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第一批普外河流划界成果的公示
关于江夏区第一批普外河流划界成果的公示
根据省市区关于普外河流 (略) 署及《 (略) 关于开展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流划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按照《 (略) 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标准,组织开展了第 * 批普外 * 条河流划界工作, (略) 门及街道意见,修改完善了 * 条河流划界成果,现将成果公示如下:
* 、 (略) 区第 * 批普外河流对象
畈里河、湖泗港、南庄港、宁港、饶子庄港、 * 海湖港、山坡港、土地堂港、仙人湖河、张帽村港、油坊陈河、大咀 (略) 、 (略) 长河、 * 叉河、孟家畈河、盛家畈港、廖家桥港、枫树桥港、李马桥港、江家桥港、载甫河、熊朱咀港、孟家河、湖岭叶港、陈司河、东坝河、 (略) 港、幸福港(麦芽湖河)。
* 、划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 (略) 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 * 号);
4、《 (略) 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
* 、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标准
有堤防河段以背水侧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本次河道工程级别属于5级,护堤地宽度取值 * m。
无堤防河段原则上以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相交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 、划界成果
????(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信 (略) 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颖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
根据省市区关于普外河流 (略) 署及《 (略) 关于开展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流划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按照《 (略) 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标准,组织开展了第 * 批普外 * 条河流划界工作, (略) 门及街道意见,修改完善了 * 条河流划界成果,现将成果公示如下:
* 、 (略) 区第 * 批普外河流对象
畈里河、湖泗港、南庄港、宁港、饶子庄港、 * 海湖港、山坡港、土地堂港、仙人湖河、张帽村港、油坊陈河、大咀 (略) 、 (略) 长河、 * 叉河、孟家畈河、盛家畈港、廖家桥港、枫树桥港、李马桥港、江家桥港、载甫河、熊朱咀港、孟家河、湖岭叶港、陈司河、东坝河、 (略) 港、幸福港(麦芽湖河)。
* 、划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 (略) 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 * 号);
4、《 (略) 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
* 、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标准
有堤防河段以背水侧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本次河道工程级别属于5级,护堤地宽度取值 * m。
无堤防河段原则上以 * 年 * 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相交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 、划界成果
????(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信 (略) 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颖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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