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雨虹科创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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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雨虹科创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雨虹科创大厦”地名命名的申请收悉。经 (略) 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 (略) 省地名管理条例》和《 (略) 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秣陵街道,东至双龙大道,南至融智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的建筑物命名为“雨虹科创大厦”(Yǔhóng Kēchuàng Dàshà)。

希你单位按照 (略) 广告宣传,并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 * 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

* 日




(略) (略) :

你单位“雨虹科创大厦”地名命名的申请收悉。经 (略) 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 (略) 省地名管理条例》和《 (略) 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秣陵街道,东至双龙大道,南至融智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的建筑物命名为“雨虹科创大厦”(Yǔhóng Kēchuàng Dàshà)。

希你单位按照 (略) 广告宣传,并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 * 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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