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钽实业(东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钛钽实业(东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北王路中堂段 * 号5栋 * 室 |
建设单位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熙霖节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北王路中堂段 * 号5栋 * 室。项目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从事运输包装材料的加工生产和销售,年加工生产运输包装配件 *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略) 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 (略) 。项目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 * 次,更换的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 (略) 理能 (略) 处理,不外排;项目注塑及吸塑成型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因受热损耗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与《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 (略) 。废气:①项目拟将混料及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经自 (略) 无组织排放;②项目拟将注塑及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各工位设置集气罩对产 (略) 点对点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 * 米高空排放(DA * ), (略) 理效率均可达到 * %,并将排气口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侧风向,未经收集到的有机废气 (略) 无组织排放,生产时门窗常闭,减少车间内无组织外排。 (略) 理后,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外排非 * 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浓度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外非 * 烷总烃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噪声:项目拟 (略) 、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并通过对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故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影响不大。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生产过程,不外排; * 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 (略) 理能 (略) 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相 (略) 理资 (略) 处理,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 (略) 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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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北王路中堂段 * 号5栋 * 室 |
建设单位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熙霖节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钛钽实业( (略) )有限公司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北王路中堂段 * 号5栋 * 室。项目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从事运输包装材料的加工生产和销售,年加工生产运输包装配件 *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略) 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 (略) 。项目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 * 次,更换的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 (略) 理能 (略) 处理,不外排;项目注塑及吸塑成型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因受热损耗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与《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 (略) 。废气:①项目拟将混料及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经自 (略) 无组织排放;②项目拟将注塑及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各工位设置集气罩对产 (略) 点对点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1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 * 米高空排放(DA * ), (略) 理效率均可达到 * %,并将排气口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侧风向,未经收集到的有机废气 (略) 无组织排放,生产时门窗常闭,减少车间内无组织外排。 (略) 理后,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外排非 * 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浓度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内非 *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外非 * 烷总烃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噪声:项目拟 (略) 、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并通过对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故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影响不大。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生产过程,不外排; * 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 (略) 理能 (略) 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相 (略) 理资 (略) 处理,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 (略) 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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