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三方粪肥供应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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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第三方粪肥供应方的公告



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 * 〕 * 号)文件,我区被确定为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为切实有效的加快我区项目的实施,根据《 * 年余江区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项目中粪肥供应企业。

* 、遴选对象

(略) 有可以提供粪肥(商品有机肥、腐熟堆沤肥、沼液肥)的企业。

* 、各个粪肥种类需要符合的标准

1、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 点击查看>> )标准。

2、腐熟堆沤肥必须符合《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 5)要求,

3、沼液肥中的砷、汞、铅、镉、铬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沼肥》(NY/T 点击查看>> )要求。

(略) 有粪肥必须是使用我 (略) 养殖粪污做为原料生产得到。

* 、遴选程序

自愿申请,乡(镇、场)初步审核,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略) 组织专家评审。

( * )申报。具备相关条件规定(见附件1)的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材料装订成册, * 式 * 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 (略) 市余江区农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申报截止时间为 * 日下午 * 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 * )专家评审。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和生 (略) 考评,确定供肥企业。

( * )结果公示。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粪肥供应企业每 * 个季度遴选 * 次,已确定为供肥企业的不需要参加下 * 轮遴选。

2、供肥企业每 * 年统 * 考核 * 次,考核合格继续作为供肥单位,考核不合格取消供肥资格。

3、在供肥过程中被检测出粪肥不符合标准或其 (略) 为,立即取消供肥资格。

附件 * * .docx附件 * .docx



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 * 〕 * 号)文件,我区被确定为 * 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为切实有效的加快我区项目的实施,根据《 * 年余江区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项目中粪肥供应企业。

* 、遴选对象

(略) 有可以提供粪肥(商品有机肥、腐熟堆沤肥、沼液肥)的企业。

* 、各个粪肥种类需要符合的标准

1、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 点击查看>> )标准。

2、腐熟堆沤肥必须符合《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 5)要求,

3、沼液肥中的砷、汞、铅、镉、铬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沼肥》(NY/T 点击查看>> )要求。

(略) 有粪肥必须是使用我 (略) 养殖粪污做为原料生产得到。

* 、遴选程序

自愿申请,乡(镇、场)初步审核,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略) 组织专家评审。

( * )申报。具备相关条件规定(见附件1)的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材料装订成册, * 式 * 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 (略) 市余江区农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申报截止时间为 * 日下午 * 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 * )专家评审。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 (略) 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和生 (略) 考评,确定供肥企业。

( * )结果公示。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粪肥供应企业每 * 个季度遴选 * 次,已确定为供肥企业的不需要参加下 * 轮遴选。

2、供肥企业每 * 年统 * 考核 * 次,考核合格继续作为供肥单位,考核不合格取消供肥资格。

3、在供肥过程中被检测出粪肥不符合标准或其 (略) 为,立即取消供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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