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04-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04-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沪浦发改审核〔 * 〕 * 号
(略) 浦 (略) :
你公司《关于申报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澳丽〔 * 〕 *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区招拍挂用地保障 (略) 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府综改〔 * 〕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以告知承 (略) 政审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同意你公司建设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在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东至 * - * 地块,南至良胜路,西至宁达路,北至南季路。项目用地面积 * 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 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1.1平方米。具体 (略) 门审定为准。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略) 自筹解决。
* 、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 、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 (略)
* 日
沪浦发改审核〔 * 〕 * 号
(略) 浦 (略) :
你公司《关于申报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澳丽〔 * 〕 *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区招拍挂用地保障 (略) 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府综改〔 * 〕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以告知承 (略) 政审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同意你公司建设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在 (略) 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 * - * 地块,东至 * - * 地块,南至良胜路,西至宁达路,北至南季路。项目用地面积 * 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 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1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1.1平方米。具体 (略) 门审定为准。
* 、项目总投资 * 3万元, (略) 自筹解决。
* 、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 、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略) 市 (略) 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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