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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 (略) 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 * 〕1号)、市规 (略)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 * 〕 * 号)文件要求,促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我局起草了《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 (略) 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
* 日至9月 * 日
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 (略) 法规督察科。在此, (略) 会各界对规划自然资源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冉继洲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附件: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 (略)
* 日
附件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区自然资源领域下放审批事权办理,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下放审批事权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根据市委全 (略) 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 * 〕1号)、市规 (略)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 * 〕 * 号)和市规 (略) 《关于做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事权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 * 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细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略) 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1 份);
3.勘界报告(勘界界线需提供TXT文档格式电子版, * 国家大地坐标系)、现状地形图( * 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尺1: * ,原件4份,附电子文档);
4. (略) 门 (略) 门出具的征收补偿安置完毕说明材料(原件 1 份),划拨土地成本、征地统筹费发票(复印件 1 份);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和在低易发区内修建自用、临时、小型建(构)筑物的除外,原件 1 份);
6.按《 (略) 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 (略) 门提供的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的意见(原件 1 份);针对教育、体育等公益项目需提供非营利性组织 (略) (略) 门出具的项目非营利性说明材料(原件 1份);保障性住房项目 (略) (略) 门行政确认文书(原件 1 份);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需提供有审批权人民政府作出的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不得超过 *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1.申请及受理
(略) 政服务大厅同步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查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收件。确认受理后,将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 (略) 市规划 (略) 电子政务平台,并推送至区规 (略) 。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对资料的完整及真实性、合规性、地块来源情况、土地使用标准、相关手续要件、划拨土地价款及征地统筹费缴纳情 (略) 审查,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或作“退件”处理;符合要求的,报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
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
3.发件及归档
区规 (略) 依据划拨批复文 (略) 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公示 * 天,公示无异议制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并送至土地使用权人。
??划拨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土地供应事项的意见(原件1份,包括地块现状情况、土地权属状况、土地价款支付要求、土地成本说明、交地事项及违约责任等);涉及市级储备土地的,还需提供 (略) 同意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
2.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 * -1: * )(原件1份);
3.征收(征地)拆 (略) 置补偿实施完毕的证明(原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原件1份);
5. (略) 门意见(原件1份); (略) 门明确项目产业准入意见(原件1份); (略) 房用地的,需提 (略) 门关于 (略) 房专项规划的意见(原件1份); (略) 门意见(原件1份,限宗地内存在人防设施的)。
( * )审查程序
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交易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 (略) 时间)。
1.申请及受理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前期资料准备, (略) 政服务大厅提出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收件。确认受理后,将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 (略) 市规划 (略) 电子政务平台,并推送至区规 (略) 。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用地红线内原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征地安置补偿、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等情况, (略) 踏勘,确认达到“净地”等出让条件。达到“净地”条件的,区规 (略) 按照相关流程委托 (略) 参考价,并会同土地储备整 (略) 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报请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
??土地联席审查会议负责对土地 (略) 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地块信息、公告起始价、项目产业类别、投入产出强度、开发建设时间等,审查通过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文件。
3.交易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
区规 (略) 依据批准文件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委托书》,委托市公 (略) 组织公开交易。
(略) 成交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同时向受让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征缴土地出让价款。对受让人不按期缴款的,应及时催缴价款,并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
4.发件及归档
出让材料送至土地使用权人。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用地红线图、原用地批复、不动产权证(均为原件1份)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缴纳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成本)发票(复印件1份);
2. (略) 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勘界报告(原件1份);
3.用于佐证土地出让合同及其他协议履约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均可1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 (略) 听证时间)。 (略) 述收回系按《 (略)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有关规定 (略) 为,涉及闲置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回按照《 (略) 置办法》( (略) 令第 * 号) (略) 。
1.申请及受理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完成前期资料准备,向区规 (略) 提出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申请。区规 (略)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按以下程序审查。
??(1)告知。区规 (略) 将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因、面积、范围等情况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充分听取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
(2)调查。土地储备整治机构负责对拟 (略) 调查,向区规 (略) 出具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3)审计(评估)。土地储备整治机构负责委托土地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价格予以审计(评估)。
(4)审查。区规 (略) (略)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编制收回方案,并报请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收回原因、拟收回价格、收回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
(5)公告与听证。区规 (略) 将收回方案在区政 (略) 和 (略) (略) 告示,公告期 * 个自然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听证的,区规 (略)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完善收回方案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批准文件。
3.发件及归档
区规 (略) 依据批准文件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同时抄送收回方案确定的补偿款支付主体。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审批
适用范围
位于 * 龙园区、 (略) 属范围内,未进入规划许可程序的次支路调整项目,适用本细则。
申请材料
1.开展规划调整的申请(原件1份); ??
