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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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 (略) ,渤海新区、开发区、 (略) (略) :

为做好我市 *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 (略) 省教师资 (略) 关于做好 *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资认〔 * 〕1号)要求和《 (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 * 〕9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定工作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 * 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 * )符合以下条件之 * 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 (略) 市户籍。

2.持有 (略) 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 (略)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 (略) 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 * 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 * ) (略) 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 年应届毕业生( (略) 校详见附件1)。

( * )在 (略) 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 (略) 证、5年有效期 (略) 居民 (略) 证可在教 (略) 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 * )申请人相同。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 *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略) 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略)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略) 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 * )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职业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 )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 (略) 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 级 * 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 * 级 * 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 *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 (略) 教师资 (略) 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 (略) 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 * http:/ 点击查看>> 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各区县教师资格认 (略) 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 *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略) 《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 (略) 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2。

* 、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 * )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 * 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 月 * 日8: * 至 * 月 * 日 * : * ;

(2) (略) 址:中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 (略) 报入口”。

2.第 * 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 * 月 * 日至 * 月 * 日;

(2)预约方式:

进入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 * 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 * 个确认点的 * 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 * 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申请人也 (略) (略) (略) 预约。

( * )体检

申 (略) 报 (略) 报同版照片的《 (略) 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区县教师资格认 (略) 体检。《 (略) 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略) 登 * “ (略) 省教师资 (略) ”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资料下载” (略) 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 (略) 市对体检时间不做具体要求, (略) 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前往 (略) 各认 (略) 体检(名单详见附件3)。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 * )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为 * 月1日- * 月5日,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2. (略) 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 (略) (略) ”。

3.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 (略) 在地、 (略) 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 (略) 确认点(名单详见附件4)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4.《个人承诺书》 (略) 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5.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 (略) 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6.申 (略) (略) 上报名系统, (略) 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 (略) 网 (略) 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 (略) 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 (略) (略) 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 )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并通知,申请人可关注“ (略) 省教师资 (略) ”微信公众号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公众号 * 维码见附件5)。

*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 * )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 * ) (略) 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 (略) 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 (略) 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 (略) 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 (略) 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 (略)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 (略) (略) 或单位 (略) 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 (略) 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 (略) 队。

( * )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 (略) (略) 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 (略) (略) 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略) 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 )考试条件材料: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 (略) 提交。

( * )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 (略) 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 (略) 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 (略) 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 * 河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 * )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略) (略) 政区、 (略) 政区和 (略) (略) 门开具。 (略) 、 (略) 申 (略) 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 (略) 省教师资 (略) 联系出具。

( * )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 * 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略)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 (略) 为的, * 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其他须知事项

( *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 * 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 * 种教师资格。

( * ) (略) 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 ) (略) ,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 (略) 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

(略) 名单

2. (略) 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 (略) 市教师资格认 (略)

4. (略) 市教师 (略) 确认点

5.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 * 维码

(略) (略)

* 日

(略) (略) 关于开展 *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各县(市、区) (略) ,渤海新区、开发区、 (略) (略) :

为做好我市 *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 (略) 省教师资 (略) 关于做好 *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资认〔 * 〕1号)要求和《 (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 * 〕9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认定工作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 * 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 * )符合以下条件之 * 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 (略) 市户籍。

2.持有 (略) 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 (略)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 (略) 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 * 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 * ) (略) 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 * 年应届毕业生( (略) 校详见附件1)。

( * )在 (略) 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 (略) 证、5年有效期 (略) 居民 (略) 证可在教 (略) 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 * )申请人相同。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 *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略) 教师资格,应 (略) 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略)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 (略) 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 (略) 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 * )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职业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 )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 (略) 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 级 * 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 * 级 * 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 *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 (略) 教师资 (略) 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 (略) 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 * http:/ 点击查看>> 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各区县教师资格认 (略) 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 *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略) 《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 (略) 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2。

* 、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 * )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 * 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 月 * 日8: * 至 * 月 * 日 * : * ;

(2) (略) 址:中 (略) (https:/ 点击查看>> );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 (略) 报入口”。

2.第 * 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 * 月 * 日至 * 月 * 日;

(2)预约方式:

进入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 * 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 * 个确认点的 * 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 * 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申请人也 (略) (略) (略) 预约。

( * )体检

申 (略) 报 (略) 报同版照片的《 (略) 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区县教师资格认 (略) 体检。《 (略) 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略) 登 * “ (略) 省教师资 (略) ”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资料下载” (略) 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 (略) 市对体检时间不做具体要求, (略) 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前往 (略) 各认 (略) 体检(名单详见附件3)。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 * )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为 * 月1日- * 月5日,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2. (略) 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 (略) (略) ”。

3. (略) 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 (略) 在地、 (略) 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 (略) 确认点(名单详见附件4)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4.《个人承诺书》 (略) 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5.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 (略) 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6.申 (略) (略) 上报名系统, (略) 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 (略) 网 (略) 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 (略) 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 (略) (略) 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 )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并通知,申请人可关注“ (略) 省教师资 (略) ”微信公众号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公众号 * 维码见附件5)。

*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 * )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 * ) (略) 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 (略) 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 (略) 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 (略) 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 (略) 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 (略)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 (略) (略) 或单位 (略) 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 (略) 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 (略) 队。

( * )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 (略) (略) 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 (略) (略) 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 (略) 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 (略) 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略) 省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 )考试条件材料: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 (略) 提交。

( * )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 (略) 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 (略) 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 (略) 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 * 河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 * )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略) (略) 政区、 (略) 政区和 (略) (略) 门开具。 (略) 、 (略) 申 (略) 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 (略) 省教师资 (略) 联系出具。

( * )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 * 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略)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 (略) 为的, * 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其他须知事项

( *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 * 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 * 种教师资格。

( * ) (略) 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 ) (略) ,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 (略) 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

(略) 名单

2. (略) 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 (略) 市教师资格认 (略)

4. (略) 市教师 (略) 确认点

5. (略) 省教师资 (略) 公众号 * 维码

(略) (略)

* 日

(略) (略) 关于开展 *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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