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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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二一年九月


目录

1概述.......................................................................................................................................... 1

1.1评估任务由来................................................................................................................. 1

1.2评估内容及目的............................................................................................................. 4

1.3编制依据........................................................................................................................ 4

1.4区域评估适用年限........................................................................................................ 13

2评估区域................................................................................................................................. 14

2.1评估区域位置及范围..................................................................................................... 14

2.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对象....................................................................................... 14

2.3规划概述...................................................................................................................... 16

2.4规划实施情况............................................................................................................... 38

3评估内容................................................................................................................................. 44

3.1基础评估...................................................................................................................... 44

3.2拓展评估...................................................................................................................... 63

4四个清单................................................................................................................................. 85

4.1空间准入清单............................................................................................................... 85

4.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86

4.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88

4.4环境准入清单............................................................................................................... 93

4.5应用途径...................................................................................................................... 94

5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 96

5.1环境监测计划............................................................................................................... 96

5.2环境管理要求............................................................................................................... 99

6结论与成果应用..................................................................................................................... 102

6.1结论........................................................................................................................... 102

6.2成果应用.................................................................................................................... 102

6.3动态管理要求............................................................................................................. 104


1概述1.1评估任务由来

1.1.1评估任务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中相关要求,应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经济功能区(包括产业集聚区、特别政策区、各类开发区等)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衔接“标准地”改革,指导制定环境准入标准清单,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灵活创新,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基本任务包括:(一)强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与规划环评的衔接联动。(二)完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提出各地可在2020年度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成果及园区现状等,完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主动免费提供给区域内入驻的项目使用。

基于上述要求,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主要内容是结合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成果及园区现状等,补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评估区域内政策、标准、规范、规划要求等,并补充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四个清单”,以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编制完成《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供区域内入驻的项目使用。

1.1.2评估区域发展历程

2010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要求和2010年黄山市人民政府第85号《化工集中区规划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规划筹建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地块跨黄山市下属歙县和徽州两个行政区域。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含A区和B区,其中A区位于徽州区境内,B区位于歙县境内。

2012年11月,原黄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建函[2012]271号文)对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中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规划总面积为2.36km2,园区产业定位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014年8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文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

2018年3月,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9年11月,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黄环函[2019]235号)。


1.1-1 评估区域发展历程简介

时间

内容

范围

面积

主导产业

2012年11月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黄山环境保护局审查(环建函[2012]271号)

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

2.36km2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014年8月

黄山市人民政府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文)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

同上

2.36km2

精细化工产业

2019年11月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黄环函[2019]235号)

同上

2.36km2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1.2评估内容及目的

对评估区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对评估区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水系、地质条件等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对评估区现状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区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评估区现有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四个清单,结合“三线一单”、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制定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等四个清单”;根据评估区相关行业和各环境要素监测规范,提出后续环境跟踪监测及管理要求。

1.3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

3、《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皖建审改办[2019]8号);

4、《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函》(皖建审改办函[2019]51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

6、《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四最办[2020]3号);

7、《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9]85号);

8、《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412号);

9、《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

10、《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黄环函[2021]74号);

11、《黄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函[2012]271号;

12、《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

1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黄环函[2019]235号。

1.4区域评估适用年限

区域评估报告适用年限原则上应与评估成果中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期(3年)保持一致。评估成果中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可在补充监测后修订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新开展规划修编、跟踪评价的,可一并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2评估区域2.1评估区域位置及范围

2.1.1评估区域位置

在黄山市域的区位: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徽州区是黄山市重要的新型工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休闲度假旅游接待基地和环境优良的城市新区。

2.1.2评估区域范围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总面积2.36km2,用地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

2.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对象

2.2.1环境敏感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黄山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等内容核实,可知园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与周边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详见下表。

2.2-1 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相对开发区位置

距离/km

1

徽州区蜀源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10km

2

徽州区鸳鸯湖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13km

3

徽州区小容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21km

4

徽州区龙门台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26km

5

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NNW

24km

2.2.2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在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区域内、外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2-2。

2.2-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边界距离/m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1

尖山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750

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

2

芭蕉坦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60

3

上路口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837

4

下路口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000

5

新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500

6

建祥山庄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W

500

7

永华御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SW

470

8

黄山公馆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480

9

阳光嘉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400

10

环山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480

11

坦头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

500

12

祥里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870

13

尖山下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1600

14

塘坞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2380

15

小岩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SW

1600

16

听涛轩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

2200

17

翰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SW

2500

18

富宇山庄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SW

1050

19

下街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800

20

朱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1250

21

梅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200

22

牌边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NW

550

23

向杲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580

24

查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NE

400

25

下市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1100

26

郑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1700

27

上朱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300

28

徽州人家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560

29

玫瑰花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NW

1480

30

永佳名邸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W

1400

地表水环境

1

丰乐河

地表水环境

中型河流

园区外;W

950

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声环境

1

芭蕉坦

边界外200m范围内居民区

园区外;W

60

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1

区域地下水环境

区域浅层地下水

GB/T14848-2017中 III类标准

土壤

环境

1

区域土壤环境

规划区范围及其周边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标准

生态环境

1

区域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系统、物种及基因多样性

生态风险

生态红线

2.3规划概述

2.3.1规划概述

2.3.1.1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规划总面积2.36km2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3.1.2产业定位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现有产业定位是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3.1.3发展目标

发挥区位优势,体现地方特色,努力把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成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精细化工基地,成为优化黄山市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建设经济强市的重要经济支撑点。

2.3.1.4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96km2,占建设用地83.05%。

2、道路广场用地

园区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0.25km2,占建设用地10.59%。

3、仓储用地

园区规划仓储用地面积0.02km2,占建设用地0.85%。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园区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06km2,占建设用地2.54%。

5、绿地

园区规划绿地用地面积0.07km2,占建设用地2.97%。

2.3-1园区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规划用地指标

面积(km2

比例(%

1

M

工业用地

1.96

83.05

2

S

道路广场用地

0.25

10.59

3

W

仓储用地

0.02

0.85

4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06

2.54

5

G

绿地

0.07

2.97

总用地面积

2.36

100

2.3.2评估区域其他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2.3.2.1相关产业政策要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2、《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第六章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明确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向”,具体内容包括: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以及工业“四基”瓶颈制约,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创新工程攻关、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等计划。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超导、等离子体推进、高场强核磁、先进激光、电磁防护等衍生技术转化和工程化,增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溢出效应,引领带动产业创新发展。

《纲要》第十三章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持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省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基地—集群”梯次推进格局,建立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重点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先进结构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机器人、核心基础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云计算、网络与信息安全等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争取更多基地跻身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3、《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中第二章第一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精细化工、绿色软包材料向新材料产业升级,力争产值规模超200亿元。精细化工产业。坚持环保化、高性能化、精细化发展方向,以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为主平台,建设新材料产业互联网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大力发展环保型涂料(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磁性材料、高分子材料、环保型油墨、功能型复合材料和特种助剂等产品,积极推动向高端涂层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领域拓展,促进行业整合升级,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骨干企业,加快建立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

《纲要》中第二章第四节加速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实施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工程,聚焦主导产业,全面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开展产业链规划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龙头企业+配套”,强化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发展壮大首位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市级队”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加快在开发区布局建设新型公共研发机构、产学研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器、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多层标准化厂房,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提升产业发展综合支撑能力。”

《纲要》中第五章第四三节推进县域经济特色发展:“增强县域发展特色优势。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经验,依托各区县特色优势和资源禀赋,按照“一县一集群(基地)”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工业强县(区)、旅游强县(区)和生态强县(区),强化区县间产业协作配套和错位发展。”

专栏十县域经济特色发展工程 徽州区:努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发展排头兵、新兴产业集聚地、绿色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新窗口、美丽现代新城区。

2.3.2.2相关规划要点

1、《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主体功能区,即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安徽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省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城镇。

徽州区属于省重点开发区中黄山片区,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功能定位: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全国重要的服务业基地、休闲产业基地、低碳高新产业基地和会展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加强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网、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强化中心城区和交通枢纽的集散功能。

—积极培育优势产业,着力发展低碳经济,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绿色包装、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旅游产品加工等产业。

—积极发展城郊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加快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加强茶叶、林果、蔬菜、畜禽、蚕桑、蜂产品、油茶、苗木花卉、竹业等基地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国际文化旅游和生态经济。

—加强山区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提高水旱灾害应对能力。

2、《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

评估区规划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总面积2.36km2。对照《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评估区用地范围位于黄山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3、《徽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城市开发边界为北抵林科院及京福高铁沿线、南至岩寺镇华商山庄、西延丰乐河、东达徽州区与歙县交界范围化为城市开发边界,涉及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总面积1898.65hm2

评估区四至范围区域位于徽州区城市开发允许建设区、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限制及禁止建设区。符合《徽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4、《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工业强区战略。坚持工业强区不动摇,把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工业化为统领,强化创新驱动,树立园区亩均效益理念,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高效园区,加速形成工业竞争新优势、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工业经济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

现代产业体系展现新格局。三次产业及其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向中高端大步迈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精致农业取得突破,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数字经济加快成长,区域综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空气等生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验区、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动工业实体创新提质。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坚定做强工业的信心和决心,优化增量、开创新量、盘活存量,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发展排头兵。补链固链强链优化增量,推行产业集群群长制、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结合黄山市5大产业链18个重点产业,立足我区产业特色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坚定“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推动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向5G半导体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新增一批省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争创一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发展战新产业开创新量,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争创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聚力转型升级盘活存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基础再造、技术改造、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鼓励龙头企业向外扩张提升规模,推进“五未”土地处置常态化制度化,有序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提高工业用地集约节约水平,新增一批产值亿元企业和税收千万元企业,确保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以上。

加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确保国土空间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强化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对一时看不准的空间区域科学“留白”。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纵深推进“四大一常”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大气“30”条,强化“五控”管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国一流。落实水“30”条,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业污水治理提升、雨污分流工程,深化“双零”行动、全域茶园绿色防控、氮磷生态拦截工程,稳定丰乐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落实土壤“20”条,健全固体废弃物信息化监管体系,联动开展用地风险管理和治理修复,确保净土永驻、家园常美。实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守“三线一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新安江模式”推广到全流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生态领域,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全面实行禁捕退捕、执行禁(休)渔制度,确保“六无四清”。全面完成丰乐河三期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深化林长制改革,落实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机制,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培育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林长制首要任务,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和防治条例,健全监测普查、病源清除、检疫执法、宣传教育、联防联控、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和阻击战。

5、《徽州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

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区“大气30条”,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保优。

推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严守35蒸吨/每小时燃煤锅炉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要求锅炉注销登记和停止检验,并进行淘汰改造,做好燃煤锅炉改造的监督检验和能效测试工作。

实施净土保卫战。落实区“土壤20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行业企业信息调查成果应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

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完善和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建设,持续抓好“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

6、《黄山徽州区“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本次评估引用《黄山徽州区“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待该《规划》正式稿发布后,相关内容以正式稿为准。

一、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构建绿色发展空间

以环境准入“三线一单”为准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空间管控分区及要求。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确保国土空间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强化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对一时看不准的空间区域科学“留白”。

(2)优化产业结构

深入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科学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循环经济园、低碳经济园、城东工业园三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和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及其内部结构,加大第三产业比重,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化服务业产业聚集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3)优化能源结构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能评、用能权改革。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新增耗煤项目,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逐年降低,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加快炉窑煤改气、煤改电,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对高耗能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消费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转型。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广泛使用光伏、光热、热泵,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4)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徽州区循环园区化工新材料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推进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以绿色制造为引领,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实现,推动新材料产品结构不断向.节约型、清洁型发展,技术结构向前沿型、实用型发展,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调整淘汰力度。

二、深化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目前黄山市循环经济园 A 区涉VOCs企业需制定“一企一策、对症下药”,从原头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要强化物料储存罐体和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涉VOCs重点企业实施源头低VOCs替代,使用水性、高固份、无溶剂的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和胶黏剂 。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2)加强水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①控制工业废水污染

控制工业废水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完善,重点排污企业(锦峰、恒泰、泰达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推动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不仅满足浓度达标,还要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强化循环经济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建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机制。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②加强地下水监管与整治

工业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已建和新建项目结合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露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提出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厂企业在选址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它建筑物的声障作用,降低噪声影响;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①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去向不明,未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项目,不予通过环评审批,控制无法落实危废利用、处置途径项目的审批;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②推进源头减量

加快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鼓励企业提升工艺技术和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改进工艺、提高原料利用率、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③强化过程管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台帐登记,做好全过程管理工作。

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依法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运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联单系统中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经营资质核查,促进危险废物运输规范化。推进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法人责任制,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纳入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名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抽查验收不达标企业以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记入企业环境信用档案,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督促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④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推行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 利用、处置许可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的监督闭环管理。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记录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信息名录,明确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危险废物 产生单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探索委托开展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管 理和监测。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纳入统一管理。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打击非法转移、 倾倒、填埋、处置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环境污染案件危废认定、环境损害评估等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 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 点、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 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①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工业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已建和新建项目结合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土壤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露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提出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加强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管理,加强巡查检查,严防违规倾倒固废行为。

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制定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现场监管和场地调查修复工作。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落实长效管护责任,防止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荒地、废弃矿井等环境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严惩。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积极配合省、市统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②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

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加强对服役期满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调查评估与修复,推进徽州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项目,对辖内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监测,更新土壤污染地块档案库,对重点地块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全面推进土壤受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③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以保护未污染土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2.4规划实施情况

2.4.1土地利用现状与布局

2.4.1.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根据统计,园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表2.4-1。由图表可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2.36km2范围内土地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面积1.04km2,开发强度55.93%。

2.4-1 园区现状用地构成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km2

比例(%

1

M

工业用地

1.07

45.34

2

S

道路广场用地

0.15

6.36

3

W

仓储用地

0.01

0.42

4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03

0.01

5

G

绿地

0.06

2.54

6

E

未实施用地

1.04

44.07

总用地面积

2.36

100

2.4.1.2用地布局现状分析

评估区用地面积2.36km2,全部位于规划环评范围内,目前已开发面积1.32km2,主要集中于评估区西南片,均按照原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利用率高;未开发面积1.04km2,主要集中于评估区东北片,剩余发展空间大。

2.4.2产业发展现状及回顾

2.4.2.1现有企业概况

根据园区提供资料,园区现已入驻企业约52家,入区主要工业企业基本信息详见表2.4-2。


2.4-2园区主要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环评

类别

环评审批情况

用地面积(亩)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一、精细化工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16号

10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31号

9.89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0】122号

14.61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86号

22.53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60号

12.36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1号

黄环函【2015】118号 

12.36 

7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7】278号

7.3 

8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0号

17.42

9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48号

85

10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63号

14.98

11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49号

黄环函【2016】334号

49.8

12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13号

77.1

13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2】142号

17.55 

14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177号

15.08

15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1】349号

176.36

16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7号

黄环函【2015】34号

17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50号

63.41

18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09】135号

13.35

19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建函【2015】33号

黄建函【2016】211号

30.068

20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111号

50.4

21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5】182号

29.07 

22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094

82.06

23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1】282号

环建函【2009】12号

黄环函【2016】260号

99.86

24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37号

29.23

25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51号

26

26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2】21号

11.8 

27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6】169号

26.75

28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240号

17.57 

29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号

20.46

30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13号

46.67

31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3号

黄环函【2016】262号

23.49

32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6】200号

13.87

33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20号

15.48 

34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4】121号

5.33 

35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69号

4.97 

36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70号

5.0

37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54号

6.8

38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8】85号

20

39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3号

12

40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29号

47

41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30号

12

42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0】14号

15

43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0】132号

20

44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1】78号

15

二、有色金属压延企业

1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3】64号

44.2

2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5】172号

24.97

三、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企业

1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D4620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徽环建函【2008】89号

徽环建函【2013】28号

徽环建【2016】145号

26.53

2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8号

8.4

3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3】88号

18

4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55号

40.49 

四、其他

1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C51 批发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0】194

13.71

2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C51 批发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2017年10月批复

5.33


2.4.2.2主导产业现状分析

1、主导产业现状分析

园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所占比例达84.6%。此外,还有有色金属压延、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企业。

统计分析得出园区内入驻企业分行业类别统计情况见表2.4-3。

2.4-3 园区入区企业行业类别统计表

行业类型

数量

占总数百分比%

精细化工

44

84.6

有色金属压延

2

3.8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4

7.8

其他

2

3.8

合计

52

100

2、产业布局分析

(1)已开发地块产业布局

评估区已开发地块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主导产业占入驻企业的84.6%;非主导产业占15.4%,包括有色金属压延、配套基础设施企业,非主导产业不属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禁止类、限制类,符合规划环评引入产业要求。评估区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遵循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入驻,限制与规划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的发展规模,或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减少此类企业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并设定开发区企业退出机制,适时搬迁。

(2)待开发地块产业布局

按照规划的环氧树脂为主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项目进行产业布局,优先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3评估内容3.1基础评估

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1.1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空气质量现状如下表所示。

3.1-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

60

/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16

40

/

PM10

年平均浓度

34

70

/

PM2.5

年平均浓度

20

35

/

CO

24h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0.9mg/m3

4mg/m3

/

O3

最大8h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130

160

/

根据《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黄山市SO2、NO2、PM10、PM2.5、CO和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

3.1.1.2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设置

各监测点位设置见表3.1-2。

3.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点位编号

测点名称

方位

G1

瑶村(已拆迁)

园区内

G2

芭蕉坦

S

G3

双益污水处理厂

园区内

G4

建祥山庄

SW

G5

坦头村

S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小时值;非甲烷总烃一次值;硫酸雾、氯化氢日均值。

3、监测时间与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5月24~31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期间同步观测风速、风向、气压、气温等气象条件。

4、监测方法

按原国家环保局出版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分析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1-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3.1.1.3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3.1-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二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甲醛

小时平均

50

小时平均

200

硫化氢

小时平均

10

环氧氯丙烷

小时平均

200

硫酸雾

日平均

100

氯化氢

日平均

15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评价方法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公式如下:


式中:Pi —i污染物的单因子污染指数;

Ci —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Nm3

C0i —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Nm3

Pi >1时,即该因子超标。对照评价标准计算各监测点的各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的污染指数范围、超标率等。

3、评价结果


3.1-4评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小时均值(或一次)

日平均值

浓度范围(mg/m3

占标率

超标数

超标率(%

浓度范围(mg/m3

占标率

超标数

超标率(%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G1瑶村

甲苯

ND

0.0773

/

0.387

0

0

/

/

/

/

/

/

二甲苯

ND

0.0805

/

0.403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2

0.07

0.100

0.35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34

1.34

0.170

0.86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2芭蕉坦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12

0.18

0.600

0.9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3

/

0.3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1

0.84

0.105

0.42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3双益污水处理厂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8

0.12

0.400

0.6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8

0.73

0.140

0.365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4建祥山庄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11

0.18

0.550

0.9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31

0.74

0.155

0.99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5坦头村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7

0.15

0.350

0.75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3

/

0.3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7

0.81

0.135

0.405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2.1现状监测

1、监测断面设置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7个水质现状监测断面,各监测断面设置见表3.1-5。

