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 (略) 、 (略) (略) ,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 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略) 秘〔 *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范围
( *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 * )在皖就业的港澳台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 、申报条件与评审机构
* 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 (略)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 * 〕 * 号) (略) 。同时,申报人员须根据工作岗位和业绩成果,按照《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附件1),选择1个 (略) 申报。
全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 (略) 负责组织评审;省直管县(市)林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 (略) 直属事业单位林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由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 (略) 代评。
* 、有关政策规定
( * )任职年限。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 * 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 * 个基本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 * 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 * )继续教育。根据省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 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 * 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 * 年度补学,但不得在 * 个年度 (略) 需学时。
( * )转岗转评。取得非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 (略) 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转评同 * 级别的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并按《 (略) 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材料。在之后申报高 * 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 * )论文查重。申报专 (略) 提供论文须发表在取得CN(国内统 * 刊号)、ISSN(国际统 * 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须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 * 作者。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 (略) 、万方数据、 (略) 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 (略) 站提供的检测 (略) 检测),申报人对复制比查询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适时组织申报论文的随机抽查核实。在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仅提供用稿通知或论文录用证明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 * )激励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 * 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降低获奖等次、减少论文数量或科研条件等政策。对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采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 * 年申报高 * 级别职称。
* 、申报材料
( * )必备材料
1.各市及省直管县(市) (略) 、有关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
2.各市及省直管县(市) (略) 、有 (略) 门汇总形成《 * 年度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 * 览表》1份,A3纸张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式 * 份,A3纸张打印。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5.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公示证明》,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式3份。表内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能证明任期内有效学时)、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 (略) 年度考核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以及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复印件(聘期中断须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8.《个人业务自传》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取得的专业成果等, * 字左右。
9.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同时提供论文原文电子档(word版本,文档命名格式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如“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_张 * _ 点击查看>> ”)、查询报告电子档(下载原件);独立撰写的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
* .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并有代表性的业绩材料,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超过3项(破格人员可多提供1项符合破格条件的材料)。取得科技奖项的须提供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或文本复印件;完成的项目课题等业绩成果,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和项目课题 (略) 门审(认)定、鉴定、验收等材料。每项业绩材料提供对应的《业绩鉴定意见表》,往年符合业绩条件、已经鉴定的《业绩意见鉴定表》可继续使用。
( * )其他材料
1.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林业连续工作 * 年以上,在县级以下( (略) )基层 * 线连续工作 * 年以上,需适当放宽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2.派出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或扶贫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或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需适当放宽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
3.破格申报人员应填写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委托评审函、《 * 年度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 * 览表》、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电子档,由市、省直管县(市) (略) 及有关单位汇总后统 * 报送;其余报送材料须按照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组卷整理要求(见附件2),按主卷、副卷分别整理。对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整理的,不予受理。
* 、材料审核与受理
( * )用人单位审查推荐。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 (略) 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 (略) 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 (略) 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 (略) 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 * ) (略) 门复审提交。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 (略) 门复审后出具申请委托评审函。市级及以下单位申请材料须通过初 (略) 、 (略) 复 (略) 局出具。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申请材料 (略) 局、 (略) 门直接出具。 (略) 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 (略) 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 (略) (略) 门出具。人事档 (略) 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代理机构出具。
( * ) (略) 受理审核。评审材料由各市、省直管县(市)及省直单位统 * 汇总 (略) 。有关证 (略) 局、 (略) 或省直有 (略) 门审核后退回本人, (略) 不受理原件。 (略) 将组织对 (略) 审核,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将 * 次性告知 (略) 材料,并要求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结束后,按原渠道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
