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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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无 (略) , (略) 门:

现将《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略) 人民政府

* 日

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为进 * 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略) 主体发展活力, (略) 和省、 (略) 署,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省版)》规定的改革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 * )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 * 项,我县涉及取消事项共 * 项[ (略) 业许可证核发; (略) 、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略) 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诊所设置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部分医疗机构( (略) 、 * (略) 、 (略) 、 (略) 、 (略) 、中外合资 (略) 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广告发布登记;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 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 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 * 级资质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 (略) ,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 (略) 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 日前已经受理的审批申请,按照原定审批程序和 (略) 审查,审查通过的应予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 * )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 (略) 准入,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 项,我县涉及改为备案管理事项共5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诊所执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改为备案后, (略) 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 日前已经受理的审批申请,按照原定审批程序和 (略) 审查,审查通过的应予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略) 门 (略) 备案手续[“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按附件1中“具体改革举措”落实],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 (略) 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 (略) 理。

( * )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 (略) 告知承诺 * 项, (略) 告知承诺事项共 * 项[ (略) 业许可证核发;公章 (略) 业许可证核发; (略) (略) (略) 络安全审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略) 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 (略) 经营许可; (略) 卫生许可; (略)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 * 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 * 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 (略) 告知承诺4项, (略) 涉及[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印制审核;各设区市、扩权县 (略) 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食品小餐饮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后, (略) 省 (略) 门确立的统 * 标准,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少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 (略) 作出审批决定。现场核查环节由审批前实施调整为审批决定后核查, (略) 门实施。

(略) 门要明确监管规则,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 (略) (略) 检查,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 (略) 承诺的要依法按程 (略) 门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 (略) 罚。同时, (略) 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并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 (略) 门承担,因监管规则或违反承诺的后果明确不到位、监管缺位、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 (略) 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 * )优化审批服务。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 * 项,我县涉及承接市级下放审批权限事项共2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便利企业就近办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类 * 项,我县涉及优化审批服务类事项共 * 项[含市级下放审批权限事项2项,详见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通过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形式,进 * 步优化审批服务。对下放审批权限的, (略) 门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 * 。 (略) 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 *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经营者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 (略) 门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 (略) 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略) (略) (略) 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并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 (略) (略) 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略) 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 (略) (略) 罚。 (略) 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 * )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略) 门,要按照省统 * 规范和模式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 * 年9月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届时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 * 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 * )加强信息系统配套支撑。 (略) 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方式,及时优化提升信息系统配套功能,确保“证照分离”改革与实际业务办理 * 致。依托省、市 *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时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推进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 *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立足玉田实际、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 (略) (略) 的实际,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完善审管衔接机制, (略) (略) 监管职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 (略) 为,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略) 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 (略) 。要 (略) 业、领域, (略) “双随机、 * 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 (略) 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 (略) 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 (略) 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略) 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 (略) 为依法从轻、减 (略) 政处罚。深入推进“ (略) +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 (略) 、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 、保障措施

( * )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略) 、 (略) 、 (略) 共同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 (略) (略) (略) 要 (略) 门统筹“证照分离”和“证照联办”改革,促进两项改革落实落地落细。 (略) 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保障。 (略) 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事项落实落地。

( * )抓好改革实施。 (略) 门要制定本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 (略) (略) 业领域配套措施( (略) 业监管规则、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印发实施后, (略) 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抓好落实。 (略) 门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 (略) 动态调整。

( * )强化宣传培训。 (略) 门要广泛利用各类宣传途径,以各种形式宣传解读改革政策, (略) 会群众基础,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紧紧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为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 * )加大督导力度。 (略) 、 (略) 、 (略) (略) 门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现场体验、集中督导等方式,全面评估总结改 (略) 活力、支持就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激发创业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提炼成熟改革经验, (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玉田方案”。

本方案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略) 门要及时向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 (略) 报告。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

2. (略) 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版)

代拟稿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9).xlsx

代拟稿附件2: (略) 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版).xlsx





(略) 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无 (略) , (略) 门:

