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法定依据

(略) 门

第 * 责任层级

1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前款 (略) 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 (略) 成本、 (略) 为造成的直接损 (略) 得等因素确 (略)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 * 款规定 (略) (略) 为的种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 (略) 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 (略) 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 )通过烟气旁路、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 )违法排放、 (略) 置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有毒物质;( * )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 (略) (略) 为。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2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和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未 (略) (略) 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 (略) 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 )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违反 (略) 为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略) 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略)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 )通过烟气旁路、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工业企业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第 * 十 * 条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3

对重点排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或自动监测数据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 ) (略) 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 (略) 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部门规章】《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 * 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 )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 * 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 * )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的;( * )不按照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的;( * )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公开, (略) 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公开,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4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有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 (略) 以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5

对造成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 (略) 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违法排放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对造成 * 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 * 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 * 十计算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 * 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 * 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突发环 (略) 理办法》第十 * 条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涉 (略) 为的,调查组应当及时向相关环 (略) (略) 罚建议。相关环 (略) 门应当依法对事发单位及责 (略) 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 (略) 为的,环 (略) 门应当 (略) 门移送。
? (略)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 (略) 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环 (略) 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监察机 (略) (略) 分建议。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造成影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自然保护区污染事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6

对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规定与生 (略) 门的 (略) ,并保证监测 (略) 的处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监测 (略) 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 (略) 门的 (略) ,并保证监测 (略) 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略) 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有 (略) 为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 (略) (略) 状态的。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第( * )项 第 * 十 * 条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监测 (略) 的。
?【部门规章】《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第( * )项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 (略) (略) 状态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从事危险废 (略) 置的单位未建立生产管理台账的或者未安装设施实施在线监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7

对 (略) 排放的废水、工业废气、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未按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污口和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 (略) 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 (略) 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 (略) 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 (略) 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 (略) 门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略) 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8

对未按规定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水产种质资源保 (略) 办法》 第 * 十 * 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 * 十 * 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 (略) (略) (略) 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所需经费由违法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9

对未按规定制定或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有前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的;( * )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 *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监督检查;在接受检查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 (略) 等方式拒不接受环 (略) 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 * 十 * 条 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监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监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拒绝生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环境噪声监 (略) 门、 (略) 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 (略) 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 (略) 以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略) * 万元以下罚款:( * )拒 (略) (略) 门 (略) (略) 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行政法规】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 (略) 门或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无正当理由,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 (略) 职务,拒绝执法 (略) ,或者 (略) 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条例》,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拒绝、阻碍环 (略) 门或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拒绝、 (略) (略) 门或者 (略)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 (略) (略) 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拒 (略) (略) 门或者有关 (略)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者有关 (略) (略) 门给予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但尚 (略) 罚的,并由公安机关依据《 (略) 罚法》处5日以上 * 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 (略) 罚事项 *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略) 为,记载其不良记录:拒绝或者阻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环评机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 (略) 门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 至十 * 个月。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阻 (略) (略) 门 (略) 职务,拒绝执法 (略) ,或者 (略) 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拒绝接 (略) (略) 门对 (略) (略) 检查的。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条的规定,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略) 政许可的, (略) 门不予受 (略) 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规定,在水体清洗机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未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对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的;( * )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 (略)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养殖 (略) 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 (略) * 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者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 (略) 所,设置生活垃圾和工业 (略) (略) ,生 (略) 和工业固 (略) 所未设置防护设施的; (略) 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 (略) 所,设置生活垃圾和工业 (略) (略) ,生 (略) 和工业固 (略) 所未设置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门责 (略) 为,依 (略)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的;违反规定修建墓地或者丢弃及掩埋动物尸体的;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污染物收集、 (略) 理系统及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门责 (略) 为,依 (略)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墓地或者丢弃及掩埋动物尸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桥梁、码头及其他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者装置,未设置独立的污染物收集、 (略) 理系统及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整改,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沱江流域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在城市 (略) 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略) 市 (略) 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县级以上 (略) 监督管理、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 (略)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 (略) 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 (略) 理的;储油储气库、 (略) 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 (略) 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 (略) (略) 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 (略)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 )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 (略) 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 (略) 理的;( * )储油储气库、 (略) 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 (略) 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 (略) (略) 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略) 机动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 (略) 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整治, (略) 得,并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略) 机动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生 (略) 门

省级

*

对 (略) 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 (略) 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略) 得,并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 (略) 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 千元的罚款;对机动 (略) 每辆机动车 * 千元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 (略)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对其使用单 (略) 每台次 * 千元的罚款。
?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或者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 (略) 驶的,由公安机 (略) (略) 罚;使用排放不合格或者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 * 千元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 )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码头、矿山、 (略) (略)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未按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 (略) 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 )码头、矿山、 (略) (略)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 )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 (略) 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 (略) 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 (略) 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 (略) 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单位需要提交的数据、材料有谎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进出口单位对本办法第 * 条、第十条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数据、材料有谎报、瞒报情形的,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除给 (略) 罚外,还应当将违法事实通报给 (略)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并由 (略)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依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配额许可证规定生产、销售或使用消耗臭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 (略) 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并处 * 万元的罚款。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违法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 (略) 得,并处 * 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 万元的罚款,拆除、销毁用于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违法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 (略) 得,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情节严重的,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吊销其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 * )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氧层 (略) 得, (略) 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 (略) 总价3倍的罚款;对取得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消耗臭 (略) 回收、循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 (略) 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 (略) 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 (略) (略) 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消耗臭 (略) (略) 置而直接向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 (略) (略) 置而直接向大气排放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未按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未按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 (略) 理等经营活动的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向环 (略) 门备案而未备案的;( * )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 * )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 * )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 (略) 罚

