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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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略) 生产建 (略) , (略) (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署,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关于进 * 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略) 。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略)

* 日

附件: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关于进 * 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 条 (略) 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 * 定收益的公 (略) 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第 * 条 (略) 称绩效管理, (略) 门、 (略) 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 (略) 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第 * 条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科学规范。专项债券项目 (略) 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 * )协同配合。 (略) 门牵头组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略) 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

( * )公开透明。绩效信息是专项债券项目信息 (略) 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 (略) 会监督,通过公开推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 * )强化运用。突出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并与有关管理措施和政策试点等挂钩。

第 * 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 * 条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 (略) 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 (略) 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 *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 * )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 * )项目资金来 (略) 性;

( * )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 * )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 * )项目 (略) 性和偿债风险点;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第 * 条 (略) 门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 (略) 门可组织第 * 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 * 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 * 条 绩效目标应当重点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第 * 条 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 (略) 门审核后, (略) 门审定。绩效目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能有效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

第 * 条 (略) 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专项债券资金同步批复下达。

第十条 绩效目 (略) 中不作调整。确因项目建设运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按照新设项目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 * 章 (略) 监控

第十 * 条 (略) 监控是指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对专项债券 (略) 进度和绩效目标 (略) “双监控”,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

第十 * 条 (略) 门和项目单位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 (略) 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告 (略) 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十 * 条 (略) 门应当跟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项目无法实施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第十 * 条 (略) 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对专项 (略) 穿透式监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运营等 (略) 检查,及时纠偏纠错。

第 * 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 * 条 (略) 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略) 终了,项目单位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 (略) 门 (略) 门。 (略) 门 (略) (略) 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 * 条 (略) 门根据工作需要, (略) 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项目对应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并逐步提高比例。鼓励引入第 * 方机构,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略) 可直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 * 条 (略) (略) 门绩效评价要反映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绩效评价提纲 (略) 门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范例,并突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特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 * )管理方面。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及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专项债券本息 (略) 情况;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的合理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等;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 * )产出方面。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项目运营成本情况等。

( * )效益方面。项目综合效益实现情况; (略) 会有效投资情况;项目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项目直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第十 * 条 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第十 * 条 地 (略) 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每年6月底前公开上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要在全国统 * 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 (略) 台上公开。

第 * 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 * 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 (略) 分级。综合评分为 * 分(含)以上的为“优”, * 分(含)至 * 分的为“良”, * 分(含)至 * 分的为“中”, * 分以下的为“差”。

第 * 十 * 条 (略) 门和项目单位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整改问题。 (略) 门也要及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 (略) 门和项目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 (略) 门和项目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第 * 十 * 条 (略) 门 (略) 门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抽查,指导和督促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略) 组 (略) 定期抽查各地区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略) 门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等,抽查情况书 (略) 。

第 * 十 * 条 按照评价与结果应用主体相统 * 的原则, (略) 在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 (略) 绩效评价结果 (略) 抽查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 (略) 门在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将抽查情况及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 (略) 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

第 * 十 * 条 (略) 门、 (略) 门和项目单位及个人,违反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财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略) 理。

第 * 章 附则

第 * 十 * 条 (略) 门制定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略) 备案, (略) (略) 。

第 * 十 * 条 本办法自印 (略) 。 * 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 (略) 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 (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略) 生产建 (略) , (略) (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略) 署,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关于进 * 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略) 。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略)

* 日

附件: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略) 关于进 * 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 条 (略) 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 * 定收益的公 (略) 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第 * 条 (略) 称绩效管理, (略) 门、 (略) 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 (略) 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第 * 条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科学规范。专项债券项目 (略) 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 * )协同配合。 (略) 门牵头组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略) 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

( * )公开透明。绩效信息是专项债券项目信息 (略) 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 (略) 会监督,通过公开推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 * )强化运用。突出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并与有关管理措施和政策试点等挂钩。

第 * 章 事前绩效评估

第 * 条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 (略) 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 (略) 性,重点论证以下方面:

( *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 * )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 * )项目资金来 (略) 性;

( * )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 * )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 * )项目 (略) 性和偿债风险点;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第 * 条 (略) 门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 (略) 门可组织第 * 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是否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 * 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 * 条 绩效目标应当重点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第 * 条 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 (略) 门审核后, (略) 门审定。绩效目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能有效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

第 * 条 (略) 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专项债券资金同步批复下达。

第十条 绩效目 (略) 中不作调整。确因项目建设运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按照新设项目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 * 章 (略) 监控

第十 * 条 (略) 监控是指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对专项债券 (略) 进度和绩效目标 (略) “双监控”,查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

第十 * 条 (略) 门和项目单位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 (略) 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告 (略) 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十 * 条 (略) 门应当跟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项目无法实施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第十 * 条 (略) 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对专项 (略) 穿透式监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运营等 (略) 检查,及时纠偏纠错。

第 * 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 * 条 (略) 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略) 终了,项目单位要自主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 (略) 门 (略) 门。 (略) 门 (略) (略) 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 * 条 (略) 门根据工作需要, (略) 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项目对应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5%,并逐步提高比例。鼓励引入第 * 方机构,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略) 可直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 * 条 (略) (略) 门绩效评价要反映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绩效评价提纲 (略) 门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范例,并突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特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 * )管理方面。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及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项目竣工后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专项债券本息 (略) 情况;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的合理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或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等;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其他财务、采购和管理情况;

( * )产出方面。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考虑闲置因素后债券资金实际成本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项目运营成本情况等。

( * )效益方面。项目综合效益实现情况; (略) 会有效投资情况;项目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情况;项目直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第十 * 条 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第十 * 条 地 (略) 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指 (略) 门和项目单位每年6月底前公开上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要在全国统 * 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 (略) 台上公开。

第 * 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 * 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 (略) 分级。综合评分为 * 分(含)以上的为“优”, * 分(含)至 * 分的为“良”, * 分(含)至 * 分的为“中”, * 分以下的为“差”。

第 * 十 * 条 (略) 门和项目单位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整改问题。 (略) 门也要及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 (略) 门和项目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 (略) 门和项目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第 * 十 * 条 (略) 门 (略) 门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抽查,指导和督促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略) 组 (略) 定期抽查各地区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略) 门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等,抽查情况书 (略) 。

第 * 十 * 条 按照评价与结果应用主体相统 * 的原则, (略) 在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 (略) 绩效评价结果 (略) 抽查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 (略) 门在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将抽查情况及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分配调整因素。 (略) 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

第 * 十 * 条 (略) 门、 (略) 门和项目单位及个人,违反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定致使财政资金使用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略) 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略) 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略) 理。

第 * 章 附则

第 * 十 * 条 (略) 门制定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略) 备案, (略) (略) 。

第 * 十 * 条 本办法自印 (略) 。 * 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 (略) 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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