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公告
唐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公告
各小微企业业主: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 (略) 、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略) (略) 。同时,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能力相对薄弱等特点,对深化环评改革、优化环评服务有普遍的期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署,做好“ * 稳”工作,落实“ * 保”任务,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结合本县实际, (略) 如下。
* 、深化改革,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 * )缩小项目环评范围
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 * 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 (略) 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发 (略) 。
( * )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
对确有 * 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修订报告表格式,简化表格内容和填写要求,降低编制难度。研究简化报告表项目评价程序、评价内容;以引用现有数据为主,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略) 专项评价的,突出重点要素或专题;对不需开展专项评价的, (略) 模型预测,仅需按要求填写表格。
( * )探索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
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园区内同 * 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 * 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鼓励地方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如电镀、印染、喷涂等),明确 * 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依托相关设施的企业,其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无需考虑依托设施内容。
( * )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现行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在新《名录》发布实 (略) 。1、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带*的行业工业建筑外的不纳入环评管理。(名录见附件1)2、探索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要件报送有审批权 (略) 门。 (略) 门在收到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公示期满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为15和8个工作日(含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 (略) 《指导意见》中明确的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见附件2);
* 、提升服务,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
( * ) (略) 服务
进 * 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在唐河 (略) (略) 开通政务服务窗口( (略) 3号楼3楼环保服务窗口)、热线电话( * 926)等途径, (略) 服务渠道,公开当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为小微企 (略) ,避免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 * )便利择优选择环评单位
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网址: (略) --业务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信用平台),定期公开有关环评单位情况,鼓励小微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自主选择,自行协商,各 (略) (略) (略) 门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指定环评单位。
( * )推进规范环评收费
环评单位应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向建设单位告知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 (略) 、环保投入等工作边界,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 (略) 价格。
( * )开展政策技术帮扶
可以委托省、市级技术评估单位对工艺相对复杂、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 (略) 技术评估,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对小微企业项目 (略) 的环保要求。
* 、加强监管,确保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
( *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结合区域“ * 线 * 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 (略) 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小微企业发展。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严禁开工建设。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 (略) 业,从严审查把关。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顿力度,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压实企业环保责任
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 (略) 手续,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的项目,应严格兑现承诺事项。未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依法接受环境监管。
(十 * )灵活开展环境监管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优化“双随机、 * 公开”日常监管,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充分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程序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 (略) 检查。 (略)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 (略) 罚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 (略) 罚,加强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指导和帮扶。
* 、强化保障,推进小微企业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 *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 (略) 门、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小微企业项目环 (略) 成本。
(十 * )推进监测数据共享
(略) 监测、执法监测等数据公开。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 (略) 络建设,结合入园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相关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十 * )鼓励公众监督
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重点针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违规收费、违规办理,以及环评要 (略) 为, (略) 会监督,推动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工作。
(十 * )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对地方环评从业人员、技术专家和基层环评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提升环评编制和把关能力。推进环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行“ * 网通办”,尽快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附件1
附件2
(略) 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
序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号 | 项目类别 | 文件类别 |
1 |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 15 谷物磨制 131* 饲料加工 132* | 报告表 |
2 | 16 植物油加工 133* | 报告表 | |
3 | 17 制糖业 134* | 报告表 | |
4 | 18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 | 报告表 | |
5 | 19 水产品加工 136(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除外) | 报告表 | |
6 | 20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 | 报告表 | |
7 | 十 * 、食品制造业 | 14 21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 方便食品制造 143*; 罐头食品制造 145* | 报告表 |
8 | 22 乳制品制造 144* | 报告表 | |
9 | 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报告表 | |
10 | 24 其他食品制造 149* | 报告表 | |
11 | * 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 业 | 23 39 印刷 231* | 报告表 |
12 | * 十 * 、文教、工美、体育 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 40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1*; 乐器制造 242*; 体育用品制 造 244*;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6* | 报告表 |
13 | 41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43* | 报告表 | |
14 | * 十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4 69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 物 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 造 344; 轴承、 (略) 件制造 345; 烘炉、风机、 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 通 (略) 件制造 348;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49 | 报告表 |