3.1-5 水质监测断面一览

河流

编号

断面位置

断面功能

丰乐河

1#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

对照断面

2#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500米

控制断面

3#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

控制断面

4#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2000米

控制断面

5#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3000米

消减断面

练江

6#

渔梁监测断面

入练江前控制断面

7#

浦口监测断面

汇入新安江前控制断面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6月22~24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执行《水质采样方案技术设计规定》(HJ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样品的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3.1-2 地表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3.1.2.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区域地表水丰乐河和练江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的推荐公式计算。

A.单项水质参数i的标准指数Si为:

式中: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Cs——i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B.pH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pH——pH实测值;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3、评价结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6。


3.1-6地表水监测结果评价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

编号

内容

监测项目(单位:mg/LpH除外)

pH

COD

BOD5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氯化物

硫化物

挥发酚

1#

最小值

7.3

12

2.4

0.194

0.11

0.01

1.25

ND

ND

最大值

7.3

14

2.7

0.259

0.12

0.02

1.40

ND

ND

Sij

0.15

0.70

0.675

0.259

0.60

0.40

0.006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

最小值

7.2

8

2.0

0.271

0.11

0.02

32

ND

ND

最大值

7.2

11

2.2

0.376

0.13

0.03

38.1

ND

ND

Sij

0.10

0.55

0.55

0.376

0.65

0.60

0.152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

最小值

7.1

12

2.4

0.235

0.08

0.02

34.7

ND

ND

最大值

7.3

14

2.8

0.300

0.10

0.02

35.2

ND

ND

Sij

0.15

0.70

0.70

0.300

0.50

0.40

0.141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

最小值

7.1

11

2.2

0.215

0.18

ND

3.25

ND

ND

最大值

7.2

12

2.4

0.312

0.20

0.01

3.74

ND

ND

Sij

0.10

0.60

0.60

0.312

1.0

0.20

0.015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5#

最小值

7.1

12

2.4

0.312

0.16

ND

3.57

ND

ND

最大值

7.3

14

2.8

0.376

0.19

0.01

4.82

ND

ND

Sij

0.15

0.70

0.70

0.376

0.95

0.20

0.019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6#

最小值

7.1

12

2.4

0.212

0.14

0.02

3.34

ND

ND

最大值

7.2

13

2.6

0.312

0.17

0.02

3.75

ND

ND

Sij

0.10

0.65

0.65

0.312

0.85

0.40

0.015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7#

最小值

7.1

13

2.6

0.232

0.11

0.01

3.29

ND

ND

最大值

7.2

15

3.0

0.324

0.13

0.01

4.43

ND

ND

Sij

0.10

0.75

0.75

0.324

0.65

0.20

0.018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3.1现状监测

1、监测断面设置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10个水质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7。

3.1-7 地下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与园区位置关系

GW1

永佳大道106号

园区外

GW2

芭蕉坦29号

园区外

GW3

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

园区内

GW4

沐颜厂门口

园区内

GW5

港华燃气门口

园区内

GW6

神剑厂门口

园区内

GW7

嘉博瑞厂房北侧

园区内

GW8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9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10

边界外东侧50m

园区外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铝、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3、采样时间及频次

采样时间为2021年6月24~30日,各点采样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水质采样执行HJ495-2009《水质采样分析方法设计规定》、HJ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493-2009《水质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分析方法按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3.1-3 地下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3.1.3.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的推荐公式计算。

A.单项水质参数i的标准指数Si为:

式中: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Cs——i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B. pH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pH——pH实测值;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3、评价结果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8。


3.1?8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GW1

GW2

GW3

GW4

GW5

GW6

GW7

GW8

GW9

GW10

pH(无量纲)

7.1

7.1

7.1

7.1

7.1

7.1

7.1

6.8

6.9

7.1

总硬度(mg/L)

132

234

251

240

152

197

163

165

139

37.6

溶解性总固体(mg/L)

270

426

534

442

496

324

346

116

212

71

铁(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6

ND

锰(mg/L)

ND

ND

0.005

ND

ND

ND

ND

ND

ND

ND

铜(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8

锌(mg/L)

ND

0.012

ND

ND

0.565

0.554

0.074

ND

ND

0.014

铝(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挥发酚(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耗氧量(mg/L)

1.55

1.61

1.70

1.82

2.80

2.24

2.22

1.00

0.85

0.44

硝酸盐(mg/L)

2.72

4.39

0.159

0.242

0.100

6.74

0.091

0.198

0.134

2.20

亚硝酸盐(mg/L)

0.002

0.030

0.013

0.005

0.002

0.005

0.006

0.028

0.019

ND

氨氮(mg/L)

0.14

0.25

0.16

0.32

0.20

0.21

0.19

0.21

0.13

0.10

硫化物(mg/L)

ND

ND

0.011

ND

ND

ND

0.015

ND

ND

ND

氰化物(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氟化物(mg/L)

0.22

0.25

0.27

0.16

0.31

0.08

0.21

0.12

0.14

0.06

汞(mg/L)

ND

ND

ND

ND

ND

0.0002

ND

0.00006

ND

ND

砷(mg/L)

0.00242

0.00316

0.00110

0.00156

0.00351

0.00075

0.00038

0.00083

0.00076

0.00024

镉(mg/L)

0.00016

0.00015

0.00016

0.00007

0.00037

0.00015

0.00006

ND

0.00005

ND

六价铬(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铅(mg/L)

ND

ND

ND

ND

ND

0.00009

ND

ND

0.00016

0.00015

K+(mg/L)

7.95

38.0

1.79

1.69

8.9

1.54

2.40

0.92

0.88

1.17

Na+(mg/L)

9.83

9.58

125

12.8

26.2

7.03

9

4.49

8.47

7.54

Ca2+(mg/L)

173

22.4

112

81.6

119

17.6

121

28.9

29.4

8.42

Mg2+(mg/L)

8.24

3.50

29.5

28.8

18.8

4.16

14.7

5.61

5.74

3.39

CO32-(mg/L)

0

0

0

0

0

0

0

0

0

0

HCO3-(mg/L)

182

26.8

203

256

52.1

33.3

326

105

135

36.9

Cl-(mg/L)

7.19

5.16

97.3

7.68

1.36

17.4

1.36

2.05

2.03

3.33

SO42-(mg/L)

19.4

10.4

15.8

16.0

3.32

9.59

3.41

3.50

8.71

1.11

LAS(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0.062

ND

ND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2

2

2

2

2

2

2

2

2

2

细菌总数(CFU/mL)

72

68

60

74

66

59

73

96

89

64

三氯甲烷(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化碳(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由上表可知,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3.1.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4.1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设置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6个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9。

3.1-9 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点位坐标

监测点与园区

位置关系

备注

S1

沐颜厂门口

E118°21′03″N29°49′34″

园区内

表层样

S2

黄平路终端

E118°21′25″N29°49′22″

园区内

表层样

S3

双益公司对面空地

E118°21′16″N29°49′53″

园区内

表层样

S4

天马新材料与五环化工之间

E118°21′23″N29°49′43″

园区内

表层样

S5

神剑新材料厂区大门对面

E118°21′46″N29°50′03″

园区内

表层样

S6

方平铜业门口空地

E118°21′29″N29°50′07″

园区内

表层样

S7

芭蕉坦

E118°21′10″N29°49′53″

园区外

表层样

S8

未开发地块

E118°21′14″N29°50′11″

园区内

柱状样

S9

未开发地块

E118°21′52″N29°50′2″

园区内

柱状样

S10

未开发地块

E118°21′53″N29°49′58″

园区内

柱状样

S11

边界外东南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S12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2′25″N29°50′4″

园区外

表层样

S13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2、监测项目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pH、石油烃。

3、采样时间及频次

采样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各点采样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的相关监测要求进行。

3.1-4 土壤监测点位示意图

3.1.4.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用地筛选值标准。

2、评价方法

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比标法,即将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对比,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即为达标。

3、评价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10。


3.1-10a土壤环境质量分析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项目

S1

0.2m

S2

0.2m

S3

0.2m

S4

0.2m

S5

0.2m

S60.2m

S70.2m

S8

0.5m

1.5m

2.5m

pH

8.10

7.10

8.86

8.07

8.12

8.09

5.91

6.81

6.68

6.13

38.6

45.5

27.8

41.8

33.4

39.4

9.06

2.92

4.48

6.67

0.24

0.16

0.20

0.45

0.27

0.38

0.06

0.21

0.04

0.10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6

81

6

30

26

11

18

17

36

15

31.4

14.5

16.0

33.6

19.4

17.9

17.8

17.8

27.7

22.3

0.471

0.736

0.343

0.375

0.423

0.396

0.066

0.130

0.026

0.031

46

100

40

52

48

52

48

38

64

51

四氯化碳(mg/kg)

ND

ND

ND

ND

ND

0.0055

ND

ND

ND

ND

氯仿(mg/kg)

ND

ND

ND

ND

ND

0.0435

0.0022

0.0018

0.0021

0.0020

氯甲烷(mg/kg)

0.126

0.019

0.014

0.025

ND

0.045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顺-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反-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氯甲烷(mg/kg)

0.0040

0.0065

ND

ND

ND

0.096

0.034

0.0041

0.0052

0.0032

1,2-二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三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3-三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乙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

14.6

12.6

ND

16.6

ND

18.1

ND

ND

ND

ND

邻二甲苯(mg/kg)

13.2

11.6

ND

15.6

ND

16.6

ND

ND

ND

ND

硝基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胺(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氯酚(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b]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k]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苯并[a,h]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茚并[1,2,3]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石油烃

28

32

17

37

6

22

12

10

10

26


3.1-10b土壤环境质量分析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项目

S9

S10

S11

S12

S13

0.5m

1.5m

2.5m

0.5m

1.5m

2.5m

pH(无量纲)

5.51

5.32

5.67

5.67

5.80

5.73

6.94

6.92

5.42

铜(mg/kg)

29

39

26

27

30

31

25

83

30

铅(mg/kg)

26.1

23.0

22.8

37.8

21.6

18.5

30.8

8.97

31.0

镉(mg/kg)

0.06

0.05

0.04

0.06

0.06

0.08

0.13

0.11

0.28

镍(mg/kg)

52

52

56

51

54

54

48

96

51

六价铬(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汞(mg/kg)

0.079

0.094

0.124

0.076

0.076

0.094

0.072

0.118

0.128

砷(mg/kg)

4.56

3.20

4.19

4.18

3.00

3.16

3.33

3.02

3.08

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氯甲烷(mg/kg)

0.0046

0.0045

0.0031

0.0045

0.0044

0.0061

0.0031

0.0043

0.0040

反-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顺-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仿(mg/kg)

0.0018

0.0019

0.0017

0.0016

0.0015

0.0021

0.0019

0.0017

0.0020

1,1,1-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化碳(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三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乙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间+对-二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邻-二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3-三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甲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胺(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硝基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氯苯酚(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b]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k]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茚并[1,2,3-cd]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苯并[a,h]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石油烃

12

14

20

10

10

12

14

11

18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居住用地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工业用地各监测点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1.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5.1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

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12个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11。

3.1-11 声环境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N1

区外敏感点芭蕉坦

N2

区内敏感点瑶村(已拆迁)

N3

园区东北边界

N4

园区东南边界

N5

园区西南边界

N6

园区西北边界

N7

区内噪声(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厂区旁)

N8

区内噪声(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旁)

N9

区内噪声(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区旁)

N10

区内噪声(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1

区内噪声(黄山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2

区内噪声(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旁)

2、监测项目

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5月29至31日,昼夜各一次。

4、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声级计进行监测。

3.1-5 声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3.1.4.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评估区声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2、评价结果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12。

3.1-12 声环境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监测时间

监测点

监测值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21.05.29-05.30

N1

46

42

60

50

达标

达标

N2

44

40

60

50

达标

达标

N3

45

41

65

55

达标

达标

N4

48

43

65

55

达标

达标

N5

48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6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N7

54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8

56

48

65

55

达标

达标

N9

59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0

58

50

65

55

达标

达标

N11

54

48

65

55

达标

达标

N12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2021.05.30-05.31

N1

47

40

60

50

达标

达标

N2

45

41

60

50

达标

达标

N3

44

39

65

55

达标

达标

N4

47

43

65

55

达标

达标

N5

49

47

65

55

达标

达标

N6

53

45

65

55

达标

达标

N7

55

45

65

55

达标

达标

N8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9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0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1

55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12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点位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3.1.6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功能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已实现同步建设公共绿地,生态系统基本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评估区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评估区生态类型主要区内城市生态系统及区外农业生态系统,无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等生态服务功能区。

3.2拓展评估

3.2.1区域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3.2.1.1地形地貌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周围地形以低丘、山间河谷平原(盆地)为主。低丘组成物质以浅变质岩、石灰岩和红色砂砾岩为主,无一定延伸方向,丘顶多呈浑圆状,丘间谷多发育在断线带,呈西北向东南延伸,谷地边缘可见清晰的断崖和三角面,地势低下,为水流汇集之区,经长期流水侵蚀与堆积作用,形成宽广的沿河冲击平原。评价区域内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形南低北高,东部为山地,西部为平畈区。当地属河谷平原地带,海拔标高120m左右,地势平坦。

3.2.1.2自然资源

土壤:徽州区境内土壤有8个土类,11个亚类,41个土属,67个土种。南部及东部以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的粗骨土和石质土分布为主;北部和西部低山丘陵的盆缘丘陵、盆内岗地以黄红壤、石灰土以及部分粗骨土为主;山间盆地、河谷盆地以潮土和水稻土为主。

矿产资源:徽州区境内矿藏主要有钼、铜、钨、锡、瓷土等。金属矿产在徽州区矿点分布较多,但形成矿产地的不多,呈分散性,大多不具开采价值。园区境内未发现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

林业资源:区域内常见的木本植物有28科,900余种。其中常绿阔叶树以青冈、苦槠、石栎、紫楠、石楠、甜槠、冬青为主;落叶阔叶树主要有麻栎、枫香、栓皮栎、响叶杨、黄檫、山槐、黄连木、榆树和香椿等;针叶树种主要有杉木、马尾松、黄山松和刺柏等;稀有珍贵树种主要有银杏、金钱松、三尖杉、南方红豆杉、华东黄杉、南方铁杉、刺楸、金钱柳、天竺桂和青檀等;享誉海内外的名茶“黄山毛峰”产于本区;竹类有毛竹、淡竹、金竹、圆竹、苦竹、水竹、箬竹、紫竹、罗汉竹和雷竹等。

3.2.1.3气候气象

徽州区地处中亚热带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受地形影响小气候多变。多年平均气温15.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8℃,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0℃,极端最低气温-15.2℃。≥10℃年积温为4867℃,无霜期达276天。常年平均降雨量1500mm,降雨季节分布不均匀,春夏多,秋冬少,年总蒸发量1679.8mm,相对湿度80%以上,年日照时数1745小时。

3.2.1.4水文水系

徽州区境内主要水系为丰乐河。丰乐河全长52km,流域面积392.5km2,水量为18.0万m3,在歙县太平桥与其它支流汇合成为练江,注入新安江。该河发源于黄山,在距离岩寺镇13km处建有丰乐河水库,河流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岩寺镇,然后折向东北,在歙县县城汇入练江。河宽30~70m,水深0.5~3.0m,河底多为沙砾和砾石。河水流量变化较大,一般在2.06~40m3/s。

丰乐水库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南麓丰乐河中游(属新安江水系),距上游黄山风景区50km,距下游徽州区12.5km、歙县25公里。它是一座防洪、灌溉为主、兼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87 km2,总库容8430万m3,其中防洪库容3510万m3,兴利库容3840万m3,死库容1080万m3

3.2.1.5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一、区域地质条件

1、地层岩性

徽州区位于江南古陆的北东端,古扬子陆块与古华夏陆块的接合部位,地层分区属于扬子地层区,江南地层分区,出露地层为一套白垩纪、蓟县纪、侏罗纪地层,此外还有沿现代沟谷分布的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区域出露的地层主要有蓟县纪西村岩组(Jxx)、侏罗纪中世洪琴组(J2h)。

(1)蓟县纪西村岩组(Jxx)

上部为灰黄色、黄色第四系土层;下部为灰褐色、黄褐色千枚质结构粉砂质千枚岩和灰褐色、青灰色玄武岩。

(2)侏罗纪中世洪琴组(J 2 h)

上部为灰黄色第四系土层;下部为紫红色中厚层状砾岩、砂岩、粉砂岩韵律层。

2、地质构造

徽州区地处江南古陆东段,具有多期地质构造的特征,断裂、节理构造发育,具体特征如下:

(1)断裂构造。①F1:逆断层,为南西走向,倾向SE,断层中地下水丰富,主要填充物为碎石夹泥。②F2:逆断层,为东西走向,倾向SW,断层中地下水丰富,主要填充物为碎石夹泥。③F3:为实测性质不明断层。(2)节理裂隙。区域岩体受构造运动影响的期次较多,裂隙节理发育。

二、水文地质条件

按含水介质划分,评估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孔隙水,分布广泛,含水层厚度较大,富水性较好。松散岩类孔隙水按水力性质和埋藏条件可分为潜水、I、II、III承压水含水层组。

(一)松散岩类孔隙(包括微承压水)

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于新安江、冒江河谷,且集中于山间盆地河谷中。总面积530km2含水层有全新世冲积层,上更新世冲积层、冲洪积层,中更新世冲积层、冲洪积层。其中以全新世冲积层分布面积最广,富水性最好。孔隙水的水力性质一般属潜水,仅新安江的中上游地段的全新统孔隙水和上更新统孔隙水具局部或雨季暂时的微承压性。

松散岩类孔隙潜水的富水性:根据孔隙水含水层的岩性、结构、厚度、补给条件和民井、钻孔抽水试验资料,将测区松散岩类孔隙水分为四个富水等级。

(1)水量丰富的(单井涌水量1000~5000吨/日)

含水层为新安江水库区支流河谷全新世冲积层。全新统直接不整合于溶蚀裂隙和溶洞均较发育的寒武纪碳酸盐岩之上。地貌部位属I级阶地或漫滩,阶面漫滩宽0.3~0.8公里。冲积层岩性为亚粘土、粉细砂、砾石、卵石等。结构松散,透水性强厚度一般4~11.3米。砂砾石层厚2~8米。含水层厚1.1~7.96米,水位埋深0.6~2.96米,年变幅0.6~1米。根据钻孔及民井抽水试验资料,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1000~4000吨/日,占总量的60%。矿化度为0.132~0.253克/升,水化学类型为中性HCO3-Ca型软水-微硬水。

(2)水量中等的(单井涌水量100~1000吨/日)

主要分布于屯溪、新潭一带。呈狭长带状展布,面积约38.1平方公里。赋存于新安江主流屯溪段及支流横江河谷下游,全新世冲积层孔隙中。冲积层直接复盖于生代碎屑岩之上。地貌部位主要为I级阶地。阶面宽1.5~2.5公里,常表现为河流凸岸面宽,厚度大,成为主要富水地段。冲积层岩性一般可分二部:上部粘土、亚粘土、亚砂土;下部细砂、砂砾石层,总厚度4.5~16米。上部粘土、亚粘土、亚砂土在空间上常与粉砂、细砂呈相变关系,分布极不稳定,且隔水性能较差。下部细砂、砂砾石,厚2.0~11.5米。含水层厚度2.0~8.3米,水位埋深1.02~6.21米。根据民井抽水试验得知:单井涌水量100~3000吨/日,其中每日超千吨的仅分布于横江下游(梅林段)农科所-珠里-飞机场-线(宽约2.4公里)和屯溪市东部远离居民点的橡胶厂一带。经统计民井单井涌水量100~1000吨/日的占60%,民井访问出水量100~1000吨/日之间的几乎是100%。矿化度0.056~0.360克/升,水化学类型为酸性-中性HCO3 -Ca型HCO3-Ca·Mg型极软水。