* 、有关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实行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 月 * 日至 * 月 * 日工作日期间。各市、省直管县(市) (略) 及省直单位按照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统 * 集中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考核,面试 (略) 通知,其他申报人员无须参加面试答辩。根据 (略)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 〕 * 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标准为:高级每人 * 元,中级每人 * 元,初级每人 * 元;破格面试费每人 * 元。费用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时缴纳。
4.本文有关附件电子文档等,请在 (略) 网站“公示公告”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余洪扬,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无为路5 (略) (略) 。
附件:1.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
2.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组卷
整理要求
3.受理时间安排表
(略)
* 日
附件1
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
1.森林培育专业:包括营造林、森林抚育、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2.调查规划专业:包括林业资源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评估、林业信息技术等
3.生态保护专业:包括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
4.风景园林专业:包括各类自然公园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园林工程与建筑等
5.资源利用专业:包括经济林、花卉园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产品加工利用、林业机械等
附件2
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组卷整理要求
* 、主卷材料
主卷有关申报材料经有关单位审查审核后,按照主卷目录内容排序装订成册,编订页码,并由用人单位加盖骑缝章。
1.材料封面(编号由评委会统 * 填写,申报人及单位无须填写;专业类别应填写森林培育、调查规划、生态保护、风景园林、资源利用中的 * 个;材料蜂蜜 * 式2份, * 份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 * 份与主卷 * 并装订)
2.主卷目录(用人单位审查复印件与原件 * 致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式 * 份, * 份装订在主卷,其余放入副卷)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5.单位公示证明(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式3份, * 份装订在主卷,其余放入副卷)
7.《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需放宽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其他申报人员无须提供)
8.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人员填写,其他申报人员无须提供)
9.职称证书复印件
* .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 .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 .个人业务自传
* .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独立撰写的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内容较多可直接提供原件单独放入副卷,并注明“代替论文”)
* .业绩鉴定意见表(每个项目各1份,所附项目资料放入副卷)
* 、副卷材料
副卷材料按顺序统 * 装入资料袋中。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
3.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业绩鉴定意见表》所附资料
附件3
受理时间安排表
受理时间 |
报送地区及单位 |
* 月 * 日 |
(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
* 月 * 日 |
* 安、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广德 |
* 月 * 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宿松 |
* 月 * 日 |
(略) 、省直单位 |
各市、省直管县(市) (略) 、 (略) (略) ,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 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略) 秘〔 *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范围
( *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 * )在皖就业的港澳台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林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 、申报条件与评审机构
* 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 (略)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 * 〕 * 号) (略) 。同时,申报人员须根据工作岗位和业绩成果,按照《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附件1),选择1个 (略) 申报。
全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 (略) 负责组织评审;省直管县(市)林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 (略) 直属事业单位林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由省林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 (略) 代评。
* 、有关政策规定
( * )任职年限。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 * 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 * 个基本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 * 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 * )继续教育。根据省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 学时,专业科目每年学习不少于 * 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 * 年度补学,但不得在 * 个年度 (略) 需学时。
( * )转岗转评。取得非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 (略) 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转评同 * 级别的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并按《 (略) 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材料。在之后申报高 * 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 * )论文查重。申报专 (略) 提供论文须发表在取得CN(国内统 * 刊号)、ISSN(国际统 * 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须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 * 作者。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可 (略) 、万方数据、 (略) 等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 (略) 站提供的检测 (略) 检测),申报人对复制比查询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我局将适时组织申报论文的随机抽查核实。在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仅提供用稿通知或论文录用证明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 * )激励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 * 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降低获奖等次、减少论文数量或科研条件等政策。对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采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 * 年申报高 * 级别职称。
* 、申报材料
( * )必备材料
1.各市及省直管县(市) (略) 、有关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
2.各市及省直管县(市) (略) 、有 (略) 门汇总形成《 * 年度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 * 览表》1份,A3纸张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式 * 份,A3纸张打印。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5.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公示证明》,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式3份。表内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能证明任期内有效学时)、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 (略) 年度考核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以及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复印件(聘期中断须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8.《个人业务自传》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取得的专业成果等, * 字左右。