(略) 罚

【政府规章】《 * 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 (略) 有人或使用人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未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危害,或者未按规定 (略) 罚

(略) 罚

【法律】《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危害,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监测平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 (略) 土壤污染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 *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 (略) 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略)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 ) (略)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 (略) 得的, (略) 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
?前款规定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
?本条第 * 款规定的单位和委托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 (略) 置措 (略) 在地和接收地生 (略) 门的;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 *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 * )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 (略) 置措 (略) 在地和接收地生 (略) 门的;( *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实施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 (略) 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 (略) ,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 )未 (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 * )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 (略) 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 (略) 评估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未按规定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 (略) ,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 * )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
?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情节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 (略) 门备案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 (略) 门备案的;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 (略) 门备案的;( * )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 (略) 门备案的;( * )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备案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 * 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的处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的。
?有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或利用未报备案的;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 (略) 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 * 百零 * 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 (略) 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 (略) 封场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未按规定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略) 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 * 运输工具上载运的;未 (略) 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略) 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 (略) 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 * 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 )未 (略) 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略) 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倾倒、堆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有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产生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拒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 (略) (略) 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 (略) 置费用的,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百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的培训的;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 )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 )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 )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培训的;( * )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 )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略) 理系统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 )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 )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 )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略) 理系统的;( *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 (略) (略) 置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第 * 款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月 * 日新固废法调整为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第 * 项、第十 * 项)
?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和依照《条例》自行建 (略) 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 )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略) 理措施;未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 (略) (略) 门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及时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 (略) 置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 (略) (略) 门有关疾病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未按 (略) (略) 门有关环境污染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 (略) (略) 的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 (略) (略)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立 (略) 为, (略) 得, (略) (略) 得1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转让、买卖、运输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 (略) 为,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得 * 元以上的, (略)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元的,并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 * 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 (略) 罚。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 (略) 为,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得 * 元以上的, (略)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元的,并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 * 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造成环境 (略) 政处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略) 罚,并由原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 (略) 罚,并由原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  医 (略) 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略) 罚,并由原发证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 (略) 罚,并由原发证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依法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 (略) 政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超过 * 万元的, (略) 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终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后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的危险废 (略) 理的;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 (略) (略) 理,或者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施永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第 * 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相关规定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或保存相关资料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略) 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相关危险废物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 * 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取得废弃电 (略) 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 (略) 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 (略) 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停业、关闭, (略) 得,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略) 理废弃电器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生 (略) 门依法暂停直至撤销其废弃电 (略) 理资格。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处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企业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 (略) 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 (略) 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 * 款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环 (略) 门报告的,由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 款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略) 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略) 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治理,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 (略) 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 (略) 核查, (略) 会公布核查结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电子废弃物拆解、利用、处置、储存、记录及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 )将未完全拆解、 (略) 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略) 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 * )拆解、 (略) 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 * )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 (略) 所不符合要求的;( * )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 * )未按培训制 (略) 培训的;( * )贮存电子废物超过 * 年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 (略) 理资格变更、换证、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废弃电 (略) 理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 )不按照废弃电 (略) 理资格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 )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 (略) 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单位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废弃电 (略) 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单位 (略) 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 (略) 理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伪造、变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 (略) 理资格证书,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 (略) 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登记证规定生产、进口、加工使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转让新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略) 为,记载其不良记录:( * )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 * )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的。( * )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 * )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保存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的;( * )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 * )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略) 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略) 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由所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条 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出口危险废物,必须取得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 (略) 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巴塞尔公约》规定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以及进口缔约方或者过境缔约方立法确定的“危险废物”,其出口核准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单据的;未按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单据的;未按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未按规定填写转移单据的;( * ) (略) 转移单据的;( * )未按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转移单据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行为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行为,情节严重的, (略) (略) (略) 门撤销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抄报有关地方人民政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有关信 (略) (略) (略) 门,或者未抄报有关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载危险废物出口者的不良记录。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违反规定兴建 (略) 对环境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 * 条 (略) 应综合考虑周边粉煤灰利用能力,以及节 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建设永久 (略) (库),确需 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 (略) (库)选址、设计、 (略) 管理应当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等相关要求。
?第 * 十 * 条 (略) 兴建 (略) 违反第十 * 条规定的,由 (略) 门监督其限期整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 (略)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期限 (略) (略) (略) 为的;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 (略) 为之 * 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未按规定期限 (略) (略) 门报送联单的;( * )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 * 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处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矿山企业未对废石、尾矿、矿渣贮存库采取视频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矿山企业未对废石、尾矿、矿渣贮存库采取视频监控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搬迁而未对原址土壤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对原址土壤或 (略) 环境修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置能力的污泥产生单位未对其产 (略) 污泥稳 (略) 理的或者未委托具备相应能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 (略) 置能力的污泥产生单位未对其产 (略) 污泥稳 (略) 理的或者未委托具备相应能 (略) 处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未按规定对填埋 (略) 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和第 * 十 * 条规定,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填埋 (略) 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直接倾倒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擅自弃置或者填埋过期、失效及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直接倾倒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擅自弃置或者填埋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环境影响评价,擅自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略) 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略) (略) 门批准, (略) 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建设 (略) 为之 *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罚:(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养殖小区 (略) 环境影响 (略) 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 (略) 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 (略) 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未依法开展环境影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略) 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 (略) 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 (略) 综合利 (略) 理, (略) 、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 (略)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单 (略) 会公开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技术机构违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 (略) (略) (略) 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所收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略) 得的, (略) 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 (略) 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 (略) 理:( *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罚、处分;( *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所收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略) 得的, (略) 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规建设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强制性清洁审核而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款规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 (略) 、养殖小区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 (略) 、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 (略) 、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拒 (略) 为的,处3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 (略) 、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逾期未完成噪声治理任务的企业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 (略) 造成 (略) 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生 (略) 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规定的权限决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下降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 (略) 安全销毁的,由检测和环境安 (略) 在地省、自治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环 (略) 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记录, (略) 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的环境安全控制 (略) 置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记录, (略) 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的环境安全控制 (略) 置应急预案的,由省、自治区、直辖 (略)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建立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未对产生的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未制定环境污染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下罚款:( * )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产生的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
?违反本办法 (略) 为,环境保护法律、行 (略) 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 (略) 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 (略) 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的, (略) 环 (略) (略)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略) * 万元以下罚款:( * )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报告监测结果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 (略) 罚;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对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略) 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 (略) 所,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规定办理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 )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 ) (略) 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 (略) 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违法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略) 理或者贮存放射性废液的;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 )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 ) (略) 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 (略) 置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行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有前款第( * )项行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可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性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 (略) 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置能力 (略) 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 (略) * 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规定从事、开展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 (略) 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 )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 (略) 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部门规章】《放射性固体 (略) 置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擅自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的,依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略) 罚。