(二)全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分布于休宁、歙县及景市鹅湖、三龙街一带。赋存于新安江支流,昌江支流及昌江主流上游河谷冲积层中。冲积层组成I级基座阶地-堆积阶地,阶面较窄。冲积层厚度2.46~8.25米。上部为含粘土粉细砂;下部为砂砾石层。砂砾石层厚2.7~7.2米,含水层厚1.43~4.15米,水位埋深1.19~4.70米。民井单井涌水量10~50吨/日,占民井抽水试验的91.67%,泉流量0.06~0.24升/秒,矿化度0.034~0.121克/升,水质类型为中性HCO3-Ca型HCO3-Ca·Na型软-软水。

(三)晚更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主要分布于屯溪、休宁、歙县、岩寺、旧城及汾口一带的新安江、昌江主流级支流河谷,组成Ⅱ级基座阶地,阶面窄且分布零星,与I级阶地后缘有水力联系。岩性:上部为粘土、亚粘土;下部为含粘土砂砾石层,总厚2.60~8.86米。下部含粘土砂砾石层厚度1.6~7.4 米,含水层厚0.90~7.20米,水位埋深0.3~4.6米,年变幅1~1.5米。经统计,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10~100吨/日,占抽水试验总数的70%。

个别地段汇水条件较好,水量增大。如休宁县招待所水井TJ30号(野外编号),因基底是较深的坳沟,大旱季节从未干涸,出水量达187吨/日。又如歙县礼堂下及景市洋湖街一带,晚更新世冲积层被河流侵蚀切割后,沿不完整合面上部砂砾石层都有泉群出露,流量0.37~0.67 升/秒。该层孔隙潜水矿化度为0.065~0.734 克/升,水质为中性HCO3-Ca型微硬水。

(四)晚更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分布于测区东南部,浙江淳安县境内,出露于新安江水库区支流河谷两侧山麓地带。在啊汾口地区组成上叠阶地,部分掩埋于全新世冲积层之下,与上层孔隙潜水水力联系密切。其岩性:上部为粘土、亚粘土;下部为含粘土砂砾石层,总厚度3~8 米。下部含粘土砂砾石层2.5~7.5米,含水层厚1.60~5.27米,水位埋深0.5~2.68米,年变幅1~2米。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均在10~50 吨/日之间。泉流量0.03~0.74升/秒。矿化度0.033~0.118克/升,水化学类型为中性HCO3-Ca 型软水-微硬水。

另外,新安江、昌江上游II、III级支流切割的山间谷地,全新世冲积层厚度薄,分布面积较小,岩石结构松散,颗粒较粗,根据相关比较,其涌水量可划入小于10吨/日之列。早更新世冲积层及洪积层,岩性为含粘土砂砾石及碎石,结构密实,略有胶结,总厚>6米。零星分布于歙县烟村、黟县南屏、景市程村一带。由于所处地势较高,只有季节性的暂时水流,降水过后很快流失。局部中更新统也有类似情况,均属透水不含水层。

地下水的补、径、排特征:基岩裂隙水广布于丘陵山区。由于分布位置相对较高,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分布区即为降水入渗补给区。其中,除断裂脉状水径流相对集中,流程也相对较长外,其他流程短而分散。地下水的径流严格受地形条件控制,其水力坡度与所处地形的坡度和坡向基本一致,同时也受到裂隙的发育程度、填充情况及相互连通性的影响。地形坡度陡,裂隙连通性好,则径流畅通,否则滞缓。

对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的一般构造裂隙水而言,它们最终均于高程100~300m的沟谷地或坡麓地带,以散流状下降泉的形式,就近迅速排泄补给山间河谷(大河的一级或二级之流),泉流量以小于1L/s为主。

对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带,有红色碎屑岩、轻变质岩、岩浆岩构成的孔隙裂隙水及风化带网状裂隙水而言,由于裂隙通常被泥质物冲填,故透水性较差,降水垂直入渗相对微弱。丘陵地带的孔隙裂隙水及风化带网状裂隙水,除受大气降水垂向入渗补给外,由于所处的地貌位置邻近中低山区的山前和坡麓,故尚受一般构造裂隙水的侧向补给。邻近山前的红层边部有线性分布的泉水出露,且泉流量相对较大,证实了侧向补给的存在。

承压水其补给来源主要有上部含水层的越流补给,侧向补给,在天然状态下,径流比较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周边向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径流,人工开采和向下游侧向径流是深层孔隙承压水的主要排泄途径。

三、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1、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区域地下水天然水质基本良好。未发现天然劣质水和因为饮用地下水而产生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地质问题。评价区内农业灌溉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区内更不会出现由于地下水开采而造成的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面沉降、湿地退化、生态破坏等环境地质问题。

2、地下水污染源

区域无人为大量的抽排地下水现象,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和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化肥和企业工厂等。项目区周边都是生产企业,不存在居民生活污水或生活垃圾及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现象,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

区域居民均使用自来水作为水源,周边无居民饮用水井存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各层岩土富水性差。未有大量的地下水开采和人工降水活动,故地下水水位变化极小,地下水流场不会发生变化,仅受大气降水垂直入渗补给量的影响,水位发生波动,未发现由此影响地面沉降,坍塌等环境地质问题。

3.2.1.6生态环境

植物资源:区域内常见的木本植物有28科,900余种。其中常绿阔叶树以青冈、苦槠、石栎、紫楠、石楠、甜槠、冬青为主;落叶阔叶树主要有麻栎、枫香、栓皮栎、响叶杨、黄檫、山槐、黄连木、榆树和香椿等;针叶树种主要有杉木、马尾松、黄山松和刺柏等;稀有珍贵树种主要有银杏、金钱松、三尖杉、南方红豆杉、华东黄杉、南方铁杉、刺楸、金钱柳、天竺桂和青檀等;享誉海内外的名茶“太平猴魁”、“黄山毛峰”均产于本区;竹类有毛竹、淡竹、金竹、圆竹、苦竹、水竹、箬竹、紫竹、罗汉竹和雷竹等。

动物资源:野生禽类主要有白鹳、白颈长尾雉、红嘴相思鸟、黄腰柳莺等170余种,其中白鹳、白颈长尾雉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哺乳类主要有梅花鹿、猕猴、短尾猴、黑麂、穿山甲、大灵猫、果子狸等80余种,其中梅花鹿、黑麂、云豹、金钱豹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猕猴、短尾猴、穿山甲、大灵猫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爬行类主要有鳖、乌龟、蕲蛇、眼镜蛇、竹叶青、金环蛇、银环蛇、乌梢蛇、中华水蛇等40余种。两栖类主要有大鲵、黑斑蛙、棘胸蛙、蟾蜍、中华沼蛙、蝾螈等20余种,其中大鲵(娃娃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外还有蜂、蝶、蜻蜓、蟋蟀、螳螂、蝉等种类繁多的昆虫。

土壤:徽州区境内土壤有8个土类,11个亚类,41个土属,67个土种。南部及东部以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的粗骨土和石质土分布为主;北部和西部低山丘陵的盆缘丘陵、盆内岗地以黄红壤、石灰土以及部分粗骨土为主;山间盆地、河谷盆地以潮土和水稻土为主。

3.2.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3.2.2.1生态功能性

1、水源涵养功能

徽州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地区面积为272.22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74.97%,主要是落叶与常绿阔叶森林及针叶混交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重要地区面积为130.2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1.09%;水源涵养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16.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94%。

3.2-1 徽州区水源涵养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6.50

3.94%

130.25

31.09%

272.22

64.97%

2、水土保持功能

徽州区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地区面积为63.6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5.18%;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地区面积为148.0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34%;水土保持功能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207.3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9.48%。

3.2-2 徽州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207.30

49.48%

148.07

35.34%

63.60

15.18%

3、生物多样性功能

徽州区生物多样性极重要地区面积为240.1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7.31%;生物多样性重要地区面积为168.3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0.18%;生物多样性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10.5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51%。

3.2-3 徽州区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0.54

2.51%

168.34

40.18%

240.10

57.31%

4、水土流失敏感性

徽州区水土流失极敏感区面积为28.6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84%;水土流失敏感区面积为277.1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6.16%;水土流失一般敏感区面积为113.12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7%。

3.2-4 徽州区水土流失敏感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敏感性分级

极敏感

敏感

一般敏感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28.68

6.84%

277.17

66.16%

113.12

27.00%

3.2.2.2环境分区管控

1、水环境管控分区

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徽州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1个,面积13.5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24%;水环境重点管控区4个,面积38.6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22%;水环境一般管控区2个,面积366.7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53%。

3.2-5 水环境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

一般管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

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

13.58

3.24

4

38.64

9.22

2

366.74

87.53

2、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徽州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5个,面积58.5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98%;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5个,面积115.7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7.62%;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1个,面积244.69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40%。

3.2-6 大气环境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

一般管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

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5

58.57

13.98

5

115.71

27.62

1

244.69

58.40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

徽州区土壤风险防控优先保护区1个,面积51.1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2.20%;土壤风险防控重点防控区6个,面积2.9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0.71%;土壤风险防控一般防控区1个,面积364.9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09%;

3.2-7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防控

一般防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

51.10

12.20

6

2.98

0.71

1

364.90

87.09

4、水资源管控分区

安徽省水资源管控分区包括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黄山市水资源条件和《安徽省“三线一单”》划定成果,徽州水资源管控区个数为1个,为一般管控区。

3.2-8 水资源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重点

一般管控区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0

0

0.00

1

418.97

100.00

3.2.3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是将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的结果;重点管控单元是将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叠加取并集的结果,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开发区等区域;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为一般管控单元。

徽州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7个,面积265.36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3.34%;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97.8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3.34%;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55.8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32%;

3.2-9 环境管控单元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7

265.36

63.34

5

97.81

23.34

1

55.81

13.32

3.2.4区域污染源调查

通过收集统计现状评估区域排污申报数据以及环境统计数据等资料,结合企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区内现状已建投产企业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固废产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此对评估区域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回顾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评价评估区域现状排污水平。

1、废气污染源

评估区域内现有排污企业类别主要为精细化工等,产生的污染物为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等,特征污染物包括甲苯、二甲苯、VOCs等,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3.2-10评估区主要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企业名称

SO2

NOX

甲苯

二甲苯

VOCs

粉尘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16

1.53

0.297

0.12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0.32

1.426

0.00764

0.055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09

0.54

0.0036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0.54

1.56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0.18

0.000375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0119

7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0897

8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64

1.51

0.0192

0.72

9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0.048

0.38

10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95

0.355

11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12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0.0176

13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4

5.88

7.28

10.165

14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0.799

5.139

15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1.059

0.03

16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0.799

1.061

2.4

0.003

17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8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399

19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0.47

0.011

0.01

20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8.4551

0.63068

21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43

47.02

5.670

8.918

22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1.9164

0.9459

2.8623

0.1575

23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0.589

3.07

0.076

24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0.003

25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0.76

0.74

1.151

0.084

26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27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0.144

0.936

0.08

28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0.05

29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0.039

30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0.29

2.82

1.384

1.592

31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0.019

0.145

32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0.436

33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34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5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42.408

83.52

4.547

36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41.4

50.71

9.95

37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1.31

0.78

38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3.216

39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3.46

40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0.2238

1.664

41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703

42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1.04

43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0.0123

0.568

44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83

2.55

0.546

0.266

16.935

1.42

45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0.042

0.025

0.024

0.25

46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92

0.512

47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0.356

0.451

48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0.506

0.193

49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90

0.03

50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307

0.581

51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0.286

52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0.6

0.04

合计

120.35

193.45

4.67

7.83

64.41

54.60

3.2-11评估区相关行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编号

所属行业

SO2

NOX

甲苯

二甲苯

VOCs

烟(粉)尘

1

精细化工

36.542

59.22

4.67

7.83

63.974

33.427

2

有色金属压延

/

/

/

/

/

6.676

3

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企业

83.808

134.23

/

/

/

14.497

4

其他

/

/

/

/

0.436

/

主导产业

36.542

59.22

4.67

7.83

63.974

33.427

其他行业

83.808

134.23

/

/

0.436

21.173

合计

120.35

193.45

4.67

7.83

64.41

54.60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域内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120.35t/a、NOx:193.45t/a、甲苯:4.67t/a、二甲苯:7.83t/a、VOCs:64.41t/a,粉尘:54.60t/a。

2、废水污染源

评估区企业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架空管网排入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双益污水处理厂废水数据统计如下。

3.2-12 双益污水处理厂废水数据统计表

项目

月份

处理水量(m3

进水水质(mg/L)

CODcr

NH3-N

1

82251

2132.5

76.6

2

74919

2146.4

8.9

3

89545

2268.3

2.9

4

85681

2294.2

18.3

5

89636

2203.2

13.9

6

81772

1964.4

8.3

7

85181

2127.1

5.0

8

61818

2210.2

2.9

9

63909

2256.3

4.7

10

54090

2350.9

6.7

11

110454

2091

2.8

12

118635

1927

1.2

累计值

997891

25971.5

152.0

平均值(每月)

83157

2164.3

12.7

平均值(每天)

2771

2164.3

12.7

评估区企业污水经过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污染物排放核算如下。

3.2-13 评估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t/a

序号

废水量(m3

COD

NH3-N

1

997891

49.89

4.989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域内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约99万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49.89t/a、NH3-N:4.989t/a。

3、固废污染源

评估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区内企业固废污染源汇总情况见表3.2-14。

3.2-14 评估区主要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统计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企业名称

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4.0

0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96.6

0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6

0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3.48

45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11.42

0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8

0

7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

8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31.72

2945.5

9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13.5

0

10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85

12.35

11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4.8

31.5

12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2.1

0

13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3.04

0

14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38.46

0

15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3.632

0

16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11

0

17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46.77

0

18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1

0

19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0.31

1.3

20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60

5

21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24.9

2739

22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32

0

23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15.96

7

24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0.012

7.722

25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3.0

0

26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90.0

0

27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10.0

0

28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3.248

4.871

29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2.81

54.69

30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0

0

31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32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90.66

0

33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0

6042

34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0

11050

35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17.59

0

36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105.8

820

37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142.42

4930

38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203.764

0

39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31

2.637

40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368

2.63

41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1.99

0.4

42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6.7

0

43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41.92

0

44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86

5

45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6.12

1.6

46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9

1.4

47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0.06

41.1

48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1.2

5.8

49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82

6.0

50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4

20.3

51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3.2

10.4

52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12.5

21.15

合计

3973.17

28814.35

由上表可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28814.35t/a,危险废物年产生量3973.17t/a。

园区内不设固废处理处置中心,但建立了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管理体系。生活垃圾主要由当地的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各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园区对于现状危废产生企业需加强监管,强化对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源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过程的监管。

3.2.5区域环保基础设施情况

3.2.5.1给水

评估区由徽州区第一水厂和徽州区第二水厂联合供水。其中第一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坑上,供水规模为2万m3/d,二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水库,已建供水规模为2万m3/d,规划供水规模6万m3/d。供水管网从永佳大道干管接入园区供水主干管,园区主干管采用环状布置。

3.2.5.2排水

评估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经过预处理后由架空管网排入双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由丰乐河入练江,最终进入新安江。

雨水管网沿规划区主干道路埋设雨水主管,主干管径为Dy500-Dy600MM混凝土管,次干道设雨水支管;在规划道路一侧修建排水明渠。规划区雨水管网联接后由东南向西北汇集排入丰乐河。

1、双益污水处理厂

双益污水处理厂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内,总占地面积27亩,一期污水处理规模0.3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0.5万m3/d,其收水范围为北至陈塘,南至燕尾山庄、东至山体、西至皖赣铁路。双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二期工程建成后原有一期项目废水全部进入二期进行处理,一期项目变更为聚酯树脂企业废水的预处理工程。根据一期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一期现有存在问题与二期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核心工艺单元:(1)原一期纳管企业废水,除聚酯树脂企业,全部并入二期工程进行处理,聚酯树脂企业废水通过一期工程预处理,将COD降至3000mg/L后并入二期工程处理。(2)废水中水质的波动不利于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为尽量较少进水水质的波动,废水的预处理单元设置调节池。(3)由于企业排放废水的水温较高,一般为35~45℃。根据双益一期项目及其它同类工程运维经验,在夏季,由于各单元加盖除臭导致自然散热减缓因素的影响,生化池水温最高会达到45℃左右,对生化系统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在二期工程中实施废水降温措施。(4)二期工程的生化系统仍旧采用一级水解酸化池+一级好氧曝气池+中间沉淀+二级水解酸化池+二级好氧曝气池为主的生化工艺,同时在二期工程中二级好氧曝气池后新增 MBR 膜生物反应池,提高生化系统的污泥浓度,增强生化系统的抗冲击能力。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见下图。

2、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工艺,2019年5月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营,园区废水经过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丰乐河。

3.2.5.3供热

评估区企业所需蒸汽来源于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循环经济园区内快速北路北侧,占地面积12194.2m2,供热规模为60t/h。

2015年,黄山市智成化工有限公司、黄山永利化工有限公司、黄山市佳杰化工有限公司、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山市康佳化工公司等五家公司股东共同出资兴建黄山市徽州区聚能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园区内黄平路,占地面积5574m2,供热规模36t/h,建设3.5公里导热油管道为循环经济园区内企业进行集中供热。

3.2.5.3供气

园区燃气由港华燃气公司供给,评估区目前天然气消耗量约900万m3/a。

3.2.5.4供电

循环园目前已入园线路共7条,各条线路负载情况如下:

1、啤酒厂116线(岩寺站至沐颜公司)设计最大负荷5000kW,目前已满载;

2、芭蕉坦117线(浩村站至华惠公司)设计最大负荷6000kW,目前负载1500kW;

3、里光山116线(浩村站至华惠公司)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5000kW;

4、浩恒115线(浩村站至紫金路与昌盛路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3800kW;

5、浩泰118线(浩村站至紫金路与昌盛路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000kW,目前负载5000kW;

6、浩虎151线(浩村站至城东供热)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4500kW;

7、浩亭153线(浩村站至虎亭路与虎亭路延伸段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0负载。

3.2.5.5固废收集与暂存

评估区内生活垃圾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自行销售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根据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后暂存企业危废暂存库,并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妥善处理。本次评价建议园区对于现状危废产生企业需加强监管,强化对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源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过程的监管。固废收集与处理措施可以满足评估区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

3.2.5.6风险防范措施

1、园区针对所存在的各种环境风险源,在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徽州循环经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园区在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建设1座容积为6000m3的应急事故池,并设置相应的雨水总排口阀门和事故应急池阀门。园区对雨水排口定期对雨水进行采样人工检测,检测不达标则关闭雨水排口阀门,雨水进入应急事故池,及时处理,不外排外环境。