9.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同时提供论文原文电子档(word版本,文档命名格式为“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如“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_张 * _ 点击查看>> ”)、查询报告电子档(下载原件);独立撰写的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
* .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并有代表性的业绩材料,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超过3项(破格人员可多提供1项符合破格条件的材料)。取得科技奖项的须提供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或文本复印件;完成的项目课题等业绩成果,须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和项目课题 (略) 门审(认)定、鉴定、验收等材料。每项业绩材料提供对应的《业绩鉴定意见表》,往年符合业绩条件、已经鉴定的《业绩意见鉴定表》可继续使用。
( * )其他材料
1.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林业连续工作 * 年以上,在县级以下( (略) )基层 * 线连续工作 * 年以上,需适当放宽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2.派出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或扶贫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或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需适当放宽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
3.破格申报人员应填写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
委托评审函、《 * 年度申报林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 * 览表》、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电子档,由市、省直管县(市) (略) 及有关单位汇总后统 * 报送;其余报送材料须按照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组卷整理要求(见附件2),按主卷、副卷分别整理。对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整理的,不予受理。
* 、材料审核与受理
( * )用人单位审查推荐。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 (略) 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 (略) 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 (略) 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 (略) 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 * ) (略) 门复审提交。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 (略) 门复审后出具申请委托评审函。市级及以下单位申请材料须通过初 (略) 、 (略) 复 (略) 局出具。省直管县(市)、省直单位申请材料 (略) 局、 (略) 门直接出具。 (略) 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 (略) 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 (略) (略) 门出具。人事档 (略) 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代理机构出具。
( * ) (略) 受理审核。评审材料由各市、省直管县(市)及省直单位统 * 汇总 (略) 。有关证 (略) 局、 (略) 或省直有 (略) 门审核后退回本人, (略) 不受理原件。 (略) 将组织对 (略) 审核,对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将 * 次性告知 (略) 材料,并要求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结束后,按原渠道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
* 、有关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实行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上报时间: * 月 * 日至 * 月 * 日工作日期间。各市、省直管县(市) (略) 及省直单位按照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统 * 集中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考核,面试 (略) 通知,其他申报人员无须参加面试答辩。根据 (略)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 〕 * 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标准为:高级每人 * 元,中级每人 * 元,初级每人 * 元;破格面试费每人 * 元。费用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时缴纳。
4.本文有关附件电子文档等,请在 (略) 网站“公示公告”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余洪扬,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无为路5 (略) (略) 。
附件:1.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
2.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组卷
整理要求
3.受理时间安排表
(略)
* 日
附件1
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分类目录
1.森林培育专业:包括营造林、森林抚育、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2.调查规划专业:包括林业资源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评估、林业信息技术等
3.生态保护专业:包括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
4.风景园林专业:包括各类自然公园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园林工程与建筑等
5.资源利用专业:包括经济林、花卉园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产品加工利用、林业机械等
附件2
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组卷整理要求
* 、主卷材料
主卷有关申报材料经有关单位审查审核后,按照主卷目录内容排序装订成册,编订页码,并由用人单位加盖骑缝章。
1.材料封面(编号由评委会统 * 填写,申报人及单位无须填写;专业类别应填写森林培育、调查规划、生态保护、风景园林、资源利用中的 * 个;材料蜂蜜 * 式2份, * 份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 * 份与主卷 * 并装订)
2.主卷目录(用人单位审查复印件与原件 * 致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式 * 份, * 份装订在主卷,其余放入副卷)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5.单位公示证明( * 式2份, * 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 * 份单位留存)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式3份, * 份装订在主卷,其余放入副卷)
7.《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援派、扶贫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需放宽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其他申报人员无须提供)
8.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人员填写,其他申报人员无须提供)
9.职称证书复印件
* .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 .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 .个人业务自传
* .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正文全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复制比查询报告),独立撰写的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内容较多可直接提供原件单独放入副卷,并注明“代替论文”)
* .业绩鉴定意见表(每个项目各1份,所附项目资料放入副卷)
* 、副卷材料
副卷材料按顺序统 * 装入资料袋中。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 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
3.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业绩鉴定意见表》所附资料
附件3
受理时间安排表
受理时间 |
报送地区及单位 |
* 月 * 日 |
(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
* 月 * 日 |
* 安、 (略) |
* 月 * 日 |
(略) 、 (略) 、广德 |
* 月 * 日 |
(略) 、 (略) |
* 月 * 日 |
(略) 、宿松 |
* 月 * 日 |
(略) 、省直单位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