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文件
松国资委〔 * 〕 * 号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关于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
的批复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
(略) 办〔 * 〕 * 号《关于修改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1. 第 * 条:建议删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略) 、保落实”;建议将“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修改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2. 第十 * 条:将 (略) 的出资时间修改为: * 日。
3. 第 * 十条:增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若干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其他党委成员若干人”。
4. 第 * 十 * 条:党委职责第( * )项,将“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 (略) 贯彻落实”修改为“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区委、区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区 (略) 贯彻落实”。
5. 第 * 十 * 条:股东会的职权第( * )项建议修改为“决定投融资计划和方案”。
6. 第 * 十 * 条:董事会的职权第( * )项内容删除“和投融资方案”;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十)项与第(十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7.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8. 第 * 十 * 条:第 * 句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第 * 句删除“担保”。
9. 第 * 十 * 条:最后 * 句修改为:“董 (略) 档案永久保存”。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十)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第 * 十 * 条:将“任免”修改为“任免程序”。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建议将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修改为“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并在本章中增加两条: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略) 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 (略) 治理的权益。
(2)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活动,引导 (略) 改革发展。公司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设工会主席 * 名,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 (略) 选举产生。
请根据我委批复意 (略) 修改。 (略) (略) 门登记的章程正式文本需报送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日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文件
松国资委〔 * 〕 * 号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关于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
的批复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
(略) 办〔 * 〕 * 号《关于修改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1. 第 * 条:建议删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略) 、保落实”;建议将“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修改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2. 第十 * 条:将 (略) 的出资时间修改为: * 日。
3. 第 * 十条:增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若干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其他党委成员若干人”。
4. 第 * 十 * 条:党委职责第( * )项,将“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 (略) 贯彻落实”修改为“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区委、区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区 (略) 贯彻落实”。
5. 第 * 十 * 条:股东会的职权第( * )项建议修改为“决定投融资计划和方案”。
6. 第 * 十 * 条:董事会的职权第( * )项内容删除“和投融资方案”;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十)项与第(十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7.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8. 第 * 十 * 条:第 * 句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第 * 句删除“担保”。
9. 第 * 十 * 条:最后 * 句修改为:“董 (略) 档案永久保存”。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十)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第 * 十 * 条:将“任免”修改为“任免程序”。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建议将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修改为“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并在本章中增加两条: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略) 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 (略) 治理的权益。
(2)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活动,引导 (略) 改革发展。公司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设工会主席 * 名,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 (略) 选举产生。
请根据我委批复意 (略) 修改。 (略) (略) 门登记的章程正式文本需报送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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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国资委〔 * 〕 * 号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关于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
的批复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
(略) 办〔 * 〕 * 号《关于修改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1. 第 * 条:建议删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略) 、保落实”;建议将“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修改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2. 第十 * 条:将 (略) 的出资时间修改为: * 日。
3. 第 * 十条:增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若干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其他党委成员若干人”。
4. 第 * 十 * 条:党委职责第( * )项,将“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 (略) 贯彻落实”修改为“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区委、区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区 (略) 贯彻落实”。
5. 第 * 十 * 条:股东会的职权第( * )项建议修改为“决定投融资计划和方案”。
6. 第 * 十 * 条:董事会的职权第( * )项内容删除“和投融资方案”;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十)项与第(十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7.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8. 第 * 十 * 条:第 * 句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第 * 句删除“担保”。
9. 第 * 十 * 条:最后 * 句修改为:“董 (略) 档案永久保存”。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十)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第 * 十 * 条:将“任免”修改为“任免程序”。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建议将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修改为“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并在本章中增加两条: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略) 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 (略) 治理的权益。
(2)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活动,引导 (略) 改革发展。公司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设工会主席 * 名,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 (略) 选举产生。
请根据我委批复意 (略) 修改。 (略) (略) 门登记的章程正式文本需报送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 日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文件
松国资委〔 * 〕 * 号
(略) 市 (略) 区国有资 (略)
关于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
的批复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
(略) 办〔 * 〕 * 号《关于修改 (略) 松 (略) 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1. 第 * 条:建议删去“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略) 、保落实”;建议将“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修改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2. 第十 * 条:将 (略) 的出资时间修改为: * 日。
3. 第 * 十条:增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若干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其他党委成员若干人”。
4. 第 * 十 * 条:党委职责第( * )项,将“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 (略) 贯彻落实”修改为“监督、保证党中央、 (略) 市委、市政府、 (略) 区委、区政府 (略) 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及区 (略) 贯彻落实”。
5. 第 * 十 * 条:股东会的职权第( * )项建议修改为“决定投融资计划和方案”。
6. 第 * 十 * 条:董事会的职权第( * )项内容删除“和投融资方案”;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十)项与第(十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7.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8. 第 * 十 * 条:第 * 句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第 * 句删除“担保”。
9. 第 * 十 * 条:最后 * 句修改为:“董 (略) 档案永久保存”。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十)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第 * 十 * 条:将“任免”修改为“任免程序”。
* . 第 * 十 * 条: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第( * )项与第( * )项之间的内容缺少序号。
* . 建议将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修改为“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并在本章中增加两条: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略) 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维护 (略) 治理的权益。
(2)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织活动,引导 (略) 改革发展。公司应当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设工会主席 * 名,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 (略) 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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