3.2.6依托区域基础设施可行性

3.2.6.1依托区域供水系统可行性

评估区由徽州区第一水厂和徽州区第二水厂联合供水。其中第一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谷山村二坝,供水规模为2万m3/d,二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水库,已建供水规模为2万m3/d,远期供水规模6万m3/d。两个水厂远期供水规模8万m3/d。

评估区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用地面积约为1.04km2。根据《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水资源评估报告》,评估区2020年用水量约138.64万m3,评估区用水量预测见下表。

3.2-14 评估区用水量预测一览表

2020年用水量

(万m3/a

耗水系数

(万m3/a·km2

开发完毕用水量

(万m3/a

未预见水量按10%

(万m3/a

合计

(万m3/a

138.64

105.03

248

24.8

273

通过对比分析表明,评估区域开发完毕后需水量约占区域供水系统远期供水规模的9.3%,即区域供水设施能够保证评估区供水稳定。

3.2.6.2依托区域排水系统可行性

评估区废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双益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5000t/d;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工艺,2019年5月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营。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6)和评估区的实际用水情况,工业用地用水量按30m3/hm2·日计,污水排污系数按0.80计,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评估区废水接管至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2-15 评估区废水量预测

用地性质

用水标准

规划用地面积

排污系数

废水量

工业用地

30m3/hm2·d

1.96km2

0.80

4704m3/d

通过对比分析表明,评估区域开发完毕后废水量约占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94%,占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26%,评估区污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3.2.7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

评估区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如下。

3.2-16 评估区存在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实施进度

园区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评估区未开发地块内无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在评估区未开发地块内增设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同期实施


4四个清单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区域评估工作需结合“三线一单”、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制定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等“四个清单”。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提出以下要求。

4.1空间准入清单

4.1.1产业空间结构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2.36km2范围内土地已开发面积约1.32km2,未开发面积约1.04km2,开发强度为55.93%。园区产业定位是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4.1.2生态空间布局

生态空间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两类。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核心区,为禁止开发区;生态用地中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区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外一定范围的缓冲区,为限制开发区。

对照“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评估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规划环评,园区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因此主要考虑将评估区周边200m范围、规划绿地等纳入限建区管控。

4.1.3空间准入清单

清单1 空间准入清单

序号

范围

面积

km2

保护对象

管制要求

生态空间布局

1

规划

绿地

0.07

开发内的生态环境,具有绿化防护、调节气候等功能

限建区。不得建设与其用地类别建设内容要求不相符的项目,限制大规模的城镇开发建设活动,维护区域范围生态绿地和生态廊道的连通性。

环境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预留区

1

周边200m范围内的未开发区域、区外较近的现状敏感点

/

区外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

限建区。评估区周边200m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产业空间结构

1

规划工业用地

1.96

/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优先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4.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区域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评估区质量管控清单如下。

清单2 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序号

项目

现状

环境质量底线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1

SO2、NO2、PM10、TSP、PM2.5、CO、O3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3

非甲烷总烃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1

丰乐河、练江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及园区周边浅层地下水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各声功能区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

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4.2.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园区位于环境功能区中的二类区,SO2、NO2、PM10、PM2.5、CO和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

4.2-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CO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二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甲醛

小时平均

50

小时平均

200

硫化氢

小时平均

10

环氧氯丙烷

小时平均

200

硫酸雾

日平均

100

氯化氢

日平均

15

非甲烷总烃

短期平均浓度

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4.2-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单位:mg/L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pH(无量纲)

6~9

COD

≤20

BOD5

≤4

NH3-N

≤1.0

TP

≤0.2

石油类

≤0.05

氯化物

≤250

硫化物

≤0.2

挥发酚

≤0.005

3、声环境质量标准

评估区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其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执行2类标准,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执行3类标准,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区域执行4a类标准。

4.2?3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

类别

标准限值

[dBA]

GB3096-2008要求适用区域

备注

昼间

夜间

2

60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规划区内居住、工业混杂区域

3

65

55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规划区内工业、仓储物流区域

4a

70

55

交通干线(除铁路干线外)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交通干线两侧

4、地下水质量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4.2-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pH(无量纲)

6.5~8.5

总硬度(mg/L)

≤4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氯化物(mg/L)

≤250

铁(mg/L)

≤0.3

铜(mg/L)

≤1.00

锌(mg/L)

≤1.00

铝(mg/L)

≤0.20

挥发酚(mg/L)

≤0.002

耗氧量(mg/L)

≤3.0

硝酸盐(mg/L)

≤20.0

亚硝酸盐(mg/L)

≤1.00

氨氮(mg/L)

≤1.00

硫化物(mg/L)

≤0.02

氰化物(mg/L)

≤0.05

汞(mg/L)

≤0.001

砷(mg/L)

≤0.01

镉(mg/L)

≤0.005

六价铬(mg/L)

≤0.05

铅(mg/L)

≤0.0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3.0

细菌总数(CFU/mL)

≤100

三氯甲烷(μg/L)

≤60

四氯化碳(μg/L)

≤2.0

苯(μg/L)

≤10.0

甲苯(μg/L)

≤700

5、土壤质量标准

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用地要求。

4.2-5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和无机物

1

7440-38-2

20

60

120

140

2

7440-43-9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3.0

5.7

30

78

4

7440-50-8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7439-92-1

400

800

800

2500

6

7439-97-6

8

38

33

82

7

7440-02-0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17

1,2-二氯丙烯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71-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

106-42-3

163

570

50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2-53-3

92

260

211

663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a]蒽

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a]芘

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a,h]蒽

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5.5

15

55

151

45

91-20-3

25

70

255

700

4.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评估区内企业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评估区内企业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企业污水排放执行双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废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营运期:居住、工业混杂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工业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固废危险性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4.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4.3.1污染物排放强度

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现状排污强度是基于评估区域现有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得到。

评估区域新入驻项目污染物排放强度建议不大于下表“评估区域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管控限值”。

4.3-1评估区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管控限值

产业

污染物

2020年产值/万元

现状污染物排放量/kg

万元产值排污强度kg/万元

精细化工

SO2

855000

36542

0.0427

NOX

59220

0.0693

烟(粉)尘

33427

0.0391

甲苯

4670

0.0055

二甲苯

7830

0.0092

VOCs

63974

0.0748

废水量

997891000

1167.1240

COD

49890

0.0584

NH3-N

4989

0.0058

4.3.2废气污染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如下表。

4.3-2 评估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一览表

类型

污染物

现状排放量(t/a

排污系数(t/a·km2

开发完毕排放量(t/a

废气

SO2

120.35

112.48

220.46

NOx

193.45

180.79

354.35

甲苯

4.67

4.36

8.55

二甲苯

7.83

7.32

14.35

颗粒物

54.60

51.03

100.02

VOCs

64.41

60.20

117.99

4.3.3废水污染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如下表。

4.3-3评估区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一览表

类型

污染物

现状排放量(t/a

排污系数(t/a·km2

开发完毕排放量(t/a

废水

COD

49.89

46.6

91.3

NH3-N

4.989

4.66

9.13

4.3.4固体废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如下表。

4.3-4评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一览表

项目

类别

现状产生量

t/a

产污系数

t/a·km2

开发完毕产生量

t/a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8814.35

26929.3

52781

危险废物

3973.17

3713.2

7278

4.3.5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区域污染物排放建议不突破清单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清单3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管控类别

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许排放量要求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91.3t/a、NH3-N9.13t/a;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220.46t/a、NOx354.35t/a、甲苯8.55 t/a、二甲苯14.35 t/a、烟粉尘100.02 t/a、VOCs117.99 t/a;

固体废物管控总量限值:一般工业固废52781t/a、危险废物7278t/a。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中相关要求,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替代要求。

①大气污染: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促进评估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和循环经济水平,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和处置效率,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和废气中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②水污染: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4.4环境准入清单

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评估区规划产业发展目标为将园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备,适宜投资创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辐射能力较强、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本次评估提出了评估区环境准入清单,用于指导评估区域内后续项目入驻。

清单4 环境准入清单

类别

准入要求

优先引入类

项目

1、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项目。

2、优先引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禁止引入类

项目

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项目;煤化工等高污染型化工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

限制引入类

项目

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

新增或改扩建项目风险要求

①各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手续,环境风险水平不可接受的企业不予批准入区建设。②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③企业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部门,实行专人负责制;制定必须的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组织人员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并根据演练或事故处理过程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

土地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建设用地总量上限2.36km2

清洁生产要求

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禁止引进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园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

4.5应用途径

4.5.1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适用范围

在本次区域评估时效范围内,评估区域内“清单4环境准入清单”中非禁止类的入驻建设项目,在其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编制依据、现状调查、部分结论等可直接引用本次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入驻建设项目在申请表单上写明引用内容、作出有效承诺的,审批部门对引用部分可不再审查。

4.5.2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带标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及“零土地”“零新增”的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环评文件。

4.5.3打捆开展环评审批适用范围

对于评估区域内选址集中、产业布局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建设方案明确的同类型小微企业,支持合并开展打捆环评,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多个项目编制1份环评文件。

4.5.4全程网办适用范围

“清单4环境准入清单”中非禁止类的建设项目入驻时,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对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受理和审批适用“全程网办”。


5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5.1环境监测计划

5.1.1环境监控体系建立

为了实现环保规划目标,园区需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该体系的主要功能为监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时空变化;判断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园区环境污染控制对策的效果;根据监测数据及其它环境资料,分析研究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规律;为入区新建企业的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为园区环境管理部门收集环境信息;为园区加强环保提供可靠的适时资料。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实现。

5.1.2环境监测计划

5.1.2.1大气环境

1、监测点位:按功能区布点原则,布置5个点位。

2、监测频次:一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连续七个昼夜;

3、监测因子:选定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同步观测风向、风速、云量、气温和气压。

4、监测方法:采样监测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大气部分要求进行、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推荐的方法进行。

5.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点位编号

测点名称

方位

G1

瑶村(已拆迁)

园区内

G2

芭蕉坦

S

G3

双益污水处理厂

园区内

G4

建祥山庄

SW

G5

坦头村

S

5.1.2.2地表水环境

1、监测要求:一年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三天;

2、监测断面:共布置7个监测断面。

3、监测因子: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同步测量各断面的水温、水面宽度、水深、流速等。

4、采样方法:水样采集保存执行《水质采样方案技术设计规定》(HJ 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河流

编号

断面位置

断面功能

丰乐河

1#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

对照断面

2#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500米

控制断面

3#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

控制断面

4#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2000米

控制断面

5#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3000米(郑桥村)

消减断面

练江

6#

渔梁监测断面

入练江前控制断面

7#

浦口监测断面

汇入新安江前控制断面

5.1.2.3地下水环境

1、监测因子: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铝、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2、监测点位:详见下表。

5.1-3地下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与园区位置关系

GW1

永佳大道106号

园区外

GW2

芭蕉坦29号

园区外

GW3

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

园区内

GW4

沐颜厂门口

园区内

GW5

港华燃气门口

园区内

GW6

神剑厂门口

园区内

GW7

嘉博瑞厂房北侧

园区内

GW8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9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10

边界外东侧50m

园区外

3、监测时间和频次:每年采样、监测一次。

4、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

(1)地下水水质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

(2)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水(量)体积。

(3)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HJ/T164执行。

5.1.2.4土壤环境

1、监测因子: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石油烃、pH。

2、监测点位:详见下表。

5.1-4 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点位坐标

监测点与园区

位置关系

备注

S1

沐颜厂门口

E118°21′03″N29°49′34″

园区内

表层样

S2

黄平路终端

E118°21′25″N29°49′22″

园区内

表层样

S3

双益公司对面空地

E118°21′16″N29°49′53″

园区内

表层样

S4

天马新材料与五环化工之间

E118°21′23″N29°49′43″

园区内

表层样

S5

神剑新材料厂区大门对面

E118°21′46″N29°50′03″

园区内

表层样

S6

方平铜业门口空地

E118°21′29″N29°50′07″

园区内

表层样

S7

芭蕉坦

E118°21′10″N29°49′53″

园区外

表层样

S8

未开发地块

E118°21′14″N29°50′11″

园区内

柱状样

S9

未开发地块

E118°21′52″N29°50′2″

园区内

柱状样

S10

未开发地块

E118°21′53″N29°49′58″

园区内

柱状样

S11

边界外东南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S12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2′25″N29°50′4″

园区外

表层样

S13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3、监测时间和频次:每年采样、监测一次。

4、监测方法: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2004)执行。

5.1.2.5声环境

1、监测点位:根据园区的功能区划选择噪声监测点,共布置12个监测点位。

2、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按昼、夜两时段进行监测。

3、监测因子:LAeq

4、方法:噪声监测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5.1-5 声环境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N1

区外敏感点芭蕉坦

N2

区内敏感点瑶村(已拆迁)

N3

园区东北边界

N4

园区东南边界

N5

园区西南边界

N6

园区西北边界

N7

区内噪声(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厂区旁)

N8

区内噪声(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旁)

N9

区内噪声(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区旁)

N10

区内噪声(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1

区内噪声(黄山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2

区内噪声(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旁)

5.2环境管理要求

5.2.1企业的环保机构和职责

1、机构设置

各个新建项目建成后,必须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议大、中型企业设置环境管理科,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由环保技术专职人员组成;小型企业设置专职或兼职环境管理人员。

2、机构职能

环境管理科主要职能是研究决策本企业环保工作的重大事宜,并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管理,有条件的下设实验室,负责企业的环境监测任务,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3、机构职责

(1)环境管理科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协调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

?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制定本企业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包括监控计划等。

?审定环保装置的操作工艺,监督环保装置的运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收费业务。

?负责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上报方案,组织好项目“三同时”的验收,监督、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

?协助园区环保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工作。

?调查处理企业内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促进企业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2)实验室的职责

?负责企业“三同时”排放的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监测数据。

?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企业完善的污染源及物料流失档案,每个监测项目都应做好原始记录。

?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

5.2.2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在制定区域战略环评,协调区域或跨区域发展环境问题,划定红线的前提下,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在满足项目注入前提下新建项目环评重在落实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优化环保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

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将企业落实“三同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期环境监理。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5.2.3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1、依托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区内各企业对自身产生的污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依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接管标准后,再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2)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园区污水系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排水系统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合理规定其废水允许排放量,其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经环保部门检测确认,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同时按照企业的实际废水排放情况收取污水处理费用。

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进行严格监督,禁止腐蚀下水道设施的废水和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业废水排入,禁止入区项目建设时的泥浆排入污水管网,对进管废水水温的控制一般不得超过65℃,到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内的污水温度不得超过40℃。

对于工业废水的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应具有应急处理的能力,应建立必要的自动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水处理厂受到冲击。

搞好厂区环境美化,种植绿化带,避免恶臭污染,对污泥应及时妥善处理。

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必须与园区工程建设相衔接。

2、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固废收集、贮存,须按照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固废,特别要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固废贮存场必须采取防漏、防晒、防渗、防火、防爆、防流失等措施。

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选址要远离居民点。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之前,园区及其区内产生废物的企业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向承运者和接收者提供安全防护要求说明。

固体废物的托运者、承运者和装卸者应当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散逸、破损的措施。

5.2.4施工期环境管理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阶段对居民的影响和减缓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应该与新建项目单位签订施工期环境保护协议,要求新建项目单位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域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施工方案中要落实扬尘管理措施、污水处理方案、渣土和施工垃圾处置措施、施工期噪声管理措施等,并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管。

6结论与成果应用6.1结论

6.1.1评估区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评估区居住用地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工业用地各监测点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6.1.2评估区产业发展

评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36km2,目前评估区内土地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面积1.04km2,开发强度55.93%。

评评估区优先引入类项目: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项目;优先引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评估区限制引入类项目: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项目。

评估区禁止引入类项目: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项目;煤化工等高污染型化工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

6.2成果应用

6.2.1资料共享

对于入区的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报告中环境质量现状、自然环境概况、基础设施建设等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以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

6.2.2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建议

区内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可适当简化,环境质量现状、自然环境概况等相关内容和数据可以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

1、现状评价直接引用

项目环评报告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具体包括:①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③区域污染源调查等。

2、初筛分析可在区域评估成果基础上简化

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经过分析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的,初筛分析内容可在区域评估成果基础上简化。相关内容不再逐一展开比对分析。具体包括:

①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②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

③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

④园区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可接受性,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等。

6.2.3四个清单管控要求

1、空间准入清单

生态空间:规划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无禁止开发区。

产业空间:现状空间布局基本与规划一致,发展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根据《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黄山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同时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按照本次评估提出的质量管控要求,评估区可保持环境质量底线。

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依据《安徽省黄山市循坏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经统计核算,评估区区域污染物排放建议不突破本次评估报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

4、环境准入清单

本次评估对照原规划、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的入区行业建议内容,提出了评估区环境准入清单,用于指导评估区域内后续项目入驻。

6.3动态管理要求

区域评估报告适用年限原则上应与评估成果中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期(3年)保持一致。评估成果中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应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时效性进行动态更新和监测。新开展规划修编、跟踪评价的,可一并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二一年九月


目录

1概述.......................................................................................................................................... 1

1.1评估任务由来................................................................................................................. 1

1.2评估内容及目的............................................................................................................. 4

1.3编制依据........................................................................................................................ 4

1.4区域评估适用年限........................................................................................................ 13

2评估区域................................................................................................................................. 14

2.1评估区域位置及范围..................................................................................................... 14

2.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对象....................................................................................... 14

2.3规划概述...................................................................................................................... 16

2.4规划实施情况............................................................................................................... 38

3评估内容................................................................................................................................. 44

3.1基础评估...................................................................................................................... 44

3.2拓展评估...................................................................................................................... 63

4四个清单................................................................................................................................. 85

4.1空间准入清单............................................................................................................... 85

4.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86

4.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88

4.4环境准入清单............................................................................................................... 93

4.5应用途径...................................................................................................................... 94

5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 96

5.1环境监测计划............................................................................................................... 96

5.2环境管理要求............................................................................................................... 99

6结论与成果应用..................................................................................................................... 102

6.1结论........................................................................................................................... 102

6.2成果应用.................................................................................................................... 102

6.3动态管理要求............................................................................................................. 104


1概述1.1评估任务由来

1.1.1评估任务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中相关要求,应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经济功能区(包括产业集聚区、特别政策区、各类开发区等)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衔接“标准地”改革,指导制定环境准入标准清单,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灵活创新,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基本任务包括:(一)强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与规划环评的衔接联动。(二)完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提出各地可在2020年度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成果及园区现状等,完善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主动免费提供给区域内入驻的项目使用。

基于上述要求,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主要内容是结合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成果及园区现状等,补充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评估区域内政策、标准、规范、规划要求等,并补充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四个清单”,以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编制完成《安徽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供区域内入驻的项目使用。

1.1.2评估区域发展历程

2010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要求和2010年黄山市人民政府第85号《化工集中区规划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规划筹建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地块跨黄山市下属歙县和徽州两个行政区域。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含A区和B区,其中A区位于徽州区境内,B区位于歙县境内。

2012年11月,原黄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建函[2012]271号文)对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中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规划总面积为2.36km2,园区产业定位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014年8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文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

2018年3月,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19年11月,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黄环函[2019]235号)。


1.1-1 评估区域发展历程简介

时间

内容

范围

面积

主导产业

2012年11月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黄山环境保护局审查(环建函[2012]271号)

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

2.36km2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014年8月

黄山市人民政府以《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文)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

