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征集带动主体的公告
鼎城区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征集带动主体的公告
根据 (略) 省农业农村厅、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 * 〕 * 号)文件要求, (略) 区 * 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略) 如下:
* 、项目简介
* 年,省财政安排我区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 * 万元。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 (略) 区确定实施“ * 特两辅”产业重点项目2个,优 (略) 会化服务重点项目4个。
重点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择优遴选6家经营主体实施(其中龙头企业2家、水 (略) 或农 (略) 或社会化服务组织4家)。
* 、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支持“ * 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蔬菜、 * 鱼)优先发展,允许粮食生产 (略) 会化服务组织和粮 (略) 列入扶持范畴。
2、带贫成效突出。截止 * 年底,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间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 (略) 、小额信贷、就业帮扶(脱贫攻坚期间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 * 人以上(含 * 人), (略) 、农机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龙头企业) * 人以上(含 * 人)。
3、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在区“ * 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是领军企业,能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略) 是区级 (略) 以上,在品种 (略) 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略) 会化服务组织是全区服务能力、服务成果居于领先地位的示范性服务组织。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略) 带贫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带动主体要服从农业、乡村 (略) 、 (略) 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5、承担帮扶义务。带动主体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不予重复支持情况:
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财政 * 次性 * 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 、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 (略) (略) 、 (略) 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 (略) 、 (略) 、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 (略) 评审。
3、确定项目带动主体并公示。
* 、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等);
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 (略) 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 、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 日 * : * 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 (略) (略) 发展规划股(3-6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萍,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略)
* 日
根据 (略) 省农业农村厅、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 * 〕 * 号)文件要求, (略) 区 * 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略) 如下:
* 、项目简介
* 年,省财政安排我区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 * 万元。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 (略) 区确定实施“ * 特两辅”产业重点项目2个,优 (略) 会化服务重点项目4个。
重点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安全有效的原则,择优遴选6家经营主体实施(其中龙头企业2家、水 (略) 或农 (略) 或社会化服务组织4家)。
* 、带动主体申报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省重点项目支持“ * 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蔬菜、 * 鱼)优先发展,允许粮食生产 (略) 会化服务组织和粮 (略) 列入扶持范畴。
2、带贫成效突出。截止 * 年底,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间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 (略) 、小额信贷、就业帮扶(脱贫攻坚期间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帮扶脱贫人口数达到 * 人以上(含 * 人), (略) 、农机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龙头企业) * 人以上(含 * 人)。
3、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在区“ * 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是领军企业,能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略) 是区级 (略) 以上,在品种 (略) 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略) 会化服务组织是全区服务能力、服务成果居于领先地位的示范性服务组织。
4、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略) 带贫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带动主体要服从农业、乡村 (略) 、 (略) 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5、承担帮扶义务。带动主体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不予重复支持情况:
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财政 * 次性 * 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 、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 (略) (略) 、 (略) 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 (略) 、 (略) 、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 (略) 评审。
3、确定项目带动主体并公示。
* 、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等);
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 (略) 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 、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 日 * : * 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 (略) (略) 发展规划股(3-6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萍,电话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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