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比选确定《雅安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雅安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比选确定《雅安市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雅安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略) 代理机构):
为推动 (略) 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略) 研究,同意启动实施《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和《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以下简称:两个项目)。 (略) 代理机构。
根据《 (略) (略) 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略) 代理。我单位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略) 代理服务。现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名称
1.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
( * )采购项目内容:
1.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控制价 * 万元。
(1)编制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涉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 * 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排放量,按照《 * 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 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点击查看>> 年)》和《关于开展 * 年度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清单编制,摸清排放家底,识别主要排放源, (略) 门排放现状和趋势,为减缓气候变化政提供决策依据。
(2)编制 (略) 市“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简述本地区“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定位、规划范围、规划年限等信息;对“十 * * ”取得成果得总结及对“十 * * ”形势和特征的研判;为完成采购人需求而因地制宜提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强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明确非 * 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增加生态汇碳等政策与重点任务的编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工作提升各方面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编制;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规划编制;系统组织和设计细化重大工程的规划;保障措施,将规划
2.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控制价 * 万元。
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工作涉及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 (略) 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 (略) 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 (略) 业, (略) 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 (略) 市实际情况,完成 * 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 (略)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的通知》的通 (略) 工作事项。
( * )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工作结束。
* 、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和 (略) 市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且与 (略) 市人
2.委托权限及范围:
(1)依法组织本政府采购项的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本项目采购文件;
(3) (略) 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略) ;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 *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 (略) 编号。
( * )对本政 (略) 有流程的文件及资料(从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起,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止),胶装形成书面《备案文件》2份。
*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略) 贿犯罪记录;
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 (略)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 (略)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投标人不得为“ * (略) ”曝光台被曝光供应商(在 * (略) 公示的《 * 川省财政厅关于 *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川财采[ * ]5号)中,考核级次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申请);
5.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 (略) 或 * 川 (略) (略) 了政府采购代理备案登记;
6.比选申请人 (略) 区内有符合要求的开、 (略)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比选申请人按 (略) 准备资格条件材料,格式不限)
* 、比选办法
1.1 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
1.2比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比选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1.3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 (略) 有的供应商。
1.4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程序、评分方 (略) 评审, (略) 下列职责:
( * )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确定比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
( *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 * )根据需
( * )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 * )起草评 (略) 签署;
1.5 (实质性要求)比选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比选过程的,其响应 (略) 理。
比选程序2.1审查比选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比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 (略) 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比选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比选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比选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比选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 (略) 资格性检查。
比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 (略) 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比选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比选小组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 (略)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略) 。
2.4、符合性检查。
2.4.1比选小组依据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比选 (略)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比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比选响应文 (略) 理,比选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2.4.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
2.4.3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4.4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4.5以骑缝章的
2.4.6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5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比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作 (略) 理:
2.5.1比选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5.2比选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2.5.3比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2.5.4投标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2.5.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5.7比选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比选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比选文件要求不 * 致的。
2.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 的,比选小组认定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 (略) 门:
2.6.1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6.3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 人;
2.6.4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6.5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比选。
2.7.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 轮或多轮比选, (略) 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平等的比选机会。比 (略) 抽签的方式确定。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情况调整比选轮次。
2.7.2每轮比选开始前,比选小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比选内容。
2.7.3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比选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7.4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 (略) 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2.7.5比选过程中,比选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根据 (略) 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比选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
2.7.6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7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 (略) 为的,比选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 (略) 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7.8比选完成后,比选小组应出具比选情况记录表,比选情况记录表需包含比选内容、比选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8报价。
2.8.1比选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
2.8.2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 (略)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比较与评价。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略) 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 (略) 分。
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 * 比选小组复核。比选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比选 (略) 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 (略) 理的重点复核。
2. * 采购 (略) 复核评审结果。
2. *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比选小组拟出具比选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略) 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比选文件对 (略) 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 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 (略) 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 * 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 (略) 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比选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不得 (略) 。
2. *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修改评审结果:
(1)比选小组已经出具比选报告并且 (略) 的;
2. * 编写比选报告。比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比选报告。比选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比选报告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 (略) 。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
2.1 (略) 理规则。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略) 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
2. * 供应商澄清、说明
2. * .1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略)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 .2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
2. * 终止比选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 (略)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略) 评价、打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 (略) 评分,具体评分 (略) 示: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 | * 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下浮 *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最高下浮 *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率)* * %*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 * % | * 分 | 代理机构要根据本 (略) 分析, (略) 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细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 * 项内容): 内容满足项目需求描述非常全面合理的得 * 分,内容描述中等或缺少 * 项的得 * 分; 内容描述 * 般或缺少 * 项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履约能力 * % | * 分 | 供应商提供 * 日至今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 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的得4分, (略) 代理师证书得5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2.专职技术人员2人: (略)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其他人员2人: (略)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
注:评分的取值按 * 舍 * 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比选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略) 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4.2在比选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比选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
4.4比选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比选小组可根据需要 (略) 实地考察。
5.比选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略) 独立评审;
( * )不得
*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按本公告准备资格材料,并于 * 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递交至 (略) (略) 2楼2-6室并报名参选。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略) (略) 网站发布。
*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 川 (略) 区羌 (略) 路 *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略) (略)
* 日