同上

2.36km2

精细化工产业

2019年11月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黄环函[2019]235号)

同上

2.36km2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1.2评估内容及目的

对评估区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对评估区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水系、地质条件等自然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对评估区现状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区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分析评估区现有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四个清单,结合“三线一单”、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制定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等四个清单”;根据评估区相关行业和各环境要素监测规范,提出后续环境跟踪监测及管理要求。

1.3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

3、《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皖建审改办[2019]8号);

4、《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函》(皖建审改办函[2019]51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

6、《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四最办[2020]3号);

7、《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9]85号);

8、《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412号);

9、《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

10、《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黄环函[2021]74号);

11、《黄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函[2012]271号;

12、《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的批复》,黄政函[2014]101号;

1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黄环函[2019]235号。

1.4区域评估适用年限

区域评估报告适用年限原则上应与评估成果中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期(3年)保持一致。评估成果中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可在补充监测后修订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新开展规划修编、跟踪评价的,可一并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2评估区域2.1评估区域位置及范围

2.1.1评估区域位置

在黄山市域的区位: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徽州区是黄山市重要的新型工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休闲度假旅游接待基地和环境优良的城市新区。

2.1.2评估区域范围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总面积2.36km2,用地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

2.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对象

2.2.1环境敏感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黄山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等内容核实,可知园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区,与周边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详见下表。

2.2-1 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相对开发区位置

距离/km

1

徽州区蜀源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10km

2

徽州区鸳鸯湖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13km

3

徽州区小容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21km

4

徽州区龙门台县级自然保护区

NW

26km

5

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NNW

24km

2.2.2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在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区域内、外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2-2。

2.2-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边界距离/m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1

尖山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750

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

2

芭蕉坦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60

3

上路口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837

4

下路口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000

5

新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500

6

建祥山庄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W

500

7

永华御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SW

470

8

黄山公馆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480

9

阳光嘉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400

10

环山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480

11

坦头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

500

12

祥里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870

13

尖山下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1600

14

塘坞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E

2380

15

小岩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SW

1600

16

听涛轩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

2200

17

翰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SW

2500

18

富宇山庄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SW

1050

19

下街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800

20

朱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

1250

21

梅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200

22

牌边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NW

550

23

向杲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580

24

查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NE

400

25

下市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1100

26

郑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E

1700

27

上朱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300

28

徽州人家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NW

1560

29

玫瑰花园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WNW

1480

30

永佳名邸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园区外;SW

1400

地表水环境

1

丰乐河

地表水环境

中型河流

园区外;W

950

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声环境

1

芭蕉坦

边界外200m范围内居民区

园区外;W

60

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1

区域地下水环境

区域浅层地下水

GB/T14848-2017中 III类标准

土壤

环境

1

区域土壤环境

规划区范围及其周边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标准

生态环境

1

区域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系统、物种及基因多样性

生态风险

生态红线

2.3规划概述

2.3.1规划概述

2.3.1.1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规划总面积2.36km2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3.1.2产业定位

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现有产业定位是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3.1.3发展目标

发挥区位优势,体现地方特色,努力把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成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精细化工基地,成为优化黄山市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建设经济强市的重要经济支撑点。

2.3.1.4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96km2,占建设用地83.05%。

2、道路广场用地

园区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0.25km2,占建设用地10.59%。

3、仓储用地

园区规划仓储用地面积0.02km2,占建设用地0.85%。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园区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06km2,占建设用地2.54%。

5、绿地

园区规划绿地用地面积0.07km2,占建设用地2.97%。

2.3-1园区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规划用地指标

面积(km2

比例(%

1

M

工业用地

1.96

83.05

2

S

道路广场用地

0.25

10.59

3

W

仓储用地

0.02

0.85

4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06

2.54

5

G

绿地

0.07

2.97

总用地面积

2.36

100

2.3.2评估区域其他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2.3.2.1相关产业政策要点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2、《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第六章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明确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向”,具体内容包括: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以及工业“四基”瓶颈制约,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创新工程攻关、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等计划。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超导、等离子体推进、高场强核磁、先进激光、电磁防护等衍生技术转化和工程化,增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溢出效应,引领带动产业创新发展。

《纲要》第十三章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持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省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基地—集群”梯次推进格局,建立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重点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先进结构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机器人、核心基础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云计算、网络与信息安全等3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争取更多基地跻身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3、《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中第二章第一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精细化工、绿色软包材料向新材料产业升级,力争产值规模超200亿元。精细化工产业。坚持环保化、高性能化、精细化发展方向,以黄山市循环经济园区为主平台,建设新材料产业互联网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大力发展环保型涂料(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磁性材料、高分子材料、环保型油墨、功能型复合材料和特种助剂等产品,积极推动向高端涂层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领域拓展,促进行业整合升级,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骨干企业,加快建立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

《纲要》中第二章第四节加速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实施开发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工程,聚焦主导产业,全面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开展产业链规划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龙头企业+配套”,强化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发展壮大首位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市级队”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加快在开发区布局建设新型公共研发机构、产学研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器、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多层标准化厂房,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提升产业发展综合支撑能力。”

《纲要》中第五章第四三节推进县域经济特色发展:“增强县域发展特色优势。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经验,依托各区县特色优势和资源禀赋,按照“一县一集群(基地)”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工业强县(区)、旅游强县(区)和生态强县(区),强化区县间产业协作配套和错位发展。”

专栏十县域经济特色发展工程 徽州区:努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发展排头兵、新兴产业集聚地、绿色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新窗口、美丽现代新城区。

2.3.2.2相关规划要点

1、《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主体功能区,即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安徽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省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城镇。

徽州区属于省重点开发区中黄山片区,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功能定位: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全国重要的服务业基地、休闲产业基地、低碳高新产业基地和会展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加强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网、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强化中心城区和交通枢纽的集散功能。

—积极培育优势产业,着力发展低碳经济,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绿色包装、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旅游产品加工等产业。

—积极发展城郊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加快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加强茶叶、林果、蔬菜、畜禽、蚕桑、蜂产品、油茶、苗木花卉、竹业等基地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国际文化旅游和生态经济。

—加强山区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提高水旱灾害应对能力。

2、《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

评估区规划范围东至二环北路、南至快速北路、西北至皖赣铁路,总面积2.36km2。对照《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评估区用地范围位于黄山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3、《徽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城市开发边界为北抵林科院及京福高铁沿线、南至岩寺镇华商山庄、西延丰乐河、东达徽州区与歙县交界范围化为城市开发边界,涉及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内总面积1898.65hm2

评估区四至范围区域位于徽州区城市开发允许建设区、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限制及禁止建设区。符合《徽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4、《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工业强区战略。坚持工业强区不动摇,把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工业化为统领,强化创新驱动,树立园区亩均效益理念,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高效园区,加速形成工业竞争新优势、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工业经济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

现代产业体系展现新格局。三次产业及其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向中高端大步迈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精致农业取得突破,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数字经济加快成长,区域综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空气等生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新安江生态补偿试验区、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动工业实体创新提质。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坚定做强工业的信心和决心,优化增量、开创新量、盘活存量,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发展排头兵。补链固链强链优化增量,推行产业集群群长制、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结合黄山市5大产业链18个重点产业,立足我区产业特色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坚定“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推动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向5G半导体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新增一批省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争创一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发展战新产业开创新量,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争创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聚力转型升级盘活存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传统产业基础再造、技术改造、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鼓励龙头企业向外扩张提升规模,推进“五未”土地处置常态化制度化,有序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提高工业用地集约节约水平,新增一批产值亿元企业和税收千万元企业,确保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以上。

加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确保国土空间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强化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对一时看不准的空间区域科学“留白”。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纵深推进“四大一常”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大气“30”条,强化“五控”管理,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国一流。落实水“30”条,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业污水治理提升、雨污分流工程,深化“双零”行动、全域茶园绿色防控、氮磷生态拦截工程,稳定丰乐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落实土壤“20”条,健全固体废弃物信息化监管体系,联动开展用地风险管理和治理修复,确保净土永驻、家园常美。实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守“三线一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新安江模式”推广到全流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生态领域,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全面实行禁捕退捕、执行禁(休)渔制度,确保“六无四清”。全面完成丰乐河三期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深化林长制改革,落实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机制,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培育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林长制首要任务,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和防治条例,健全监测普查、病源清除、检疫执法、宣传教育、联防联控、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和阻击战。

5、《徽州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

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区“大气30条”,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保优。

推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严守35蒸吨/每小时燃煤锅炉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要求锅炉注销登记和停止检验,并进行淘汰改造,做好燃煤锅炉改造的监督检验和能效测试工作。

实施净土保卫战。落实区“土壤20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行业企业信息调查成果应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

加强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完善和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建设,持续抓好“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

6、《黄山徽州区“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本次评估引用《黄山徽州区“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待该《规划》正式稿发布后,相关内容以正式稿为准。

一、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构建绿色发展空间

以环境准入“三线一单”为准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空间管控分区及要求。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确保国土空间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强化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对一时看不准的空间区域科学“留白”。

(2)优化产业结构

深入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科学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循环经济园、低碳经济园、城东工业园三大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和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及其内部结构,加大第三产业比重,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现代化服务业产业聚集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3)优化能源结构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化能评、用能权改革。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新增耗煤项目,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逐年降低,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天然气替代煤炭消费,加快炉窑煤改气、煤改电,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对高耗能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消费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转型。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广泛使用光伏、光热、热泵,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4)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徽州区循环园区化工新材料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升级,推进污染物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改造。以绿色制造为引领,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实现,推动新材料产品结构不断向.节约型、清洁型发展,技术结构向前沿型、实用型发展,重点开发高性能化、专业化、绿色化的产品。持续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调整淘汰力度。

二、深化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深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目前黄山市循环经济园 A 区涉VOCs企业需制定“一企一策、对症下药”,从原头控制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要强化物料储存罐体和物料输送设备密闭化改造,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涉VOCs重点企业实施源头低VOCs替代,使用水性、高固份、无溶剂的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和胶黏剂 。进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

(2)加强水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①控制工业废水污染

控制工业废水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完善,重点排污企业(锦峰、恒泰、泰达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推动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不仅满足浓度达标,还要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强化循环经济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建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机制。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②加强地下水监管与整治

工业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已建和新建项目结合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露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提出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减少噪声扰民问题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厂企业在选址时,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它建筑物的声障作用,降低噪声影响;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①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去向不明,未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项目,不予通过环评审批,控制无法落实危废利用、处置途径项目的审批;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②推进源头减量

加快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鼓励企业提升工艺技术和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改进工艺、提高原料利用率、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质量管理,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③强化过程管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台帐登记,做好全过程管理工作。

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依法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运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联单系统中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经营资质核查,促进危险废物运输规范化。推进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法人责任制,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纳入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名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抽查验收不达标企业以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记入企业环境信用档案,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督促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④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推行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 利用、处置许可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的监督闭环管理。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记录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信息名录,明确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危险废物 产生单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探索委托开展第三方监督性环境管 理和监测。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纳入统一管理。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打击非法转移、 倾倒、填埋、处置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环境污染案件危废认定、环境损害评估等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 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 点、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 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保护力度

①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工业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已建和新建项目结合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土壤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露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提出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加强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管理,加强巡查检查,严防违规倾倒固废行为。

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制定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现场监管和场地调查修复工作。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落实长效管护责任,防止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荒地、废弃矿井等环境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严惩。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积极配合省、市统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点,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②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

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加强对服役期满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土地开发利用的风险管理,建立申报、建档和风险评估制度,对污染重、风险高的污染场地土壤进行调查评估与修复,推进徽州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项目,对辖内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监测,更新土壤污染地块档案库,对重点地块开展土壤风险评估,全面推进土壤受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③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以保护未污染土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2.4规划实施情况

2.4.1土地利用现状与布局

2.4.1.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根据统计,园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表2.4-1。由图表可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2.36km2范围内土地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面积1.04km2,开发强度55.93%。

2.4-1 园区现状用地构成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km2

比例(%

1

M

工业用地

1.07

45.34

2

S

道路广场用地

0.15

6.36

3

W

仓储用地

0.01

0.42

4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03

0.01

5

G

绿地

0.06

2.54

6

E

未实施用地

1.04

44.07

总用地面积

2.36

100

2.4.1.2用地布局现状分析

评估区用地面积2.36km2,全部位于规划环评范围内,目前已开发面积1.32km2,主要集中于评估区西南片,均按照原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利用率高;未开发面积1.04km2,主要集中于评估区东北片,剩余发展空间大。

2.4.2产业发展现状及回顾

2.4.2.1现有企业概况

根据园区提供资料,园区现已入驻企业约52家,入区主要工业企业基本信息详见表2.4-2。


2.4-2园区主要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环评

类别

环评审批情况

用地面积(亩)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一、精细化工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16号

10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31号

9.89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0】122号

14.61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86号

22.53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60号

12.36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1号

黄环函【2015】118号 

12.36 

7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7】278号

7.3 

8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0号

17.42

9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48号

85

10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163号

14.98

11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49号

黄环函【2016】334号

49.8

12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13号

77.1

13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2】142号

17.55 

14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177号

15.08

15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1】349号

176.36

16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7号

黄环函【2015】34号

17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150号

63.41

18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09】135号

13.35

19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建函【2015】33号

黄建函【2016】211号

30.068

20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111号

50.4

21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5】182号

29.07 

22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094

82.06

23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1】282号

环建函【2009】12号

黄环函【2016】260号

99.86

24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37号

29.23

25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51号

26

26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2】21号

11.8 

27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6】169号

26.75

28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5】240号

17.57 

29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号

20.46

30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4】13号

46.67

31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09】213号

黄环函【2016】262号

23.49

32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黄环函【2016】200号

13.87

33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20号

15.48 

34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4】121号

5.33 

35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69号

4.97 

36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70号

5.0

37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54号

6.8

38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8】85号

20

39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3号

12

40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29号

47

41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19】30号

12

42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0】14号

15

43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表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0】132号

20

44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徽州区生态环境局

徽环建函【2021】78号

15

二、有色金属压延企业

1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3】64号

44.2

2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5】172号

24.97

三、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企业

1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D4620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徽环建函【2008】89号

徽环建函【2013】28号

徽环建【2016】145号

26.53

2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6】18号

8.4

3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3】88号

18

4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C26 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

报告书

黄山市环保局

环建函【2010】255号

40.49 

四、其他

1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C51 批发业

报告书

徽州区环保局 

徽环建函【2010】194

13.71

2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C51 批发业

报告表

徽州区环保局 

2017年10月批复

5.33


2.4.2.2主导产业现状分析

1、主导产业现状分析

园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所占比例达84.6%。此外,还有有色金属压延、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企业。

统计分析得出园区内入驻企业分行业类别统计情况见表2.4-3。

2.4-3 园区入区企业行业类别统计表

行业类型

数量

占总数百分比%

精细化工

44

84.6

有色金属压延

2

3.8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4

7.8

其他

2

3.8

合计

52

100

2、产业布局分析

(1)已开发地块产业布局

评估区已开发地块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主导产业占入驻企业的84.6%;非主导产业占15.4%,包括有色金属压延、配套基础设施企业,非主导产业不属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禁止类、限制类,符合规划环评引入产业要求。评估区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遵循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入驻,限制与规划主导产业不相符企业的发展规模,或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减少此类企业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并设定开发区企业退出机制,适时搬迁。

(2)待开发地块产业布局

按照规划的环氧树脂为主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项目进行产业布局,优先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3评估内容3.1基础评估

3.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1.1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区域空气质量现状如下表所示。

3.1-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

60

/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16

40

/

PM10

年平均浓度

34

70

/

PM2.5

年平均浓度

20

35

/

CO

24h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0.9mg/m3

4mg/m3

/

O3

最大8h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130

160

/

根据《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黄山市SO2、NO2、PM10、PM2.5、CO和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

3.1.1.2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设置

各监测点位设置见表3.1-2。

3.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点位编号

测点名称

方位

G1

瑶村(已拆迁)

园区内

G2

芭蕉坦

S

G3

双益污水处理厂

园区内

G4

建祥山庄

SW

G5

坦头村

S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小时值;非甲烷总烃一次值;硫酸雾、氯化氢日均值。

3、监测时间与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5月24~31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期间同步观测风速、风向、气压、气温等气象条件。

4、监测方法

按原国家环保局出版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分析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1-1 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3.1.1.3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3.1-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二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甲醛

小时平均

50

小时平均

200

硫化氢

小时平均

10

环氧氯丙烷

小时平均

200

硫酸雾

日平均

100

氯化氢

日平均

15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评价方法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公式如下:


式中:Pi —i污染物的单因子污染指数;

Ci —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Nm3

C0i —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Nm3

Pi >1时,即该因子超标。对照评价标准计算各监测点的各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的污染指数范围、超标率等。

3、评价结果


3.1-4评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小时均值(或一次)

日平均值

浓度范围(mg/m3

占标率

超标数

超标率(%

浓度范围(mg/m3

占标率

超标数

超标率(%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G1瑶村

甲苯

ND

0.0773

/

0.387

0

0

/

/

/

/

/

/

二甲苯

ND

0.0805

/

0.403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2

0.07

0.100

0.35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34

1.34

0.170

0.86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2芭蕉坦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12

0.18

0.600

0.9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3

/

0.3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1

0.84

0.105

0.42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3双益污水处理厂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8

0.12

0.400

0.6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8

0.73

0.140

0.365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4建祥山庄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11

0.18

0.550

0.90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4

/

0.4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31

0.74

0.155

0.990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G5坦头村

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二甲苯

ND

ND

/

/

0

0

/

/

/

/

/

/

甲醛

ND

ND

/

/

0

0

/

/

/

/

/

/

0.07

0.15

0.350

0.750

0

0

/

/

/

/

/

/

硫化氢

ND

0.003

/

0.300

0

0

/

/

/

/

/

/

环氧氯丙烷

ND

ND

/

/

0

0

/

/

/

/

/

/

非甲烷总烃

0.27

0.81

0.135

0.405

0

0

/

/

/

/

/

/

硫酸雾

/

/

/

/

/

/

ND

ND

/

/

0

0

氯化氢

/

/

/

/

/

/

ND

ND

/

/

0

0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2.1现状监测

1、监测断面设置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7个水质现状监测断面,各监测断面设置见表3.1-5。

3.1-5 水质监测断面一览

河流

编号

断面位置

断面功能

丰乐河

1#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

对照断面

2#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500米

控制断面

3#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

控制断面

4#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2000米

控制断面

5#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3000米

消减断面

练江

6#

渔梁监测断面

入练江前控制断面

7#

浦口监测断面

汇入新安江前控制断面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6月22~24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水样采集保存执行《水质采样方案技术设计规定》(HJ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样品的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3.1-2 地表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3.1.2.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区域地表水丰乐河和练江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的推荐公式计算。

A.单项水质参数i的标准指数Si为:

式中: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Cs——i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B.pH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pH——pH实测值;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3、评价结果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6。


