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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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告〔2021〕014号



公告

(略) 〔 *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 (略) 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 (略) 市国 (略) 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 (略) 口区石门山经济适用房, (略) 镇住宅用地。该宗地分摊土地面积 * .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地价总额 * 万元。现拟办理该宗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为 * 年,出让起始日期从 * 日起算。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 (略) 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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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 (略) 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 (略) 市国 (略) 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 (略) 口区石门山经济适用房, (略) 镇住宅用地。该宗地分摊土地面积 * .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地价总额 * 万元。现拟办理该宗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为 * 年,出让起始日期从 * 日起算。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 (略) 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及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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