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水务局关于葫芦河流域安伏镇至秦安县城段生态保护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葫芦河流域安伏镇至秦安县城段生态保护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天市水发〔 * 号
秦 (略) (略) :
你局上报的《关于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秦住建发〔 * 〕 * 号)收悉。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 (略) (略) 门许可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 年4月 * 日, (略) 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 (略) 踏勘、听取汇报,专家组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满足要求,现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位于 (略) 叶堡镇、安伏 (略) 区境内,管线走向基本沿显 (略) 及葫芦河河道及岸滩敷设,设计排污流量 * m3/d,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ΦDN * -DN * ,敷设管线总长度 * . * km。其中显 (略) 新阳至蔡家牌楼段长3. * km,葫芦河叶堡镇至 (略) * 中段长 * . * km。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是 (略) 生态环保基础设 (略) 分,它的建成可有效改善 (略) 葫芦河流域水环境,对实施“绿水 (略) ”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 、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 点击查看>> )的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将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标准确定为 * 年 * 遇洪水复核。
* 、同意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
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基本沿显 (略) 、葫芦河河道铺设,总长度 * . * km,其中显 (略) 新阳至蔡家牌楼段3. * km,葫芦河叶 (略) 段 * . * km。
评价对象主要为评价 (略) 穿越河段,总长度 * m(其中显清 (略) ,穿越长度 * m;葫 (略) ,穿越长度 * m);顺河共8段,其中显 (略) 2段,葫芦河6段,总长度 * m; (略) 2座(其中1#泵站在河 (略) 滩地,2#泵站在河道内)及其他 (略) 洪的建(构)筑物。
*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该报告以收集显 (略) 、葫芦河流域河道水文、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 (略) 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 (略) 防洪评价计算,按照 (略) 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 、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1. 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确定显 (略) 汇口以上 * 年 * 遇洪峰流量为 * m3/s;葫芦河(显 (略) 汇口以上河段) * 年 * 遇洪峰流量为 * m3/s;显 (略) 汇口 (略) 以上河段 * m3/s; (略) 及以下河段为 * m3/s。
2. 同意水面线计算成果
本评价报告水面线计算采用水力能量方程(伯努利方程方程)计算,确定显 (略) 管道穿越工程1- * #断面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为 * * . * m;葫芦河管道穿越工程 * - * #断面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为 * * . * m;其成果基本正确。
3.同意冲刷深度及管顶埋深计算成果
本评价报告复核满足防洪冲刷深度要求的管顶埋深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中护岸平顺冲刷深度计算公式和《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 * - * 修正式计算,经合理性分析后,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成果。
⑴穿河段:显 (略) (略) 。计算冲刷深度1.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2. * -2.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2.9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葫芦 (略) ,计算冲刷深度2.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3. * -3.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3. * m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
⑵顺河段:显清 (略) 。计算冲刷深度1.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2. * ~2.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2.9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要求;葫芦 (略) ,计算冲刷深度2. * ~3.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3. * ~3.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3. * m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
⑶1#泵 (略) 洪要求的顶高程为 * . * m、2#泵站为 * . * m。设计1#泵站顶高程 * .8m,2#泵站顶高程 * .2m。基础埋深:葫芦河2#泵站建设在河道范围内,计算冲刷深度4. * m,考虑0.8m安全值后为5. * m,与设计埋深 * .8m比较,富余值9.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因此,1#泵站、2#泵站均满足 * (略) 洪要求。专家组认为:评价单位计算方法正确, (略) 。
*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
* 、同意防治补救措施及结论建议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 、工程建设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设、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 (略) 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管线穿越河道次数及长度,不得在河道内建设高于河床面以上的永久性建(构)筑物。本工程设计在河道内建有诸多高于现状河床的检修井(设计高出现状河床0.5m)和在葫芦河(县城段)建有2# (略) ,应降低检修井井口高度和调整 (略) 位置。
2. (略) 工程在河道内横向穿越次数较多, (略) 距离太长,在 * 定程度上增加了河道 (略) 洪安全的风险。因此,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 * 定要加强对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提供的“管顶设计埋设深度”敷设, (略) (略) 和堤防堤脚保持 * 定的安全距离。如穿河管道对堤防有毁坏, (略) 修复或重建,恢复其原貌,确保堤防安全。
3. (略) 理好对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第 * 人合法水事权益,并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其他问题。
4.鉴于显 (略) 、葫芦河均属山区性河流,汛期峰高流量大,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若在汛期施 (略) 洪和施工(人员、设备)自身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汛前编制施工度汛方案, (略) (略) (略) 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 (略) 负责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和工程弃 (略) 洪的障碍物,严禁在河道内再建任何形式的阻水建(构)筑物,确保 (略) 洪安全。
6.根据《 (略) 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 * 号)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完成建设项目相关防洪措施建设任务,保证与主体工程 (略) 。
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实施,如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 年内开工程建设,逾 (略) 行政许可手续。
(略)
* 日
天市水发〔 * 号
