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吨/年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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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吨/年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


洋浦经济开发 (略) 拟对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 (略) 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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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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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控股大道洋浦大厦 * 楼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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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
(略) 巴 (略) "
(略) 省洋浦经济 (略) 区居委会石化功能区园 * 路
(略) 南域石化 (略)
* 套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SBC)生产装置,包括了聚合、精制、助剂配制、掺混罐组、凝聚、后处理等单元,以及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
(略) 期间会产生 * 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综合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要求,项目 (略) 污染排放控制和管理,积极落实 (略) 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议,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 (略) 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年版)》,该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准入类。根据《 (略) 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该项目不属于 (略) 省禁止限制类产业。根据《促进产业 (略) 规定》(国发[ * ] * 号)第十 * 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 * 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本项目地块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且周边均为工业用地(紧邻 * 烯项目用地),从用地性质来看,项目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要求,符合“多规合 * ”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 *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十 *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十 * * ”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满足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不属于《 (略) 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范畴。
本项目主要集中布置在 (略) 炼化 * 烯区域西南侧, * 烯办公区区域南侧地块,项目属于联合装置(所有单体均为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装置服务)。依据 (略) 炼化 * 烯装 (略) 及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组成内容及工艺流程,将其划分为 * 个区域:工艺单元设施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区、储运设施区、服务性设施区、预留用地。 (略) (略) 地 * 周环境及地势等综合考虑,将工艺单元设施区主要 (略) 地东南侧偏中,北侧布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南侧布置储运设施,西侧布置环保设施,西南侧布置服务性设施区,预留发展区 (略) 地的东侧;从环保角度分析, (略) 基本合理。
本项目采用自研技术,属于国内先进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略) 属行业尚未制定清洁生产标准,参考《石油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标准》(Q/SH 点击查看>> )中相应指标,本项目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 .4%> * %。
在营 (略) 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应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去除效率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采用中水 (略) 分循环水再生利用,事故池及初期雨水系统能满足收集要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调节罐收集,生活污水经 * (略) 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并管排入周边 (略) 后,污水水质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相应标准要求及满 (略) 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略) (略) 。噪声排放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设固废仓库 * m2,危废仓库 * 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各固体废物均能 (略) 置,不外排。本 (略) 理后最终外排量为COD * . * t/a,NH3-N 2. * t/a,废水排放总量指标可纳 (略) 理厂现有总量指标中,不需要另外申请总量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 * . * t/a,向生态环 (略) 门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内建设,在施工 (略) 场地平整、植被绿化、建成道路,基本没有长期的生态影响。
(略) 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其他污染物中,苯、 * 苯、 * 醛、NH3、苯 * 烯、 * 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附录D中1小时平均值;TVOC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附录D中8小时平均值;非 * 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 次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限值; * 苯现无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纳污海域海水pH、生化需氧量、无机氮、硫化物、石油类、铜、铅和锌的含量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第 * 类水质标准要求。调查海区表层沉积物中石油类、有机碳、铅和总汞各项指标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 点击查看>> 2)第 * 类标准要求。厂区周围边界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3类标准(昼间≤ * dB(A),夜间≤ * dB(A))。监测点位地下水的pH、总硬度、耗氧量、铁、氨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 * 价铬、挥发酚、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苯、 * 苯、 * 苯、苯 * 烯、钠离子、镉、总铬、砷、铅、锰、汞等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7)IV类标准,总石油烃浓度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IV类石油类浓度限值。 (略) 址范围内及周边工业用地的各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厂址范围外居民区的环境质量各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 * * 烯、苯 * 烯、环己烷、 * 氯化硅、正 * 基锂、 * 醇、天然气等,分布于装置区、溶剂罐组、 * * 烯罐组、厂内管道等危险单元中。这些危险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而且存储量大,若因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引起物料泄漏,将发生中毒事故;在遇到明火情况时,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导致项目存储的物料发生燃烧,产生CO等 * 次污染物,危害周围人群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也将对环境造成 * 定程度的污染。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 * 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对项目建设发表建议和意见。



