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勒泰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的通告
关于对《阿勒泰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的通告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的各位居民: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 * 号〉(以下简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 * 】 * 号)及《 (略) 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 *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市人民政府近期拟实施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特制定本方案:
* 、征收人: (略) 市人民政府
* 、 (略) 门: (略)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略)
* 、征收项目名称: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 、征收范围: (略) 市阿苇滩镇(具体范围以 (略) (略) 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为准)
* 、征收依据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 (略) 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 * )征收项目符合《条例》第 * 条第 * 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 * )征收项目符合《条例》第 * 条, (略) 门认定,符合《 (略) 市 (略) 会发展第十 * 个 * 年规划》、《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
* 、征收目的
(略) 市基础设施建设, (略) 市服务功能, (略) 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略) 条件,提高居民居住质量。
* 、征收时间
发布征收决定时间: * 年 * 月 * 日
签约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搬迁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5日
* 、补偿方式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
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 (略) 选择。
1.货币补偿。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补偿的标准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略)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村住房房屋征收综合测算价为 * 元/平方米(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价为准);商业用房补偿标准,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
2.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安置房安置位于: (略) 市阿苇滩镇安置房。
(1)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住户,以 * 户 * 房为基准,在镇区安置房选择需求户型,按照居住用房1: (略) 置换,其他附属设施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
(2)安置房分配方式:以产权人为主,采取期房安置。
( * )属特殊情况的,被征收户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由征收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 (略) 。
* 、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费用等标准
选择产权调换: (略) 过渡,政府给予临时安置过渡费每户 * 元/月,补偿期限自搬迁之日起至回迁之日止,搬迁补助费: * 元/户,特殊情形按实际产生搬迁费核算,电视、电话移机费各 * 元,太阳能拆装费 * 元。
选择货币化补偿:搬迁补助费: * 元/户,特殊情形按实际产生搬迁费核算,电视、电话移机费各 * 元,太阳能拆装费 * 元。
十、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
( * )奖励措施。被征收户对评估结果无异议时开始,在 * 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的奖励2万元。
( * ) (略) 为。凡核发奖励的均应严格按规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有下列情况之 * 的,不得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略) 规定的搬迁期限后仍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或安置)决定书的; (略) 依法作出裁决的。
十 * 、不予补偿的情形
依据《条例》第十 * 条第 * 款和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下列事项不予补偿:
( *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略) 为的;
( * )征收决定发布前,已 (略) (略) 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拆除或没收决定并送达的;
( * )超出批准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 (略) 已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送达的。
十 * 、被征收人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条例》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可在2 * 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略)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人民政府
* 〇 * * 年 * 月十 * 日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的各位居民: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 * 号〉(以下简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 * 】 * 号)及《 (略) 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 *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市人民政府近期拟实施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特制定本方案:
* 、征收人: (略) 市人民政府
* 、 (略) 门: (略)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略)
* 、征收项目名称: (略) 市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 、征收范围: (略) 市阿苇滩镇(具体范围以 (略) (略) 阿苇滩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为准)
* 、征收依据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 (略) 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 * )征收项目符合《条例》第 * 条第 * 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 * )征收项目符合《条例》第 * 条, (略) 门认定,符合《 (略) 市 (略) 会发展第十 * 个 * 年规划》、《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
* 、征收目的
(略) 市基础设施建设, (略) 市服务功能, (略) 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略) 条件,提高居民居住质量。
* 、征收时间
发布征收决定时间: * 年 * 月 * 日
签约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搬迁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5日
* 、补偿方式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
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 (略) 选择。
1.货币补偿。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补偿的标准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略)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村住房房屋征收综合测算价为 * 元/平方米(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价为准);商业用房补偿标准,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
2.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安置房安置位于: (略) 市阿苇滩镇安置房。
(1)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住户,以 * 户 * 房为基准,在镇区安置房选择需求户型,按照居住用房1: (略) 置换,其他附属设施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最终以具有 (略) 评估为准。
(2)安置房分配方式:以产权人为主,采取期房安置。
( * )属特殊情况的,被征收户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由征收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 (略) 。
* 、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费用等标准
选择产权调换: (略) 过渡,政府给予临时安置过渡费每户 * 元/月,补偿期限自搬迁之日起至回迁之日止,搬迁补助费: * 元/户,特殊情形按实际产生搬迁费核算,电视、电话移机费各 * 元,太阳能拆装费 * 元。
选择货币化补偿:搬迁补助费: * 元/户,特殊情形按实际产生搬迁费核算,电视、电话移机费各 * 元,太阳能拆装费 * 元。
十、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政策
( * )奖励措施。被征收户对评估结果无异议时开始,在 * 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的奖励2万元。
( * ) (略) 为。凡核发奖励的均应严格按规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有下列情况之 * 的,不得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略) 规定的搬迁期限后仍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或安置)决定书的; (略) 依法作出裁决的。
十 * 、不予补偿的情形
依据《条例》第十 * 条第 * 款和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下列事项不予补偿:
( *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略) 为的;
( * )征收决定发布前,已 (略) (略) 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拆除或没收决定并送达的;
( * )超出批准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 (略) 已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送达的。
十 * 、被征收人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条例》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可在2 * 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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