生 (略) 门

省级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略) 第 * 号令)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 (略) (略) 辐射监测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 (略) 进行监测的,由原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未按规定对辐射 (略) 辐射安全培训的;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 (略) 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 )未按规定对辐射 (略) 辐射安全培训的;( * )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 * )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 (略) 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 (略) 统计,并将统计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辐射安全许可证:( * )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 * )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 (略) 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 (略) 为之 * 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 (略) 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 *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 (略) 如实记录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如实报告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 * 十 * 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对有关 (略) 技术培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 (略) 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 * )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略) 处罚。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略) 分 (略) 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略) 分 (略) 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转让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规定备案的;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规定备案的;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未经批准擅 (略) 放射性同位素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 * )未经批准擅 (略) 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 (略) 统 * 编码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 (略) 环 (略) 门备案的; (略) 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 * ) (略) 环 (略) 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 (略) 统 * 编码的;( * )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 (略) 环 (略) 门备案的;( * )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未按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 (略) 理能力 (略) 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 *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 (略) 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 (略) 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 (略) 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 (略) 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托运人未按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出具虚假辐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托 (略) 为之 * 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 * )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 * )出具虚假辐射监测报告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 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按照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 %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出租、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条第 * 款规定,将本单位许可证出租、出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随意堆放、掩埋、倾倒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将伴生放射性矿废渣提供给不具备开发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随意堆放、掩埋、倾倒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将伴生放射性矿废渣提供给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伴生放射性 (略) 所及伴生放射性 (略) 所等需要退役而未实施依法退役的;未对报废射线装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伴生放射性 (略) 所及伴生放射性 (略) 所等需要退役而未实施退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对报废射线装 (略) 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 (略) 门、农 (略) 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略)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违反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决定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作出,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 * 0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自然保护区污染事故的;( * )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下降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自然 (略) 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 * 条第 * 款 禁止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略) 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 (略) 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风景 (略) 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 )在核心景 (略) 、 (略) 、 (略) 、 (略) 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略)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
?【部门规章】《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 (略) 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设施,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 * 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 (略) 政处罚或 (略) 理决定。 (略) 门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工作 (略) 为,依 (略) 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 (略) 分建议。
?【部门规章】《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 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 (略) 。
?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 (略) 、 (略) 、 (略) 和其他工程设施。
?第十 * 条 破坏森林公园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照有关法律、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未按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擅自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工程设施的, (略) (略) 门责令纠正,限期恢复原状, (略) 工程造价1%- * %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处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第(十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 (略) (略) 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百元以上 * 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以罚款。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第十 * 条 具备自然保护区建立条件的湿地,应当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 (略) 。
?第 * 十 * 条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 )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 * )挖沙、采矿;( * )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 )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 )引进外来物种;( * )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 )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第 * 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当会同同级人 (略) 门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活动,对破坏 (略)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门责令停止破坏、占用,限期恢复,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 )擅自围(开)垦、烧荒、填埋湿地的,处每平方米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擅自在湿地范围内采砂、采石、采矿、挖塘、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第(十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 (略) (略) 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百元以上 * 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以罚款。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未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部门规章】《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 * 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 (略) 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 )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 * 十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违 (略) 为,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依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部门规章】《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 * 条 禁止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挖沙、爆破、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略) 理。
?在水生动物苗种主产区引水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苗种。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 * 十条 第 * 款第 * 项、第 * 项 农药使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人民政 (略) 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 (略) 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农药的,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 (略) 等单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 万元以下罚款。
?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使用化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规定,使用化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险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险废物台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 (略) 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 (略) 罚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 (略) 罚:( *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 (略) 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粉煤灰运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部门规章】《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质量 (略) 门根据情节轻重及有 (略) 政处罚,资源综 (略) 门监督整改。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略) 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 (略) 门、工业和 (略) 门、环 (略) 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 (略) 门应当会同环 (略) 门和 (略) (略) 监督检查,发现 (略) 置的,应当 (略) 置。
?第 * 十 * 条第 * 款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 (略) 置 (略) 门备案的,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产生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 (略) (略) 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 (略) 置费用的,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水污染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的;( * )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 (略) 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违法排放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放射性固 (略) 置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 (略) 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置能力 (略) 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 (略) * 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置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未按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将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 (略) 理能力 (略) 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 *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扣押、查封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 (略) (略) 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规定从事、开展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 (略) 拆除、恢复原状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所需经费由违法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 (略) 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 * 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涉嫌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项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 (略) 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有权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 )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作业;( * )组织 (略) 。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证据可能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 (略) 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物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 )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 (略) 的;(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 * 级保护区或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 )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其他排污情形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设施、设备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 (略) 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部门规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 (略) 罚规定的,依照有关 (略)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 (略) 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 (略) 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备注: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 * 域。