3.1-6地表水监测结果评价一览表单位:mg/LpH除外

编号

内容

监测项目(单位:mg/LpH除外)

pH

COD

BOD5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氯化物

硫化物

挥发酚

1#

最小值

7.3

12

2.4

0.194

0.11

0.01

1.25

ND

ND

最大值

7.3

14

2.7

0.259

0.12

0.02

1.40

ND

ND

Sij

0.15

0.70

0.675

0.259

0.60

0.40

0.006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

最小值

7.2

8

2.0

0.271

0.11

0.02

32

ND

ND

最大值

7.2

11

2.2

0.376

0.13

0.03

38.1

ND

ND

Sij

0.10

0.55

0.55

0.376

0.65

0.60

0.152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

最小值

7.1

12

2.4

0.235

0.08

0.02

34.7

ND

ND

最大值

7.3

14

2.8

0.300

0.10

0.02

35.2

ND

ND

Sij

0.15

0.70

0.70

0.300

0.50

0.40

0.141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

最小值

7.1

11

2.2

0.215

0.18

ND

3.25

ND

ND

最大值

7.2

12

2.4

0.312

0.20

0.01

3.74

ND

ND

Sij

0.10

0.60

0.60

0.312

1.0

0.20

0.015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5#

最小值

7.1

12

2.4

0.312

0.16

ND

3.57

ND

ND

最大值

7.3

14

2.8

0.376

0.19

0.01

4.82

ND

ND

Sij

0.15

0.70

0.70

0.376

0.95

0.20

0.019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6#

最小值

7.1

12

2.4

0.212

0.14

0.02

3.34

ND

ND

最大值

7.2

13

2.6

0.312

0.17

0.02

3.75

ND

ND

Sij

0.10

0.65

0.65

0.312

0.85

0.40

0.015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7#

最小值

7.1

13

2.6

0.232

0.11

0.01

3.29

ND

ND

最大值

7.2

15

3.0

0.324

0.13

0.01

4.43

ND

ND

Sij

0.10

0.75

0.75

0.324

0.65

0.20

0.018

/

/

达标分析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3.1现状监测

1、监测断面设置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10个水质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7。

3.1-7 地下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与园区位置关系

GW1

永佳大道106号

园区外

GW2

芭蕉坦29号

园区外

GW3

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

园区内

GW4

沐颜厂门口

园区内

GW5

港华燃气门口

园区内

GW6

神剑厂门口

园区内

GW7

嘉博瑞厂房北侧

园区内

GW8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9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10

边界外东侧50m

园区外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铝、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3、采样时间及频次

采样时间为2021年6月24~30日,各点采样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水质采样执行HJ495-2009《水质采样分析方法设计规定》、HJ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94-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493-2009《水质采样样品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分析方法按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3.1-3 地下水监测点位示意图

3.1.3.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的推荐公式计算。

A.单项水质参数i的标准指数Si为:

式中:Ci——i污染物实测浓度,mg/L;

Cs——i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B. pH的标准指数为:


式中:pH——pH实测值;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3、评价结果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8。


3.1?8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GW1

GW2

GW3

GW4

GW5

GW6

GW7

GW8

GW9

GW10

pH(无量纲)

7.1

7.1

7.1

7.1

7.1

7.1

7.1

6.8

6.9

7.1

总硬度(mg/L)

132

234

251

240

152

197

163

165

139

37.6

溶解性总固体(mg/L)

270

426

534

442

496

324

346

116

212

71

铁(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6

ND

锰(mg/L)

ND

ND

0.005

ND

ND

ND

ND

ND

ND

ND

铜(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8

锌(mg/L)

ND

0.012

ND

ND

0.565

0.554

0.074

ND

ND

0.014

铝(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挥发酚(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耗氧量(mg/L)

1.55

1.61

1.70

1.82

2.80

2.24

2.22

1.00

0.85

0.44

硝酸盐(mg/L)

2.72

4.39

0.159

0.242

0.100

6.74

0.091

0.198

0.134

2.20

亚硝酸盐(mg/L)

0.002

0.030

0.013

0.005

0.002

0.005

0.006

0.028

0.019

ND

氨氮(mg/L)

0.14

0.25

0.16

0.32

0.20

0.21

0.19

0.21

0.13

0.10

硫化物(mg/L)

ND

ND

0.011

ND

ND

ND

0.015

ND

ND

ND

氰化物(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氟化物(mg/L)

0.22

0.25

0.27

0.16

0.31

0.08

0.21

0.12

0.14

0.06

汞(mg/L)

ND

ND

ND

ND

ND

0.0002

ND

0.00006

ND

ND

砷(mg/L)

0.00242

0.00316

0.00110

0.00156

0.00351

0.00075

0.00038

0.00083

0.00076

0.00024

镉(mg/L)

0.00016

0.00015

0.00016

0.00007

0.00037

0.00015

0.00006

ND

0.00005

ND

六价铬(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铅(mg/L)

ND

ND

ND

ND

ND

0.00009

ND

ND

0.00016

0.00015

K+(mg/L)

7.95

38.0

1.79

1.69

8.9

1.54

2.40

0.92

0.88

1.17

Na+(mg/L)

9.83

9.58

125

12.8

26.2

7.03

9

4.49

8.47

7.54

Ca2+(mg/L)

173

22.4

112

81.6

119

17.6

121

28.9

29.4

8.42

Mg2+(mg/L)

8.24

3.50

29.5

28.8

18.8

4.16

14.7

5.61

5.74

3.39

CO32-(mg/L)

0

0

0

0

0

0

0

0

0

0

HCO3-(mg/L)

182

26.8

203

256

52.1

33.3

326

105

135

36.9

Cl-(mg/L)

7.19

5.16

97.3

7.68

1.36

17.4

1.36

2.05

2.03

3.33

SO42-(mg/L)

19.4

10.4

15.8

16.0

3.32

9.59

3.41

3.50

8.71

1.11

LAS(mg/L)

ND

ND

ND

ND

ND

ND

ND

0.062

ND

ND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2

2

2

2

2

2

2

2

2

2

细菌总数(CFU/mL)

72

68

60

74

66

59

73

96

89

64

三氯甲烷(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化碳(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μg/L)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由上表可知,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3.1.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4.1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设置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6个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9。

3.1-9 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点位坐标

监测点与园区

位置关系

备注

S1

沐颜厂门口

E118°21′03″N29°49′34″

园区内

表层样

S2

黄平路终端

E118°21′25″N29°49′22″

园区内

表层样

S3

双益公司对面空地

E118°21′16″N29°49′53″

园区内

表层样

S4

天马新材料与五环化工之间

E118°21′23″N29°49′43″

园区内

表层样

S5

神剑新材料厂区大门对面

E118°21′46″N29°50′03″

园区内

表层样

S6

方平铜业门口空地

E118°21′29″N29°50′07″

园区内

表层样

S7

芭蕉坦

E118°21′10″N29°49′53″

园区外

表层样

S8

未开发地块

E118°21′14″N29°50′11″

园区内

柱状样

S9

未开发地块

E118°21′52″N29°50′2″

园区内

柱状样

S10

未开发地块

E118°21′53″N29°49′58″

园区内

柱状样

S11

边界外东南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S12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2′25″N29°50′4″

园区外

表层样

S13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2、监测项目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pH、石油烃。

3、采样时间及频次

采样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各点采样1次。

4、采样及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的相关监测要求进行。

3.1-4 土壤监测点位示意图

3.1.4.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用地筛选值标准。

2、评价方法

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比标法,即将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对比,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即为达标。

3、评价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10。


3.1-10a土壤环境质量分析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项目

S1

0.2m

S2

0.2m

S3

0.2m

S4

0.2m

S5

0.2m

S60.2m

S70.2m

S8

0.5m

1.5m

2.5m

pH

8.10

7.10

8.86

8.07

8.12

8.09

5.91

6.81

6.68

6.13

38.6

45.5

27.8

41.8

33.4

39.4

9.06

2.92

4.48

6.67

0.24

0.16

0.20

0.45

0.27

0.38

0.06

0.21

0.04

0.10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6

81

6

30

26

11

18

17

36

15

31.4

14.5

16.0

33.6

19.4

17.9

17.8

17.8

27.7

22.3

0.471

0.736

0.343

0.375

0.423

0.396

0.066

0.130

0.026

0.031

46

100

40

52

48

52

48

38

64

51

四氯化碳(mg/kg)

ND

ND

ND

ND

ND

0.0055

ND

ND

ND

ND

氯仿(mg/kg)

ND

ND

ND

ND

ND

0.0435

0.0022

0.0018

0.0021

0.0020

氯甲烷(mg/kg)

0.126

0.019

0.014

0.025

ND

0.045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顺-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反-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氯甲烷(mg/kg)

0.0040

0.0065

ND

ND

ND

0.096

0.034

0.0041

0.0052

0.0032

1,2-二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三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3-三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乙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mg/kg)

14.6

12.6

ND

16.6

ND

18.1

ND

ND

ND

ND

邻二甲苯(mg/kg)

13.2

11.6

ND

15.6

ND

16.6

ND

ND

ND

ND

硝基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胺(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氯酚(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b]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k]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苯并[a,h]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茚并[1,2,3]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石油烃

28

32

17

37

6

22

12

10

10

26


3.1-10b土壤环境质量分析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项目

S9

S10

S11

S12

S13

0.5m

1.5m

2.5m

0.5m

1.5m

2.5m

pH(无量纲)

5.51

5.32

5.67

5.67

5.80

5.73

6.94

6.92

5.42

铜(mg/kg)

29

39

26

27

30

31

25

83

30

铅(mg/kg)

26.1

23.0

22.8

37.8

21.6

18.5

30.8

8.97

31.0

镉(mg/kg)

0.06

0.05

0.04

0.06

0.06

0.08

0.13

0.11

0.28

镍(mg/kg)

52

52

56

51

54

54

48

96

51

六价铬(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汞(mg/kg)

0.079

0.094

0.124

0.076

0.076

0.094

0.072

0.118

0.128

砷(mg/kg)

4.56

3.20

4.19

4.18

3.00

3.16

3.33

3.02

3.08

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氯甲烷(mg/kg)

0.0046

0.0045

0.0031

0.0045

0.0044

0.0061

0.0031

0.0043

0.0040

反-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顺-1,2-二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仿(mg/kg)

0.0018

0.0019

0.0017

0.0016

0.0015

0.0021

0.0019

0.0017

0.0020

1,1,1-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化碳(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三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三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四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1,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乙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间+对-二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邻-二甲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乙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2,2-四氯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3-三氯丙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二氯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氯甲烷(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胺(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硝基苯(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氯苯酚(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b]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k]荧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苯并[a]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茚并[1,2,3-cd]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二苯并[a,h]蒽(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萘(mg/kg)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石油烃

12

14

20

10

10

12

14

11

18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居住用地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工业用地各监测点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1.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5.1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

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12个监测点,各监测点设置见表3.1-11。

3.1-11 声环境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N1

区外敏感点芭蕉坦

N2

区内敏感点瑶村(已拆迁)

N3

园区东北边界

N4

园区东南边界

N5

园区西南边界

N6

园区西北边界

N7

区内噪声(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厂区旁)

N8

区内噪声(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旁)

N9

区内噪声(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区旁)

N10

区内噪声(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1

区内噪声(黄山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2

区内噪声(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旁)

2、监测项目

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21年5月29至31日,昼夜各一次。

4、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声级计进行监测。

3.1-5 声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3.1.4.2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评估区声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2、评价结果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见表3.1-12。

3.1-12 声环境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监测时间

监测点

监测值

执行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21.05.29-05.30

N1

46

42

60

50

达标

达标

N2

44

40

60

50

达标

达标

N3

45

41

65

55

达标

达标

N4

48

43

65

55

达标

达标

N5

48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6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N7

54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8

56

48

65

55

达标

达标

N9

59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0

58

50

65

55

达标

达标

N11

54

48

65

55

达标

达标

N12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2021.05.30-05.31

N1

47

40

60

50

达标

达标

N2

45

41

60

50

达标

达标

N3

44

39

65

55

达标

达标

N4

47

43

65

55

达标

达标

N5

49

47

65

55

达标

达标

N6

53

45

65

55

达标

达标

N7

55

45

65

55

达标

达标

N8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9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0

58

49

65

55

达标

达标

N11

55

46

65

55

达标

达标

N12

54

47

65

55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点位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3.1.6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功能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已实现同步建设公共绿地,生态系统基本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评估区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评估区生态类型主要区内城市生态系统及区外农业生态系统,无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等生态服务功能区。

3.2拓展评估

3.2.1区域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3.2.1.1地形地貌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周围地形以低丘、山间河谷平原(盆地)为主。低丘组成物质以浅变质岩、石灰岩和红色砂砾岩为主,无一定延伸方向,丘顶多呈浑圆状,丘间谷多发育在断线带,呈西北向东南延伸,谷地边缘可见清晰的断崖和三角面,地势低下,为水流汇集之区,经长期流水侵蚀与堆积作用,形成宽广的沿河冲击平原。评价区域内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形南低北高,东部为山地,西部为平畈区。当地属河谷平原地带,海拔标高120m左右,地势平坦。

3.2.1.2自然资源

土壤:徽州区境内土壤有8个土类,11个亚类,41个土属,67个土种。南部及东部以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的粗骨土和石质土分布为主;北部和西部低山丘陵的盆缘丘陵、盆内岗地以黄红壤、石灰土以及部分粗骨土为主;山间盆地、河谷盆地以潮土和水稻土为主。

矿产资源:徽州区境内矿藏主要有钼、铜、钨、锡、瓷土等。金属矿产在徽州区矿点分布较多,但形成矿产地的不多,呈分散性,大多不具开采价值。园区境内未发现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

林业资源:区域内常见的木本植物有28科,900余种。其中常绿阔叶树以青冈、苦槠、石栎、紫楠、石楠、甜槠、冬青为主;落叶阔叶树主要有麻栎、枫香、栓皮栎、响叶杨、黄檫、山槐、黄连木、榆树和香椿等;针叶树种主要有杉木、马尾松、黄山松和刺柏等;稀有珍贵树种主要有银杏、金钱松、三尖杉、南方红豆杉、华东黄杉、南方铁杉、刺楸、金钱柳、天竺桂和青檀等;享誉海内外的名茶“黄山毛峰”产于本区;竹类有毛竹、淡竹、金竹、圆竹、苦竹、水竹、箬竹、紫竹、罗汉竹和雷竹等。

3.2.1.3气候气象

徽州区地处中亚热带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受地形影响小气候多变。多年平均气温15.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8℃,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0℃,极端最低气温-15.2℃。≥10℃年积温为4867℃,无霜期达276天。常年平均降雨量1500mm,降雨季节分布不均匀,春夏多,秋冬少,年总蒸发量1679.8mm,相对湿度80%以上,年日照时数1745小时。

3.2.1.4水文水系

徽州区境内主要水系为丰乐河。丰乐河全长52km,流域面积392.5km2,水量为18.0万m3,在歙县太平桥与其它支流汇合成为练江,注入新安江。该河发源于黄山,在距离岩寺镇13km处建有丰乐河水库,河流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岩寺镇,然后折向东北,在歙县县城汇入练江。河宽30~70m,水深0.5~3.0m,河底多为沙砾和砾石。河水流量变化较大,一般在2.06~40m3/s。

丰乐水库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南麓丰乐河中游(属新安江水系),距上游黄山风景区50km,距下游徽州区12.5km、歙县25公里。它是一座防洪、灌溉为主、兼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87 km2,总库容8430万m3,其中防洪库容3510万m3,兴利库容3840万m3,死库容1080万m3

3.2.1.5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一、区域地质条件

1、地层岩性

徽州区位于江南古陆的北东端,古扬子陆块与古华夏陆块的接合部位,地层分区属于扬子地层区,江南地层分区,出露地层为一套白垩纪、蓟县纪、侏罗纪地层,此外还有沿现代沟谷分布的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区域出露的地层主要有蓟县纪西村岩组(Jxx)、侏罗纪中世洪琴组(J2h)。

(1)蓟县纪西村岩组(Jxx)

上部为灰黄色、黄色第四系土层;下部为灰褐色、黄褐色千枚质结构粉砂质千枚岩和灰褐色、青灰色玄武岩。

(2)侏罗纪中世洪琴组(J 2 h)

上部为灰黄色第四系土层;下部为紫红色中厚层状砾岩、砂岩、粉砂岩韵律层。

2、地质构造

徽州区地处江南古陆东段,具有多期地质构造的特征,断裂、节理构造发育,具体特征如下:

(1)断裂构造。①F1:逆断层,为南西走向,倾向SE,断层中地下水丰富,主要填充物为碎石夹泥。②F2:逆断层,为东西走向,倾向SW,断层中地下水丰富,主要填充物为碎石夹泥。③F3:为实测性质不明断层。(2)节理裂隙。区域岩体受构造运动影响的期次较多,裂隙节理发育。

二、水文地质条件

按含水介质划分,评估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孔隙水,分布广泛,含水层厚度较大,富水性较好。松散岩类孔隙水按水力性质和埋藏条件可分为潜水、I、II、III承压水含水层组。

(一)松散岩类孔隙(包括微承压水)

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分布于新安江、冒江河谷,且集中于山间盆地河谷中。总面积530km2含水层有全新世冲积层,上更新世冲积层、冲洪积层,中更新世冲积层、冲洪积层。其中以全新世冲积层分布面积最广,富水性最好。孔隙水的水力性质一般属潜水,仅新安江的中上游地段的全新统孔隙水和上更新统孔隙水具局部或雨季暂时的微承压性。

松散岩类孔隙潜水的富水性:根据孔隙水含水层的岩性、结构、厚度、补给条件和民井、钻孔抽水试验资料,将测区松散岩类孔隙水分为四个富水等级。

(1)水量丰富的(单井涌水量1000~5000吨/日)

含水层为新安江水库区支流河谷全新世冲积层。全新统直接不整合于溶蚀裂隙和溶洞均较发育的寒武纪碳酸盐岩之上。地貌部位属I级阶地或漫滩,阶面漫滩宽0.3~0.8公里。冲积层岩性为亚粘土、粉细砂、砾石、卵石等。结构松散,透水性强厚度一般4~11.3米。砂砾石层厚2~8米。含水层厚1.1~7.96米,水位埋深0.6~2.96米,年变幅0.6~1米。根据钻孔及民井抽水试验资料,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1000~4000吨/日,占总量的60%。矿化度为0.132~0.253克/升,水化学类型为中性HCO3-Ca型软水-微硬水。

(2)水量中等的(单井涌水量100~1000吨/日)

主要分布于屯溪、新潭一带。呈狭长带状展布,面积约38.1平方公里。赋存于新安江主流屯溪段及支流横江河谷下游,全新世冲积层孔隙中。冲积层直接复盖于生代碎屑岩之上。地貌部位主要为I级阶地。阶面宽1.5~2.5公里,常表现为河流凸岸面宽,厚度大,成为主要富水地段。冲积层岩性一般可分二部:上部粘土、亚粘土、亚砂土;下部细砂、砂砾石层,总厚度4.5~16米。上部粘土、亚粘土、亚砂土在空间上常与粉砂、细砂呈相变关系,分布极不稳定,且隔水性能较差。下部细砂、砂砾石,厚2.0~11.5米。含水层厚度2.0~8.3米,水位埋深1.02~6.21米。根据民井抽水试验得知:单井涌水量100~3000吨/日,其中每日超千吨的仅分布于横江下游(梅林段)农科所-珠里-飞机场-线(宽约2.4公里)和屯溪市东部远离居民点的橡胶厂一带。经统计民井单井涌水量100~1000吨/日的占60%,民井访问出水量100~1000吨/日之间的几乎是100%。矿化度0.056~0.360克/升,水化学类型为酸性-中性HCO3 -Ca型HCO3-Ca·Mg型极软水。