洋浦经济开发 (略) 拟对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 (略) 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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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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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控股大道洋浦大厦 * 楼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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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
(略) 巴 (略) "
(略) 省洋浦经济 (略) 区居委会石化功能区园 * 路
(略) 南域石化 (略)
* 套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SBC)生产装置,包括了聚合、精制、助剂配制、掺混罐组、凝聚、后处理等单元,以及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
(略) 期间会产生 * 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综合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要求,项目 (略) 污染排放控制和管理,积极落实 (略) 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议,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 (略) 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该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年版)》,该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准入类。根据《 (略) 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该项目不属于 (略) 省禁止限制类产业。根据《促进产业 (略) 规定》(国发[ * ] * 号)第十 * 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 * 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本项目地块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且周边均为工业用地(紧邻 * 烯项目用地),从用地性质来看,项目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要求,符合“多规合 * ”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 *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十 *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省生态环境保护“十 * * ”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满足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不属于《 (略) 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范畴。
本项目主要集中布置在 (略) 炼化 * 烯区域西南侧, * 烯办公区区域南侧地块,项目属于联合装置(所有单体均为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装置服务)。依据 (略) 炼化 * 烯装 (略) 及 * 万吨/年苯 * 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组成内容及工艺流程,将其划分为 * 个区域:工艺单元设施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区、储运设施区、服务性设施区、预留用地。 (略) (略) 地 * 周环境及地势等综合考虑,将工艺单元设施区主要 (略) 地东南侧偏中,北侧布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南侧布置储运设施,西侧布置环保设施,西南侧布置服务性设施区,预留发展区 (略) 地的东侧;从环保角度分析, (略) 基本合理。
本项目采用自研技术,属于国内先进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略) 属行业尚未制定清洁生产标准,参考《石油化工企业清洁生产标准》(Q/SH 点击查看>> )中相应指标,本项目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 .4%> * %。
在营 (略) 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本次环评提出的相应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去除效率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采用中水 (略) 分循环水再生利用,事故池及初期雨水系统能满足收集要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调节罐收集,生活污水经 * (略) 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并管排入周边 (略) 后,污水水质能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相应标准要求及满 (略) 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略) (略) 。噪声排放能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设固废仓库 * m2,危废仓库 * 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各固体废物均能 (略) 置,不外排。本 (略) 理后最终外排量为COD * . * t/a,NH3-N 2. * t/a,废水排放总量指标可纳 (略) 理厂现有总量指标中,不需要另外申请总量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 * . * t/a,向生态环 (略) 门申请总量指标。
本项目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内建设,在施工 (略) 场地平整、植被绿化、建成道路,基本没有长期的生态影响。
(略) 在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其他污染物中,苯、 * 苯、 * 醛、NH3、苯 * 烯、 * 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附录D中1小时平均值;TVOC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 * )附录D中8小时平均值;非 * 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 * 次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限值; * 苯现无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纳污海域海水pH、生化需氧量、无机氮、硫化物、石油类、铜、铅和锌的含量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 点击查看>> )第 * 类水质标准要求。调查海区表层沉积物中石油类、有机碳、铅和总汞各项指标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 点击查看>> 2)第 * 类标准要求。厂区周围边界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3类标准(昼间≤ * dB(A),夜间≤ * dB(A))。监测点位地下水的pH、总硬度、耗氧量、铁、氨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 * 价铬、挥发酚、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苯、 * 苯、 * 苯、苯 * 烯、钠离子、镉、总铬、砷、铅、锰、汞等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7)IV类标准,总石油烃浓度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IV类石油类浓度限值。 (略) 址范围内及周边工业用地的各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厂址范围外居民区的环境质量各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第 *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 * * 烯、苯 * 烯、环己烷、 * 氯化硅、正 * 基锂、 * 醇、天然气等,分布于装置区、溶剂罐组、 * * 烯罐组、厂内管道等危险单元中。这些危险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而且存储量大,若因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引起物料泄漏,将发生中毒事故;在遇到明火情况时,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导致项目存储的物料发生燃烧,产生CO等 * 次污染物,危害周围人群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也将对环境造成 * 定程度的污染。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 * 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对项目建设发表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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