2.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环 (略) 门负责废弃 (略) 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 (略) 的应急环境监测。

《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

指导目录》说明

* 、关于事项设定。《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共有执法事项 * 项,其中: (略) 罚 * 项,行政强制 * 项。与国家指导目录明确的 * 个执法事项相比,减去了其中我省不涉及的海洋、太湖流域和国家层级事项共 * 项,合并了拒绝接受检查、拒不改正违 (略) 法律法规均有的执法事项 * 项,新增原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法事项 * 项。各市(州)可在《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完善执法事项,妥善抓好事项源头治理,形成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和目录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要通 (略) (略) 会公开, (略) 会监督。

* 、关于事项名称。 * 是列入《指导目录》的执法事项名称,原则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法规内容原文,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略) 分违法情形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且在不同法律法规中表述略有差异的,原则上归纳为 * 个综合执法事项,事项名称为各法律法规表述内容的概括提炼,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略) 分法律法规中“条”或“款”中罗列多项具体违法情形,原则上不再拆分为多个事项,事项名称为该“条”或“款”的概括提炼,难以概括的多个违法情形则直接使用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原文,不同情形间用分号隔开,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 、关于法定依据。 * 是列入《指导目录》的执法事项,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仅列出设定该事项的具体责任性条款,不再列明禁止性条款。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 * 年9 (略) ,《指导目录》中相关执法事项法定依据已作修正,只列入修订后的对应条款。同时,《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并未废止,与新颁布的上位法不冲突的条文及执法事项依然有效。

* 、 (略) 门。 * 是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推进生态环 (略) 政执法的改革精神,对列入《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统 * 规范为“ (略) 门”, (略) 分事项的实施主体作出调整的,可 (略) 门“ * 定”具体规定,依法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 是涉及与国 (略) 相关的执法事项,待国 (略) (略) 政权力清单后,再按职能职责,对国家公 (略) 政权力清单中的 (略) 划转。

* 、关于第 * 责任层级。 * 是按照国家关于“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指导目录》 (略) 分国家明确第 * 责任层级为“省级”或“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事项外,其余执法事项第 * 责任层级 * 律为“设区的市、自治州”。 * 是第 * 责任层级确定后,原则上由第 (略) (略) 为 (略) 罚权。同时,按照省委编办核定的主要职责,生态环境厅可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流域执法 (略) 。 * (略) 政许可、责令改正 (略) 罚,原则上由第 * (略) 调查 (略) 罚建议,按照法律法规的 (略) 政 (略) 政 (略) 政机关落实。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法定依据

(略) 门

第 * 责任层级

1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前款 (略) 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 (略) 成本、 (略) 为造成的直接损 (略) 得等因素确 (略)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 * 款规定 (略) (略) 为的种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 (略) 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 (略) 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的, (略) (略) 政机关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 (略) (略) 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 )通过烟气旁路、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 )违法排放、 (略) 置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有毒物质;( * )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 (略) (略) 为。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2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和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未 (略) (略) 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 (略) 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 )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违反 (略) 为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 (略) 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略)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 )通过烟气旁路、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工业企业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第 * 十 * 条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3

对重点排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或自动监测数据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 ) (略) 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 (略) 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部门规章】《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 * 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 )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 * 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 * )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的;( * )不按照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的;( * )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未依法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公开, (略) 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公开,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4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有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 (略) 以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5

对造成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 (略) 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违法排放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对造成 * 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 * 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 * 十计算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 * 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 * 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 * 倍以上 * 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辐射事故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突发环 (略) 理办法》第十 * 条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涉 (略) 为的,调查组应当及时向相关环 (略) (略) 罚建议。相关环 (略) 门应当依法对事发单位及责 (略) 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 (略) 为的,环 (略) 门应当 (略) 门移送。
? (略)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 (略) 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环 (略) 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监察机 (略) (略) 分建议。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造成影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自然保护区污染事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6

对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规定与生 (略) 门的 (略) ,并保证监测 (略) 的处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监测 (略) 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 (略) 门的 (略) ,并保证监测 (略) 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 (略) 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有 (略) 为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 (略) (略) 状态的。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第( * )项 第 * 十 * 条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 (略) 门的 (略) ,或者未保证监测 (略) 的。
?【部门规章】《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第( * )项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 (略) (略) 状态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从事危险废 (略) 置的单位未建立生产管理台账的或者未安装设施实施在线监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7

对 (略) 排放的废水、工业废气、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未按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排污口和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 (略) 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 (略) 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 (略) 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 (略) 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 (略) 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 (略) 门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办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 )未 (略) 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略) 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8

对未按规定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 (略) (略) 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水产种质资源保 (略) 办法》 第 * 十 * 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 * 十 * 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 (略) (略) (略) 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 * 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所需经费由违法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9

