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奥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挤塑板生产线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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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奥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聚苯乙烯挤塑板生产线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 * 万立方米聚苯 * 烯挤塑板生产线项目

(略) 市周巷镇周浒公路 * 号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聚苯 * 烯挤塑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板材挤塑成型机2台、切割机2台、切片机2台、压平机2台、粉碎机2台、搅拌机2台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 (略) 雨污分流。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后排入 (略) ,最终委托 (略)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 / 点击查看>> )要求。挤塑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挤塑废气、粉碎粉尘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 * 米排气筒排放;拌料、切割粉尘 (略) 理后排放,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无组织苯 * 烯、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 * )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厂区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 (略) 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 * 次污染。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 (略) 公告 * 年第 * 号)等要求设 (略) 所,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略) 置,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般固 (略) 置须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等要求。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强对发泡剂( * 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7、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略) 环保“ * 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公告期为 * 日至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 室( (略) 北路 * 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 * 万立方米聚苯 * 烯挤塑板生产线项目

(略) 市周巷镇周浒公路 * 号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聚苯 * 烯挤塑板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板材挤塑成型机2台、切割机2台、切片机2台、压平机2台、粉碎机2台、搅拌机2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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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 (略) 雨污分流。生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后排入 (略) ,最终委托 (略)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 / 点击查看>> )要求。挤塑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挤塑废气、粉碎粉尘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 * 米排气筒排放;拌料、切割粉尘 (略) 理后排放,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无组织苯 * 烯、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 * )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厂区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 (略) 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 * 次污染。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 (略) 公告 * 年第 * 号)等要求设 (略) 所,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略) 置,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般固 (略) 置须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等要求。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加强对发泡剂( * 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7、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略) 环保“ * 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公告期为 * 日至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 室( (略) 北路 * 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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