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绥江两岸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地块4)-广宁县绥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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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绥江两岸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地块4)-广宁县绥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略) 绥江 (略)
工程名称 (略) 绥江两岸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地块4)
建设地址 (略) 市 (略) 县域绥江两岸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 亩、建筑面积约 * 亩;分为 * 大片区:古水片区、竹海 (略) 片区、 (略) 、大沙角。包括绥江游船项目、古水河风情小镇、村落活化、瞰 (略) 居度假项目、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及附属文旅项目、东乡白坑项目、竹海 (略) 项目、大沙角项目、 (略) 项目、视觉兴奋点项目和腹地文旅项目。合同价格 * .9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华正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樊海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吴军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石飞飞总监理工程师曾巨潮
合同工期 * ~ *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 点击查看>> ZL * 安全监督注册号: 点击查看>> AJ *

注意事项:

* 、本证 (略) ,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 、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 、 (略) (略) (略) 门可 (略) 查验。 * 、本证自发证之日起 * 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 (略) 废止。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 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 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建设单位 (略) 绥江 (略)
工程名称 (略) 绥江两岸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地块4)
建设地址 (略) 市 (略) 县域绥江两岸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 亩、建筑面积约 * 亩;分为 * 大片区:古水片区、竹海 (略) 片区、 (略) 、大沙角。包括绥江游船项目、古水河风情小镇、村落活化、瞰 (略) 居度假项目、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及附属文旅项目、东乡白坑项目、竹海 (略) 项目、大沙角项目、 (略) 项目、视觉兴奋点项目和腹地文旅项目。合同价格 * .9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略) 华正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樊海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吴军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石飞飞总监理工程师曾巨潮
合同工期 * ~ *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 点击查看>> ZL * 安全监督注册号: 点击查看>> AJ *

注意事项:

* 、本证 (略) ,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 、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 、 (略) (略) (略) 门可 (略) 查验。 * 、本证自发证之日起 * 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 (略) 废止。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 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 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 、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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