对未按规定制定或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有前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 )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 )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的;( * )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 * )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拒绝接受或不配合监督检查;在接受检查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 (略) 等方式拒不接受环 (略) 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 * 十 * 条 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监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监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拒绝生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环境噪声监 (略) 门、 (略) 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略) 门或者其他依 (略) 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 (略) 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 (略) 以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略) * 万元以下罚款:( * )拒 (略) (略) 门 (略) (略) 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
?【行政法规】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环 (略) 门或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无正当理由,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 (略) 职务,拒绝执法 (略) ,或者 (略) 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条例》,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拒绝、阻碍环 (略) 门或 (略)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拒绝、 (略) (略) 门或者 (略)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 (略) (略) 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略) 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拒 (略) (略) 门或者有关 (略)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者有关 (略) (略) 门给予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但尚 (略) 罚的,并由公安机关依据《 (略) 罚法》处5日以上 * 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 (略) 罚事项 *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略) 为,记载其不良记录:拒绝或者阻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环评机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 (略) 门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 至十 * 个月。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阻 (略) (略) 门 (略) 职务,拒绝执法 (略) ,或者 (略) 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拒绝接 (略) (略) 门对 (略) (略) 检查的。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条的规定,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 十 * 条 排污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 (略) 政许可的, (略) 门不予受 (略) 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规定,在水体清洗机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未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对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的;( * )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 (略)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饮用水水源 * 级保 (略) 箱养殖 (略) 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 * 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 (略) * 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者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 (略) 所,设置生活垃圾和工业 (略) (略) ,生 (略) 和工业固 (略) 所未设置防护设施的; (略) 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 (略) 所,设置生活垃圾和工业 (略) (略) ,生 (略) 和工业固 (略) 所未设置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门责 (略) 为,依 (略)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的;违反规定修建墓地或者丢弃及掩埋动物尸体的;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污染物收集、 (略) 理系统及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门责 (略) 为,依 (略) (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墓地或者丢弃及掩埋动物尸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桥梁、码头及其他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者装置,未设置独立的污染物收集、 (略) 理系统及隔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整改,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沱江流域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业循环冷却水除垢、杀菌过程中加入含磷药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在城市 (略) 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略) 市 (略) 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县级以上 (略) 监督管理、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 (略)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 (略) 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 (略) 理的;储油储气库、 (略) 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 (略) 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 (略) (略) 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 (略)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 )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 (略) 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 (略) 理的;( * )储油储气库、 (略) 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 (略) 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 )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 (略) (略) 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略) 机动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 (略) 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整治, (略) 得,并处货值金额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略) 机动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生 (略) 门

省级

*

对 (略) 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 (略) 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或者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略) 得,并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 (略) 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本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 千元的罚款;对机动 (略) 每辆机动车 * 千元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 (略)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对其使用单 (略) 每台次 * 千元的罚款。
?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或者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 (略) 驶的,由公安机 (略) (略) 罚;使用排放不合格或者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 * 千元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 )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码头、矿山、 (略) (略)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未按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 (略) 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 )码头、矿山、 (略) (略)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 )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 (略) 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 (略) 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 )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 (略) 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百 * 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 (略) 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出口单位需要提交的数据、材料有谎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进出口单位对本办法第 * 条、第十条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数据、材料有谎报、瞒报情形的,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除给 (略) 罚外,还应当将违法事实通报给 (略)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并由 (略)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 (略) 门依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配额许可证规定生产、销售或使用消耗臭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消耗臭氧层 (略) 得,拆除、销毁用于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并处 * 万元的罚款。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违法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 (略) 得,并处 * 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 万元的罚款,拆除、销毁用于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设备、设施。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没收违法生产、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 (略) 得,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情节严重的,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吊销其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 * )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氧层 (略) 得, (略) 销售或者购买的消耗臭 (略) 总价3倍的罚款;对取得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的罚款, (略) 环 (略) 门核减其生产、使用配额数量。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消耗臭 (略) 回收、循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 (略) 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 (略) 回收、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 (略) (略) 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消耗臭 (略) (略) 置而直接向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 (略) (略) 置而直接向大气排放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略) 置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相关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备案的;未按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未按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 (略) 理等经营活动的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向环 (略) 门备案而未备案的;( * )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 * )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 * )未按照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 (略) 罚

(略) 罚

【政府规章】《 * 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 (略) 有人或使用人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排放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未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危害,或者未按规定 (略) 罚