现将《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略) 人民政府

* 日

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 (略) 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为进 * 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略) 主体发展活力, (略) 和省、 (略) 署,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制定本实施方案。

*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省版)》规定的改革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 * )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 * 项,我县涉及取消事项共 * 项[ (略) 业许可证核发; (略) 、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略) 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诊所设置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部分医疗机构( (略) 、 * (略) 、 (略) 、 (略) 、 (略) 、中外合资 (略) 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广告发布登记;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 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 级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 * 级资质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 (略) ,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 (略) 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 日前已经受理的审批申请,按照原定审批程序和 (略) 审查,审查通过的应予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 * )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 (略) 准入,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 项,我县涉及改为备案管理事项共5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诊所执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改为备案后, (略) 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 日前已经受理的审批申请,按照原定审批程序和 (略) 审查,审查通过的应予颁发相关许可证件。

(略) 门 (略) 备案手续[“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按附件1中“具体改革举措”落实],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 (略) 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 (略) 理。

( * )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 (略) 告知承诺 * 项, (略) 告知承诺事项共 * 项[ (略) 业许可证核发;公章 (略) 业许可证核发; (略) (略) (略) 络安全审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略) 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 (略) 经营许可; (略) 卫生许可; (略)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 * 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 * 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略) 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 (略) 告知承诺4项, (略) 涉及[对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印制审核;各设区市、扩权县 (略) 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食品小餐饮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后, (略) 省 (略) 门确立的统 * 标准,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少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 (略) 作出审批决定。现场核查环节由审批前实施调整为审批决定后核查, (略) 门实施。

(略) 门要明确监管规则,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 (略) (略) 检查,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 (略) 承诺的要依法按程 (略) 门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 (略) 罚。同时, (略) 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并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 (略) 门承担,因监管规则或违反承诺的后果明确不到位、监管缺位、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 (略) 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 * )优化审批服务。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 * 项,我县涉及承接市级下放审批权限事项共2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便利企业就近办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类 * 项,我县涉及优化审批服务类事项共 * 项[含市级下放审批权限事项2项,详见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通过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形式,进 * 步优化审批服务。对下放审批权限的, (略) 门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 * 。 (略) 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 *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经营者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 (略) 门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 (略) 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略) (略) (略) 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并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 (略) (略) 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 (略) 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 (略) (略) 罚。 (略) 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 * )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略) 门,要按照省统 * 规范和模式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 * 年9月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届时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 * 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 * )加强信息系统配套支撑。 (略) 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方式,及时优化提升信息系统配套功能,确保“证照分离”改革与实际业务办理 * 致。依托省、市 *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时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推进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 *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立足玉田实际、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 (略) (略) 的实际,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完善审管衔接机制, (略) (略) 监管职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 (略) 为,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略) 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 (略) 。要 (略) 业、领域, (略) “双随机、 * 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 (略) 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 (略) 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 (略) 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 (略) 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 (略) 为依法从轻、减 (略) 政处罚。深入推进“ (略) +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 (略) 、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 、保障措施

( * )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略) 、 (略) 、 (略) 共同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 (略) (略) (略) 要 (略) 门统筹“证照分离”和“证照联办”改革,促进两项改革落实落地落细。 (略) 负责“证照分离”改革的法治保障。 (略) 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事项落实落地。

( * )抓好改革实施。 (略) 门要制定本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 (略) (略) 业领域配套措施( (略) 业监管规则、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印发实施后, (略) 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抓好落实。 (略) 门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 (略) 动态调整。

( * )强化宣传培训。 (略) 门要广泛利用各类宣传途径,以各种形式宣传解读改革政策, (略) 会群众基础,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紧紧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为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 * )加大督导力度。 (略) 、 (略) 、 (略) (略) 门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现场体验、集中督导等方式,全面评估总结改 (略) 活力、支持就业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激发创业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提炼成熟改革经验, (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玉田方案”。

本方案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略) 门要及时向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 (略) 报告。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

2. (略) 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版)

代拟稿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 年全国版)(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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