2.调整方案(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及公示、批准及入库。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不含征求意见或调整论证的时间)。
1.申请
由 * 龙园区管委会、西彭园区管委会编制调整方案后向区规 (略) 提出调整申请。
2.审查及公示
区规 (略) 对调整方案 (略) 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调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略) 门及单位管理事项或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重大项目等情况的,需按规定开展公示、征求意见或调整论证。
3.批准及入库
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规 (略) (略) 成果入库。
区规 (略) 定期向区政府报备园区道路调整情况。
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修订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出让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修订,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修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申请书(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 房测报告,工业用地需经区经信委出具未改变工业用途的函件等(原件1份);
4.合同约定其他配建义务或其他限制性条件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订合同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间)。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向区规 (略) 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订合同申请。区规 (略)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或作“退件”处理。符合规定的,区规 (略) 编制土地出让合同修订方案并报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区规 (略) 出具合同变化说明或签订《修订协议》。
其中,涉及零星土地整合,工业转型升级完善用地手续、老旧小区新增基本生活设 (略) 分免收出让金等重大、重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事项的,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提请区政府批准。取得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规 (略) 出具合同变化说明或签订《修订协议》。
3.发件及归档
??办结后,区规 (略) 将《修订协议》或《变化情况说明》送至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出让合同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土地、建设活动造成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土地复垦方案(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土地复垦方案备案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备案。自通过区规 (略) 审查之日起,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土地复垦方案修改、专家复核、资料补正时间)。
1.申请
申请人将土地复垦方案提交区规 (略) 审查。对涉及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同时提交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和踏勘论证意见。
2.审查
区规 (略) 组织专家对土地 (略) 论证,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复核通过后,将论证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提交区规 (略) 审查。区规 (略) 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合规 (略) 最终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书面告知土地复垦义务人限期补正,收到补正资料后再次复核审查。
3.备案
土地复垦方案经区规 (略) 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 (略) 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 * 〕1号)、市规 (略)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 * 〕 * 号)文件要求,促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我局起草了《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 (略) 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
* 日至9月 * 日
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 (略) 市 * 龙坡区规划 (略) 法规督察科。在此, (略) 会各界对规划自然资源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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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 龙坡区规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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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 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下放审批事权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区自然资源领域下放审批事权办理,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下放审批事权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根据市委全 (略) 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 * 〕1号)、市规 (略)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 * 〕 * 号)和市规 (略) 《关于做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事权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 * 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细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略) 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1 份);
3.勘界报告(勘界界线需提供TXT文档格式电子版, * 国家大地坐标系)、现状地形图( * 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尺1: * ,原件4份,附电子文档);
4. (略) 门 (略) 门出具的征收补偿安置完毕说明材料(原件 1 份),划拨土地成本、征地统筹费发票(复印件 1 份);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和在低易发区内修建自用、临时、小型建(构)筑物的除外,原件 1 份);
6.按《 (略) 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 (略) 门提供的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的意见(原件 1 份);针对教育、体育等公益项目需提供非营利性组织 (略) (略) 门出具的项目非营利性说明材料(原件 1份);保障性住房项目 (略) (略) 门行政确认文书(原件 1 份);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需提供有审批权人民政府作出的批准文件(原件 1 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不得超过 *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1.申请及受理
(略) 政服务大厅同步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查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收件。确认受理后,将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 (略) 市规划 (略) 电子政务平台,并推送至区规 (略) 。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对资料的完整及真实性、合规性、地块来源情况、土地使用标准、相关手续要件、划拨土地价款及征地统筹费缴纳情 (略) 审查,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或作“退件”处理;符合要求的,报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
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
3.发件及归档
区规 (略) 依据划拨批复文 (略) 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公示 * 天,公示无异议制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并送至土地使用权人。
??划拨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土地供应事项的意见(原件1份,包括地块现状情况、土地权属状况、土地价款支付要求、土地成本说明、交地事项及违约责任等);涉及市级储备土地的,还需提供 (略) 同意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
2.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实测地形蓝图或数字化图(1: * -1: * )(原件1份);
3.征收(征地)拆 (略) 置补偿实施完毕的证明(原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原件1份);
5. (略) 门意见(原件1份); (略) 门明确项目产业准入意见(原件1份); (略) 房用地的,需提 (略) 门关于 (略) 房专项规划的意见(原件1份); (略) 门意见(原件1份,限宗地内存在人防设施的)。
( * )审查程序
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交易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 (略) 时间)。