(二)全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分布于休宁、歙县及景市鹅湖、三龙街一带。赋存于新安江支流,昌江支流及昌江主流上游河谷冲积层中。冲积层组成I级基座阶地-堆积阶地,阶面较窄。冲积层厚度2.46~8.25米。上部为含粘土粉细砂;下部为砂砾石层。砂砾石层厚2.7~7.2米,含水层厚1.43~4.15米,水位埋深1.19~4.70米。民井单井涌水量10~50吨/日,占民井抽水试验的91.67%,泉流量0.06~0.24升/秒,矿化度0.034~0.121克/升,水质类型为中性HCO3-Ca型HCO3-Ca·Na型软-软水。

(三)晚更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主要分布于屯溪、休宁、歙县、岩寺、旧城及汾口一带的新安江、昌江主流级支流河谷,组成Ⅱ级基座阶地,阶面窄且分布零星,与I级阶地后缘有水力联系。岩性:上部为粘土、亚粘土;下部为含粘土砂砾石层,总厚2.60~8.86米。下部含粘土砂砾石层厚度1.6~7.4 米,含水层厚0.90~7.20米,水位埋深0.3~4.6米,年变幅1~1.5米。经统计,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10~100吨/日,占抽水试验总数的70%。

个别地段汇水条件较好,水量增大。如休宁县招待所水井TJ30号(野外编号),因基底是较深的坳沟,大旱季节从未干涸,出水量达187吨/日。又如歙县礼堂下及景市洋湖街一带,晚更新世冲积层被河流侵蚀切割后,沿不完整合面上部砂砾石层都有泉群出露,流量0.37~0.67 升/秒。该层孔隙潜水矿化度为0.065~0.734 克/升,水质为中性HCO3-Ca型微硬水。

(四)晚更新世冲积层孔隙潜水

分布于测区东南部,浙江淳安县境内,出露于新安江水库区支流河谷两侧山麓地带。在啊汾口地区组成上叠阶地,部分掩埋于全新世冲积层之下,与上层孔隙潜水水力联系密切。其岩性:上部为粘土、亚粘土;下部为含粘土砂砾石层,总厚度3~8 米。下部含粘土砂砾石层2.5~7.5米,含水层厚1.60~5.27米,水位埋深0.5~2.68米,年变幅1~2米。钻孔、民井单井涌水量均在10~50 吨/日之间。泉流量0.03~0.74升/秒。矿化度0.033~0.118克/升,水化学类型为中性HCO3-Ca 型软水-微硬水。

另外,新安江、昌江上游II、III级支流切割的山间谷地,全新世冲积层厚度薄,分布面积较小,岩石结构松散,颗粒较粗,根据相关比较,其涌水量可划入小于10吨/日之列。早更新世冲积层及洪积层,岩性为含粘土砂砾石及碎石,结构密实,略有胶结,总厚>6米。零星分布于歙县烟村、黟县南屏、景市程村一带。由于所处地势较高,只有季节性的暂时水流,降水过后很快流失。局部中更新统也有类似情况,均属透水不含水层。

地下水的补、径、排特征:基岩裂隙水广布于丘陵山区。由于分布位置相对较高,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分布区即为降水入渗补给区。其中,除断裂脉状水径流相对集中,流程也相对较长外,其他流程短而分散。地下水的径流严格受地形条件控制,其水力坡度与所处地形的坡度和坡向基本一致,同时也受到裂隙的发育程度、填充情况及相互连通性的影响。地形坡度陡,裂隙连通性好,则径流畅通,否则滞缓。

对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的一般构造裂隙水而言,它们最终均于高程100~300m的沟谷地或坡麓地带,以散流状下降泉的形式,就近迅速排泄补给山间河谷(大河的一级或二级之流),泉流量以小于1L/s为主。

对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带,有红色碎屑岩、轻变质岩、岩浆岩构成的孔隙裂隙水及风化带网状裂隙水而言,由于裂隙通常被泥质物冲填,故透水性较差,降水垂直入渗相对微弱。丘陵地带的孔隙裂隙水及风化带网状裂隙水,除受大气降水垂向入渗补给外,由于所处的地貌位置邻近中低山区的山前和坡麓,故尚受一般构造裂隙水的侧向补给。邻近山前的红层边部有线性分布的泉水出露,且泉流量相对较大,证实了侧向补给的存在。

承压水其补给来源主要有上部含水层的越流补给,侧向补给,在天然状态下,径流比较缓慢。在开采条件下,主要表现为由周边向水位降落漏斗中心径流,人工开采和向下游侧向径流是深层孔隙承压水的主要排泄途径。

三、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1、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区域地下水天然水质基本良好。未发现天然劣质水和因为饮用地下水而产生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地质问题。评价区内农业灌溉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均不取用地下水。区内更不会出现由于地下水开采而造成的区域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面沉降、湿地退化、生态破坏等环境地质问题。

2、地下水污染源

区域无人为大量的抽排地下水现象,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和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化肥和企业工厂等。项目区周边都是生产企业,不存在居民生活污水或生活垃圾及农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现象,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

区域居民均使用自来水作为水源,周边无居民饮用水井存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各层岩土富水性差。未有大量的地下水开采和人工降水活动,故地下水水位变化极小,地下水流场不会发生变化,仅受大气降水垂直入渗补给量的影响,水位发生波动,未发现由此影响地面沉降,坍塌等环境地质问题。

3.2.1.6生态环境

植物资源:区域内常见的木本植物有28科,900余种。其中常绿阔叶树以青冈、苦槠、石栎、紫楠、石楠、甜槠、冬青为主;落叶阔叶树主要有麻栎、枫香、栓皮栎、响叶杨、黄檫、山槐、黄连木、榆树和香椿等;针叶树种主要有杉木、马尾松、黄山松和刺柏等;稀有珍贵树种主要有银杏、金钱松、三尖杉、南方红豆杉、华东黄杉、南方铁杉、刺楸、金钱柳、天竺桂和青檀等;享誉海内外的名茶“太平猴魁”、“黄山毛峰”均产于本区;竹类有毛竹、淡竹、金竹、圆竹、苦竹、水竹、箬竹、紫竹、罗汉竹和雷竹等。

动物资源:野生禽类主要有白鹳、白颈长尾雉、红嘴相思鸟、黄腰柳莺等170余种,其中白鹳、白颈长尾雉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哺乳类主要有梅花鹿、猕猴、短尾猴、黑麂、穿山甲、大灵猫、果子狸等80余种,其中梅花鹿、黑麂、云豹、金钱豹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猕猴、短尾猴、穿山甲、大灵猫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爬行类主要有鳖、乌龟、蕲蛇、眼镜蛇、竹叶青、金环蛇、银环蛇、乌梢蛇、中华水蛇等40余种。两栖类主要有大鲵、黑斑蛙、棘胸蛙、蟾蜍、中华沼蛙、蝾螈等20余种,其中大鲵(娃娃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外还有蜂、蝶、蜻蜓、蟋蟀、螳螂、蝉等种类繁多的昆虫。

土壤:徽州区境内土壤有8个土类,11个亚类,41个土属,67个土种。南部及东部以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的粗骨土和石质土分布为主;北部和西部低山丘陵的盆缘丘陵、盆内岗地以黄红壤、石灰土以及部分粗骨土为主;山间盆地、河谷盆地以潮土和水稻土为主。

3.2.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3.2.2.1生态功能性

1、水源涵养功能

徽州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地区面积为272.22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74.97%,主要是落叶与常绿阔叶森林及针叶混交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重要地区面积为130.2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1.09%;水源涵养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16.5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94%。

3.2-1 徽州区水源涵养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6.50

3.94%

130.25

31.09%

272.22

64.97%

2、水土保持功能

徽州区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地区面积为63.6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5.18%;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地区面积为148.0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34%;水土保持功能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207.3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9.48%。

3.2-2 徽州区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207.30

49.48%

148.07

35.34%

63.60

15.18%

3、生物多样性功能

徽州区生物多样性极重要地区面积为240.1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7.31%;生物多样性重要地区面积为168.3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0.18%;生物多样性一般重要地区面积为10.5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51%。

3.2-3 徽州区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重要性分级

一般重要

重要

极重要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0.54

2.51%

168.34

40.18%

240.10

57.31%

4、水土流失敏感性

徽州区水土流失极敏感区面积为28.6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84%;水土流失敏感区面积为277.1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6.16%;水土流失一般敏感区面积为113.12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7%。

3.2-4 徽州区水土流失敏感性分级结果单位:km2

行政区

辖区面积

敏感性分级

极敏感

敏感

一般敏感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徽州区

418.97

28.68

6.84%

277.17

66.16%

113.12

27.00%

3.2.2.2环境分区管控

1、水环境管控分区

水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徽州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1个,面积13.5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24%;水环境重点管控区4个,面积38.6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22%;水环境一般管控区2个,面积366.74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53%。

3.2-5 水环境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

一般管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

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

13.58

3.24

4

38.64

9.22

2

366.74

87.53

2、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徽州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5个,面积58.57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98%;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5个,面积115.7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7.62%;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1个,面积244.69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40%。

3.2-6 大气环境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管控

一般管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

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5

58.57

13.98

5

115.71

27.62

1

244.69

58.40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包括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和一般防控区。

徽州区土壤风险防控优先保护区1个,面积51.1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2.20%;土壤风险防控重点防控区6个,面积2.98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0.71%;土壤风险防控一般防控区1个,面积364.90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7.09%;

3.2-7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

重点防控

一般防控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1

51.10

12.20

6

2.98

0.71

1

364.90

87.09

4、水资源管控分区

安徽省水资源管控分区包括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黄山市水资源条件和《安徽省“三线一单”》划定成果,徽州水资源管控区个数为1个,为一般管控区。

3.2-8 水资源管控区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重点

一般管控区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0

0

0.00

1

418.97

100.00

3.2.3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是将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的结果;重点管控单元是将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叠加取并集的结果,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开发区等区域;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为一般管控单元。

徽州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7个,面积265.36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3.34%;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97.8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3.34%;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55.81km2,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32%;

3.2-9 环境管控单元

行政区

辖区面积(km2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个数

面积(km2

占比(%)

徽州区

418.97

7

265.36

63.34

5

97.81

23.34

1

55.81

13.32

3.2.4区域污染源调查

通过收集统计现状评估区域排污申报数据以及环境统计数据等资料,结合企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区内现状已建投产企业的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固废产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此对评估区域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回顾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评价评估区域现状排污水平。

1、废气污染源

评估区域内现有排污企业类别主要为精细化工等,产生的污染物为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等,特征污染物包括甲苯、二甲苯、VOCs等,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3.2-10评估区主要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企业名称

SO2

NOX

甲苯

二甲苯

VOCs

粉尘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16

1.53

0.297

0.12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0.32

1.426

0.00764

0.055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0.09

0.54

0.0036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0.54

1.56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0.18

0.000375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0119

7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0897

8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64

1.51

0.0192

0.72

9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0.048

0.38

10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95

0.355

11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12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0.0176

13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4

5.88

7.28

10.165

14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0.799

5.139

15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1.059

0.03

16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0.799

1.061

2.4

0.003

17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8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399

19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0.47

0.011

0.01

20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8.4551

0.63068

21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43

47.02

5.670

8.918

22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1.9164

0.9459

2.8623

0.1575

23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0.589

3.07

0.076

24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0.003

25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0.76

0.74

1.151

0.084

26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27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0.144

0.936

0.08

28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0.05

29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0.039

30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0.29

2.82

1.384

1.592

31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0.019

0.145

32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0.436

33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34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5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42.408

83.52

4.547

36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41.4

50.71

9.95

37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1.31

0.78

38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3.216

39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3.46

40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0.2238

1.664

41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703

42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1.04

43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0.0123

0.568

44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83

2.55

0.546

0.266

16.935

1.42

45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0.042

0.025

0.024

0.25

46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92

0.512

47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0.356

0.451

48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0.506

0.193

49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090

0.03

50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307

0.581

51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0.286

52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0.6

0.04

合计

120.35

193.45

4.67

7.83

64.41

54.60

3.2-11评估区相关行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编号

所属行业

SO2

NOX

甲苯

二甲苯

VOCs

烟(粉)尘

1

精细化工

36.542

59.22

4.67

7.83

63.974

33.427

2

有色金属压延

/

/

/

/

/

6.676

3

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企业

83.808

134.23

/

/

/

14.497

4

其他

/

/

/

/

0.436

/

主导产业

36.542

59.22

4.67

7.83

63.974

33.427

其他行业

83.808

134.23

/

/

0.436

21.173

合计

120.35

193.45

4.67

7.83

64.41

54.60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域内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120.35t/a、NOx:193.45t/a、甲苯:4.67t/a、二甲苯:7.83t/a、VOCs:64.41t/a,粉尘:54.60t/a。

2、废水污染源

评估区企业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架空管网排入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双益污水处理厂废水数据统计如下。

3.2-12 双益污水处理厂废水数据统计表

项目

月份

处理水量(m3

进水水质(mg/L)

CODcr

NH3-N

1

82251

2132.5

76.6

2

74919

2146.4

8.9

3

89545

2268.3

2.9

4

85681

2294.2

18.3

5

89636

2203.2

13.9

6

81772

1964.4

8.3

7

85181

2127.1

5.0

8

61818

2210.2

2.9

9

63909

2256.3

4.7

10

54090

2350.9

6.7

11

110454

2091

2.8

12

118635

1927

1.2

累计值

997891

25971.5

152.0

平均值(每月)

83157

2164.3

12.7

平均值(每天)

2771

2164.3

12.7

评估区企业污水经过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污染物排放核算如下。

3.2-13 评估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t/a

序号

废水量(m3

COD

NH3-N

1

997891

49.89

4.989

由上表可知,评估区域内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约99万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49.89t/a、NH3-N:4.989t/a。

3、固废污染源

评估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区内企业固废污染源汇总情况见表3.2-14。

3.2-14 评估区主要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统计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企业名称

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

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4.0

0

2

黄山市明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196.6

0

3

黄山市徽州康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6

0

4

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3.48

45

5

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11.42

0

6

安徽永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8

0

7

黄山市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

8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31.72

2945.5

9

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

13.5

0

10

黄山市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85

12.35

11

黄山德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4.8

31.5

12

黄山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2.1

0

13

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3.04

0

14

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

38.46

0

15

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

3.632

0

16

黄山天和胶业有限公司

11

0

17

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46.77

0

18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1

0

19

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

0.31

1.3

20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60

5

21

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24.9

2739

22

黄山万丽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32

0

23

黄山中邦孚而道有限公司

15.96

7

24

黄山凯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0.012

7.722

25

黄山怡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3.0

0

26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

90.0

0

27

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

10.0

0

28

黄山市卓凡新材料有限公司

3.248

4.871

29

黄山市沐颜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2.81

54.69

30

黄山贞元商贸有限公司

0

0

31

黄山市俊一工贸有限公司

32

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90.66

0

33

黄山聚能供热有限公司

0

6042

34

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

0

11050

35

安徽正杰科技有限公司

17.59

0

36

黄山飞宇铜业有限公司

105.8

820

37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

142.42

4930

38

黄山市徽州忠诚化工厂

203.764

0

39

黄山奥卡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31

2.637

40

黄山惠久粉末材料有限公司

0.368

2.63

41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1.99

0.4

42

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6.7

0

43

黄山汉邦树脂颜料有限公司

41.92

0

44

黄山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86

5

45

黄山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6.12

1.6

46

安徽汇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9

1.4

47

黄山元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0.06

41.1

48

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

1.2

5.8

49

安徽科瑞艾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82

6.0

50

安徽鑫友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4

20.3

51

黄山金石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3.2

10.4

52

黄山市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12.5

21.15

合计

3973.17

28814.35

由上表可知,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年产生量28814.35t/a,危险废物年产生量3973.17t/a。

园区内不设固废处理处置中心,但建立了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管理体系。生活垃圾主要由当地的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各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园区对于现状危废产生企业需加强监管,强化对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源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过程的监管。

3.2.5区域环保基础设施情况

3.2.5.1给水

评估区由徽州区第一水厂和徽州区第二水厂联合供水。其中第一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坑上,供水规模为2万m3/d,二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水库,已建供水规模为2万m3/d,规划供水规模6万m3/d。供水管网从永佳大道干管接入园区供水主干管,园区主干管采用环状布置。

3.2.5.2排水

评估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经过预处理后由架空管网排入双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由丰乐河入练江,最终进入新安江。

雨水管网沿规划区主干道路埋设雨水主管,主干管径为Dy500-Dy600MM混凝土管,次干道设雨水支管;在规划道路一侧修建排水明渠。规划区雨水管网联接后由东南向西北汇集排入丰乐河。

1、双益污水处理厂

双益污水处理厂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内,总占地面积27亩,一期污水处理规模0.3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0.5万m3/d,其收水范围为北至陈塘,南至燕尾山庄、东至山体、西至皖赣铁路。双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二期工程建成后原有一期项目废水全部进入二期进行处理,一期项目变更为聚酯树脂企业废水的预处理工程。根据一期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一期现有存在问题与二期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核心工艺单元:(1)原一期纳管企业废水,除聚酯树脂企业,全部并入二期工程进行处理,聚酯树脂企业废水通过一期工程预处理,将COD降至3000mg/L后并入二期工程处理。(2)废水中水质的波动不利于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为尽量较少进水水质的波动,废水的预处理单元设置调节池。(3)由于企业排放废水的水温较高,一般为35~45℃。根据双益一期项目及其它同类工程运维经验,在夏季,由于各单元加盖除臭导致自然散热减缓因素的影响,生化池水温最高会达到45℃左右,对生化系统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在二期工程中实施废水降温措施。(4)二期工程的生化系统仍旧采用一级水解酸化池+一级好氧曝气池+中间沉淀+二级水解酸化池+二级好氧曝气池为主的生化工艺,同时在二期工程中二级好氧曝气池后新增 MBR 膜生物反应池,提高生化系统的污泥浓度,增强生化系统的抗冲击能力。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见下图。

2、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工艺,2019年5月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营,园区废水经过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丰乐河。

3.2.5.3供热

评估区企业所需蒸汽来源于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循环经济园区内快速北路北侧,占地面积12194.2m2,供热规模为60t/h。

2015年,黄山市智成化工有限公司、黄山永利化工有限公司、黄山市佳杰化工有限公司、黄山市向荣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山市康佳化工公司等五家公司股东共同出资兴建黄山市徽州区聚能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园区内黄平路,占地面积5574m2,供热规模36t/h,建设3.5公里导热油管道为循环经济园区内企业进行集中供热。

3.2.5.3供气

园区燃气由港华燃气公司供给,评估区目前天然气消耗量约900万m3/a。

3.2.5.4供电

循环园目前已入园线路共7条,各条线路负载情况如下:

1、啤酒厂116线(岩寺站至沐颜公司)设计最大负荷5000kW,目前已满载;

2、芭蕉坦117线(浩村站至华惠公司)设计最大负荷6000kW,目前负载1500kW;

3、里光山116线(浩村站至华惠公司)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5000kW;

4、浩恒115线(浩村站至紫金路与昌盛路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3800kW;

5、浩泰118线(浩村站至紫金路与昌盛路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000kW,目前负载5000kW;

