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川环审批〔 * 号
* 川沿江 (略) :
《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基本情况
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8月经我厅批复(川环审批〔 * 号)。工程为绕避沿线地质灾害点,保障项目建设及营运安全,部分线路发生横向位移,横向位移超出 * m的线路长度累计超过原线路长度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 〕 * 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调整后,主线长 * . * km、巧家支线长 * . * km(其中 * 川省境内9. * km, (略) 省境内0. * km),主线及巧家支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 km/h,路基宽度 * .5m,双向4车道。连接线长2. * km,采用 *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 km/h,路基宽度8.5m~ * m,双向2车道。工程全线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工程共设置桥梁 * 0. * m/ * 座(其中特大桥 * 5.4m/9座,大中小桥 * . * m/ * 座)、隧道 * 7m/ * 座(其中特长隧道 * 0.5m/ * 座,长隧道 * .5m/3座)、互 (略) (其中枢纽式 (略) 、 * 般式互 (略) )、涵洞及通道 * 道、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3处、 (略) (略) 、地面风机 (略) 。工程总投资约 * . *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 2. * 万元。
工程在 (略) 和 (略) 境内约 * .6km路线穿越 * 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水土流失敏感区),其建设方案已经《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的函》同意。工程巧家支线在 (略) 境内约0. * km路线以桥梁形式(金沙江大桥)穿越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区),巧家支线金沙江大桥与 (略) 省 (略) 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止点接线段共线(共线段长0. * km),该共线段不可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已经《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的函》同意。
《 (略)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意见的函》(云环函〔 * 号)对该项目出具了相关意见。
该项目严格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 (略)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加强 (略) 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略) 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 (略) 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打足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应开展环境监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 * )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工程占地、伐林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禁止在征地范围 (略) 地、施工营地,合理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临时工程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可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弃渣 (略) 堆存。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严禁渣土下河。
( * )工程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优化施工设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尽量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敏感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对 (略) 生态恢复。加强运营期沿线水土流失监控、治理,控制和减缓工程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的影响。
(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 (略) 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接排入水体。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尽量安排 (略) ,并优化施工方式,尽可能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隧道施工排 (略) 理后回用于农林灌、洒水降尘或达标排放。施工期施工营地、 (略) 、 (略) 应设置污水和生 (略) 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 (略) 理或采用生活污 (略) (略) 理后用作农林灌用水或绿化、不外排。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门处置, (略) 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运营期服务区、养护工区、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 (略) 理装置,处 (略) 内冲厕、 (略) 外农林灌。 (略) 、 (略) 、 (略) 、地面风机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改 (略) 处理后用于农林灌。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 * )落实工程沿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料场、 (略) 、 (略) 、医院、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优 (略) 位置,采用封闭式并配有消烟除尘装置的沥青拌和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略) 料场和搅拌楼整体封闭,水泥、矿粉和粉煤灰等筒仓以及搅拌设备均配备高效除尘器。 (略) 破碎环节配备高效除尘器。加强施工管理,路基施工中应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 * )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控制和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协调当地政府合理规划公路两侧用地功 (略) , (略) 、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 * )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和公路两侧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 (略) 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 )隧道工程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当地水文地质资料,优化隧道施工工艺,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减小隧道施工对区域地下水文系统的不利影响。建立有效的地下涌水监控机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电子摄像头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 (略) 政许可手续。
* 、建设项目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 、凉山 (略) 、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 * 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 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 * 〕 * 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 * 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 (略) 省生态环境厅、凉山 (略) 、 (略) (略) 、凉山州金 (略) 、凉山州布 (略) 、凉山州宁 (略) 、 (略)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略) 门的监督检查。
* 川省生态环境厅
*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略) , (略) (略) (略) ,凉山 (略) ,凉山州金 (略) ,凉山州布 (略) ,凉山州宁 (略) , * 川省生态环 (略) (略) , * 川省环 (略) , * 川省公路规划勘 (略) 。
川环审批〔 * 号
* 川沿江 (略) :
《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 、基本情况