15 | * 十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5 70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 化 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2;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 印刷、 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4; 纺织、服 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 设备制造 356;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 医 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 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 报告表 |
16 | * 十 * 、汽车制造业 36 | 71 汽车整车制造 361;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 改装汽车 制造 363; 低速汽车制造 364; 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 身、挂车制造 366; (略) 件及配件制造 367 | 报告表 |
17 | * 十 * 、铁路、船舶、航空 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7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372 | 报告表 |
18 | 73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373 | 报告表 | |
19 | 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374 | 报告表 | |
20 | 75 摩托车制造 375 | 报告表 | |
21 | 76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376; 助动车制造 377; 非公 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378;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 输设备制造 379 | 报告表 | |
22 | * 十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 38 | 77 电机制造 381;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2; 电线、电 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 电池制造 384; 家用电 力器具制造 385;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6; 照明器具 制造 387;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 | 报告表 |
23 | * 十 * 、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9 78 计算机制造 391 | 报告表 |
24 | 79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96 | 报告表 | |
25 | 80 电子器件制造 397 | 报告表 | |
26 | 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 | 报告表 | |
27 | 82 通信设备制造 392;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393; 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 394; 非专业视 听设备制造 395; 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 399 | 报告表 |
附件3
(略) 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办事指南(试行)
* 、申请方式、材料
建设单位 (略) (略) 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5)。
2. 环评文件。
3. 公众参与说明(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 、办理流程
(略) 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可不对 (略) 评估、审查, (略) 受理和拟审批同步公示,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评文件、公众参与说明(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合并,分别为10个、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 (略) 政审批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 * 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全的有关材料要求。
* 、审批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为15和8个工作日(含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
附件4
(略) 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试行)
* 、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名称 | |||||||
建 (略) 会信用代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环评文件名称 | |||||||
项目建设地点 | |||||||
是否未批先建 | 是□ 否□ | (略) 理到位 | 是□ 否□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
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授权经办人信息: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 、环评单位信息: | |||||||
环评单位名称 | |||||||
环 (略) 会信用代码 | |||||||
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
环评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 *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适用范围 1. (略)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 (略) 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2.位于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 、 (略) 政许可的条件 1.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 (略) 在区域产业政策要求; 2.建设项目应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符合区域替代要求,环评文件中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运前取得总量指标; 5.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已对项目原有的 (略) 梳理分析,并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理应急 (略)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7.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 ||||||
建设单位承诺 |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略) 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 (略) 门将本 (略) 会信用考核范畴, (略) 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项目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 (略) 了审查,认为该建设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中第 项,环评文件符合审批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环评文件中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吨,氨氮 吨, * 氧化硫 吨,氮氧化物 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吨,重金属铅 吨,铬 吨,砷 吨,镉 吨,汞 吨。 * 、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承诺及项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 (略) 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若存 (略) 为隐瞒不报的, (略) , * 切后果 (略) 承担。 * 、本单 (略) 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 * 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申报排污许可证,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 ||||||
环评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承诺 | ( * )本单位(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依法开展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 ( * )本单位(人)已经知晓生 (略) (略) 内容,本项目符合实施告知承诺的条件,接受生 (略) 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 (略) 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 * )本单位(人)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 (略) 评价,并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略) 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建设项 (略) 得出的环评结论负责。 环评机构(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
附件5:
生态环境准入条件: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符合相关规划要求;3、符合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有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完善的治理措施。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不符合相关规划(生态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土地规划、建设规划等)要求;3、不符合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4、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没有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完善的治理措施;6、生产工艺设备、产能、产品列入落后淘汰名录;7、国家或地方明令禁 (略) 业或项目。
附件6
* 日