6、浩虎151线(浩村站至城东供热)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负载4500kW;

7、浩亭153线(浩村站至虎亭路与虎亭路延伸段交叉口)设计最大负荷6500kW,目前0负载。

3.2.5.5固废收集与暂存

评估区内生活垃圾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自行销售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根据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后暂存企业危废暂存库,并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妥善处理。本次评价建议园区对于现状危废产生企业需加强监管,强化对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源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过程的监管。固废收集与处理措施可以满足评估区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

3.2.5.6风险防范措施

1、园区针对所存在的各种环境风险源,在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徽州循环经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园区在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建设1座容积为6000m3的应急事故池,并设置相应的雨水总排口阀门和事故应急池阀门。园区对雨水排口定期对雨水进行采样人工检测,检测不达标则关闭雨水排口阀门,雨水进入应急事故池,及时处理,不外排外环境。

3.2.6依托区域基础设施可行性

3.2.6.1依托区域供水系统可行性

评估区由徽州区第一水厂和徽州区第二水厂联合供水。其中第一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谷山村二坝,供水规模为2万m3/d,二水厂取水口位于丰乐河水库,已建供水规模为2万m3/d,远期供水规模6万m3/d。两个水厂远期供水规模8万m3/d。

评估区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用地面积约为1.04km2。根据《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水资源评估报告》,评估区2020年用水量约138.64万m3,评估区用水量预测见下表。

3.2-14 评估区用水量预测一览表

2020年用水量

(万m3/a

耗水系数

(万m3/a·km2

开发完毕用水量

(万m3/a

未预见水量按10%

(万m3/a

合计

(万m3/a

138.64

105.03

248

24.8

273

通过对比分析表明,评估区域开发完毕后需水量约占区域供水系统远期供水规模的9.3%,即区域供水设施能够保证评估区供水稳定。

3.2.6.2依托区域排水系统可行性

评估区废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双益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5000t/d;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二期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工艺,2019年5月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营。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6)和评估区的实际用水情况,工业用地用水量按30m3/hm2·日计,污水排污系数按0.80计,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评估区废水接管至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2-15 评估区废水量预测

用地性质

用水标准

规划用地面积

排污系数

废水量

工业用地

30m3/hm2·d

1.96km2

0.80

4704m3/d

通过对比分析表明,评估区域开发完毕后废水量约占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94%,占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26%,评估区污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接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3.2.7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

评估区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如下。

3.2-16 评估区存在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实施进度

园区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评估区未开发地块内无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在评估区未开发地块内增设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点

同期实施


4四个清单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区域评估工作需结合“三线一单”、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制定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清单等“四个清单”。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提出以下要求。

4.1空间准入清单

4.1.1产业空间结构

黄山市循环经济园A区规划2.36km2范围内土地已开发面积约1.32km2,未开发面积约1.04km2,开发强度为55.93%。园区产业定位是以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4.1.2生态空间布局

生态空间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两类。依法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核心区,为禁止开发区;生态用地中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区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外一定范围的缓冲区,为限制开发区。

对照“黄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评估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规划环评,园区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因此主要考虑将评估区周边200m范围、规划绿地等纳入限建区管控。

4.1.3空间准入清单

清单1 空间准入清单

序号

范围

面积

km2

保护对象

管制要求

生态空间布局

1

规划

绿地

0.07

开发内的生态环境,具有绿化防护、调节气候等功能

限建区。不得建设与其用地类别建设内容要求不相符的项目,限制大规模的城镇开发建设活动,维护区域范围生态绿地和生态廊道的连通性。

环境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预留区

1

周边200m范围内的未开发区域、区外较近的现状敏感点

/

区外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

限建区。评估区周边200m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产业空间结构

1

规划工业用地

1.96

/

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优先引入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4.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区域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评估区质量管控清单如下。

清单2 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序号

项目

现状

环境质量底线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1

SO2、NO2、PM10、TSP、PM2.5、CO、O3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3

非甲烷总烃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

1

丰乐河、练江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及园区周边浅层地下水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各声功能区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1

区内

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4.2.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园区位于环境功能区中的二类区,SO2、NO2、PM10、PM2.5、CO和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

4.2-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CO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平均

10m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D

二甲苯

小时平均

200

甲醛

小时平均

50

小时平均

200

硫化氢

小时平均

10

环氧氯丙烷

小时平均

200

硫酸雾

日平均

100

氯化氢

日平均

15

非甲烷总烃

短期平均浓度

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4.2-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单位:mg/L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pH(无量纲)

6~9

COD

≤20

BOD5

≤4

NH3-N

≤1.0

TP

≤0.2

石油类

≤0.05

氯化物

≤250

硫化物

≤0.2

挥发酚

≤0.005

3、声环境质量标准

评估区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其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执行2类标准,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执行3类标准,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区域执行4a类标准。

4.2?3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

类别

标准限值

[dBA]

GB3096-2008要求适用区域

备注

昼间

夜间

2

60

50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规划区内居住、工业混杂区域

3

65

55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规划区内工业、仓储物流区域

4a

70

55

交通干线(除铁路干线外)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交通干线两侧

4、地下水质量标准

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下表。

4.2-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限值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pH(无量纲)

6.5~8.5

总硬度(mg/L)

≤4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氯化物(mg/L)

≤250

铁(mg/L)

≤0.3

铜(mg/L)

≤1.00

锌(mg/L)

≤1.00

铝(mg/L)

≤0.20

挥发酚(mg/L)

≤0.002

耗氧量(mg/L)

≤3.0

硝酸盐(mg/L)

≤20.0

亚硝酸盐(mg/L)

≤1.00

氨氮(mg/L)

≤1.00

硫化物(mg/L)

≤0.02

氰化物(mg/L)

≤0.05

汞(mg/L)

≤0.001

砷(mg/L)

≤0.01

镉(mg/L)

≤0.005

六价铬(mg/L)

≤0.05

铅(mg/L)

≤0.0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3.0

细菌总数(CFU/mL)

≤100

三氯甲烷(μg/L)

≤60

四氯化碳(μg/L)

≤2.0

苯(μg/L)

≤10.0

甲苯(μg/L)

≤700

5、土壤质量标准

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用地要求。

4.2-5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和和无机物

1

7440-38-2

20

60

120

140

2

7440-43-9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3.0

5.7

30

78

4

7440-50-8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7439-92-1

400

800

800

2500

6

7439-97-6

8

38

33

82

7

7440-02-0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17

1,2-二氯丙烯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71-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

106-42-3

163

570

50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2-53-3

92

260

211

663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a]蒽

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a]芘

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a,h]蒽

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5.5

15

55

151

45

91-20-3

25

70

255

700

4.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评估区内企业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评估区内企业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企业污水排放执行双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废水经双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营运期:居住、工业混杂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工业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固废危险性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4.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4.3.1污染物排放强度

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现状排污强度是基于评估区域现有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得到。

评估区域新入驻项目污染物排放强度建议不大于下表“评估区域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管控限值”。

4.3-1评估区主导产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管控限值

产业

污染物

2020年产值/万元

现状污染物排放量/kg

万元产值排污强度kg/万元

精细化工

SO2

855000

36542

0.0427

NOX

59220

0.0693

烟(粉)尘

33427

0.0391

甲苯

4670

0.0055

二甲苯

7830

0.0092

VOCs

63974

0.0748

废水量

997891000

1167.1240

COD

49890

0.0584

NH3-N

4989

0.0058

4.3.2废气污染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如下表。

4.3-2 评估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一览表

类型

污染物

现状排放量(t/a

排污系数(t/a·km2

开发完毕排放量(t/a

废气

SO2

120.35

112.48

220.46

NOx

193.45

180.79

354.35

甲苯

4.67

4.36

8.55

二甲苯

7.83

7.32

14.35

颗粒物

54.60

51.03

100.02

VOCs

64.41

60.20

117.99

4.3.3废水污染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如下表。

4.3-3评估区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一览表

类型

污染物

现状排放量(t/a

排污系数(t/a·km2

开发完毕排放量(t/a

废水

COD

49.89

46.6

91.3

NH3-N

4.989

4.66

9.13

4.3.4固体废物总量管控

评估区规划工业用地1.96km2,已开发面积1.07km2,未开发区域主要为后续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的企业,未开发工业用地面积约为0.89km2

后续开发过程中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如下表。

4.3-4评估区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一览表

项目

类别

现状产生量

t/a

产污系数

t/a·km2

开发完毕产生量

t/a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8814.35

26929.3

52781

危险废物

3973.17

3713.2

7278

4.3.5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区域污染物排放建议不突破清单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清单3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管控类别

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许排放量要求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91.3t/a、NH3-N9.13t/a;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220.46t/a、NOx354.35t/a、甲苯8.55 t/a、二甲苯14.35 t/a、烟粉尘100.02 t/a、VOCs117.99 t/a;

固体废物管控总量限值:一般工业固废52781t/a、危险废物7278t/a。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中相关要求,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应替代要求。

①大气污染: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均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促进评估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和循环经济水平,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和处置效率,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和废气中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②水污染: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4.4环境准入清单

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评估区规划产业发展目标为将园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功能完备,适宜投资创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辐射能力较强、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本次评估提出了评估区环境准入清单,用于指导评估区域内后续项目入驻。

清单4 环境准入清单

类别

准入要求

优先引入类

项目

1、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项目。

2、优先引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禁止引入类

项目

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项目;煤化工等高污染型化工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

限制引入类

项目

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具体项目引入需经充分环境影响论证

新增或改扩建项目风险要求

①各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手续,环境风险水平不可接受的企业不予批准入区建设。②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③企业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部门,实行专人负责制;制定必须的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组织人员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并根据演练或事故处理过程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

土地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建设用地总量上限2.36km2

清洁生产要求

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禁止引进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严格审查入区企业行业类型和生产工艺,要求园区入驻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最大限度的做到节能、减污、降耗、增效。

4.5应用途径

4.5.1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适用范围

在本次区域评估时效范围内,评估区域内“清单4环境准入清单”中非禁止类的入驻建设项目,在其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编制依据、现状调查、部分结论等可直接引用本次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入驻建设项目在申请表单上写明引用内容、作出有效承诺的,审批部门对引用部分可不再审查。

4.5.2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带标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以及“零土地”“零新增”的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环评文件。

4.5.3打捆开展环评审批适用范围

对于评估区域内选址集中、产业布局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建设方案明确的同类型小微企业,支持合并开展打捆环评,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多个项目编制1份环评文件。

4.5.4全程网办适用范围

“清单4环境准入清单”中非禁止类的建设项目入驻时,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对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受理和审批适用“全程网办”。


5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5.1环境监测计划

5.1.1环境监控体系建立

为了实现环保规划目标,园区需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该体系的主要功能为监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时空变化;判断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园区环境污染控制对策的效果;根据监测数据及其它环境资料,分析研究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规律;为入区新建企业的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为园区环境管理部门收集环境信息;为园区加强环保提供可靠的适时资料。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实现。

5.1.2环境监测计划

5.1.2.1大气环境

1、监测点位:按功能区布点原则,布置5个点位。

2、监测频次:一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连续七个昼夜;

3、监测因子:选定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同步观测风向、风速、云量、气温和气压。

4、监测方法:采样监测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大气部分要求进行、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推荐的方法进行。

5.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点位编号

测点名称

方位

G1

瑶村(已拆迁)

园区内

G2

芭蕉坦

S

G3

双益污水处理厂

园区内

G4

建祥山庄

SW

G5

坦头村

S

5.1.2.2地表水环境

1、监测要求:一年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三天;

2、监测断面:共布置7个监测断面。

3、监测因子: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同步测量各断面的水温、水面宽度、水深、流速等。

4、采样方法:水样采集保存执行《水质采样方案技术设计规定》(HJ 495-200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5.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设置一览表

河流

编号

断面位置

断面功能

丰乐河

1#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

对照断面

2#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500米

控制断面

3#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

控制断面

4#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2000米

控制断面

5#

徽州区污水厂排口下游3000米(郑桥村)

消减断面

练江

6#

渔梁监测断面

入练江前控制断面

7#

浦口监测断面

汇入新安江前控制断面

5.1.2.3地下水环境

1、监测因子: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铝、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2、监测点位:详见下表。

5.1-3地下水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与园区位置关系

GW1

永佳大道106号

园区外

GW2

芭蕉坦29号

园区外

GW3

双益污水处理厂对面

园区内

GW4

沐颜厂门口

园区内

GW5

港华燃气门口

园区内

GW6

神剑厂门口

园区内

GW7

嘉博瑞厂房北侧

园区内

GW8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9

未开发用地

园区内

GW10

边界外东侧50m

园区外

3、监测时间和频次:每年采样、监测一次。

4、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

(1)地下水水质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

(2)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水位埋藏深度)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水(量)体积。

(3)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HJ/T164执行。

5.1.2.4土壤环境

1、监测因子: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石油烃、pH。

2、监测点位:详见下表。

5.1-4 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点位坐标

监测点与园区

位置关系

备注

S1

沐颜厂门口

E118°21′03″N29°49′34″

园区内

表层样

S2

黄平路终端

E118°21′25″N29°49′22″

园区内

表层样

S3

双益公司对面空地

E118°21′16″N29°49′53″

园区内

表层样

S4

天马新材料与五环化工之间

E118°21′23″N29°49′43″

园区内

表层样

S5

神剑新材料厂区大门对面

E118°21′46″N29°50′03″

园区内

表层样

S6

方平铜业门口空地

E118°21′29″N29°50′07″

园区内

表层样

S7

芭蕉坦

E118°21′10″N29°49′53″

园区外

表层样

S8

未开发地块

E118°21′14″N29°50′11″

园区内

柱状样

S9

未开发地块

E118°21′52″N29°50′2″

园区内

柱状样

S10

未开发地块

E118°21′53″N29°49′58″

园区内

柱状样

S11

边界外东南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S12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2′25″N29°50′4″

园区外

表层样

S13

边界外东侧50m

E118°21′18″N29°49′50″

园区外

表层样

3、监测时间和频次:每年采样、监测一次。

4、监测方法: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 -2004)执行。

5.1.2.5声环境

1、监测点位:根据园区的功能区划选择噪声监测点,共布置12个监测点位。

2、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按昼、夜两时段进行监测。

3、监测因子:LAeq

4、方法:噪声监测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5.1-5 声环境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N1

区外敏感点芭蕉坦

N2

区内敏感点瑶村(已拆迁)

N3

园区东北边界

N4

园区东南边界

N5

园区西南边界

N6

园区西北边界

N7

区内噪声(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厂区旁)

N8

区内噪声(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虎亭路厂区旁)

N9

区内噪声(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区旁)

N10

区内噪声(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1

区内噪声(黄山佳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旁)

N12

区内噪声(安徽恒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旁)

5.2环境管理要求

5.2.1企业的环保机构和职责

1、机构设置

各个新建项目建成后,必须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议大、中型企业设置环境管理科,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由环保技术专职人员组成;小型企业设置专职或兼职环境管理人员。

2、机构职能

环境管理科主要职能是研究决策本企业环保工作的重大事宜,并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管理,有条件的下设实验室,负责企业的环境监测任务,是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

3、机构职责

(1)环境管理科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协调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

?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制定本企业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包括监控计划等。

?审定环保装置的操作工艺,监督环保装置的运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收费业务。

?负责办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上报方案,组织好项目“三同时”的验收,监督、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

?协助园区环保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工作。

?调查处理企业内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促进企业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2)实验室的职责

?负责企业“三同时”排放的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监测数据。

?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企业完善的污染源及物料流失档案,每个监测项目都应做好原始记录。

?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

5.2.2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在制定区域战略环评,协调区域或跨区域发展环境问题,划定红线的前提下,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在满足项目注入前提下新建项目环评重在落实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优化环保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建立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机制。

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将企业落实“三同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期环境监理。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5.2.3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1、依托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区内各企业对自身产生的污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依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接管标准后,再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加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2)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园区污水系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排水系统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合理规定其废水允许排放量,其排放的各项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经环保部门检测确认,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同时按照企业的实际废水排放情况收取污水处理费用。

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进行严格监督,禁止腐蚀下水道设施的废水和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业废水排入,禁止入区项目建设时的泥浆排入污水管网,对进管废水水温的控制一般不得超过65℃,到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内的污水温度不得超过40℃。

对于工业废水的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应具有应急处理的能力,应建立必要的自动监控系统,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水处理厂受到冲击。

搞好厂区环境美化,种植绿化带,避免恶臭污染,对污泥应及时妥善处理。

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必须与园区工程建设相衔接。

2、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固废收集、贮存,须按照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固废,特别要禁止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固废贮存场必须采取防漏、防晒、防渗、防火、防爆、防流失等措施。

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选址要远离居民点。

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之前,园区及其区内产生废物的企业要根据废物的性质、形态,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并向承运者和接收者提供安全防护要求说明。

固体废物的托运者、承运者和装卸者应当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散逸、破损的措施。

5.2.4施工期环境管理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阶段对居民的影响和减缓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应该与新建项目单位签订施工期环境保护协议,要求新建项目单位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域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施工方案中要落实扬尘管理措施、污水处理方案、渣土和施工垃圾处置措施、施工期噪声管理措施等,并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管。

6结论与成果应用6.1结论

6.1.1评估区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评估区甲苯、二甲苯、甲醛、氨、硫化氢、环氧氯丙烷、硫酸雾、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小时均值2mg/m3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

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评估区居住用地各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工业用地各监测点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6.1.2评估区产业发展

评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36km2,目前评估区内土地已开发面积1.32km2,未开发面积1.04km2,开发强度55.93%。

评评估区优先引入类项目: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项目;优先引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低能耗、低排放的高分子材料,粉末涂料助剂,低VOCs排放的油墨、涂料、胶粘剂等项目。

评估区限制引入类项目: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项目。

评估区禁止引入类项目: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项目;煤化工等高污染型化工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和设备。

6.2成果应用

6.2.1资料共享

对于入区的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报告中环境质量现状、自然环境概况、基础设施建设等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以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

6.2.2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建议

区内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可适当简化,环境质量现状、自然环境概况等相关内容和数据可以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

1、现状评价直接引用

项目环评报告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具体包括:①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调查内容);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③区域污染源调查等。

2、初筛分析可在区域评估成果基础上简化

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经过分析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的,初筛分析内容可在区域评估成果基础上简化。相关内容不再逐一展开比对分析。具体包括:

①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②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

③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

④园区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可接受性,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等。

6.2.3四个清单管控要求

1、空间准入清单

生态空间:规划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无禁止开发区。

产业空间:现状空间布局基本与规划一致,发展环氧树脂为主的精细化工和轻污染型建设项目。

2、环境质量管控清单

根据《2020年黄山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黄山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同时根据补充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按照本次评估提出的质量管控要求,评估区可保持环境质量底线。

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依据《安徽省黄山市循坏经济园A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经统计核算,评估区区域污染物排放建议不突破本次评估报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

4、环境准入清单

本次评估对照原规划、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的入区行业建议内容,提出了评估区环境准入清单,用于指导评估区域内后续项目入驻。

6.3动态管理要求

区域评估报告适用年限原则上应与评估成果中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期(3年)保持一致。评估成果中监测数据超过3年的,应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时效性进行动态更新和监测。新开展规划修编、跟踪评价的,可一并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编制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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