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下硬功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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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下硬功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略) “河湖长制”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 (略) 积极探索“河湖长制”,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河湖管护,确保 * 江清水永续北上。

该县创新建立了“河长+警长+ * 员”管理模式,制定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配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全县 * 条江河沟溪、 * 个小型规模以上水库落实 * 名河长、 * 名湖长、 * 名护河员,全面构建起江河沟 (略) “网格化” (略) 。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建立了“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 (略) 长”“ * 长”工作协作机制,推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 (略) ,在大中小流域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同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推进治安管理、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建设“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此外,该县依托河湖长制“ (略) +”信息化管理模式,为护河员配发了智能终端,将生态下泄流量监测、护河员巡河监管纳入智能监测,实现了智能巡河湖。 * 年起,该县每年筹集 * 万元用于设立沿江4镇漂浮物打捞专项资金,确保打捞工作顺利开展。汉江石泉高桥、小钢桥、池河入汉江、饶峰河入汉江段面及县域地表水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 %,县域内未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省级生态建设强县”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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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河湖长制”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湖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 (略) 积极探索“河湖长制”,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河湖管护,确保 * 江清水永续北上。

该县创新建立了“河长+警长+ * 员”管理模式,制定了“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配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全县 * 条江河沟溪、 * 个小型规模以上水库落实 * 名河长、 * 名湖长、 * 名护河员,全面构建起江河沟 (略) “网格化” (略) 。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建立了“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 (略) 长”“ * 长”工作协作机制,推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河湖治 (略) ,在大中小流域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同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推进治安管理、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建设“水清、岸净、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此外,该县依托河湖长制“ (略) +”信息化管理模式,为护河员配发了智能终端,将生态下泄流量监测、护河员巡河监管纳入智能监测,实现了智能巡河湖。 * 年起,该县每年筹集 * 万元用于设立沿江4镇漂浮物打捞专项资金,确保打捞工作顺利开展。汉江石泉高桥、小钢桥、池河入汉江、饶峰河入汉江段面及县域地表水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 %,县域内未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省级生态建设强县”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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