(略) 罚

【法律】《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危害,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监测平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 (略) 土壤污染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 *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 (略) 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略)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 ) (略) (略) 理设施、 (略) 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 (略) 得的, (略) 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受委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的单位,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上述业务,并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
?前款规定的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十年内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
?本条第 * 款规定的单位和委托人恶意串通,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 (略) 置措 (略) 在地和接收地生 (略) 门的;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得的, (略) 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 *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 * )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 (略) 置措 (略) 在地和接收地生 (略) 门的;( *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实施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 (略) 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 (略) ,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 )未 (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 * )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 (略) 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 (略) 评估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未按规定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 (略) ,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 * )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
?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情节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 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 (略) 门备案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 (略) 门备案的;土地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地方人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 (略) 门备案的;( * )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 (略) 门备案的;( * )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备案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 * 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的处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 (略) 的。
?有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或利用未报备案的;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 *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略) 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 (略) 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 * 百零 * 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 (略) 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条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 (略) 封场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未按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未按规定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略) 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 * 运输工具上载运的;未 (略) 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略) 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 ) (略) 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 )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 * 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 )未 (略) 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略) 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十)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擅自倾倒、堆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有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有前 (略) 为之 * ,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产生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拒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 (略) (略) 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 (略) 置费用的,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百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的培训的;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 )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 )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 )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略) 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 (略) 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略) 理等知识培训的;( * )未对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车辆未在指定 (略) 消毒和清洁的;( *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 )未定期 (略) 置设施的污染防治和卫 (略) 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略) *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略) 理系统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 )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 )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 )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略) 理系统的;( *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 (略) (略) 置的。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 * 条第 * 款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外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月 * 日新固废法调整为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第 * 项、第十 * 项)
?第 * 条 医 (略) 置单位和依照《条例》自行建 (略) 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对 (略) 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规定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 )将医疗废物交给或委托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略) 理措施;未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 (略) (略) 门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 (略) 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 (略) 理措施,或者未及时 (略) (略) 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 (略) 置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 (略) (略) 门或 (略) (略) 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 (略) 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 (略) (略) 门有关疾病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未按 (略) (略) 门有关环境污染 (略) 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 (略) (略) 的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 (略) (略)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立 (略) 为, (略) 得, (略) (略) 得1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规定转让、买卖、运输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 (略) 为,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得 * 元以上的, (略)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元的,并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 * 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 (略) 罚。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 (略) 为,给予警告, (略) 得; (略) 得 * 元以上的, (略)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元的,并处 *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 * 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 (略) 置单位造成环境 (略) 政处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医 (略) 政处罚办法》第十 * 条 有《条例》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的情形,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略) 罚,并由原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 (略) 罚,并由原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  医 (略) 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略) 罚,并由原发证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 (略) 罚,并由原发证 (略) (略) 门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依法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 (略) 政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超过 * 万元的, (略) 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终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后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略) 置的危险废 (略) 理的;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 (略) (略) 理,或者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施永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第 * 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相关规定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或保存相关资料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略) 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相关危险废物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 * 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取得废弃电 (略) 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 (略) 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 (略) 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停业、关闭, (略) 得,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略) 理废弃电器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生 (略) 门依法暂停直至撤销其废弃电 (略) 理资格。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处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或者报送基本数据、有关情况不真实,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基本数据的,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废弃电器电 (略) 理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或者未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企业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 (略) 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 (略) 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 * 款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环 (略) 门报告的,由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 款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略) 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略) 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治理, (略) 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 (略) 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 (略) 核查, (略) 会公布核查结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电子废弃物拆解、利用、处置、储存、记录及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 )将未完全拆解、 (略) 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略) 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的;( * )拆解、 (略) 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的;( * )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 (略) 所不符合要求的;( * )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的;( * )未按培训制 (略) 培训的;( * )贮存电子废物超过 * 年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 (略) 理资格变更、换证、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废弃电 (略) 理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 )不按照废弃电 (略) 理资格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 )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 (略) 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单位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废弃电 (略) 理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单位 (略) 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 (略) 理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伪造、变造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 (略) 理资格证书,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 (略) 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 (略) 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 (略) 理资格证书。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登记证规定生产、进口、加工使用、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转让新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略) 为,记载其不良记录:( * )未取得登记证或者不按照登记证的规定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 * )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的。( * )未按登记证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 * )将登记新化学物质转让给没有能力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加工使用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保存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规定向加工使用者传递风险控制信息的;( * )未按规定保存新化学物质的申报材料以及生产、进口活动实际情况等相关资料的;( * )将以科学研究以及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目的生产或者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未按规定管理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略) 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 (略) 日常环境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的,由所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条 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出口危险废物,必须取得危险废物出口核准。
? (略) 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巴塞尔公约》规定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以及进口缔约方或者过境缔约方立法确定的“危险废物”,其出口核准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单据的;未按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单据的;未按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未按规定填写转移单据的;( * ) (略) 转移单据的;( * )未按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转移单据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行为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行为,情节严重的, (略) (略) (略) 门撤销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抄报有关地方人民政 (略)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有关信 (略) (略) (略) 门,或者未抄报有关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载危险废物出口者的不良记录。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违反规定兴建 (略) 对环境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 * 条 (略) 应综合考虑周边粉煤灰利用能力,以及节 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建设永久 (略) (库),确需 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 (略) (库)选址、设计、 (略) 管理应当符合《 * 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等相关要求。
?第 * 十 * 条 (略) 兴建 (略) 违反第十 * 条规定的,由 (略) 门监督其限期整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 (略)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期限 (略) (略) (略) 为的;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 (略) 为之 * 的,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未按规定期限 (略) (略) 门报送联单的;( * )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 * 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处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矿山企业未对废石、尾矿、矿渣贮存库采取视频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矿山企业未对废石、尾矿、矿渣贮存库采取视频监控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搬迁而未对原址土壤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对原址土壤或 (略) 环境修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置能力的污泥产生单位未对其产 (略) 污泥稳 (略) 理的或者未委托具备相应能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 (略) 置能力的污泥产生单位未对其产 (略) 污泥稳 (略) 理的或者未委托具备相应能 (略) 处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未按规定对填埋 (略) 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和第 * 十 * 条规定,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填埋 (略) 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直接倾倒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擅自弃置或者填埋过期、失效及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直接倾倒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擅自弃置或者填埋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 (略) 环境影响评价,擅自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略) 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略) (略) 门批准, (略) 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建设 (略) 为之 *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罚:(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 号令)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养殖小区 (略) 环境影响 (略) 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 (略) 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 (略) 罚、处分。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 (略) 门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未依法开展环境影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略) 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并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 (略) 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 (略) 综合利 (略) 理, (略) 、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 (略)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单 (略) 会公开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技术机构违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机构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 (略) (略) (略) 收费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 (略) (略) 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第 * 十 * 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所收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略) 得的, (略) 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 (略) 门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 * 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 (略) 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 (略) 理:( *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略) 罚、处分;( * )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 (略) 所收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略) 得的, (略) 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 * 款 (略) 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 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规建设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略) 强制性清洁审核而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第 * 款 违反本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款规定,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 (略) 、养殖小区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 (略) 、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 (略) 、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拒 (略) 为的,处3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 (略) 、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逾期未完成噪声治理任务的企业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 (略) 造成 (略) 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生 (略) 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规定的权限决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下降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样品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结束后,未将微生物 (略) 安全销毁的,由检测和环境安 (略) 在地省、自治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环 (略) 门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销毁,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记录, (略) 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的环境安全控制 (略) 置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妥善保存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记录, (略) 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 (略) 理的环境安全控制 (略) 置应急预案的,由省、自治区、直辖 (略) (略) 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建立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未对产生的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未制定环境污染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 * 元以下罚款:( * )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 * )未对产生的 (略) 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 )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
?违反本办法 (略) 为,环境保护法律、行 (略) 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 (略) 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规定报告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对核设施 (略) 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或者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的, (略) 环 (略) (略)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略) * 万元以下罚款:( * )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报告监测结果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 (略)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 (略) 罚;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对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略) 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 (略) 所,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规定办理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 )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 * ) (略) 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销售、使 (略) 所,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的。( *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违法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略) 理或者贮存放射性废液的;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 )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 *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 ) (略) 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的;( *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 (略) 置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行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 * )项行为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的。
?有前款第( * )项行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可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或 (略) 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的;( *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的;( *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性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 (略) 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置能力 (略) 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 (略) * 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规定从事、开展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 (略) 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 )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 (略) 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部门规章】《放射性固体 (略) 置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擅自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活动的,依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略) 罚。

