不在被拆迁村庄,但实际在该村庄居住 * 年以上的因婚嫁迁入人口,且原居住户籍地不享受集体分配的人员,可认定为居住户籍;
2.户籍在本村(居)民组、年满 * 周岁的子女在校就读、部队服役、外出打工、服刑人员,无论在外居住时间长短,均按居住户籍予以认定。但已经在党政机关、事业等单位有固定工作岗位且有固定收入的以及退休人员,不视为居住户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等单位人员在原籍居住,实际上参与集体分配,未享受单位集资房、团购房等福利分房待遇,在退回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包括以后缴纳的)后的)。
3.因婚嫁不在本村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出,在村庄拆迁之前参与本村(居)民组集体分配的,视为居住户籍予以认定,不参与集体分配的,不予认定。
4.经村集体同意在当地居住不参与集体经济分配的居民,有确切证据证明符合村集体同意和在当地居住要件的,可给予认定。 (略) 的,不予居住安置。
5. 开发区辖区内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居住地和现居住地村庄都已拆迁但未给予居住安置的,由现居住地乡办给予居住安置。
6.以房屋拆迁最后截止日期为准,之前的死亡人口无论是否注销户籍或取消分配的 * 律不予安置,之后的死亡人口可以视为安置对象,由其继承人享受安置待遇;
7.户籍在本村(居)民组的挂靠户不视为居住户籍,不享受拆 (略) 置优惠政策;
8.对合法 (略) 认定时,享受居住安置住房的时间界限以房屋拆迁规定最后截止日期为准;享受长期生活保障安置房人口原则上以长期生活保障安置用地审批时间为准。
9. 人口认定由乡办依据 (略) ,合法分配人口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乡办审核后报开发区拆 (略) 置领导小组备案。
* 、组织领导
( * )开发区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集中安置区建设工作。领 (略) ,负责集中安置区建设的日常事务。
( * )乡办作为拆 (略) 置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 * )严明纪律, (略) 政策。拆迁 (略) 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 (略) (略) 理,对以各种虚假手段骗取补偿资金、套取或变相套取安置用房的,收回补偿资金和安置房,并依 (略) 理。
( * )加强督促检查。纪工委执纪监督室、党政办督查室加强对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纪律检查和政策落实监督,确保拆 (略) 置工作按计划实施。
* 、本 (略) 经济开发区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本方案自印 (略) 。本方案印发前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且已实施的项目,可按原签 (略) ;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未实施的项目,原则上按本方案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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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集中建设安置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分工
1、拆 (略) 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集中建设安置区(试点)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对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方案、公开、公正遴选开发商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有关项目开发建设的 (略) 论证、审核。
2、拆 (略) 置工 (略) :负责安置区建设的日常事务;协调乡、 (略) 、村(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保证 (略)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 (略) 门做好对区级安置区项目拆迁预算的审核;负责项目建设有关资料的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略) :负责项目建设备案和协调审批工作,保证不影响项目进程
4、纪工委执纪监督室:负责集中建设安置区工作的纪律检查,及时纠偏,推进工作。
5、党政办督查室:负责项目实施 (略) 情况、项目按计划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进工作。
6、 (略)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监管使用,保证必要合理的资金支出。
7、自然资 (略) :负责安置区土地报批的组卷工作;具体承办协调土地报批指标的有关事宜;负责土地出让方案的编制等土地出让工作相关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级安置区征地补偿预算的审核工作,配合区级安置区拆迁补偿预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集中建设安置区规划选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公示、报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负责项目设施过程中规划的监督指导,保证项目规划科学实施;配 (略) (略) 在区域制止违法建设工作。
8、 (略) :负责项目建设施工手续的办理,包括建筑报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指导招投标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
9、 (略) :负责督促指导乡办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完善违 (略) 理手续,统 * 组 (略) 动;做好项目区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 、 (略) :负责统筹做好 (略) (略) 保基金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开发企业涉及的农民工 (略) 理工作。
* 、信访办:负责对项目建设的信访稳定评估工作, (略) 理项目建设中群众信访问题。
* 、综治办:负 (略) 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 、 (略) :负责做好安置区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 、 (略) :负责安置区拆迁补偿资金的审计工作。
* 、 (略) :负责指导乡办 (略) 管理工作。
* 、 (略) :负责项目 (略) 理, (略) 理突发事件,坚决依法打击干扰项目建设 (略) 为,确保项目建 (略) 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 、乡、 (略) :承担辖区内集中安置区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安置区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拆 (略) 置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拆迁区域内查违、控违、拆违、上报和协助违法 (略) 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协 (略) 做好开发商的公开、公正遴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前期各 (略) 需资料的整理呈报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监督与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家庭人口的认定工作;负责安置用房分配;负责安置区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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