各小微企业业主: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促进创新、 (略) 、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略) (略) 。同时,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人员少、工艺流程简单,部分小微企业环境影响较小、环保能力相对薄弱等特点,对深化环评改革、优化环评服务有普遍的期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署,做好“ * 稳”工作,落实“ * 保”任务,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绿色发展。结合本县实际, (略) 如下。
* 、深化改革,简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 * )缩小项目环评范围
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 * 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 (略) 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发 (略) 。
( * )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
对确有 * 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修订报告表格式,简化表格内容和填写要求,降低编制难度。研究简化报告表项目评价程序、评价内容;以引用现有数据为主,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略) 专项评价的,突出重点要素或专题;对不需开展专项评价的, (略) 模型预测,仅需按要求填写表格。
( * )探索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
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园区内同 * 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 * 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鼓励地方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如电镀、印染、喷涂等),明确 * 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依托相关设施的企业,其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无需考虑依托设施内容。
( * )继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现行正面清单相关规定在新《名录》发布实 (略) 。1、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带*的行业工业建筑外的不纳入环评管理。(名录见附件1)2、探索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要件报送有审批权 (略) 门。 (略) 门在收到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公示期满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为15和8个工作日(含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 (略) 《指导意见》中明确的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见附件2);
* 、提升服务,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
( * ) (略) 服务
进 * 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在唐河 (略) (略) 开通政务服务窗口( (略) 3号楼3楼环保服务窗口)、热线电话( * 926)等途径, (略) 服务渠道,公开当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为小微企 (略) ,避免小微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
( * )便利择优选择环评单位
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网址: (略) --业务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信用平台),定期公开有关环评单位情况,鼓励小微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自主选择,自行协商,各 (略) (略) (略) 门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指定环评单位。
( * )推进规范环评收费
环评单位应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向建设单位告知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明确环评 (略) 、环保投入等工作边界,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 (略) 价格。
( * )开展政策技术帮扶
可以委托省、市级技术评估单位对工艺相对复杂、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 (略) 技术评估,提高环评审批质量,对小微企业项目 (略) 的环保要求。
* 、加强监管,确保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
( *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结合区域“ * 线 * 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 (略) 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小微企业发展。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依法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严禁开工建设。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 (略) 业,从严审查把关。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顿力度,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压实企业环保责任
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 (略) 手续,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的项目,应严格兑现承诺事项。未纳入环评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依法接受环境监管。
(十 * )灵活开展环境监管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优化“双随机、 * 公开”日常监管,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抽查,充分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程序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 (略) 检查。 (略)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 (略) 罚条件的小微企业依法 (略) 罚,加强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指导和帮扶。
* 、强化保障,推进小微企业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十 *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 (略) 门、园区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小微企业项目环 (略) 成本。
(十 * )推进监测数据共享
(略) 监测、执法监测等数据公开。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 (略) 络建设,结合入园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相关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十 * )鼓励公众监督
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重点针对小微企业项目环评违规收费、违规办理,以及环评要 (略) 为, (略) 会监督,推动做好小微企业环评工作。
(十 * )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对地方环评从业人员、技术专家和基层环评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提升环评编制和把关能力。推进环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行“ * 网通办”,尽快具备“不见面”审批条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环评改革获得感。
附件1
附件2
(略) 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
序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项目类别号 | 项目类别 | 文件类别 |
1 |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 13 15 谷物磨制 131* 饲料加工 132* | 报告表 |
2 | 16 植物油加工 133* | 报告表 | |
3 | 17 制糖业 134* | 报告表 | |
4 | 18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 | 报告表 | |
5 | 19 水产品加工 136(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除外) | 报告表 | |
6 | 20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 | 报告表 | |
7 | 十 * 、食品制造业 | 14 21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 方便食品制造 143*; 罐头食品制造 145* | 报告表 |
8 | 22 乳制品制造 144* | 报告表 | |
9 | 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报告表 | |
10 | 24 其他食品制造 149* | 报告表 | |
11 | * 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 业 | 23 39 印刷 231* | 报告表 |
12 | * 十 * 、文教、工美、体育 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 40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1*; 乐器制造 242*; 体育用品制 造 244*;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6* | 报告表 |
13 | 41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43* | 报告表 | |
14 | * 十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34 69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2; 物 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 造 344; 轴承、 (略) 件制造 345; 烘炉、风机、 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 通 (略) 件制造 348;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49 | 报告表 |
