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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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略) 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建公 (略) , (略) 弃土坑,北侧和南侧比邻 (略) 生 (略) ,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绥棱镇 * m(馆区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1 * ,建筑面积 * m2(车库 * m2、办公楼 * m2、综合服务楼 * m2、 (略) 理间 * m2、锅炉房 * m2)。在综合服务楼内建 * m2危废暂存间 * 座,新建1套废气治理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年可焚烧尸体 * 具。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情况下,同意你单位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用的环境保护 (略) 项目建设。

   * 、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工程,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略) 理;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 (略) 界噪声要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 (略) 绿化、美化。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 (略) ,最终进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略) (略) 区内的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 * )本项目供热采用 * 台0.7MW生物质锅炉,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净化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中在用锅炉限值要求。

  ( * )本项目火化间设有3台燃油式火化机,3台火化机不同时使用,火化废气通过引风 (略) 理装置(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 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火化机风机、取暖锅炉风机等设备噪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基础减震、 (略) 、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火化骨灰、废布袋及飞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草木灰)、除酸废渣等。废活性炭、除酸废渣、废布袋及飞灰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活性炭、除酸废渣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 (略) 置,在危险废物转移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版》中“危险废物豁免清单”,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布袋及飞灰、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同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草木灰) (略) (略) 理;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或寄存。

  ( * )该项目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 (略) 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如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报由有审批权 (略) (略) 门重新审批。

   * 、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的“ * 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 、由 (略) 市绥棱生态环境保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市绥 (略)

   * 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略) 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建公 (略) , (略) 弃土坑,北侧和南侧比邻 (略) 生 (略) ,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绥棱镇 * m(馆区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1 * ,建筑面积 * m2(车库 * m2、办公楼 * m2、综合服务楼 * m2、 (略) 理间 * m2、锅炉房 * m2)。在综合服务楼内建 * m2危废暂存间 * 座,新建1套废气治理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年可焚烧尸体 * 具。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情况下,同意你单位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用的环境保护 (略) 项目建设。

   * 、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略)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工程,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略) 理;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 (略) 界噪声要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 (略) 绿化、美化。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 (略) ,最终进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略) (略) 区内的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 * )本项目供热采用 * 台0.7MW生物质锅炉,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净化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中在用锅炉限值要求。

  ( * )本项目火化间设有3台燃油式火化机,3台火化机不同时使用,火化废气通过引风 (略) 理装置(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 m高排气筒排放。火化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火化机风机、取暖锅炉风机等设备噪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基础减震、 (略) 、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火化骨灰、废布袋及飞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草木灰)、除酸废渣等。废活性炭、除酸废渣、废布袋及飞灰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活性炭、除酸废渣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 (略) 置,在危险废物转移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版》中“危险废物豁免清单”,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布袋及飞灰、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同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草木灰) (略) (略) 理;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或寄存。

  ( * )该项目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 (略) 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如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报由有审批权 (略) (略) 门重新审批。

   * 、项目建设 (略) 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的“ * 同时”制度,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 、由 (略) 市绥棱生态环境保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市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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