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9900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9900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 (略) (略) 关于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蓟州区滨 (略) 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略) 香 (略) | (略) 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 (略) 山路 * 号 | (略) (略) | (略) 香 (略) 位于 (略) 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 (略) 山路 * 号, (略) 环保设备除雾器和注塑型材的生产, (略) 、 (略) 烟气脱硫除雾器的制造。现根据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 * 万元, (略) (略) 房闲置区域建设“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8条造粒生产线相关设备,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净化设备“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提升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项目环保投资 * 万元。 | 1、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现有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 并进入两级活性炭 (略) 处理后经新建 * 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袋 (略) 处理后经1根 * m高的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旋 (略) 处理后经1根 * m高的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 2、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3、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 (略) 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排气筒拆除后的材料、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 | * 至 *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天 (略) (略) 关于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蓟州区滨 (略) 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略) 香 (略) | (略) 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 (略) 山路 * 号 | (略) (略) | (略) 香 (略) 位于 (略) 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 (略) 山路 * 号, (略) 环保设备除雾器和注塑型材的生产, (略) 、 (略) 烟气脱硫除雾器的制造。现根据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 * 万元, (略) (略) 房闲置区域建设“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8条造粒生产线相关设备,年产 * 吨改性塑料颗粒;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净化设备“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提升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项目环保投资 * 万元。 | 1、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现有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 并进入两级活性炭 (略) 处理后经新建 * 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袋 (略) 处理后经1根 * m高的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旋 (略) 处理后经1根 * m高的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 2、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3、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点击查看>> )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 (略) 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排气筒拆除后的材料、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 | * 至 *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