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空港经济区西 * 道 *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常源科技( (略) )有 (略) 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 常源科技( (略) )有限公司 | (略)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 号3#车间 | (略) 宏 (略) | 在现有的3车间闲置区域购置安装注塑机、 (略) 、合模机、翻模机等设备,建设“ (略) 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汽车内饰注塑模具 * 套的生产能力。 (略) 产能为年产汽车内饰注塑模具 * 套、汽车内饰注塑检具(材质铝) * 套和汽车内饰注塑检具(材质树脂) * 套。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 万元,占总投资的0. * %,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 * )本项目运营期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 (略) 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 * 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UV光氧+ * 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 * 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其中,TRVOC、非 *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 * 苯、 * 烯腈、1,3- * * 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相关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非 * 烷 (略) 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相关限值要求;非 * 烷 (略) 界处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的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 (略) ,最终进入 (略) 空港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要求。 (略) (略) 对总排口达标负责。 (略) 噪声源, (略) 、注塑机、平面磨床、锯床、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 * )固 (略) 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 * 次污染;废钢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 * 般固体废物定期交 (略) 门处理;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石墨、废电火花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水、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理;集尘灰 (略) 理;生活垃圾交 (略) 门处理。 (略) 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 * )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 * )在运营 (略) (略) 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 日-9月 * 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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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空港经济区西 * 道 * (略) (略) (略) ( 点击查看>>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常源科技( (略) )有 (略) 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 常源科技( (略) )有限公司 | (略)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 * 号3#车间 | (略) 宏 (略) | 在现有的3车间闲置区域购置安装注塑机、 (略) 、合模机、翻模机等设备,建设“ (略) 件模检具智能制造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汽车内饰注塑模具 * 套的生产能力。 (略) 产能为年产汽车内饰注塑模具 * 套、汽车内饰注塑检具(材质铝) * 套和汽车内饰注塑检具(材质树脂) * 套。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 万元,占总投资的0. * %,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 * )本项目运营期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 (略) 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 * 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UV光氧+ * 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 * 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其中,TRVOC、非 * 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 * 苯、 * 烯腈、1,3- * * 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相关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非 * 烷 (略) 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相关限值要求;非 * 烷 (略) 界处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 * 烯、 * 苯的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相关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 (略) ,最终进入 (略) 空港 (略) (略) 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 * 级标准要求。 (略) (略) 对总排口达标负责。 (略) 噪声源, (略) 、注塑机、平面磨床、锯床、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 * )固 (略) 所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 * 次污染;废钢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焊丝、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等 * 般固体废物定期交 (略) 门处理;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石墨、废电火花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水、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理;集尘灰 (略) 理;生活垃圾交 (略) 门处理。 (略) 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 * )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 * )在运营 (略) (略) 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 日-9月 * 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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