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2021年集中受理基本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协议定点申请的通告
关于桐庐县2021年集中受理基本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协议定点申请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 (略) 办法》(国 (略) 令第2号)、《 (略) 医疗保障 (略) 办法》(国 (略) 令第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医 (略) 点协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 * 年集中受理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 (略) (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 、受理时间
* 日至 * 月 * 日。
* 、受理地点
(略)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南街道迎春南路 * 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申报条件
( * )医疗机构
1. (略) 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不含医疗美容、健康体检、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遵守卫生健康、 (略) 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健全。
2.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3.医疗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为。
4.同 * 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1年内无因违规被暂停、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和正在接受经 (略) 理等情况。
5.3年内无因发生《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 (略) 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 * 〕 * 号) (略) (略) 为而被解除服务协议(含临时服务协议)的。
6.符合国家 (略) 门现有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执业标准。具有独立 (略) 所,场所使用权或 (略) 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从递交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剩余有效期限2年及以上。
7.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 * 注册地(主要执业点)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8.医疗机构配备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不低于 * %,已开展的医保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不低于 * %,能确保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
9.严格规范药品、医用器材等进货渠道,经营药品或医用器材等必须有“进、销、存”台账,账册清楚,账物相符,并按 (略) 信息化管理。
* .医疗机构及其在职职工应 (略) 会保险,并及 (略) 会保险费。
* .按照《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自评表》(详见附件1),自评分达到 * 分以上(不含 * 分)。
( * ) (略)
1. (略) (略) 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设施,能确保服务质量和提供的药品安全、有效。
2.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3.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不含药品专柜)。
4.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为。
5.同 * 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1年内无因违规被暂停、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和正在接受经 (略) 理等情况。
6.3年内无因发生《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 (略) 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 * 〕 * 号) (略) (略) 为而被解除服务协议(含临时服务协议)的。
7. (略) 配备的药品应达到 * 定数量,其中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不低于 * %,并能确保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购药服务。
8.具有 (略) 所,营业 (略) (略) 门现有的设置标准要求,区域内有明显药品与非药品标志及分隔;药店用房使用权或 (略) 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从递交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剩余有效期限2年及以上。
9.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 (略) 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 .近1年内(开业不足1年的自开业之日起), (略) (略) (略) 罚记录,且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 . (略) 及其在职职工应 (略) 会保险,并及 (略) 会保险费。
* .按照《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自评表》(详见附件2),自评分达到 * 分以上(不含 * 分)。
*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打印《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符合条 (略) 可下载、打印《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
附件:
附件:1.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doc
附件:2.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申请书.doc
(略) 医疗保 (略)
* 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 (略) 办法》(国 (略) 令第2号)、《 (略) 医疗保障 (略) 办法》(国 (略) 令第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医 (略) 点协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 * 年集中受理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 (略) (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 、受理时间
* 日至 * 月 * 日。
* 、受理地点
(略)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南街道迎春南路 * 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申报条件
( * )医疗机构
1. (略) 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不含医疗美容、健康体检、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遵守卫生健康、 (略) 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健全。
2.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3.医疗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为。
4.同 * 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1年内无因违规被暂停、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和正在接受经 (略) 理等情况。
5.3年内无因发生《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 (略) 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 * 〕 * 号) (略) (略) 为而被解除服务协议(含临时服务协议)的。
6.符合国家 (略) 门现有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执业标准。具有独立 (略) 所,场所使用权或 (略) 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从递交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剩余有效期限2年及以上。
7.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 * 注册地(主要执业点)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8.医疗机构配备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不低于 * %,已开展的医保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不低于 * %,能确保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
9.严格规范药品、医用器材等进货渠道,经营药品或医用器材等必须有“进、销、存”台账,账册清楚,账物相符,并按 (略) 信息化管理。
* .医疗机构及其在职职工应 (略) 会保险,并及 (略) 会保险费。
* .按照《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自评表》(详见附件1),自评分达到 * 分以上(不含 * 分)。
( * ) (略)
1. (略) (略) 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设施,能确保服务质量和提供的药品安全、有效。
2.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3.专业从事药品零售业务(不含药品专柜)。
4. (略) 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略) 为。
5.同 * 法人主体(投资主体)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1年内无因违规被暂停、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和正在接受经 (略) 理等情况。
6.3年内无因发生《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 (略) 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 * 〕 * 号) (略) (略) 为而被解除服务协议(含临时服务协议)的。
7. (略) 配备的药品应达到 * 定数量,其中医保目录内药品品种不低于 * %,并能确保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购药服务。
8.具有 (略) 所,营业 (略) (略) 门现有的设置标准要求,区域内有明显药品与非药品标志及分隔;药店用房使用权或 (略) 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从递交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剩余有效期限2年及以上。
9.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 (略) 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 .近1年内(开业不足1年的自开业之日起), (略) (略) (略) 罚记录,且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 . (略) 及其在职职工应 (略) 会保险,并及 (略) 会保险费。
* .按照《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自评表》(详见附件2),自评分达到 * 分以上(不含 * 分)。
*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下载、打印《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符合条 (略) 可下载、打印《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按申请书内说明提供材料。
附件:
附件:1.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doc
附件:2. (略) 基本医疗保障协议 (略) 申请书.doc
(略) 医疗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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