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诚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902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荆州诚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902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略) 委托 (略) 智 (略) 承担新建年产 * 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如下:
* 、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 * 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
(2)工程概况
占地面积约 * 亩, (略) 房、办公楼、仓库、 (略) 理车间,购置反应釜、精馏塔等 * 余台/套,年产5千吨草酸 * * 酯、7千吨草酸 * * 酯、6千吨 * 基 * * 氧基硅烷、1千吨草酸 * * 酯、 * 吨感光材料中间体等。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临港工业园创业大道以东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智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珞喻路 * 号融科? (略) 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件: * q.com
* 、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 (略) 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 (略) 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略) (略) 委托 (略) 智 (略) 承担新建年产 * 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如下:
* 、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 * 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
(2)工程概况
占地面积约 * 亩, (略) 房、办公楼、仓库、 (略) 理车间,购置反应釜、精馏塔等 * 余台/套,年产5千吨草酸 * * 酯、7千吨草酸 * * 酯、6千吨 * 基 * * 氧基硅烷、1千吨草酸 * * 酯、 * 吨感光材料中间体等。
*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临港工业园创业大道以东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智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珞喻路 * 号融科? (略) 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件: * q.com
* 、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 (略) 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 (略) 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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