15 | * 十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5 70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 化 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2;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 印刷、 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4; 纺织、服 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 设备制造 356;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57; 医 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 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 报告表 |
16 | * 十 * 、汽车制造业 36 | 71 汽车整车制造 361;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 改装汽车 制造 363; 低速汽车制造 364; 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 身、挂车制造 366; (略) 件及配件制造 367 | 报告表 |
17 | * 十 * 、铁路、船舶、航空 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7 72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372 | 报告表 |
18 | 73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373 | 报告表 | |
19 | 74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374 | 报告表 | |
20 | 75 摩托车制造 375 | 报告表 | |
21 | 76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376; 助动车制造 377; 非公 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378;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 输设备制造 379 | 报告表 | |
22 | * 十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 38 | 77 电机制造 381;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2; 电线、电 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 电池制造 384; 家用电 力器具制造 385;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6; 照明器具 制造 387;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 | 报告表 |
23 | * 十 * 、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39 78 计算机制造 391 | 报告表 |
24 | 79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96 | 报告表 | |
25 | 80 电子器件制造 397 | 报告表 | |
26 | 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 | 报告表 | |
27 | 82 通信设备制造 392;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393; 雷达及配 套设备制造 394; 非专业视 听设备制造 395; 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 399 | 报告表 |
附件3
(略) 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办事指南(试行)
* 、申请方式、材料
建设单位 (略) (略) 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5)。
2. 环评文件。
3. 公众参与说明(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 、办理流程
(略) 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可不对 (略) 评估、审查, (略) 受理和拟审批同步公示,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评文件、公众参与说明(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合并,分别为10个、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 (略) 政审批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 * 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全的有关材料要求。
* 、审批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为15和8个工作日(含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时间)。
附件4
(略) 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试行)
* 、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名称 | |||||||
建 (略) 会信用代码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环评文件名称 | |||||||
项目建设地点 | |||||||
是否未批先建 | 是□ 否□ | (略) 理到位 | 是□ 否□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
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授权经办人信息: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 、环评单位信息: | |||||||
环评单位名称 | |||||||
环 (略) 会信用代码 | |||||||
编制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
环评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 *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适用范围 1. (略)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 (略) 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2.位于中国( (略) )自由贸易试验区,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 、 (略) 政许可的条件 1.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 (略) 在区域产业政策要求; 2.建设项目应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4.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符合区域替代要求,环评文件中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运前取得总量指标; 5.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已对项目原有的 (略) 梳理分析,并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理应急 (略)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7.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 ||||||
建设单位承诺 |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审批机关告知事项, (略) 提交的各项材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对填报的内容负责。同 (略) 门将本 (略) 会信用考核范畴, (略) 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过项目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 (略) 了审查,认为该建设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中第 项,环评文件符合审批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环评文件中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区域削减措施,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吨,氨氮 吨, * 氧化硫 吨,氮氧化物 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吨,重金属铅 吨,铬 吨,砷 吨,镉 吨,汞 吨。 * 、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本承诺及项 (略) 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 (略) 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守法生产经营,若存 (略) 为隐瞒不报的, (略) , * 切后果 (略) 承担。 * 、本单 (略) 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 * 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申报排污许可证,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正式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 ||||||
环评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承诺 | ( * )本单位(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依法开展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制。 ( * )本单位(人)已经知晓生 (略) (略) 内容,本项目符合实施告知承诺的条件,接受生 (略) 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 (略) 为,依法接受信用惩戒。 ( * )本单位(人)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 (略) 评价,并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略) 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建设项 (略) 得出的环评结论负责。 环评机构(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
附件5:
生态环境准入条件: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符合相关规划要求;3、符合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有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完善的治理措施。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不符合相关规划(生态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土地规划、建设规划等)要求;3、不符合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4、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没有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完善的治理措施;6、生产工艺设备、产能、产品列入落后淘汰名录;7、国家或地方明令禁 (略) 业或项目。
附件6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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