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 年8月经我厅批复(川环审批〔 * 号)。工程为绕避沿线地质灾害点,保障项目建设及营运安全,部分线路发生横向位移,横向位移超出 * m的线路长度累计超过原线路长度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 〕 * 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调整后,主线长 * . * km、巧家支线长 * . * km(其中 * 川省境内9. * km, (略) 省境内0. * km),主线及巧家支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 km/h,路基宽度 * .5m,双向4车道。连接线长2. * km,采用 * 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 km/h,路基宽度8.5m~ * m,双向2车道。工程全线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工程共设置桥梁 * 0. * m/ * 座(其中特大桥 * 5.4m/9座,大中小桥 * . * m/ * 座)、隧道 * 7m/ * 座(其中特长隧道 * 0.5m/ * 座,长隧道 * .5m/3座)、互 (略) (其中枢纽式 (略) 、 * 般式互 (略) )、涵洞及通道 * 道、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3处、 (略) (略) 、地面风机 (略) 。工程总投资约 * . *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 2. * 万元。
工程在 (略) 和 (略) 境内约 * .6km路线穿越 * 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水土流失敏感区),其建设方案已经《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的函》同意。工程巧家支线在 (略) 境内约0. * km路线以桥梁形式(金沙江大桥)穿越 (略) 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区),巧家支线金沙江大桥与 (略) 省 (略) 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止点接线段共线(共线段长0. * km),该共线段不可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已经《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的函》同意。
《 (略)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G *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意见的函》(云环函〔 * 号)对该项目出具了相关意见。
该项目严格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 (略)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上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加强 (略) 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略) 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 (略) 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打足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期应开展环境监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 * )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工程占地、伐林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禁止在征地范围 (略) 地、施工营地,合理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临时工程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可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弃渣 (略) 堆存。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严禁渣土下河。
( * )工程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优化施工设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尽量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敏感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对 (略) 生态恢复。加强运营期沿线水土流失监控、治理,控制和减缓工程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的影响。
(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 (略) 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接排入水体。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尽量安排 (略) ,并优化施工方式,尽可能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隧道施工排 (略) 理后回用于农林灌、洒水降尘或达标排放。施工期施工营地、 (略) 、 (略) 应设置污水和生 (略) 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 (略) 理或采用生活污 (略) (略) 理后用作农林灌用水或绿化、不外排。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门处置, (略) 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运营期服务区、养护工区、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 (略) 理装置,处 (略) 内冲厕、 (略) 外农林灌。 (略) 、 (略) 、 (略) 、地面风机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改 (略) 处理后用于农林灌。生活垃圾 (略) (略) 置。
( * )落实工程沿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料场、 (略) 、 (略) 、医院、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优 (略) 位置,采用封闭式并配有消烟除尘装置的沥青拌和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略) 料场和搅拌楼整体封闭,水泥、矿粉和粉煤灰等筒仓以及搅拌设备均配备高效除尘器。 (略) 破碎环节配备高效除尘器。加强施工管理,路基施工中应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 * )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控制和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协调当地政府合理规划公路两侧用地功 (略) , (略) 、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 * )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和公路两侧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 (略) 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 * )隧道工程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当地水文地质资料,优化隧道施工工艺,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减小隧道施工对区域地下水文系统的不利影响。建立有效的地下涌水监控机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敏感路段应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电子摄像头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 (略) 政许可手续。
* 、建设项目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 、凉山 (略) 、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 * 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 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 * 〕 * 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 * 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 (略) 省生态环境厅、凉山 (略) 、 (略) (略) 、凉山州金 (略) 、凉山州布 (略) 、凉山州宁 (略) 、 (略)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略) 门的监督检查。
* 川省生态环境厅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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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略) 省生态环境厅, (略) (略) , (略) (略) (略) ,凉山 (略) ,凉山州金 (略) ,凉山州布 (略) ,凉山州宁 (略) , * 川省生态环 (略) (略) , * 川省环 (略) , * 川省公路规划勘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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