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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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的精神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 (略) ,为此, (略) 会公布《 (略)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 、项目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市 (略) 工 (略)

建设地点: (略) 区金瓯路与 (略) 东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床位 * 床,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可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m2。项目新建门诊、急诊、住院、医技、行政和后勤等用房以及其他辅助设施,拟打造 (略) 合理、符合医疗流程的 (略) 区。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海傍街北街海傍街 * 号

联系人: 唐巧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名称: (略) 市 (略) 工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金瓯路 * 号

联系人: 黄诚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世纪鑫海( (略) ) (略)

* 、公 (略) 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住址。

* 、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略)

代建单位: (略) 市 (略) 工 (略)

* 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的精神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 (略) ,为此, (略) 会公布《 (略)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 、项目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市 (略) 工 (略)

建设地点: (略) 区金瓯路与 (略) 东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床位 * 床,规划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可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m2。项目新建门诊、急诊、住院、医技、行政和后勤等用房以及其他辅助设施,拟打造 (略) 合理、符合医疗流程的 (略) 区。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海傍街北街海傍街 * 号

联系人: 唐巧逢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名称: (略) 市 (略) 工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金瓯路 * 号

联系人: 黄诚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世纪鑫海( (略) ) (略)

* 、公 (略) 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住址。

* 、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略)

代建单位: (略) 市 (略) 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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