1.申请及受理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前期资料准备, (略) 政服务大厅提出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收件。确认受理后,将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 (略) 市规划 (略) 电子政务平台,并推送至区规 (略) 。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用地红线内原土地使用权证注销、征地安置补偿、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等情况, (略) 踏勘,确认达到“净地”等出让条件。达到“净地”条件的,区规 (略) 按照相关流程委托 (略) 参考价,并会同土地储备整 (略) 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报请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
??土地联席审查会议负责对土地 (略) 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地块信息、公告起始价、项目产业类别、投入产出强度、开发建设时间等,审查通过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文件。
3.交易及土地出让合同签订
区规 (略) 依据批准文件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委托书》,委托市公 (略) 组织公开交易。
(略) 成交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同时向受让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征缴土地出让价款。对受让人不按期缴款的,应及时催缴价款,并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
4.发件及归档
出让材料送至土地使用权人。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回审批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用地红线图、原用地批复、不动产权证(均为原件1份)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缴纳的土地价款(划拨土地成本)发票(复印件1份);
2. (略) 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勘界报告(原件1份);
3.用于佐证土地出让合同及其他协议履约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原件均可1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 (略) 听证时间)。 (略) 述收回系按《 (略)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有关规定 (略) 为,涉及闲置工业用地使用权收回按照《 (略) 置办法》( (略) 令第 * 号) (略) 。
1.申请及受理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完成前期资料准备,向区规 (略) 提出工业用地( (略) 房用地)以及参照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申请。区规 (略)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按以下程序审查。
??(1)告知。区规 (略) 将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因、面积、范围等情况书面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充分听取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
(2)调查。土地储备整治机构负责对拟 (略) 调查,向区规 (略) 出具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3)审计(评估)。土地储备整治机构负责委托土地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价格予以审计(评估)。
(4)审查。区规 (略) (略) 、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编制收回方案,并报请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收回原因、拟收回价格、收回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
(5)公告与听证。区规 (略) 将收回方案在区政 (略) 和 (略) (略) 告示,公告期 * 个自然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听证的,区规 (略)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完善收回方案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区规 (略) 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请示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签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批准文件。
3.发件及归档
区规 (略) 依据批准文件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同时抄送收回方案确定的补偿款支付主体。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 、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审批
适用范围
位于 * 龙园区、 (略) 属范围内,未进入规划许可程序的次支路调整项目,适用本细则。
申请材料
1.开展规划调整的申请(原件1份); ??
2.调整方案(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工业园区内次支道路调整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及公示、批准及入库。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不含征求意见或调整论证的时间)。
1.申请
由 * 龙园区管委会、西彭园区管委会编制调整方案后向区规 (略) 提出调整申请。
2.审查及公示
区规 (略) 对调整方案 (略) 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调整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略) 门及单位管理事项或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重大项目等情况的,需按规定开展公示、征求意见或调整论证。
3.批准及入库
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规 (略) (略) 成果入库。
区规 (略) 定期向区政府报备园区道路调整情况。
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修订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以出让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修订,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1.修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申请书(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 房测报告,工业用地需经区经信委出具未改变工业用途的函件等(原件1份);
4.合同约定其他配建义务或其他限制性条件的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订合同办理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查及批准、发件及归档。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办理时限为 * 个工作日(不含评估时间)。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向区规 (略) 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订合同申请。区规 (略)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 (略) 审查验证,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及批准
区规 (略) 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或作“退件”处理。符合规定的,区规 (略) 编制土地出让合同修订方案并报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区规 (略) 出具合同变化说明或签订《修订协议》。
其中,涉及零星土地整合,工业转型升级完善用地手续、老旧小区新增基本生活设 (略) 分免收出让金等重大、重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事项的,土地联席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提请区政府批准。取得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规 (略) 出具合同变化说明或签订《修订协议》。
3.发件及归档
??办结后,区规 (略) 将《修订协议》或《变化情况说明》送至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出让合同 (略) 办结后,区规 (略) 应及时整理办件材料移交至市规 (略) (略) 。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 )适用范围
在 (略) 市 * 龙坡区范围内(不含 (略) 区直管园)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土地、建设活动造成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复垦,适用本细则。
( * )申请材料
土地复垦方案(原件1份)。
( * )审查程序
土地复垦方案备案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备案。自通过区规 (略) 审查之日起,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土地复垦方案修改、专家复核、资料补正时间)。
1.申请
申请人将土地复垦方案提交区规 (略) 审查。对涉及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同时提交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报告和踏勘论证意见。
2.审查
区规 (略) 组织专家对土地 (略) 论证,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复核通过后,将论证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提交区规 (略) 审查。区规 (略) 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合规 (略) 最终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书面告知土地复垦义务人限期补正,收到补正资料后再次复核审查。
3.备案
土地复垦方案经区规 (略) 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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