生 (略) 门

省级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 (略)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略) 第 * 号令)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 (略) (略) 辐射监测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装置的单位,未对从业人员个人辐射剂量、 (略) 进行监测的,由原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未按规定对辐射 (略) 辐射安全培训的;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 (略) 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 )未按规定对辐射 (略) 辐射安全培训的;( * )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 * )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 (略) 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 (略) 统计,并将统计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辐射安全许可证:( * )未按规定建立废旧放射源收贮台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 * )未按规定对已收贮的废 (略) 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放射源收贮 (略) 为之 * 的,依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十万元以上的, (略) 得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 (略) 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 *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已收贮入库废旧放射源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情况记录档案,或者未 (略) 如实记录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如实报告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 * 十 * 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对有关 (略) 技术培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 (略) 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 (略) 罚

(略) 罚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的;( * )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辐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略) 处罚。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经批准,擅自进口或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略) 分 (略) 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略) 分 (略) 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辐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伪造、变造、转让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规定备案的;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规定备案的;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未经批准擅 (略) 放射性同位素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 * )未经批准擅 (略) 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 (略) 统 * 编码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 (略) 环 (略) 门备案的; (略) 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的;( * ) (略) 环 (略) 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 (略) 统 * 编码的;( * )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 (略) 环 (略) 门备案的;( * )出厂或者销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未按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 (略) 理能力 (略) 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 *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 (略) 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 (略) 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 (略) 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 (略) 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托运人未按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 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备案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出具虚假辐射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托 (略) 为之 * 的,由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托运的放射性物品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 * )将经监测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放射性物品交付托运的;( * )出具虚假辐射监测报告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 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按照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 * %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运人、承运人未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出租、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条第 * 款规定,将本单位许可证出租、出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随意堆放、掩埋、倾倒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将伴生放射性矿废渣提供给不具备开发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规定,随意堆放、掩埋、倾倒伴生放射性矿废渣,将伴生放射性矿废渣提供给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伴生放射性 (略) 所及伴生放射性 (略) 所等需要退役而未实施依法退役的;未对报废射线装 (略)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伴生放射性 (略) 所及伴生放射性 (略) 所等需要退役而未实施退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对报废射线装 (略) 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 (略) 门、农 (略) 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略)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违反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决定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作出,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 * 0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自然保护区污染事故的;( * )引起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下降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自然 (略) 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 * 条第 * 款 禁止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略) 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 (略) 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 (略) 得,并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风景 (略) 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 )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 )在核心景 (略) 、 (略) 、 (略) 、 (略) 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略)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
?【部门规章】《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 (略) 办法》第十 * 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设施,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 * 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 (略) 政处罚或 (略) 理决定。 (略) 门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工作 (略) 为,依 (略) 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 (略) 分建议。
?【部门规章】《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 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 (略) 。
?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 (略) 、 (略) 、 (略) 和其他工程设施。
?第十 * 条 破坏森林公园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照有关法律、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未按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擅自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工程设施的, (略) (略) 门责令纠正,限期恢复原状, (略) 工程造价1%- * %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 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处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第(十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 (略) (略) 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百元以上 * 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以罚款。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自 (略) 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略) 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 (略) (略) 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 (略) 得,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 (略) 以 *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第十 * 条 具备自然保护区建立条件的湿地,应当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 (略) 。
?第 * 十 * 条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 )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 * )挖沙、采矿;( * )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 )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 )引进外来物种;( * )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 )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第 * 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应当会同同级人 (略) 门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活动,对破坏 (略) (略) 理。
?【地方性法规】《 * 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略) (略) 门或 (略) 门责令停止破坏、占用,限期恢复,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 )擅自围(开)垦、烧荒、填埋湿地的,处每平方米 * 元以上 * 元以下的罚款;( * )擅自在湿地范围内采砂、采石、采矿、挖塘、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的,处 * 元以上 * 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第(十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十 *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
?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 (略) (略) 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处 * 百元以上 * 百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略)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略) 以罚款。
?第 * 百 * 十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十项、 (略) 为之 * ,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 * 十万元的,按 * 十万元计算。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未 (略) 预处理, (略) 理设施 (略) 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部门规章】《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 * 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 (略) 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 )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 * 十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违 (略) 为,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略) 门依 (略) 罚。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部门规章】《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 * 条 禁止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挖沙、爆破、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活动。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略) 理。
?在水生动物苗种主产区引水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苗种。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 * 十条 第 * 款第 * 项、第 * 项 农药使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人民政 (略) 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 (略) 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地方性法规】《 * 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农药的,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 (略) 等单位的,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 万元以下罚款。
?  第 * 十条第 * 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使用化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 * 千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 * 条第 * 项规定,使用化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 (略) 门责令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 (略) 门、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 (略)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险 (略) 罚

(略) 罚

【地方性法规】《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险废物台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规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 (略) 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 (略) 罚处罚