秦 (略) (略) :
你局上报的《关于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秦住建发〔 * 〕 * 号)收悉。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 (略) (略) 门许可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 年4月 * 日, (略) 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对 (略) 编制的《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 (略) 踏勘、听取汇报,专家组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防洪评价报告》满足要求,现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位于 (略) 叶堡镇、安伏 (略) 区境内,管线走向基本沿显 (略) 及葫芦河河道及岸滩敷设,设计排污流量 * m3/d,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ΦDN * -DN * ,敷设管线总长度 * . * km。其中显 (略) 新阳至蔡家牌楼段长3. * km,葫芦河叶堡镇至 (略) * 中段长 * . * km。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是 (略) 生态环保基础设 (略) 分,它的建成可有效改善 (略) 葫芦河流域水环境,对实施“绿水 (略) ”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 、同意评价范围内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 点击查看>> )的规定,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将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工程防洪标准确定为 * 年 * 遇洪水复核。
* 、同意评价范围及评价对象
葫芦河流域安伏 (略) 段生态保护 (略) 项目—叶堡镇 (略) 基本沿显 (略) 、葫芦河河道铺设,总长度 * . * km,其中显 (略) 新阳至蔡家牌楼段3. * km,葫芦河叶 (略) 段 * . * km。
评价对象主要为评价 (略) 穿越河段,总长度 * m(其中显清 (略) ,穿越长度 * m;葫 (略) ,穿越长度 * m);顺河共8段,其中显 (略) 2段,葫芦河6段,总长度 * m; (略) 2座(其中1#泵站在河 (略) 滩地,2#泵站在河道内)及其他 (略) 洪的建(构)筑物。
*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路线
原则同意该报告以收集显 (略) 、葫芦河流域河道水文、泥沙、历史洪水、河道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资料, (略) 踏勘、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水文计 (略) 防洪评价计算,按照 (略) 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 、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
1. 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设计洪水计算,确定显 (略) 汇口以上 * 年 * 遇洪峰流量为 * m3/s;葫芦河(显 (略) 汇口以上河段) * 年 * 遇洪峰流量为 * m3/s;显 (略) 汇口 (略) 以上河段 * m3/s; (略) 及以下河段为 * m3/s。
2. 同意水面线计算成果
本评价报告水面线计算采用水力能量方程(伯努利方程方程)计算,确定显 (略) 管道穿越工程1- * #断面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为 * * . * m;葫芦河管道穿越工程 * - * #断面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为 * * . * m;其成果基本正确。
3.同意冲刷深度及管顶埋深计算成果
本评价报告复核满足防洪冲刷深度要求的管顶埋深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中护岸平顺冲刷深度计算公式和《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 * - * 修正式计算,经合理性分析后,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成果。
⑴穿河段:显 (略) (略) 。计算冲刷深度1.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2. * -2.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2.9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葫芦 (略) ,计算冲刷深度2.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3. * -3.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3. * m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
⑵顺河段:显清 (略) 。计算冲刷深度1. * ~2.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2. * ~2.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2.9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要求;葫芦 (略) ,计算冲刷深度2. * ~3. * m,考虑0.8m安全值后,满足防洪要求的管顶埋深为3. * ~3. * m,与设计管顶埋深值3. * m比较,管顶埋深富余0. * ~0.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
⑶1#泵 (略) 洪要求的顶高程为 * . * m、2#泵站为 * . * m。设计1#泵站顶高程 * .8m,2#泵站顶高程 * .2m。基础埋深:葫芦河2#泵站建设在河道范围内,计算冲刷深度4. * m,考虑0.8m安全值后为5. * m,与设计埋深 * .8m比较,富余值9. * m,满足 * 年 * 遇洪水抗冲要求。因此,1#泵站、2#泵站均满足 * (略) 洪要求。专家组认为:评价单位计算方法正确, (略) 。
*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该《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综合评价。
* 、同意防治补救措施及结论建议
原则同意《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 、工程建设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设、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 (略) 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管线穿越河道次数及长度,不得在河道内建设高于河床面以上的永久性建(构)筑物。本工程设计在河道内建有诸多高于现状河床的检修井(设计高出现状河床0.5m)和在葫芦河(县城段)建有2# (略) ,应降低检修井井口高度和调整 (略) 位置。
2. (略) 工程在河道内横向穿越次数较多, (略) 距离太长,在 * 定程度上增加了河道 (略) 洪安全的风险。因此,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 * 定要加强对工程的施工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提供的“管顶设计埋设深度”敷设, (略) (略) 和堤防堤脚保持 * 定的安全距离。如穿河管道对堤防有毁坏, (略) 修复或重建,恢复其原貌,确保堤防安全。
3. (略) 理好对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第 * 人合法水事权益,并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其他问题。
4.鉴于显 (略) 、葫芦河均属山区性河流,汛期峰高流量大,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若在汛期施 (略) 洪和施工(人员、设备)自身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在汛前编制施工度汛方案, (略) (略) (略) 政许可后方可施工。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 (略) 负责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和工程弃 (略) 洪的障碍物,严禁在河道内再建任何形式的阻水建(构)筑物,确保 (略) 洪安全。
6.根据《 (略) 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 * 号)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完成建设项目相关防洪措施建设任务,保证与主体工程 (略) 。
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内容实施,如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审批。建设项目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 年内开工程建设,逾 (略) 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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