各潜在供应商( (略) 代理机构):
为推动 (略) 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略) 研究,同意启动实施《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和《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以下简称:两个项目)。 (略) 代理机构。
根据《 (略) (略) 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 (略) (略) 代理。我单位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略) 代理服务。现公告如下: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名称
1.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
( * )采购项目内容:
1.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和“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控制价 * 万元。
(1)编制 (略) 市 * 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涉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 (略) 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 * 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排放量,按照《 * 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 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点击查看>> 年)》和《关于开展 * 年度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清单编制,摸清排放家底,识别主要排放源, (略) 门排放现状和趋势,为减缓气候变化政提供决策依据。
(2)编制 (略) 市“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简述本地区“十 * * ”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定位、规划范围、规划年限等信息;对“十 * * ”取得成果得总结及对“十 * * ”形势和特征的研判;为完成采购人需求而因地制宜提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强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明确非 * 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增加生态汇碳等政策与重点任务的编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工作提升各方面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编制;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规划编制;系统组织和设计细化重大工程的规划;保障措施,将规划
2. (略) 市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项目,控制价 * 万元。
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编制工作涉及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 (略) 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 (略) 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 (略) 业, (略) 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 (略) 市实际情况,完成 * 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 (略)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的通知》的通 (略) 工作事项。
( * )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工作结束。
* 、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和 (略) 市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且与 (略) 市人
2.委托权限及范围:
(1)依法组织本政府采购项的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本项目采购文件;
(3) (略) 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略) ;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 *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 (略) 编号。
( * )对本政 (略) 有流程的文件及资料(从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起,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止),胶装形成书面《备案文件》2份。
*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略) 贿犯罪记录;
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 (略)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 (略)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投标人不得为“ * (略) ”曝光台被曝光供应商(在 * (略) 公示的《 * 川省财政厅关于 *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川财采[ * ]5号)中,考核级次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申请);
5.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 (略) 或 * 川 (略) (略) 了政府采购代理备案登记;
6.比选申请人 (略) 区内有符合要求的开、 (略)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比选申请人按 (略) 准备资格条件材料,格式不限)
* 、比选办法
1.1 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
1.2比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比选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1.3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 (略) 有的供应商。
1.4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程序、评分方 (略) 评审, (略) 下列职责:
( * )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确定比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
( * )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 * )根据需
( * )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 * )起草评 (略) 签署;
1.5 (实质性要求)比选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比选过程的,其响应 (略) 理。
比选程序2.1审查比选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比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 (略) 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比选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比选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比选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比选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 (略) 资格性检查。
比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 (略) 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比选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比选小组应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 (略)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略) 。
2.4、符合性检查。
2.4.1比选小组依据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比选 (略)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比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比选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比选响应文 (略) 理,比选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2.4.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
2.4.3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4.4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4.5以骑缝章的
2.4.6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5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比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作 (略) 理:
2.5.1比选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5.2比选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2.5.3比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2.5.4投标报价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2.5.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5.7比选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比选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比选文件要求不 * 致的。
2.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 的,比选小组认定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 (略) 门:
2.6.1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6.3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 人;
2.6.4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6.5不同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比选。
2.7. (略) 有成员集中与单 * 供 (略) * 轮或多轮比选, (略) 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平等的比选机会。比 (略) 抽签的方式确定。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情况调整比选轮次。
2.7.2每轮比选开始前,比选小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比选内容。
2.7.3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比选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7.4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 (略) 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2.7.5比选过程中,比选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比选过程中,供应商根据 (略) 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比选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
2.7.6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7.7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 (略) 为的,比选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 (略) 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7.8比选完成后,比选小组应出具比选情况记录表,比选情况记录表需包含比选内容、比选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8报价。
2.8.1比选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
2.8.2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 (略)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比较与评价。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略) 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 (略) 分。
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比选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 * 比选小组复核。比选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比选 (略) 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 (略) 理的重点复核。
2. * 采购 (略) 复核评审结果。
2. *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比选小组拟出具比选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略) 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比选文件对 (略) 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 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 (略) 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 * 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 (略) 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比选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不得 (略) 。
2. *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修改评审结果:
(1)比选小组已经出具比选报告并且 (略) 的;
2. * 编写比选报告。比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比选报告。比选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比选报告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 (略) 。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
2.1 (略) 理规则。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略) 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
2. * 供应商澄清、说明
2. * .1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略)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 .2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
2. * 终止比选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 (略)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略) 评价、打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 (略) 评分,具体评分 (略) 示: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 | * 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下浮 *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最高下浮 *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率)* * %*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 * % | * 分 | 代理机构要根据本 (略) 分析, (略) 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细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 * 项内容): 内容满足项目需求描述非常全面合理的得 * 分,内容描述中等或缺少 * 项的得 * 分; 内容描述 * 般或缺少 * 项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履约能力 * % | * 分 | 供应商提供 * 日至今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 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的得4分, (略) 代理师证书得5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2.专职技术人员2人: (略)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其他人员2人: (略) 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
注:评分的取值按 * 舍 * 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比选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略) 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
4.2在比选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比选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
4.4比选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比选小组可根据需要 (略) 实地考察。
5.比选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略) 独立评审;
( * )不得
*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按本公告准备资格材料,并于 * 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递交至 (略) (略) 2楼2-6室并报名参选。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 (略) (略) 网站发布。
*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 川 (略) 区羌 (略) 路 *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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