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10月13日拟作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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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10月13日拟作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 *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沈北新区辉山农业 (略) 区 (略) 政审批大厅 * 号生态环境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掺烧 * 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略) 省 (略) 市沈北新区财落 (略) 区

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

辽 (略) 有限公司

托现有4条 * t/d生活垃圾焚烧线、2套 *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日处理能力由生活垃圾 * (略) 理生活垃圾 * t,处理工业固体废物 * t, (略) 分配套基础设施;年发电量不发生变化,仍为3. * × * kwh, (略) 电量3. * × * kwh;

同意

通过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 (略) 理设施,采用“SNCR+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现有1根 * 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烟尘、 * 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 * 噁英类、镉、铅等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4标准要求;项目硫酸采用密闭储罐储存,根据“报告书”,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要求;粉尘、硫酸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将减少,垃圾渗滤液依托 (略) (略) 理(处理工艺保持不变,采用“预处理+厌氧+A/O+超滤+化学软化+RO+DTRO”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标准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系统。

3.噪声:本项目不新增产噪设备,根据“报告书”,厂界 * 周噪声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焚烧炉炉渣、金属废物、焚烧飞灰、 (略) 理站污泥、除尘器废滤袋和废机油;本项目建成后,焚烧炉炉渣、金属废物产生量不变,仍送往 (略) (略) (略) 置;焚烧飞灰产生量将增加,经螯合稳定化后( (略) (略) 分用于飞灰螯合,部分用于排渣机补水),经检测合格后仍送至大辛生活垃 (略) 处置; (略) 理站污泥产生量将减少,仍送至本项目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 年 *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沈北新区辉山农业 (略) 区 (略) 政审批大厅 * 号生态环境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略) 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掺烧 * 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略) 省 (略) 市沈北新区财落 (略) 区

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

辽 (略) 有限公司

托现有4条 * t/d生活垃圾焚烧线、2套 *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日处理能力由生活垃圾 * (略) 理生活垃圾 * t,处理工业固体废物 * t, (略) 分配套基础设施;年发电量不发生变化,仍为3. * × * kwh, (略) 电量3. * × * kwh;

同意

通过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 (略) 理设施,采用“SNCR+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干法喷射脱酸+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现有1根 * 米高烟囱排放,烟气中烟尘、 * 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 * 噁英类、镉、铅等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4标准要求;项目硫酸采用密闭储罐储存,根据“报告书”,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要求;粉尘、硫酸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将减少,垃圾渗滤液依托 (略) (略) 理(处理工艺保持不变,采用“预处理+厌氧+A/O+超滤+化学软化+RO+DTRO”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标准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系统。

3.噪声:本项目不新增产噪设备,根据“报告书”,厂界 * 周噪声值均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焚烧炉炉渣、金属废物、焚烧飞灰、 (略) 理站污泥、除尘器废滤袋和废机油;本项目建成后,焚烧炉炉渣、金属废物产生量不变,仍送往 (略) (略) (略) 置;焚烧飞灰产生量将增加,经螯合稳定化后( (略) (略) 分用于飞灰螯合,部分用于排渣机补水),经检测合格后仍送至大辛生活垃 (略) 处置; (略) 理站污泥产生量将减少,仍送至本项目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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