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丁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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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林村新阳路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清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属于新建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林村新阳路5号(北纬 * ° * "6. * ",东经 * °5′ * . * ″),主要从事MIM金属零件、智能表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注射成型、排胶、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粉尘有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 〕 * 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同时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 (略) 界颗粒物浓度未超过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点胶VOCs (略) 界外 (略) (略) 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通过收集后,与非 * 烷总烃 * 同经排气筒引至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 (略) 处理,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低于 * (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 (略) 界臭气浓度低于 * (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 (略) 界标准值中 * 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 (略) (略) 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注射成型、烧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 (略) 处理,不外排。因此,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 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 (略) 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因此,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 )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 * 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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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林村新阳路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清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属于新建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林村新阳路5号(北纬 * ° * "6. * ",东经 * °5′ * . * ″),主要从事MIM金属零件、智能表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注射成型、排胶、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略) 区内VOCs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粉尘有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 * 〕 * 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的较严值,同时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 (略) 界颗粒物浓度未超过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点胶VOCs (略) 界外 (略) (略) 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点击查看>>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通过收集后,与非 * 烷总烃 * 同经排气筒引至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 (略) 处理,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低于 * (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 (略) 界臭气浓度低于 * (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 (略) 界标准值中 * 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和《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 (略) (略) 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注射成型、烧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 (略) 处理,不外排。因此,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 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 (略) 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因此,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 )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 * 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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