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江北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R/ 点击查看>>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略) ( (略) ) | 生成日期: | 点击查看>> |
生效日期: | 点击查看>>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 (略) 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疫情;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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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统筹疫情 (略) 会发展,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
(略) 业帮扶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文体娱乐、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给予重点帮扶。
*
减免经营主体租金
对承租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有效合同期内,减半收取7月份和8月份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餐饮(堂食)、住宿、诊所、 (略) 馆、 (略) ,对承租面积 * 平米(含)以上、 * 平米(含)- * 平米、 * 平米以下的,分别给予实际经营者最高不超过 * 元、 * 元和 * 元的 * 次性房租补贴。
*
落实特殊群体关怀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工作造成生活困难的持证残疾人,由所在街道给予 * 元 * 次性生活补贴。
*
鼓励企业用工稳岗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 * — * 元/人的培训补贴。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 (略) 业小微企业,在8- * 月期间取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 万元贷款额度,按年化利率1%给予4个月贷款贴息。发挥融资风险政府补偿资金作用,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优先纳入“新创融? (略) 新区园区保”项目。推出“新创融?绿票惠”项目,解决供应链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票据贴现效率,节约企业贴现成本。
*
畅通融资担保渠道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的融资需求,采取简化业务流程, (略) 开展无还本续贷,缓解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针对与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的服务业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担保额度,担保费降低 * %以上。
*
落实税收纾困政策
全面落实市级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 (略) 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 * 季 (略) 镇土地使用税;落实相关延期缴纳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
(略) 发展
开展促进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乡村旅游 (略) 动,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型商超、专 (略) 等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针对纳统“大个体”、“非本产活”单位转法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 * 次性补贴;对月度新增纳统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
优化信用司法服务
开展受疫情影响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因参与防疫而导致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 (略) 为,不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 (略) (略) 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新区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略) 热线,为受疫情影响企 (略) 、指引、代理、调解服务。
(略) 期自印发之日起至 * 日,适用于 (略) 新区直管区( (略) 自贸片区)。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 (略) 。
索 引 号: |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R/ 点击查看>>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略) ( (略) ) | 生成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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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关于《 (略) 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疫情;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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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统筹疫情 (略) 会发展,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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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业帮扶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文体娱乐、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给予重点帮扶。
*
减免经营主体租金
对承租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有效合同期内,减半收取7月份和8月份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餐饮(堂食)、住宿、诊所、 (略) 馆、 (略) ,对承租面积 * 平米(含)以上、 * 平米(含)- * 平米、 * 平米以下的,分别给予实际经营者最高不超过 * 元、 * 元和 * 元的 * 次性房租补贴。
*
落实特殊群体关怀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工作造成生活困难的持证残疾人,由所在街道给予 * 元 * 次性生活补贴。
*
鼓励企业用工稳岗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 * — * 元/人的培训补贴。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 (略) 业小微企业,在8- * 月期间取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 万元贷款额度,按年化利率1%给予4个月贷款贴息。发挥融资风险政府补偿资金作用,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优先纳入“新创融? (略) 新区园区保”项目。推出“新创融?绿票惠”项目,解决供应链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票据贴现效率,节约企业贴现成本。
*
畅通融资担保渠道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的融资需求,采取简化业务流程, (略) 开展无还本续贷,缓解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针对与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相关的服务业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担保额度,担保费降低 * %以上。
*
落实税收纾困政策
全面落实市级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 (略) 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 * 季 (略) 镇土地使用税;落实相关延期缴纳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纳税人,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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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
开展促进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乡村旅游 (略) 动,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型商超、专 (略) 等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针对纳统“大个体”、“非本产活”单位转法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 * 次性补贴;对月度新增纳统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
优化信用司法服务
开展受疫情影响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因参与防疫而导致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 (略) 为,不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 (略) (略) 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新区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略) 热线,为受疫情影响企 (略) 、指引、代理、调解服务。
(略) 期自印发之日起至 * 日,适用于 (略) 新区直管区( (略) 自贸片区)。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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