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推荐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做好培育库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组织推荐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做好培育库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创智〔 * 号
各区县(市) (略) ,各 (略)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略) 联政法〔 * 〕 * 号)、《关于印发〈 (略) 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 (略) 行动方案(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甬党发〔 * 〕 *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 * 〕 * 号)要求,决定开展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和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完善市级制造业 (略) 培育机制
为进 * 步做好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的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壮大我市制造业单项冠 (略) * ,为争创全国制造业 (略) 储蓄后备力量,经研究,我市拟调整完善市级制造业 (略) 培育库,培育库企业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分为重点培育企业和潜力型培育企业两类。原则上按“潜力型培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国家级‘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队培育机制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 (略) 安排。培 (略) 动态化管理,每年增补 * 次,入库 (略) 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予以降级或移出培育库。
已公布的前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对应纳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潜力型培育企业名单,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 * 年动态管理复核要求,对上述企 (略) 复核。下 * 步,分别按照“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的称号,重新发文明确。
* 、关于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推荐申报
( * )重点申报领域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对新 * 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优先予以推荐(详见附件3)。
( * )申报条件
1.潜力型培育企业(申报对象为首次申报的企业)
(1) (略) 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瞄准特定 (略) ,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2)在相关 (略) 中,拥 (略) (略) 份额,上 * 年度 (略) 占有率 (略) 业前 * 位,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 * 万元以上。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 (略) 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4)经营业绩良好,盈利水平高于同期 (略) 业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有望提高特定 (略) (略) 份额,有发展成 (略) 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5)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
(6)企业近 * 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
2.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对象为原列入前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名单的企业)
重点培育企业须在符合潜力型培育企业6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第2项条件要求如下:上 * 年度 (略) 占有率 (略) 业第 * 位,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 (略) 占有率 (略) 业前 * 位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0.5亿元以上)。
( * )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满足申报条件的,可自愿填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并 (略) 门。
2.区县(市)推荐。 (略) 门对企业 (略) 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推荐 (略) 。
3. (略) 分别按照两类企业 (略) 审核,并提出入选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 * )申报说明
1.申报企业除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外,需提供近 * 年 (略) 占有率排名情况说明材料(其中,申报重点培 (略) 地位证明机构须为对 (略) 业协会或其分会、 (略) ),以及企业 * 年发展实施方案或规划。
2.对首次申报“潜力型培育企业”,符合“重点培育企业”条件的,将进入“重点培育企业”审核程序。
* 、关于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示范)企业复核
( * )本年度复核对象
* 年度遴选的第 * 批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认定的第 * 批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已晋级的除外,包括市级培育企业晋级为市级示范企业的,或晋级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的,或列入第 * 批国家级单项冠军推荐名单的)。详细复核名单见附件4。
( * )复核程序
1.企业申请。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需填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企业复核申报书》(见附件2),并 (略) 门。
2.区县(市)初审。 (略) 门对复核企业 (略) 初审后汇总 (略) 。
3. (略) 分别按照两类企业 (略) 审核,并提出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 * )复核说明
1.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除按要求填报复核申报书外,需提供 * 年培育工作总结和下步目标, (略) 占有率排名情况说明;若未提交复核材料,将移出培育库。
2.若复核名单内的企业已申报 * 年度市级重点培育企业, (略) 提交复核材料。
3.复核对象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或单项冠军产品变更的,在复核材料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变更证明。
* 、政策支持
根据《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 * 〕 * 号)文件精神,对首次新增入库的企业,市级财政将按照因素分配法安排资金,由属地区县(市)统筹予以支持。
* 、有关要求
( * ) (略) 门要认真做好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全面排摸遴选、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确保推荐质量。同时,对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 *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 )报送时限。 (略) 门将推荐和复核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 (略) ,同时上报相关企业的申请书(纸质材料 * 式1份,电子文档1份),报送截止时间: * 日。
材料寄送地址: (略) 市 (略) 区宁穿路2 (略) 政中心2号楼 * 室。联系人:技术创新 (略) 李婷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附件:1.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
