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
2021年河北省省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
* 年 (略) 省省级惠民 (略) 财政补贴资金
“ * 卡通”操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1. (略) (略) 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 〕 * 号);
2.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点击查看>>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 * 〕8号)。
* 、 (略) 门
(略) 省农业农村厅
* 、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 (略) 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 (略) 定额补贴。我省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依 (略) 、 (略) 发布的主要分档参数制定,并根据我省农业 (略) 分品目参 (略) 优化。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 (略) 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 * %,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 (略) 、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 (略) (略) 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略) 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1.受理补贴申请。 (略) 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 (略) 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 (略) 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提供以下资料: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 (略) 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 (略) 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 (略) 驶证信息等;(4)其他信息, (略) 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验公示信息。县 (略) 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 (略) 形式审核,对 (略) 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 (略) 实物核验。 (略) 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3.兑付补贴资金。 (略) 门审 (略) 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 *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 (略) 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 * 个年度优先兑付。
* 年 (略) 省省级惠民 (略) 财政补贴资金
“ * 卡通”操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1. (略) (略) 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 〕 * 号);
2. (略) 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点击查看>>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 * 〕8号)。
* 、 (略) 门
(略) 省农业农村厅
* 、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 (略) 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 (略) 定额补贴。我省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依 (略) 、 (略) 发布的主要分档参数制定,并根据我省农业 (略) 分品目参 (略) 优化。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 (略) 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 * %,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 (略) 、 (略) 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 、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 (略) (略) 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略) 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1.受理补贴申请。 (略) 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 (略) 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 (略) 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提供以下资料:
(1)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 (略) 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2)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 (略) 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 (略) 驶证信息等;(4)其他信息, (略) 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验公示信息。县 (略) 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 (略) 形式审核,对 (略) 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 (略) 实物核验。 (略) 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3.兑付补贴资金。 (略) 门审 (略) 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 *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 (略) 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 * 个年度优先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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