(略) 罚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 * 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 (略) 罚:( *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 (略) 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粉煤灰运 (略) (略) 罚

(略) 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零 * 条第( * )项 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 (略) 为,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略) 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部门规章】《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十 * 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质量 (略) 门根据情节轻重及有 (略) 政处罚,资源综 (略) 门监督整改。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 (略) (略) 罚

(略) 罚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略) 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略)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 (略) 门、工业和 (略) 门、环 (略) 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 (略) 门应当会同环 (略) 门和 (略) (略) 监督检查,发现 (略) 置的,应当 (略) 置。
?第 * 十 * 条第 * 款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 (略) 置 (略) 门备案的,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危险废物产生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百 * 十 * 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 (略) 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由生 (略) (略) 置,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拒 (略) 置费用的, (略) 置费用 * 倍以上 * 倍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水污染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 )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 (略) 、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 )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 (略) 监测的;( * ) (略) 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 (略) 防渗漏监测的;( *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 * 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 项、第 * 项、第 * 项、 (略) 为之 * 的,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依照本条第 (略) 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 (略) 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略) 上 * 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 * 十以下的罚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违法排放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略) 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 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限期拆除,处 *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 *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放射性固 (略) 置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不按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 (略) 处置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略) 置能力 (略) 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 (略) * 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未按规定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 (略) 置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 (略) 为之 * 的,由审批该单位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指定有相应许可证的单位代 (略) 置,所需费用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承担, (略) *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产生的其他放射性固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贮存、处置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未按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未按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将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 (略) 理能力 (略) 理或者实施退役,费用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废 (略) 处理的;( *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 (略) 所和生产放射 (略) 所, (略) 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设施营运单位将废旧放射源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 )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 (略) 置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将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 (略) 置, (略) 置的。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扣押、查封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 (略) (略) 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不按规定从事、开展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代治理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略) 得的, (略) 得; (略) 得 * 万元以上的, (略)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略) (略) 得不足 * 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经催告仍不治理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范围、规模、期限从事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活动的;( *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 (略) 环 (略) 门的规定贮存、处置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生 (略) 门

省级

*

对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 (略) 拆除、恢复原状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

【地方性法规】《 * 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 * 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规定的,责 (略) 为,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所需经费由违法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 (略) 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土地复垦条例》第 * 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 (略) 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 * 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 (略) 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涉嫌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 十 * 条第( * )项 (略) (略) 门、 (略) (略) (略) 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 (略) 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 (略) 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 十 * 条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有权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 )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作业;( * )组织 (略) 。

生 (略) 门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证据可能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 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 (略) 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物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 十 * 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生 (略) 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 (略) 门,可以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 )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的;(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 (略) 的;( * )在饮用水水源 * 级、 * 级保护区或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 )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其他排污情形的。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设施、设备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地方性法规】《 * 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 (略) 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部门规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 (略) 罚规定的,依照有关 (略)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 (略) 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 (略) 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生 (略) 门

设区的市、自治州

备注: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依法划定并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水域、滩涂及其毗邻的岛礁、 * 域。

2.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环 (略) 门负责废弃 (略) 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 (略) 的应急环境监测。

《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

指导目录》说明

* 、关于事项设定。《 * 川省生态环 (略) 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中共有执法事项 * 项,其中: (略) 罚 * 项,行政强制 * 项。与国家指导目录明确的 * 个执法事项相比,减去了其中我省不涉及的海洋、太湖流域和国家层级事项共 * 项,合并了拒绝接受检查、拒不改正违 (略) 法律法规均有的执法事项 * 项,新增原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法事项 * 项。各市(州)可在《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完善执法事项,妥善抓好事项源头治理,形成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和目录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要通 (略) (略) 会公开, (略) 会监督。

* 、关于事项名称。 * 是列入《指导目录》的执法事项名称,原则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法规内容原文,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略) 分违法情形涉及多个法律法规,且在不同法律法规中表述略有差异的,原则上归纳为 * 个综合执法事项,事项名称为各法律法规表述内容的概括提炼,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略) 分法律法规中“条”或“款”中罗列多项具体违法情形,原则上不再拆分为多个事项,事项名称为该“条”或“款”的概括提炼,难以概括的多个违法情形则直接使用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原文,不同情形间用分号隔开,统 * 规范为“对××;××;××的处罚(强制)”。

* 、关于法定依据。 * 是列入《指导目录》的执法事项,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仅列出设定该事项的具体责任性条款,不再列明禁止性条款。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 * 年9 (略) ,《指导目录》中相关执法事项法定依据已作修正,只列入修订后的对应条款。同时,《 * 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并未废止,与新颁布的上位法不冲突的条文及执法事项依然有效。

* 、 (略) 门。 * 是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推进生态环 (略) 政执法的改革精神,对列入《指导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统 * 规范为“ (略) 门”, (略) 分事项的实施主体作出调整的,可 (略) 门“ * 定”具体规定,依法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 是涉及与国 (略) 相关的执法事项,待国 (略) (略) 政权力清单后,再按职能职责,对国家公 (略) 政权力清单中的 (略) 划转。

* 、关于第 * 责任层级。 * 是按照国家关于“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指导目录》 (略) 分国家明确第 * 责任层级为“省级”或“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事项外,其余执法事项第 * 责任层级 * 律为“设区的市、自治州”。 * 是第 * 责任层级确定后,原则上由第 (略) (略) 为 (略) 罚权。同时,按照省委编办核定的主要职责,生态环境厅可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流域执法 (略) 。 * (略) 政许可、责令改正 (略) 罚,原则上由第 * (略) 调查 (略) 罚建议,按照法律法规的 (略) 政 (略) 政 (略) 政机关落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