2.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企业复核申报书
3.重点申报领域
4.复核企业名单
(略) 市经 (略)
* 日
甬经信创智〔 * 号
各区县(市) (略) ,各 (略) :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略) 联政法〔 * 〕 * 号)、《关于印发〈 (略) 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 (略) 行动方案( 点击查看>> 年)〉的通知》(甬党发〔 * 〕 *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 * 〕 * 号)要求,决定开展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和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完善市级制造业 (略) 培育机制
为进 * 步做好我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的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壮大我市制造业单项冠 (略) * ,为争创全国制造业 (略) 储蓄后备力量,经研究,我市拟调整完善市级制造业 (略) 培育库,培育库企业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分为重点培育企业和潜力型培育企业两类。原则上按“潜力型培育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国家级‘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队培育机制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 (略) 安排。培 (略) 动态化管理,每年增补 * 次,入库 (略) 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予以降级或移出培育库。
已公布的前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对应纳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潜力型培育企业名单,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 * 年动态管理复核要求,对上述企 (略) 复核。下 * 步,分别按照“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和“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的称号,重新发文明确。
* 、关于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推荐申报
( * )重点申报领域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对新 * 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优先予以推荐(详见附件3)。
( * )申报条件
1.潜力型培育企业(申报对象为首次申报的企业)
(1) (略) 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瞄准特定 (略) ,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2)在相关 (略) 中,拥 (略) (略) 份额,上 * 年度 (略) 占有率 (略) 业前 * 位,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 * 万元以上。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 (略) 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4)经营业绩良好,盈利水平高于同期 (略) 业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有望提高特定 (略) (略) 份额,有发展成 (略) 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5)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质量保证、品牌培育和技术标准等管理制度。
(6)企业近 * 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
2.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对象为原列入前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名单的企业)
重点培育企业须在符合潜力型培育企业6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第2项条件要求如下:上 * 年度 (略) 占有率 (略) 业第 * 位,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 (略) 占有率 (略) 业前 * 位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0.5亿元以上)。
( * )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满足申报条件的,可自愿填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并 (略) 门。
2.区县(市)推荐。 (略) 门对企业 (略) 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推荐 (略) 。
3. (略) 分别按照两类企业 (略) 审核,并提出入选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 * )申报说明
1.申报企业除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外,需提供近 * 年 (略) 占有率排名情况说明材料(其中,申报重点培 (略) 地位证明机构须为对 (略) 业协会或其分会、 (略) ),以及企业 * 年发展实施方案或规划。
2.对首次申报“潜力型培育企业”,符合“重点培育企业”条件的,将进入“重点培育企业”审核程序。
* 、关于 * 年度(第 * 批)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示范)企业复核
( * )本年度复核对象
* 年度遴选的第 * 批市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认定的第 * 批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已晋级的除外,包括市级培育企业晋级为市级示范企业的,或晋级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的,或列入第 * 批国家级单项冠军推荐名单的)。详细复核名单见附件4。
( * )复核程序
1.企业申请。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需填报《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企业复核申报书》(见附件2),并 (略) 门。
2.区县(市)初审。 (略) 门对复核企业 (略) 初审后汇总 (略) 。
3. (略) 分别按照两类企业 (略) 审核,并提出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 * )复核说明
1.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除按要求填报复核申报书外,需提供 * 年培育工作总结和下步目标, (略) 占有率排名情况说明;若未提交复核材料,将移出培育库。
2.若复核名单内的企业已申报 * 年度市级重点培育企业, (略) 提交复核材料。
3.复核对象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或单项冠军产品变更的,在复核材料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变更证明。
* 、政策支持
根据《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 * 〕 * 号)文件精神,对首次新增入库的企业,市级财政将按照因素分配法安排资金,由属地区县(市)统筹予以支持。
* 、有关要求
( * ) (略) 门要认真做好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全面排摸遴选、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确保推荐质量。同时,对列入复核名单的企业,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 *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 )报送时限。 (略) 门将推荐和复核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 (略) ,同时上报相关企业的申请书(纸质材料 * 式1份,电子文档1份),报送截止时间: * 日。
材料寄送地址: (略) 市 (略) 区宁穿路2 (略) 政中心2号楼 * 室。联系人:技术创新 (略) 李婷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附件:1.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报书
2. (略) 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企业复核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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